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688206)_公司公告_概伦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时间:二〇二五年四月

概伦电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2

股票代码:688206.SH股票简称:概伦电子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名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向建军、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54名交易对方
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四月

声明

一、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交易过程中所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本次交易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公司/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公司/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公司/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标的公司相关数据尚未经过审计机构的审计、评估机构的评估。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标的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和评估结果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对该证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收益作出实质判断或者保证,也不表明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重组预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述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审批机关对于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易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交易事项时,除本预案及其摘要内容以及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本预案及其摘要披露的各项风险因素。投资者若对本预案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二、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出具承诺函,将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必要信息,并保证关于本次交易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交易对方提供的关于本次交易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交易对方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交易对方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交易对方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交易对方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交易对方存在违法违规情节,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目录

声明 ...... 2

一、公司声明 ...... 2

二、交易对方声明 ...... 3

目录 ...... 4

释义 ...... 7

重大事项提示 ......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 12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 17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19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 20

五、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21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22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 ...... 23

重大风险提示 ...... 24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24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26

三、其他风险 ...... 28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 30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 ...... 30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35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 40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40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 40

六、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 41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 ...... 42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7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57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 57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 58

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58

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 58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 59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 60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 60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60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1

一、锐成芯微100%股权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61

二、纳能微45.64%股权交易对方基本情况...................................................119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 ...... 125

四、其他事项说明 ...... 126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27

一、基本情况 ...... 127

二、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 128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30

四、主要财务数据 ...... 138

第五节标的资产预估作价 ...... 139

第六节发行股份的情况 ...... 140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 140

二、募集配套资金 ...... 140

第七节风险因素 ...... 141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 141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 143

三、其他风险 ...... 145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 147

一、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 ...... 147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 147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 147

四、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 148

五、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 149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149

七、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 149

第九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 150

第十节声明与承诺 ...... 152

一、全体董事声明 ...... 152

二、全体监事声明 ...... 153

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4

释义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预案/本预案/重组预案《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重组报告书/草案本次交易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编制的重组报告书
概伦电子/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发行

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标的公司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KLProTechKLProTechH.K.Limited
共青城峰伦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共青城明伦共青城明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秋投资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橙投资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静远投资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睿橙投资共青城睿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国兴同赢株洲市国兴同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明伦,共青城峰伦,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
锐成芯微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纳能微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交易标的锐成芯微和纳能微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45.64%股权
海南芯晟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聚源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极海微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大唐投资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盛芯汇天津盛芯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浦国调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芯丰源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芯科汇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比亚迪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张江火炬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华赛智康华赛智康(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科创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矽力杰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达晨创鸿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申万长虹基金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润微控股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海望集成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南京文治南京文治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民投资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合毓秀共青城泰合毓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华虹虹芯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力高壹号珠海力高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新经济创投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海望文化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金浦创投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州飞冠杭州飞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日之升成都日之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绵阳富达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锐微锐微(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高投电子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平潭溥博平潭溥博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梧桐树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霄淦鋆芯上海霄淦鋆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广西泰达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财智创赢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紫杏共盈珠海紫杏共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创启开盈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珠海富昆锐珠海富昆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华澜微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赛智珩星杭州赛智珩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交易对方向建军、海南芯晟、苏州聚源、极海微、大唐投资、盛芯汇、金浦国调、芯丰源、芯科汇、叶飞、比亚迪、张江火
炬、中小企业基金、华赛智康、上科创、矽力杰、达晨创鸿、申万长虹基金、华润微控股、海望集成、南京文治、苏民投资、泰合毓秀、华虹虹芯、力高壹号、王丽莉、新经济创投、海望文化、金浦创投、杭州飞冠、成都日之升、绵阳富达、朱鹏辉、厦门锐微、成都高投电子、平潭溥博、成都梧桐树、霄淦鋆芯、广西泰达、牟琦、王学林、张波、黄俊维、吴召雷、财智创赢、沈莉、贺光维、李斌、紫杏共盈、徐平、创启开盈、珠海富昆锐、华澜微、赛智珩星
各方/交易各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
双方/交易双方上市公司、交易对方
ARMARMLimited,全球领先的半导体知识产权(IP)提供商,其创立的ARM架构已经成为MCU的主流架构
新思科技Synopsys,Inc.,全球领先的EDA工具厂商
铿腾电子CadenceDesignSystems,Inc.,全球领先的EDA工具厂商
中兴微电子深圳市中兴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中芯国际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三星SamsungElectronicsCo.,Ltd.
华虹半导体华虹半导体有限公司
紫光同芯紫光同芯微电子有限公司
海信海信家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TCL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咏科技联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法半导体STMicroelectronicsN.V.
江波龙深圳市江波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博通BroadcomInc.
晶合集成合肥晶合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华润上华华润上华科技有限公司
芯联集成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2025年修正)》
《监管指引第6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2025年3月修订)》
《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39号)
《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3〕40号)
《格式准则26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年10月修订)》
GP普通合伙人
LP有限合伙人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中登公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专业名词或术语释义
EDA/EDA工具ElectronicDesignAutomation,即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工具
IPSemiconductorIntellectualProperty,是已验证的、可重复利用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的集成电路模块。该电路模块设计可以应用在包含该电路模块的其他芯片设计项目中,从而减少设计工作量,缩短设计周期,提高芯片设计的成功率
设计-工艺协同优化/DTCODesignTechnologyCo-Optimization,即一种推动集成电路设计与制造领域的深度和高效联动的方法学
集成电路、芯片是一种通过一定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二极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
晶圆又称Wafer、圆片、晶片,用以制造集成电路的圆形硅晶体半导体材料
光罩又称光掩模、掩模版(英文称为:Mask、Photomask或Reticle),是生产晶圆(晶片)的模具。光罩是根据芯片设计公司设计的集成电路版图来生产制作的,一套光罩按照芯片的复杂程度通常有几层到几十层不等,晶圆制造商根据制作完成的光罩进行晶圆生产
Fabless“没有制造业务、只专注于研发设计”的集成电路设计的一种运作模式,也用来指代未拥有芯片制造工厂的芯片设计公司
IPnest知名IP领域调研机构
CPUCentralProcessingUnit,即中央处理器
DSPDigitalSignalProcessor,即数字信号处理器
GPUGraphicProcessingUnit,即图形处理器
ISPImageSignalProcessor,即图像信号处理器

注:(1)本预案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2)本预案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如无特殊说明,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重大事项提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等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最终审计、评估结果可能与本预案相关数据存在一定差异,特请投资者注意。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预案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一)本次重组方案概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取得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锐成芯微作为高端半导体IP授权及芯片定制服务领域的创新型企业,通过自主研发低功耗、小面积、高可靠性的半导体IP技术体系,构建了以模拟和数模混合IP、存储IP、无线射频IP、高速接口IP为主,少量基础库IP和数字IP为辅的半导体IP业务框架。经过多年发展,标的公司已拥有覆盖全球30多家晶圆厂、5nm~180nm等多种工艺类型的1,000多项物理IP,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物联网、无线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提供以物理IP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解决方案。纳能微系锐成芯微的控股子公司,锐成芯微持有纳能微54.36%的股权。纳能微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高速接口IP、模拟IP等半导体IP授权服务业务及芯片定制服务等。

上市公司所专注的EDA作为半导体产业链上游的核心基础工具,在芯片设计、制造和封装等环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能够获得标的公司过去十多年积累的、覆盖数十个工艺平台的上万套各类物理IP库,将为上市公司相关EDA工具研发提供最好的支撑和驱动,加速EDA工具的研发和客户导入。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够将EDA工具与IP核进行深度整合,助力合作伙伴高效、安全地完成芯片设计,进一步缩短芯片产品的验证及上市时间,提

高量产良率,降低开发成本和风险。同时,上市公司可以为下游客户提供更完善的产品组合方案,并扩大上市公司整体销售规模,助力上市公司向新质生产力方向继续深化发展,增强上市公司的国际竞争力。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本次重组方案具体如下:

