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华峰测控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93号”文《关于同意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296,29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7.41元,共募集资金总额1,642,975,260.77元。扣除承销费用后的公司募集资金金额1,528,613,803.64元,已于2020年2月13日由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存入公司银行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12,258,582.96元,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3-0000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以前年度除上述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16,355,220.68元外,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共计1,033,538,562.56元(含账户管理手续费30,060.54元),以前年度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55,434,869.62元(不含2023年“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
2024年度募集资金账户支出合计142,395,840.39元,其中:
1、募投项目直接支出金额合计142,392,518.36元;
2、账户管理手续费等支出3,322.03元;
2024年度累计收到的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为9,579,238.05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64,700,742.17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429,681,467.27元,二者差异金额为64,980,725.10元,为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银行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连同保荐机构在上市前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
华峰测控技术(天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华峰”)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港保税区支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盛态思软件(天津)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盛态思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态思”)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科技园支行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 账户 | 期末余额 |
1 |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 20000003900500038987660 | 37,000,000.00 |
2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0200296419200299465 | 12,213,235.42 |
3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0200296414200008657 | 90,000,000.00 |
4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0200296414200008657 | 170,000,000.00 |
5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39178410503 | 29,561,807.93 |
6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39178410702 | 903,587.19 |
7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3917848200046 | 50,000,000.00 |
8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3917848000180 | 6,000,000.00 |
9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11093917848000204 | 30,598,778.00 |
10 | 农业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 | 02251101040002067 | 2,667,116.05 |
11 | 农业银行中新生态城支行 | 02251101040002075 | 736,942.68 |
合计 | 429,681,467.27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1。科研创新项目全部为研发项目,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技术储备,持续推出新产品以完善业务体系、巩固行业地位,研发投入、进度、成果及对未来的贡献均具有不确定性,无法单独予以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没有发生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0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
2021年4月1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议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2年2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委托理财管理办法》,建立了投资审批、过程监督、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环节,对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上述投资产品的活动进行了有效的规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银行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金额 |
七天通知存款 | 固定收益 |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 2021/5/13 | / | 2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固定收益 | 北京银行金融港支行 | 2021/12/6 | / | 17,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固定收益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2021/12/27 | / | 6,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固定收益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2022/1/4 | / | 24,680,000.00 |
七天通知 | 固定收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 | 2022/7/18 | / | 5,918,778.00 |
产品类型 | 收益类型 | 银行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金额 |
存款 | 益 | 台科技园支行 | |||
定期 | 固定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2024/1/23 | 2025/1/23 | 150,000,000.00 |
定期 | 固定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2024/4/25 | 2025/4/25 | 20,000,000.00 |
定期 | 固定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2024/11/29 | 2025/2/28 | 40,000,000.00 |
定期 | 固定收益 | 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丰台科技园支行 | 2024/11/14 | 2025/5/14 | 50,000,000.00 |
定期 | 固定收益 | 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科技园支行 | 2024/11/15 | 2025/5/15 | 50,000,000.00 |
合计金额 | 383,598,778.00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购买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的议案》,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使用
1.5亿元募集资金、1.5亿元超募资金购买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用于北京研发中心建设。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创芯中心项目中的第5号楼101、102、103号的房产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不动产登记证。
2024年9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加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人员规模的增长及对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为更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提升募投项目产品技术竞争力,增强公司在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综合考虑当前募投项目的建设要求、资金使用计划、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8,796.14万元增加募投项目“科研创新项目”的投资金额,上述募投项目拟增加投资金额的前后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原计划投资总额 | 本次拟增加的超募资金金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科研创新项目 | 24,410.32 | 28,796.14 | 53,206.46 |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此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承诺投资总额① | 累计投入金额 | 尚未使用金额④=①-②-③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⑤ | 尚未使用、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⑥=④+⑤ | |
已支付金额② | 尚未支付金额③ | |||||
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805,896,800.00 | 659,304,380.72 | 28,994,960.30 | 117,597,458.98 | 28,343,179.59 | 145,940,638.57 |
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17,597,458.98元,利息收入28,343,179.59元,共计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45,940,638.57元。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公司仍将保留募集资金专户,直至所有待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续募集资金专户保留期间,该部分资金再行产生的利息收入和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款项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届时将按要求进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截至本报告期末,盛态思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开立的110942684010302和11094268401050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5]第3-00060号)。报告认为:华峰测控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三(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金额) | 151,225.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4,239.25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4,755.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1、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65,589.68 | 68,829.93 | 227.25 | 67,639.27 | 98.27 | 生产基地于2021年7月-12月陆续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及营销网络于2022年12月完工 | 33,391.48 | 是 | 否 |
2、科研创新项目 | 否 | 24,410.32 | 53,206.46 | 14,012.00 | 25,356.77 | 47.66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 | 10,000.00 | 100.00 | / | / | / | 否 |
4、“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 | 否 | - | 11,759.75 | - | 11,759.75 | 100.00 | / | / | / | 否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00,000.00 | 143,796.14 | 14,239.25 | 114,755.7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已于2020年3月置换先期投入29,529,485.56元。本次置换已经2020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信专审字[2020]第3-00050号《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期末余额情况具体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截至2023年3月31日,此项目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详见本核查意见之“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2020年6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地点的议案》,增加全资子公司盛态思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与公司及/或子公司共同实施集成电路先进测试设备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研发中心建设和科研创新项目,对应实施地点为北京市丰台区。截至本报告期末,盛态思承担的部分募投项目已经结束,其开立的110942684010302和11094268401050两个募集资金账户均已注销完毕 |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贾义真 幸科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