交易形式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方案简介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向建军、海南芯晟、苏州聚源、极海微、大唐投资、盛芯汇、金浦国调、芯丰源、芯科汇、叶飞、比亚迪等5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锐成芯微100%股权,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王丽莉、华澜微、赛智珩星、黄俊维、吴召雷、贺光维、李斌、徐平等8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纳能微45.64%股权(剔除重复后的交易对方合计为54名)。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价格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交易标的一名称锐成芯微100%股权
主营业务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标的二名称纳能微45.64%股权
主营业务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
所属行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2017),所属行业为“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其他符合板块定位?是?否?不适用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是?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是?否
交易性质构成关联交易?是(预计)?否
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是(预计)?否
构成重组上市?是?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业绩补偿承诺的具体安排)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有?无(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减值补偿承诺的具体安排)
其他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标的资产基准日评估或估值方法评估或估值结果增值率/溢价率本次拟交易的权益比例交易价格其他说明
锐成芯微100%股权、纳能微45.64%股权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1向建军锐成芯微33.1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尚未
2海南芯晟锐成芯微6.7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苏州聚源锐成芯微5.7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4极海微锐成芯微5.6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确定
5大唐投资锐成芯微4.8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6盛芯汇锐成芯微4.50%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7金浦国调锐成芯微3.56%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8芯丰源锐成芯微3.2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9芯科汇锐成芯微3.2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0叶飞锐成芯微2.9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1比亚迪锐成芯微2.2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2张江火炬锐成芯微1.97%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3中小企业基金锐成芯微1.6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4华赛智康锐成芯微1.60%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5上科创锐成芯微1.4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6矽力杰锐成芯微1.1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7达晨创鸿锐成芯微1.0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8申万长虹基金锐成芯微1.0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19华润微控股锐成芯微1.0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0海望集成锐成芯微0.8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1南京文治锐成芯微0.85%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2苏民投资锐成芯微0.8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3泰合毓秀锐成芯微0.8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4华虹虹芯锐成芯微0.8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5力高壹号锐成芯微0.7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6王丽莉锐成芯微0.76%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18.0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7新经济创投锐成芯微0.7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8海望文化锐成芯微0.6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29金浦创投锐成芯微0.6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0杭州飞冠锐成芯微0.6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1成都日之升锐成芯微0.6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2绵阳富达锐成芯微0.5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3朱鹏辉锐成芯微0.4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序号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名称及权益比例支付方式向该交易对方支付的总对价
现金对价股份对价可转债对价其他
34厦门锐微锐成芯微0.4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5成都高投电子锐成芯微0.4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6平潭溥博锐成芯微0.4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7成都梧桐树锐成芯微0.4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8霄淦鋆芯锐成芯微0.3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39广西泰达锐成芯微0.28%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0牟琦锐成芯微0.27%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1王学林锐成芯微0.2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2张波锐成芯微0.1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3黄俊维锐成芯微0.1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3.5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4吴召雷锐成芯微0.13%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3.5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5财智创赢锐成芯微0.11%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6贺光维锐成芯微0.08%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2.2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7李斌锐成芯微0.06%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1.60%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8沈莉锐成芯微0.05%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49紫杏共盈锐成芯微0.04%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50徐平锐成芯微0.0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纳能微0.69%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51创启开盈锐成芯微0.0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52珠海富昆锐锐成芯微0.02%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53华澜微纳能微12.15%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54赛智珩星纳能微3.80%股权尚未确定尚未确定

(四)股份发行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17.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其中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资产持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
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定价基准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市场询价的情况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发行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是?否(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锁定期安排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前述锁定期与适用法律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适用法律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制造类EDA、设计类EDA、半导体器件特性测试系统和技术开发解决方案等。标的公司主要从事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均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双方业务均属于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游关键环节。

参照国际EDA巨头如新思科技和铿腾电子的发展路径,EDA和IP的深度协同是领先EDA企业发展的必经之路,也是推动集成电路行业的工艺演进和高端芯片竞争力提升的重要支撑。

作为国内第一家EDA上市企业,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成为国内第一家EDA和半导体IP深度协同的上市企业,可为几十家晶圆厂和数百家设计公司客户提供全面的EDA和IP解决方案,在推动国内EDA和IP生态建设的同时,提升行业的整体竞争力。EDA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需要与客户应用进行长期的协作,实际的设计应用案例是EDA产品持续完善、成熟的重要驱动力。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十多年积累的覆盖数十个工艺平台的上万套各类物理半导体IP库,将为上市公司的EDA工具研发提供支撑和驱动,加速EDA工具的研发,提升工具的竞争力。同时,上市公司覆盖制造端和设计端的EDA产品将为标的公司半导体IP研发提供工具及流程支撑,提升标的公司半导体IP业务的开发效率和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鉴于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后的股权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

市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进行具体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收入、净利润等主要财务指标预计将进一步增长,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变动情况尚无法准确计算。上市公司将在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完成后,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定量分析,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交易实施前尚需取得有关批准,取得批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列示如下: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等;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如适用);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5、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一)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关于本次交易的原则性同意意见》,原则性同意本次交易。

(二)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刘志宏、KLProTech、共青城明伦、共青城峰伦以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暂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已出具承诺,具体如下: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方案以后续信息披露为准。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企业进行减持,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公司已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格式准则26号》等规则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使投资者及时、公平地知悉本次交易相关信息。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将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定价过程合法合规,不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三)严格执行相关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程序,公司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中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审批。

(四)网络投票安排和中小股东单独计票

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将为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上市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针对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投票情况,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披露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出现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公司将在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结合上市公司财务情况、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合理测算本次交易对每股收益的影响,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六)其他保护投资者权益的措施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待补充披露的信息提示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标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的审计、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本预案披露后,上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在评价本次交易或作出投资决策时,除本预案的其他内容和与本预案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所需审批事项尚未履行完毕。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由于本次交易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修改、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3、考虑到本次交易工作的复杂性,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监管机构的审批进度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被取消的风险。

4、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5、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将继续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对价支付方式、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等事项进行商谈,并签署相关协议。若出现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形,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本预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等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尚未最终确定。同时,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公司国资股权履行产权市场公开交易程序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之一锐成芯微存在部分国有股东。根据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持有的锐成芯微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可能需要通过产权市场公开征集受让方进行交易(即进场交易)。上市公司能否在进场交易中顺利取得该部分股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国资股权进场交易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尽管标的资产预期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发生前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增长幅度,进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收购整合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共享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

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物理IP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且在集成电路行业中地位较为重要,在全球范围内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其中,ARM、新思科技、铿腾电子等国际同行业巨头

自设立至今已经历三十至四十年发展,且持续在全球范围内并购整合,产品种类齐全,销售网络广泛,业务规模相对较大,长期以来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市场知名度和认可度,整体上具备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对比来看,标的公司起步相对较晚,业务规模与国际同行业巨头相比差距较大。根据IPnest报告,锐成芯微(不包括2024年第四季度并表控股子公司纳能微)2023年是全球排名前10的物理IP提供商,其中模拟及数模混合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二,无线射频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四,嵌入式存储IP排名中国大陆第一、全球第五。在国内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半导体IP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如果标的公司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届时存在市场份额被侵蚀风险。

报告期内,锐成芯微结合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角度考虑,通过主动收缩芯片定制业务、加大IP授权业务投入力度、外延式并购纳能微等方式聚焦半导体IP授权业务,IP授权业务规模及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如未来不能持续开发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IP产品,可能导致业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集成电路涉及微电子、电气、自动化、软件系统等多学科知识,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及从业经验要求较高,高端设计人才更是标的公司构建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关键。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深耕半导体IP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刻理解标的公司经营战略以及半导体IP行业经营方式,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的风险

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除了芯片制程不断朝着先进工艺节点发展外,特色工艺、先进封装、新应用等发展路径也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技术种类多样,整个行业处于不断革新的阶段,对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及研发技术升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半导体IP领域,越来越多的集成电路设计以半导体IP为基础开展,IP供应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但同时市场多样化、快速迭代的需求也对IP供应商如何紧跟甚至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

终围绕物联网芯片所需的物理IP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需持续保持研发投入,紧密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尽量降低研发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如公司新技术的开发不及预期,或无法在行业中保持先进优势,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授权风险标的公司在经营和技术研发过程中,视需求需要获取第三方半导体IP和EDA工具供应商的技术授权。如果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剧烈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无法继续取得第三方半导体IP和EDA工具供应商或替代厂商的授权,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半导体IP开发效率降低,从而对标的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被侵蚀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等泄露风险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具备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是标的公司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关键,标的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迭代及探索积累,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并通过申请专利、设立保密制度等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标的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中,无法排除上述知识产权被盗用或被不当使用的风险,若出现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的情况,可能会对标的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标的公司通过不断积累和演化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其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的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保密制度、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等无法完全防范技术泄露问题,可能出现因员工违反相关制度和协议、员工离职等因素导致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不可抗力的风险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目的及协同效应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国家战略层面高度重视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均属于集成电路产业。我国将集成电路产业置于国家战略核心地位,既是突破技术封锁的攻坚方向,更是实现科技自立自强的关键战役。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集成电路被列为七大数字经济重点产业之首,形成以《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为纲领,国家级大基金为杠杆,专项税收优惠、人才引进、国产化替代等政策为支撑的立体化推进体系。其中,国家在EDA工具和半导体IP领域,已形成“国家专项引领+产业生态培育+市场化创新”的支持体系,旨在攻克这两大制约芯片设计能力的“卡脖子”环节。通过政策牵引、市场驱动与生态协同,中国正加速填补EDA与IP领域相较国际巨头的差距,为我国芯片设计自主化奠定底层基石。

2、国际巨头已实现EDA/IP深度协同,为国内企业提供成熟发展路径EDA和IP的协同是现代芯片设计和制造竞争力的关键,直接影响芯片设计的效率、质量和成功率。EDA行业处于需要创新驱动的集成电路行业最上游,是实现技术创新的源头,其自身的创新尤为重要。EDA和IP的发展均需契合集成电路行业的技术发展趋势,根据市场需求变动和工艺水平发展及时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换代,需要持续满足行业动态发展的需求,且时刻面对国际竞争对手产品快速升级迭代的技术竞争,以持续保持产品竞争力。

EDA和IP两者相互依存、协同发展,共同推动半导体产业的创新与进步。一方面,EDA工具是IP开发与集成的关键支撑,另一方面,IP核的发展推动EDA工具的演进。同时,EDA和IP的深度协同为过去二十多年摩尔定律的不断演进,先进工艺研发和高端芯片设计提供了关键支撑。新思科技和铿腾电子均早在九十年代末期就通过并购进入IP市场,目前已成为仅次于ARM的全球第二和第三大IP供应商。新思科技、铿腾电子等国际巨头的外延式发展和EDA/IP协同的路径已成为行业发展的典范,也证明了EDA+IP商业模式的可行性。

通过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过去十多年积累的大量设计案例和场景将极大推动上市公司的EDA产品研发,从而为行业提供更有竞争力的EDA工具和EDA/IP深度协同的全面解决方案。结合全球EDA市场竞争格局并对标国际巨头的发展路径,本次交易是国内上市公司探索EDA和IP协同发展,实施产业布局升级,进一步提升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3、政策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加强产业整合,推动自身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国务院、证监会等出台多项政策文件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2020年8月,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和支持集成电路企业、软件企业加强资源整合。

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倡导上市公司围绕核心业务进行战略聚焦,通过并购重组与股权激励等手段,促进企业发展质量的全面提升。

2024年6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科创板改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八条措施》,支持科创板上市公司开展产业链上下游的并购整合,提升产业协同效应。

2024年9月,证监会发布《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支持“两创”板块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等,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为更好应对行业寡头垄断的竞争格局,上市公司对标国际巨头EDA/IP协同的外延式发展路径,通过本次交易加强产业整合、推进产业布局升级,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符合鼓励上市公司通过并购重组加强产业整合、寻求新的价值增长曲线、快速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政策背景。

2024年12月,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力争到2027年,落地一批重点行业代表性并购案例,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材料等重点产业领域培育10家左右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市公司。推动优质上市公司加大对产业链相关企业的资源整合力度。支持上市公司收购有助于强链补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1、优化上市公司产业布局,对标国际巨头EDA/IP协同的外延式发展路径,实现从EDA工具提供商向一站式半导体设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

EDA作为半导体产业链上游的核心基础工具,在芯片设计、制造和封装等环节具有重要支撑作用。IP是已验证的、可重复利用的、具有某种确定功能的半导体模块。EDA为IP研发提供工具及技术支撑,提升IP业务的效率和竞争力;IP为EDA研发提供数据支持,驱动EDA创新和工具竞争力提升。

国际巨头已实现EDA/IP深度融合,上市公司对标国际巨头的外延式发展模式,通过本次交易可有效推动从EDA工具提供商向一站式半导体设计解决方案供应商的转型,可通过打通EDA工具链与IP模块的深度融合,利用EDA工具与IP的高度兼容性降低验证复杂度、缩短开发周期、降低设计风险,显著提升设计效率。这种深度协同模式在增强客户粘性的同时,构建起覆盖设计全流程的产业链生态,特别是通过DTCO(设计-技术协同优化)生态圈的持续深化,能够为客户提供从工艺开发到芯片量产的闭环解决方案,既满足AI时代对芯片定制化、高集成的迫切需求,又为公司在EDA市场构建差异化竞争优势奠定基础。

2、深度融合业内领先IP企业,实现资源共享

标的公司在物理IP行业中排名前列,市场地位领先。根据IPnest报告,锐成芯微(不包括2024年第四季度并表控股子公司纳能微)是2023年全球排名第10的物理IP提供商,其中模拟及数模混合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二,无线射频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四,嵌入式存储IP排名中国大陆第一、全球第五。此外,标的公司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高新技术企业及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拥有四川省企业技术中心等荣誉技术资质,累计申请境内外发明专利200余项(已授权发明专利超过70余项),并承担了十余项国家、省市级重大科研项目。作为四川省集成电路设计创新联合体总牵头单位、四川省新经济示范企业、成都市集成电路产业链链主企业,获工信部“中国芯”服务奖及2023年度技术赋能企业奖,标的公司兼具国家战略科技攻关能力与区域产业生态引领地位。

通过本次交易,在技术层面,上市公司EDA业务为标的公司IP研发提供工

具及技术支撑,标的公司IP业务为上市公司EDA研发提供数据支持,可有效促进双方竞争力与创新效率提升。客户层面,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在晶圆厂端的客户和合作伙伴高度重合,且覆盖的环节不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对晶圆厂客户及合作伙伴实现更广泛的覆盖。标的公司的数百家设计公司客户将成为上市公司EDA业务的潜在客户。通过深度协同的EDA和IP解决方案,将为双方的晶圆厂和设计公司客户提供更全面和更有竞争力的支持。此外,上市公司依托成熟的内控体系与生产管理经验,可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对标的公司实施规范化整合,并为标的公司提供资本市场平台,助力标的公司可持续发展。

3、提质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提升股东回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产业布局提质与双方协同增效叠加,标的资产将同步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提振上市公司财务表现。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国家新质生产力发展方向,能够有效提升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科创属性、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以及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1、标的公司具备科创属性

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向芯片设计公司和晶圆厂提供包括以模拟和数模混合IP、存储IP、无线射频IP、高速接口IP为主,少量基础库IP和数字IP为辅的半导体IP授权业务,和以芯片设计、流片和量产服务为主的芯片定制业务。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表》GB/T4754—2017中的行业分类,标的公司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集成电路设计”(I6520)。按照《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中的行业分类,标的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标的公司为国家发改委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的鼓励类产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的公司所处行业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项下的“1.3电子核心产业”之“1.31集成电路”。因此,标的公司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第四条中的“(一)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之“集成电路”,符合科创板行业领域。

2、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属于同行业随着集成电路行业不断朝着专业化、精细化分工的趋势发展。目前集成电路设计行业参与者可分为芯片设计公司及其上游的半导体IP供应商、EDA工具供应商与设计服务提供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EDA全流程解决方案,标的公司专注于IP授权业务与芯片定制业务,二者均服务于芯片设计企业,是芯片设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技术要素。因此,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

3、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协同效应

(1)技术双向促进上市公司作为国产EDA第一家上市公司,开创了资本市场的EDA赛道,本次通过并购标的公司,将打造国内第一家EDA和IP深度协同的EDA领军企业,双方通过技术双向促进,奠定EDA和IP行业革新的基础,提升上市公司EDA业务的竞争力,并持续引领国产EDA和IP行业的创新。

上市公司EDA业务为IP研发提供工具及技术支撑,提升IP业务的效率和竞争力。上市公司以设计与制造协同的EDA产品为主,覆盖制造端EDA和设计端EDA,提供的EDA工具与标的公司的物理IP能够形成最好的协同。一部分制造端EDA工具的输出如半导体模型、工艺开发文件PDK和单元库等为标的公司物理IP设计的输入,一部分设计端EDA工具如仿真工具、设计平台、良率分析工具等为标的公司物理IP设计时使用的主要EDA工具。

标的公司IP业务为上市公司EDA研发提供数据支持,驱动EDA创新和工具竞争力提升。EDA产品技术水平的提升需要与客户进行长期的打磨,而设计数据大多为客户私有,缺乏实际的客户数据是EDA产品研发走向用户端的最大障碍之一。标的公司过去十多年积累的、覆盖数十个工艺平台的上万套各类物理IP库,将为上市公司相关EDA工具研发提供最好的支撑和驱动,加速EDA工具的研发和客户导入。

(2)客户边际拓展

本次交易将助力上市公司优化产品组合,提升整体解决方案的市场竞争力,进而促进客户渗透广度,加速业务拓展。半导体行业竞争激烈,对IP性能和芯

片定制服务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标的公司已与中兴微电子、比亚迪、矽力杰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合作,并与中芯国际、三星、华虹半导体等30多家晶圆厂建立生态伙伴关系,拥有行业内的广泛认可。基于标的公司IP业务,其已积累的超过500家芯片设计企业客户资源,将为上市公司EDA工具的市场拓展提供强大的客户基础支撑。双方在晶圆厂客户覆盖环节上形成有效互补,依托高度重合的客户及合作伙伴网络,将实现对晶圆厂客户的广泛服务覆盖,为我国半导体产业在成熟制程的差异化创新与先进工艺的技术突破构建完整的产业支撑体系。基于标的公司芯片定制业务,其覆盖芯片设计、芯片流片及芯片量产服务,终端客户群体与上市公司EDA工具的下游应用领域形成高度重叠,制造端的工程反馈可反向促进设计工具迭代,有利于通过产业链需求传导机制快速锁定目标市场、明确客户需求。本次并购完成后,双方将通过客户及生态资源的深度整合,进一步释放协同效应,为上市公司开拓新兴应用场景、挖掘下游市场增长空间提供强劲动力。

(3)经营管理与资本市场资源整合上市公司依托成熟的内控体系与生产管理经验,在完成并购后将对标的公司实施规范化整合:一方面进一步强化上市公司高标准治理,健全财务制度与风险控制机制;另一方面基于双方行业共性,通过生产流程优化、供应链协同整合以及数字化能力建设等维度开展工作,实现运营成本节约与生产效率提升。

同时,上市公司将依托自身资本运作经验,参照国际EDA具体的发展经验,引导和推动国内EDA和IP行业的并购整合,建设国内最有竞争力和市场化的EDA和IP整合平台。

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其中,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根据《重组管理办法》,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市场参考价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经计算,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和12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价格如下: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交易均价(元/股)交易均价的80%(元/股)
前20个交易日22.3317.87
前60个交易日20.8416.68
前120个交易日21.3017.05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17.48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和发行数量

(1)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向建军、海南芯晟等54名交易对方。

(2)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数量之和,其中向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方式向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对价/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向下取整精确至股,不足一股的部分由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鉴于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尚未确定,本次交易中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尚未确定,具体发行数量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并最终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4、锁定期安排

交易对方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自新增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交易对方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交易对方取得新增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资产持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交易对方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交易对方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过渡期损益安排

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暂未对过渡期间损益安排进行约定。标的资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将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由交易各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约定,并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照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7、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上市公司将在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业绩补偿承诺的具体安排。

(二)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发行股份的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1.00元,上市地点为上交所。

2、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申报报价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金额及数量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若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则尾数舍去取整。最终发行股份数量及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在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募集配套资金方案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4、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拟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交易税费等。募集配套资金具体用途及金额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支付,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上述募集配套资金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上市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锁定期安排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所认购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对象通过本次发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增加的,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前述锁定期与适用法律或证券监管机构(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的,将根据适用法律或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相关股份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三、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审计及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估值及定价尚未确定。

本次交易预计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从而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认定,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二)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向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预计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构成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及尽职调查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具体比例将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交易协议确定。对于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详细分析和披露。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KLProTech,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五、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和审批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包括:

1、上市公司已与交易对方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本次交易预案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批准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本次交易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出具后,上市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重组报告书等;

2、本次交易正式方案尚需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

3、本次交易涉及的国有资产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国有资产评估及评估项目备案/核准、产权交易所挂牌交易等,如适用);

4、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方案;

5、本次交易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6、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如适用)。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本次交易的预估作价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对最终交易价格进行确认。

标的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定价情况等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提请投资者关注。

七、本次交易相关方所做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如下:

(一)上市公司及其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1、上市公司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公司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公司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公司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科创板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三、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四、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交易”),本公司现就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要求,遵循《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就本次交易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护措施,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严格控制参与本次交易人员范围,尽可能地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感信息的人员范围。二、本公司高度重视内幕信息管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筹划过程,制作交易进程备忘录。三、在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交易协议设有保密条款,约定双方对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四、本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和交易进程备忘录,并及时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五、本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本公司股票。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承诺函本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以下情形:一、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会认可。二、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三、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四、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六、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体上市关于提供一、本人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人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人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人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五、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任。
全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三、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四、本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五、本人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至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六、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暂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二、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本人承诺不得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五、未来上市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在本人合法权限范围内,促使拟公告的股权激励计划设置的行权条件将与上市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自本承诺函签署日后至本次交易完成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函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八、本承诺函至以下情形时终止(以较早为准):(1)本人不再作为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上市公司股票终止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3)本次交易终止。

4、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本人/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人/本企业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本人/本企业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本人/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五、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关于不存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机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最近三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三、本人/本企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亦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四、本人/本企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权益且尚未消除的情形。五、本人/本企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至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行为。六、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明伦、共青城峰伦关于本次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暂无任何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人/本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要或市场变化而进行减持,本人/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并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二、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秋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橙投资、关于本次交易期间减持计划的承诺函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企业存在减持计划,具体减持方案以后续信息披露为准。自本次交易披露之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期间,如本企业进行减持,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依法及时履行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静远投资、睿橙投资、国兴同赢二、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前述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控制或降低至不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范围内。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本人/本企业保证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保持独立,上市公司在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等方面具备独立性。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完全分开,并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一、本人/本企业保证针对本次交易已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履行了保密义务。二、本人/本企业保证不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之前,不公开或者泄露信息,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三、本人/本企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相关要求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四、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说明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说明,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KLProTech、刘志宏、共青城峰伦关于公司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一、本人/本企业承诺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二、自本承诺函签署日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函相关内容不能满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本企业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一、本人/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提供本次交易相关资料和信息,并保证为本次交易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本企业对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律责任,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本人/本企业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人/本企业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四、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披露或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本人/本企业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报送本人/本企业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五、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所持标的公司股份权属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对所持标的股份拥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已经依法就标的股份履行法定出资义务且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违反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二、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本人/本企业所持标的股份未被查封、司法冻结、强制执行,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与标的股份有关的现实或潜在争议、行政处罚、诉讼或仲裁,本人/本企业所持标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影响本次交易标的股份权属转移及过户的实质性障碍。在本次交易完成之前,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就所持标的股份设置质押等任何权利限制,保证标的股份不发生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与本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前述主体所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人/本企业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交易对方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发行的股份(以下简称“新增股份”),自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是,若本人/本企业取得新增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新增股份的标的资产持有权益的时间不足12个月的,则相应的新增股份于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至本人/本企业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人/本企业由于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三、如前述关于新增股份的锁定期承诺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人/本企业将根据有关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四、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除比亚迪及金浦国调外的全体交易对方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一、本人/本企业如为自然人,本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本人/本企业如为公司/合伙企业,本企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诺函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企业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本人/本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人/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五、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亚迪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企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企业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本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会对本次交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五、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金浦国调关于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企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企业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本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可能影响持有标的资产权益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企业及本企业现任主要管理人员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的情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五、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此承诺。
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一、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不会谋求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若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发生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关联企业将与上市公司
承诺方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或其子公司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依法签订协议,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并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三、本人/本企业保证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利润,亦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占用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金,亦不要求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四、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一、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在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一致行动人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期间,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参与或进行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实际从事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任何业务活动;凡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来可能获得任何与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及时采取措施将前述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机会控制或降低至不对上市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范围内。三、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向建军、芯丰源、芯科汇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人/本企业及本人/本企业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利用上市公司股东的身份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和合法利益,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和财务方面与上市公司完全分开,并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不违规利用上市公司为本人/本企业或本人/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提供担保,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保持并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维护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二、本人/本企业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公司及其董监高作出的重要承诺

1、标的公司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机构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公司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并已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该等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并不存在任何原因或事由可能导致上述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失效,本公司不存在因营业期限届满解散、公司治理机构决议解散、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宣告破产、被当地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情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参与本次交易的主体资格。二、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三、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四、本公司及本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五、本公司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标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事项承诺的主要内容
关于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一、本人保证本人向上市公司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资料或副本资料,该等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是准确和完整的,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并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根据本次交易的进程,需要本人继续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时,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提供和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资料和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三、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关于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的承诺函一、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二、本人保证采取必要措施对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三、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诚信情况的承诺函一、本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因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二、本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或与证券市场有关的任何行政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三、本人最近五年内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的承诺、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四、本人确认上述声明和承诺系真实、自愿作出,对内容亦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并愿意为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PrimariusTechnologiesCo.,Ltd.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概伦电子
股票代码688206.SH
注册资本43,380.44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3月18日
上市日期2021年1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杨廉峰
董事会秘书郑芳宏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申江路5709号、秋月路26号4幢901室
邮政编码201306
联系电话86-21-61640095
联系传真86-21-61640095
电子邮箱ir@primarius-tech.com
公司网址www.primarius-tech.com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从事电子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软硬件及集成电路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开发(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除外);软件销售;电子测量仪器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提供EDA全流程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制造类EDA、设计类EDA、半导体器件特性测试系统和技术开发解决方案等

二、上市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控制权变动情况

基于对共同事业的信心和公司治理理念的认同,为增强概伦电子控制结构的稳定性,刘志宏先生与共青城峰伦于2019年12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与KLProTech于2021年8月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刘志宏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6.15%的股份,通过直接持股、与共青城峰伦及KLProTech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

计控制公司42.8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2024年12月29日,公司股东刘志宏先生分别与共青城峰伦、KLProTech签署了《一致行动解除协议》,以解除此前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前后,公司股东刘志宏先生、共青城峰伦及KLProTech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均保持不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由刘志宏先生变更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三、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重大资产重组。

四、最近三年的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上市公司是国内首家EDA上市公司,专注于向客户提供被全球领先集成电路设计和制造企业长期广泛验证和使用的EDA全流程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制造类EDA、设计类EDA、半导体器件特性测试系统和技术开发解决方案等,对应的细分产品和服务达四十余项,可支持模拟电路、存储电路、射频电路、平板显示电路、数字电路的设计和制造。上市公司的核心制造类EDA工具及核心设计类EDA工具在国际市场具有技术领先性,能够支持7nm/5nm/3nm等先进工艺节点和FinFET、FD-SOI、GAAFET等各类半导体工艺路线,长期被全球领先的晶圆厂在各种工艺平台上大规模采用,并为数十家领先的集成电路企业在先进存储芯片、高性能SoC和模拟芯片等各类高端芯片的设计提供EDA工具和流程的支撑。

五、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27,913.9732,889.6227,854.9719,386.86
营业利润-5,750.99-5,818.674,587.872,925.51
利润总额-5,758.01-5,575.724,584.492,923.94
净利润-5,699.37-5,875.114,345.002,784.0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716.47-5,631.564,488.612,860.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37.13-6,665.563,207.552,318.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81.045,103.037,031.515,647.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0,076.53-25,152.82-21,752.25168,763.16
项目2024年9月30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
资产合计236,309.46251,881.82250,097.66234,181.56
负债合计34,698.5740,659.3533,079.5422,961.86
所有者权益合计201,610.89211,222.48217,018.12211,219.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99,543.43209,470.52215,022.62211,108.59

注:最近三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4年1-9月2023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
基本每股收益(元)-0.13-0.130.100.15
稀释每股收益(元)-0.13-0.130.100.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81-2.652.111.83
资产负债率(%)14.6816.1413.2316.02
毛利率(%)90.2682.5186.3713.80

注:最近三年财务数据经审计,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六、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KLProTechH.K.Limited91,637,10921.12%
2刘志宏70,055,72316.14%
3共青城明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846,3667.11%
4共青城金秋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5,405,8135.85%
5共青城峰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4,211,2885.58%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6共青城伟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1,667,0444.99%
7共青城经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189,1032.35%
8共青城嘉橙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895,7941.82%
9共青城博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87,3601.75%
10井冈山静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963,0351.60%
合计296,458,63568.34%

七、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八、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或刑事处罚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受到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最近十二个月内是否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市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主要股东刘志宏、KLProTech、共青城峰伦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锐成芯微100%股权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向建军

姓名向建军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20102197704******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二)海南芯晟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海南芯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32号复兴城D2区一楼-1394
执行事务合伙人刘瑜
出资额523.1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1RX1P7F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南芯晟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刘瑜普通合伙人84.4616.14%
2向建军有限合伙人382.5573.12%
3叶飞有限合伙人46.258.84%
4朱鹏辉有限合伙人9.921.90%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合计523.19100.00%

海南芯晟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本预案披露后,锐成芯微拟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向建军作为海南芯晟的有限合伙人,拟将其持有的海南芯晟不低于约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44.2159%的出资额用于对锐成芯微核心员工激励,具体方案待后续确定并经相应决策完成后,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苏州聚源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州聚源东方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迎宾大道333号苏州湾东方创投基地39栋
执行事务合伙人苏州聚源利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11,152.76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346175158R
成立时间2015年7月7日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以及相关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苏州聚源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苏州聚源利泽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52.760.47%
2中芯晶圆股权投资(宁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44.83%
3苏州东方创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17.93%
4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8.97%
5苏州市吴江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8.97%
6苏州市吴江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8.97%
7苏州逸川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5.38%
8苏州市汾湖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4.48%
合计11,152.76100.00%

苏州聚源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四)极海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极海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广湾街83号01栋1楼、2楼A区、6楼、7楼、8楼、9楼
法定代表人汪栋杰
注册资本36,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759227905Y
成立时间2004年3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软件开发;软件外包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极海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29,189.936281.084%
2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二期股份有限公司2,842.10547.895%
3天津普罗华金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2.63182.368%
4上海信银海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57.89452.105%
5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63.15771.842%
6北京君联晟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84.21050.790%
7珠海艾派克恒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39.68780.666%
8长峡金石(武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47360.526%
9北京屹唐长厚显示芯片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9.47360.526%
10珠海艾派克聚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73.33530.481%
11珠海艾派克致芯投资中心(有限合伙)98.26780.273%
12珠海横琴金投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73680.263%
13珠海艾派克瑞晟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7.28180.187%
14江苏疌泉君海荣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6.84200.158%
15珠海艾派克芯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56.14310.156%
16珠海金桥集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7.36860.132%
17珠海致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41880.112%
18南京智兆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89480.105%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9杭州金亿麦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7.89480.105%
20珠海赛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37.42140.104%
21珠海艾派克芯宏投资中心(有限合伙)20.83330.058%
22珠海艾派克盈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3.51660.038%
23杭州华麓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47380.026%
合计36,000.0000100.000%

极海微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纳思达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来自最新公告。

(五)大唐投资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大唐电信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嘉北路6号5幢215室
法定代表人朱训青
注册资本12,5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91606155L
成立时间2006年8月17日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与投资管理;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大唐投资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任都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6,060.8248.49%
2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0040.00%
3南通惠天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439.1811.51%
合计12,500.00100.00%

大唐投资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六)盛芯汇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天津盛芯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天津市武清区京津电子商务产业园宏旺道2号14号楼224室1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黄城东
出资额105.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6XC2B90
成立时间2019年4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盛芯汇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黄城东普通合伙人2.102.00%
2杨毅有限合伙人61.7658.82%
3陈怡有限合伙人19.4818.55%
4张歆有限合伙人15.6114.87%
5张大春有限合伙人2.902.76%
6祝超先有限合伙人2.102.00%
7刘孝辉有限合伙人1.051.00%
合计105.00100.00%

盛芯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七)金浦国调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金浦国调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S区32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22,29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3QX0J
成立时间2017年3月31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金浦国调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3%
2珠海横琴垛田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3,190.000.99%
3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0,000.0018.62%
4上海国方母基金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5,000.0013.96%
5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5,000.0013.96%
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锦程沙洲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9.31%
7上海上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21%
8启东汇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6.21%
9上海国方母基金二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4.65%
10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10%
11上海鸿易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3.10%
12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8,500.002.64%
13上海兴宝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000.002.48%
14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1.86%
15上海三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1.55%
16上海亮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55%
17上海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55%
18弘盛(浙江自贸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55%
19上海渱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1.55%
20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00.001.52%
21上海百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93%
22唐盈元盛(宁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78%
23唐盈元曦(宁波)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78%
24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100.000.65%
25上海颐投财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47%
合计322,290.00100.00%

金浦国调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八)芯丰源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芯丰源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1号楼A区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建军
出资额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CRKYP1M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6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芯丰源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向建军普通合伙人10.284.11%
2姜军有限合伙人27.5011.00%
3沈莉有限合伙人26.5510.62%
4王明有限合伙人24.749.90%
5张霞有限合伙人22.008.80%
6严铁有限合伙人13.755.50%
7何忠波有限合伙人12.374.95%
8尚立峰有限合伙人11.004.40%
9胡乔有限合伙人8.253.30%
10倪红松有限合伙人8.253.30%
11熊珂有限合伙人6.882.75%
12邓鹏辉有限合伙人6.192.48%
13况波有限合伙人5.522.21%
14廖馨有限合伙人5.502.20%
15李琼有限合伙人4.821.93%
16邱国有限合伙人4.131.65%
17丁可有限合伙人4.131.65%
18陈飞龙有限合伙人4.131.65%
19谢荣艳有限合伙人3.301.32%
20谷治攸有限合伙人3.301.32%
21韩涛有限合伙人3.301.32%
22陈亚骏有限合伙人3.161.26%
23陈虹利有限合伙人3.161.26%
24刘仙智有限合伙人2.751.10%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5王德伟有限合伙人2.751.10%
26黄志娟有限合伙人2.070.83%
27张百元有限合伙人2.070.83%
28叶志辉有限合伙人2.060.82%
29鲁成刚有限合伙人1.650.66%
30杨艳飞有限合伙人1.650.66%
31周恩有限合伙人1.520.61%
32谭东秀有限合伙人1.510.60%
33何晓玲有限合伙人1.510.60%
34刘一苇有限合伙人1.380.55%
35黄萍有限合伙人1.380.55%
36游启峰有限合伙人1.380.55%
37王宇有限合伙人1.100.44%
38李铃有限合伙人1.100.44%
39邝旭有限合伙人1.100.44%
40陈欢有限合伙人0.410.16%
41王开桃有限合伙人0.410.16%
合计250.00100.00%

芯丰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九)芯科汇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芯科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1号楼A区4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建军
出资额25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DETMF80
成立时间2017年7月21日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芯科汇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向建军普通合伙人77.5131.00%
2刘瑜有限合伙人68.7627.50%
3朱鹏辉有限合伙人41.2516.50%
4王腾锋有限合伙人19.257.70%
5沈莉有限合伙人10.604.24%
6叶志辉有限合伙人5.502.20%
7邱奕豪有限合伙人3.441.38%
8甘礼维有限合伙人3.441.38%
9李源有限合伙人3.031.21%
10邱忠晟有限合伙人2.761.10%
11黄存华有限合伙人2.751.10%
12宋登明有限合伙人1.650.66%
13李兴平有限合伙人1.650.66%
14成爱有限合伙人1.380.55%
15王铭有限合伙人1.380.55%
16黄雪明有限合伙人1.100.44%
17王世鹏有限合伙人1.100.44%
18陈雪华有限合伙人1.100.44%
19税柳辉有限合伙人0.690.28%
20敖华伟有限合伙人0.690.28%
21周桃有限合伙人0.550.22%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22李萍有限合伙人0.280.11%
23张源有限合伙人0.140.06%
合计250.00100.00%

芯科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叶飞

姓名叶飞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7198308******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十一)比亚迪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
法定代表人王传福
注册资本290,926.59万元
公司名称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317458F
成立时间1995年2月10日
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以及其他电池、充电器、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柔性线路板、五金制品、液晶显示器、手机零配件、模具、塑胶制品及其相关附件的生产、销售;3D眼镜、GPS导航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作为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比亚迪品牌乘用车、电动车的总经销商,从事上述品牌的乘用车、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营销、批发和出口,提供售后服务;电池管理系统、换流柜、逆变柜/器、汇流箱、开关柜、储能机组的销售;汽车电子装置研发、销售;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以及上述零部件的关键零件、部件的研发、销售;轨道交通运输设备(含轨道交通车辆、工程机械、各类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及零部件、电子电气件、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信及综合监控系统与设备)的研发、设计、销售、租赁与售后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他专项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轨道梁柱的研发、设计、销售;自有物业租赁(物业位于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一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及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工业城宝荷路3001号比亚迪工业园内);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信息与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比亚迪的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注1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HKSCCNOMINEESLIMITED1,097,459,799注237.72%
2王传福513,623,850注317.65%
3吕向阳239,228,620注48.22%
4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55,149,602注55.33%
5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95,942,6763.30%
6夏佐全82,635,607注62.84%
7王念强18,299,7400.63%
8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567,9820.54%
9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1,976,6330.41%
10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11,102,4720.38%
合计2,240,986,98177.02%

注1:比亚迪为A股上市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来自2024年年度报告;注2:此数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和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

INVESTMENTS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也包括WESTERNCAPITALGROUPLLC(系原名为MIDAMERICANENERGYHOLDINGSCOMPANY的BERKSHIREHATHAWAYENERGYCOMPANY100%控制的公司)持有的股份转为HKSCCNOMINEESLIMITED代理的H股。2025年3月,比亚迪完成H股配售后,HKSCCNOMINEESLIMITED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为36.11%;注3:此数不包括王传福先生持有的1,000,000股H股以及王传福先生通过易方达资产比亚迪增持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3,727,700股A股。2025年3月,比亚迪完成H股配售后,此数保持不变,王传福先生持股比例降为16.90%;注4:2025年3月,比亚迪完成H股配售后,吕向阳先生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为7.87%;注5:2025年3月,比亚迪完成H股配售后,融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降为5.11%;注6:此数不包括夏佐全先生及其控股的海外公司SIGNINVESTMENTSLIMITED分别持有的195,000股H股和305,000股H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比亚迪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二)张江火炬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张江火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科苑路399号10幢107室
法定代表人范明德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505592143XK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26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张江火炬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张江火炬创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5,000.00100.00%
合计5,000.00100.00%

张江火炬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三)中小企业基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深圳南山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508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富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5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R2J60E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对中小企业发展创业投资业务,股权投资及相关业务(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中小企业基金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富海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4,500.001.00%
2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10,000.0024.44%
3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9,500.0024.33%
4新余市华邦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6,000.0010.22%
5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5,000.0010.00%
6山证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6.67%
7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6.67%
8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005.56%
9深圳市创东方富盛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4.44%
10海南保泰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22%
11山西交通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2.22%
12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22%
合计450,000.00100.00%

中小企业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四)华赛智康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华赛智康(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953弄134、154、184号13幢119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旗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100,2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7A34H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赛智康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旗弘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00.000.20%
2上海嵊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024.95%
3宁波晟发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14.97%
4河南济源钢铁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500.0012.48%
5上海瑞玛矿产品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500.0012.48%
6北京正华置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98%
7河南汇成科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000.006.99%
8信阳春申文广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6,220.006.21%
9上海六赢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4.99%
10杭州晋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99%
11珠海市吉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2.99%
12赛引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80.000.78%
合计100,200.00100.00%

华赛智康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五)上科创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39楼6单元(实际楼层34楼)
法定代表人项亦男
注册资本173,856.8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15222E
成立时间1992年12月3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科技产业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科技型孵化器企业的建设及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上科创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73,856.80100.00%
合计173,856.80100.00%

上科创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六)矽力杰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6号
法定代表人李雪梅
注册资本6,852.00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673960735E
成立时间2008年4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及服务;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集成电路制造;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矽力杰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1SilergyCorp.(矽力杰股份有限公司)6,852.00100.00%
合计6,852.00100.00%

矽力杰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七)达晨创鸿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694,4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U8C1Y
成立时间2020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达晨创鸿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9,500.004.25%
2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4,000.0014.98%
3常德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4,500.009.29%
4芜湖歌斐皓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有限合伙人36,000.005.18%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伙)
5芜湖歌斐皓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600.004.41%
6芜湖歌斐琼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9,300.004.22%
7芜湖谨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700.004.13%
8长沙歌赞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900.004.02%
9芜湖歌斐天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6,800.003.86%
10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00.003.17%
11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88%
12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2.88%
13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2.16%
14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2.16%
15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400.001.79%
16湖南怀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7湖南兴湘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8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9嘉善县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0北京清科和嘉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1南京创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2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3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4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5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700.001.40%
2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源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500.001.08%
27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500.001.08%
28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1%
29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1%
30枣庄品格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5,755.000.83%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有限合伙)
31金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2珠海恒岩锦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3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4云南金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5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6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7湖南湘江智谷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8湖南湘江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39碧信泽天(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45.000.61%
40青岛清科和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58%
41共青城筑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58%
42珠海横琴瑞锋汇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200.000.46%
43青岛正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九阳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5国科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6青岛国泰和安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7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8深圳市壹资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49深圳哈匹十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50青岛恒岩冠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26%
合计694,400.00100.00%

达晨创鸿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湖南电广传媒有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来自最新公告。

(十八)申万长虹基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绵安路35号(科技城软件产业园)
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3MA624A1D1K
成立时间2016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申万长虹基金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3.23%
2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48.39%
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48.39%
合计31,000.00100.00%

申万长虹基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十九)华润微控股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华润微电子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299弄11、12号第5层
法定代表人何小龙
注册资本141,126.45万美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FL46U1L
成立时间2017年6月30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所投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销售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建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发开发,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承接其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六)半导体电子产品和集成电路的批发、佣金代理(拍卖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润微控股的股权结构如下:

除外)及进出口,并提供相关配套业务;(七)第一类、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八)医疗器械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美元)持股比例
1华润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ChinaResourcesMicroelectronics(HongKong)Limited)141,126.45100.00%
合计141,126.45100.00%

华润微控股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来自最新公告。

(二十)海望集成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海望集成电路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水芸路432号5006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鋆望集成电路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21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TN14E
成立时间2021年6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望集成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浦东鋆望集成电路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000.000.95%
2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23.70%
3浙江韦尔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18.96%
4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7,000.0017.54%
5兴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9.48%
6和浦创合启航叁号股权投资基金(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886.008.95%
7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4.74%
8华远陆港资本运营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4.74%
9上海杰玮渊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500.002.61%
10平阳天虫睿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2.37%
11和创浦合启航叁号股权投资(淄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114.001.95%
12厦门市政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42%
13上海韦骏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42%
14上海木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500.001.18%
合计211,000.00100.00%

海望集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上图虚线所涉及的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虚线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的控制关系。

(二十一)南京文治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京文治天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外商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研创园团结路99号孵鹰大厦72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文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1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91MA1WEY4E7G
成立时间2018年4月25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南京文治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文治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450.0048.04%
2沙宏志有限合伙人1,000.0019.61%
3沈立有限合伙人500.009.80%
4叶乐磊有限合伙人500.009.80%
5LUHAOALLEN有限合伙人300.005.88%
6娄与峰有限合伙人150.002.94%
7李华有限合伙人100.001.96%
8孙洪涛有限合伙人100.001.96%
合计5,100.00100.00%

南京文治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二)苏民投资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苏民无锡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惠山经济开发区智慧路5号北-1808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无锡苏民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6MA1Q5KRT3A
成立时间2017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对外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苏民投资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无锡苏民高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2.00%
2江苏民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3,000.0046.00%
3无锡太湖浦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30.00%
4无锡惠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20.00%
5无锡华科大产业孵化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合计50,000.00100.00%

苏民投资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三)泰合毓秀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共青城泰合毓秀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泰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7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UP3CD33
成立时间2023年9月4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泰合毓秀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北京泰中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700.001.00%
2长兴家之窗现代家居生活广场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5,000.0050.00%
3深圳开源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4,300.0049.00%
合计70,000.00100.00%

泰合毓秀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四)华虹虹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华虹虹芯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511号1906室G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10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BFAFX4J
成立时间2021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虹虹芯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虹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000.000.99%
2上海华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0,000.0039.60%
3长三角协同优势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29.70%
4上海静安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9.80%
5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9.90%
合计101,000.00100.00%

华虹虹芯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五)力高壹号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力高壹号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1901-13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高科金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RCW43W
成立时间2018年5月30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力高壹号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珠海高科金投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50.001.50%
2珠海格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1.00%
3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900.0049.00%
4珠海高科金投产业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850.0048.50%
合计10,,000.00100.00%

力高壹号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六)王丽莉

姓名王丽莉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142701197211******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是,拥有新加坡居留权

(二十七)新经济创投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高新新经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
法定代表人叶翰
注册资本5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A95JB0U
成立时间2018年10月15日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服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投资管理顾问机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新经济创投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75,000.0055.00%
2成都高新策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25,000.0045.00%
合计500,000.00100.00%

新经济创投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十八)海望文化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产业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二层西区21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中心(有限合伙)
出资额202,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7AEL1258
成立时间2021年8月19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海望文化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浦东海望文化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000.000.99%
2上海文化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049.51%
3上海浦东科技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14.85%
4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14.85%
5上海港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9.90%
6上海浦东科创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9.90%
合计202,000.00100.00%

海望文化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上图虚线所涉及的上海浦东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上述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虚线代表上海市浦东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其的控制关系。

(二十九)金浦创投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金浦创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申路921弄2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60,8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C8L5WJ3P
成立时间2023年2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金浦创投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金浦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06%
2上海埔创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3,500.002.18%
3启东汇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12.44%
4郑州航空港兴港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9.33%
5上海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5,000.009.33%
6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6.22%
7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6.22%
8上海亮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6.22%
9宁波青出于蓝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6.22%
10上海市崇明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6.22%
11南京市雨花台区创新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8,000.004.98%
12上海美誉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000.003.73%
13隆恩博鸿(上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200.003.23%
14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3.11%
15上海初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3.11%
16惠州光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17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18上海添鑫腾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19杭州宝平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0海南嘉毅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1南通金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2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3厦门德润丰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4宁波集盛百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1.87%
25施志刚有限合伙人1,000.000.62%
合计160,800.00100.00%

金浦创投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杭州飞冠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飞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阳光路688号260-2
执行事务合伙人淳安丰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D6JJ2W
成立时间2021年1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杭州飞冠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淳安丰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2,925.0097.50%
2胡晓佳有限合伙人75.002.50%
合计3,000.00100.00%

杭州飞冠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一)成都日之升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日之升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天府新区万安街道麓山大道二段18号附3号9栋-1层3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诚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10,54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ACNTHQ11
成立时间2021年9月2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成都日之升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诚道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95%
2刘洋有限合伙人3,000.0028.46%
3周仕强有限合伙人2,000.0018.98%
4陈学建有限合伙人1,000.009.49%
5周庆有限合伙人1,000.009.49%
6曾诚有限合伙人1,000.009.49%
7陶萍有限合伙人1,000.009.49%
8彭文彬有限合伙人500.004.74%
9金勇有限合伙人500.004.74%
10杨爽有限合伙人240.002.28%
11徐子涵有限合伙人100.000.95%
12何紫梦有限合伙人100.000.95%
合计10,540.00100.00%

成都日之升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二)绵阳富达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绵阳富达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绵阳市游仙区仙童街1号紫金城(多丽电商产业园内)
执行事务合伙人四川创投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4MA624P4W73
成立时间2016年12月27日
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绵阳富达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四川创投富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3.03%
2四川省创新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90.91%
3绵阳金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6.06%
合计33,000.00100.00%

绵阳富达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三)朱鹏辉

姓名朱鹏辉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610121198208******
住所西安市长安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三十四)厦门锐微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锐微(厦门)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H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钧、上海至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2,22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8UCEAY47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厦门锐微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上海至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4.50%
2王钧普通合伙人106.004.77%
3赵岳军有限合伙人1,060.0047.75%
4金安红有限合伙人530.0023.87%
5胡燕有限合伙人318.0014.32%
6刘娟有限合伙人106.004.77%
合计2,220.00100.00%

厦门锐微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五)成都高投电子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高投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盛兴街55号8栋
法定代表人周志
注册资本369,7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7M8CKC13
成立时间2022年3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工程管理服务;科技中介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成都高投电子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9,700.00100.00%
合计369,700.00100.00%

成都高投电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六)平潭溥博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平潭溥博芯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片区遂意路平潭跨境电商园综合办公大楼4层405室07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历荣远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4,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128MA8UA2M178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平潭溥博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历荣远昌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310.03%
2上海溥博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人131.103.28%
3成都迈普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311.0532.78%
4花蕾有限合伙人852.1821.30%
5柯懿峰有限合伙人655.5216.39%
6杜小敏有限合伙人655.5216.39%
7屏南同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93.319.83%
合计4,000.00100.00%

平潭溥博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七)成都梧桐树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梧桐树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交子大道219号1栋1单元13层1311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出资额40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BHBCA9G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22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成都梧桐树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成都技转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200.000.05%
2成都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99,800.0099.95%
合计400,000.00100.00%

成都梧桐树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八)霄淦鋆芯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霄淦鋆芯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龙皓路585弄14号1455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曦
出资额6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MA1JDP8D2T
成立时间2020年8月25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霄淦鋆芯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曦普通合伙人100.0016.67%
2於增强有限合伙人200.0033.33%
3单瑞娟有限合伙人100.0016.67%
4刘莲沛有限合伙人100.0016.67%
5刘佩谷有限合伙人100.0016.67%
合计600.00100.00%

霄淦鋆芯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三十九)广西泰达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泰达新原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贺州市八步区鞍山西路83号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王进
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95500373M
成立时间2014年3月25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西泰达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天津泰达科技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0.00%
合计10,000.00100.00%

广西泰达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四十)牟琦

姓名牟琦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3723197608******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一)王学林

姓名王学林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32228198104******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二)张波

姓名张波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102196405******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三)黄俊维

姓名黄俊维
曾用名黄滔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1325198104******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四)吴召雷

姓名吴召雷
曾用名吴朝雷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411122198309******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五)财智创赢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55,135.76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TE53H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3日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财智创赢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00.18%
2傅忠红有限合伙人2,778.005.04%
3胡德华有限合伙人2,700.004.90%
4邵红霞有限合伙人2,671.004.84%
5齐慎有限合伙人2,585.004.69%
6梁国智有限合伙人2,500.004.53%
7肖冰有限合伙人2,475.004.49%
8窦勇有限合伙人2,105.003.82%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9刘武克有限合伙人2,055.003.73%
10刘旭有限合伙人1,945.003.53%
11张勇强有限合伙人1,890.003.43%
12张玥有限合伙人1,848.593.35%
13熊维云有限合伙人1,810.003.28%
14赵淑华有限合伙人1,800.003.26%
15李大伟有限合伙人1,796.003.26%
16付乐园有限合伙人1,795.003.26%
17刘红华有限合伙人1,790.003.25%
18刘卉宁有限合伙人1,765.003.20%
19白咏松有限合伙人1,755.003.18%
20路颖有限合伙人1,750.003.17%
21宋秀群有限合伙人1,744.173.16%
22张睿有限合伙人1,730.003.14%
23赵鹰有限合伙人1,710.003.10%
24李小岛有限合伙人1,670.003.03%
25张宏亮有限合伙人1,600.002.90%
26邓勇有限合伙人1,502.002.72%
27舒保华有限合伙人1,500.002.72%
28李卓轩有限合伙人1,500.002.72%
29张瀚中有限合伙人1,476.002.68%
30肖琪有限合伙人675.001.22%
31刘昼有限合伙人115.000.21%
合计55,135.76100.00%

财智创赢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湖南电广传媒有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其上层股权结构来自最新公告。

(四十六)贺光维

姓名贺光维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1521198210******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七)李斌

姓名李斌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10902198103******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八)沈莉

姓名沈莉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330802197307******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四十九)紫杏共盈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紫杏共盈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614办公
执行事务合伙人宋淑元
出资额1,48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Y6TK7Q
成立时间2018年7月4日
经营范围合伙协议记载的经营范围:咨询服务、商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紫杏共盈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序号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宋淑元普通合伙人148.0010.00%
2杨涛有限合伙人800.0054.05%
3王迪有限合伙人282.0019.05%
4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50.0016.89%
合计1,480.00100.00%

紫杏共盈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五十)徐平

姓名徐平
曾用名
性别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500382198411******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五十一)创启开盈

1、基本信息

或地区的居留权公司名称

公司名称嘉兴市创启开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东栅街道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205室-8(自主申报)
执行事务合伙人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3,000.01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CQ0H68
成立时间2020年9月8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创启开盈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嘉兴市创启开盈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普通合伙人100.013.33%
2谢菁菁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3范正洋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4石亚超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5杨静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6朱倩芸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7郭伟男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8刘逢炜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9苏梦诗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10张燕有限合伙人300.0010.00%
11戴灿有限合伙人200.006.67%
合计3,000.01100.00%

创启开盈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五十二)珠海富昆锐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珠海富昆锐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香山路439号1901-7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芶彤军
出资额33.1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7MA55547B3P
成立时间2020年8月1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珠海富昆锐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芶彤军普通合伙人3.3810.20%
2何健照有限合伙人3.3810.20%
3王春晨有限合伙人3.3810.20%
4郑拯河有限合伙人2.637.95%
5杨翌有限合伙人2.437.34%
6李麟有限合伙人2.437.34%
7叶慧颖有限合伙人2.437.34%
8刘桓有限合伙人2.437.34%
9王涛有限合伙人1.825.51%
10农梅有限合伙人1.825.51%
11袁兴有限合伙人1.825.51%
12祝建涛有限合伙人1.223.67%
13刘巧怡有限合伙人1.223.67%
14罗晟有限合伙人1.013.06%
15刘东辰有限合伙人0.792.38%
16洪菲有限合伙人0.682.04%
17欧阳军丽有限合伙人0.240.73%
合计33.10100.00%

珠海富昆锐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纳能微45.64%股权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纳能微45.64%股权的交易对方为王丽莉、华澜微、赛智珩星、黄俊维、吴召雷、贺光维、李斌、徐平。其中,王丽莉、黄俊维、吴召雷、贺光

维、李斌、徐平亦是锐成芯微100%股权的交易对方,上述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参见本预案之“第三节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一、锐成芯微100%股权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华澜微、赛智珩星的基本情况如下:

(一)华澜微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华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杨时路333号16层
法定代表人王文奎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77337302L
成立时间2011年7月15日
经营范围服务: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设计,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的设计、技术服务;生产: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批发、零售:电子产品、电子设备、计算机软硬件、服务器、集成电路及应用产品、数据存储和信息安全产品(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华澜微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持股比例
1杭州华澜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4.42175.8961%
2杭州赛智网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50.00005.6667%
3杭州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基金有限公司750.00005.0000%
4广西金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588.17003.9211%
5杭州赋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3.3333%
6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003.3333%
7北京国栋世纪投资有限公司457.22003.0481%
8南平市建阳建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2.3333%
9天津光合先进计算产业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50.00002.3333%
10浙江赛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35002.0823%
11楼胜军306.67002.0445%
12新余市东育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300.00002.0000%
13北京初志慧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297.47381.9832%
14刘红275.91001.8394%
15温州海汇金投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262.50001.7500%
16赵立年243.90001.6260%
17方正证券投资有限公司230.00001.5333%
18广东复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30.00001.5333%
19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29.17001.5278%
20骆建军225.00001.5000%
21李北铎220.00001.4667%
22黄巍奎218.40001.4560%
23北京久思路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00.00001.3333%
24弥盛(杭州)投资咨询有限公司200.00001.3333%
25深圳莱创创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3333%
26安庆聚锋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3333%
27海南与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01.2000%
28珠海市红土湛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0.00001.2000%
29诸暨浙银鸿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0.00001.1333%
30付建云153.77831.0252%
31周斌151.80001.0120%
32许雄跃150.00001.0000%
33杨时青150.00001.0000%
34拉萨纳兰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50.00001.0000%
35杭州红土成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5.45450.9697%
36诸暨市华澜星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42.40000.9493%
37宁波津原投资有限公司138.80000.9253%
38深圳追远财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8.00000.9200%
39杭州文汇实业有限公司130.00000.8667%
40曾超125.63880.8376%
41付斌122.22170.8148%
42宁波可行星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88000.7925%
43宁波赛宝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8.81630.7921%
44矽力杰半导体技术(杭州)有限公司116.67000.7778%
45杭州赛圣谷海大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0.81630.7388%
46朱六平110.00000.7333%
47杭州巨灵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6667%
48杭州普华昱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6667%
49共青城天兴澜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00000.6667%
50张健儿100.00000.6667%
51刘晓松100.00000.6667%
52管晓婷100.00000.6667%
53李成菊100.00000.6667%
54吴梦根100.00000.6667%
55宁波聚游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7.20000.6480%
56李爱儿90.00000.6000%
57宋逸90.00000.6000%
58王丽莉89.00000.5933%
59诸暨市宏创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8.10000.5873%
60杭州绩优卓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3.33000.5555%
61刘江峰83.33000.5555%
62上海斐怀投资有限公司80.00000.5333%
63应国永80.00000.5333%
64安吉恒林商贸有限公司80.00000.5333%
65无锡TCL爱思开半导体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5000%
66上海怿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0.00000.4667%
67王兆伟60.98000.4065%
68童云洪60.00000.4000%
69胡良道59.91000.3994%
70杭实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7.30000.3820%
71邵诚50.00000.3333%
72刘卫东49.80000.3320%
73姜金栋40.00000.2667%
74北京国鼎实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00000.2667%
75礼明40.00000.2667%
76夏川40.00000.2667%
77郑重40.00000.2667%
78诸暨恒晋融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00000.2667%
79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6.36360.2424%
80郭建平36.00000.2400%
81浙江如山汇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5000.2083%
82诸暨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1.25000.2083%
83李剑卫27.72000.1848%
84骆丹君24.00000.1600%
85宜宾三石汇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2.50000.1500%
86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凯珩凯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0.1333%
87顾小敏20.00000.1333%
88姜有为20.00000.1333%
89张芳19.70500.1314%
90鲁腾16.50000.1100%
91冯春阳15.00000.1000%
92斯曙光15.00000.1000%
93郭圣豪13.30000.0887%
94张余宏13.30000.0887%
95钱军10.10000.0673%
96顾虹10.00000.0667%
97齐修远10.00000.0667%
98王立军10.00000.0667%
99唐晓峥6.00000.0400%
100姚新5.50000.0367%
101张波5.00000.0333%
102刘志廷5.00000.0333%
103夏俊霞5.00000.0333%
104杨春华3.00000.0200%
105张立新0.10000.0007%
合计15,000.00100.00%

华澜微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二)赛智珩星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杭州赛智珩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南复路69号119室-9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丽莉
出资额1,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2MA2GPJ5567
成立时间2019年8月16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产权及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赛智珩星的合伙人及其认缴出资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信息合伙人类型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王丽莉普通合伙人139.6613.97%
2范方平有限合伙人251.7025.17%
3陈利君有限合伙人88.238.82%
4陶用鹏有限合伙人74.837.48%
5周航有限合伙人74.837.48%
6杨玉奎有限合伙人74.837.48%
7李子期有限合伙人37.413.74%
8张岚有限合伙人37.413.74%
9钟鹏飞有限合伙人37.413.74%
10谢平有限合伙人37.413.74%
11薛入文有限合伙人37.413.74%
12芦超有限合伙人27.212.72%
13朱事林有限合伙人27.212.72%
14陈国利有限合伙人27.212.72%
15唐光祥有限合伙人27.212.72%
合计1,000.00100.00%

赛智珩星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注:本预案披露后,纳能微拟对员工实施股权激励,王丽莉作为赛智珩星的普通合伙人,拟将其持有的赛智珩星不低于约占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13%的出资额用于对纳能微核心员工激励。具体方案待后续确定并经相应决策完成后,在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

上市公司拟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

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重组经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二)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受过其他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可能对本次重组造成实质不利影响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

第四节交易标的基本情况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锐成芯微100%股权和纳能微45.64%股权。其中,纳能微系锐成芯微的控股子公司,锐成芯微持有纳能微54.36%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一、基本情况

(一)锐成芯微

公司名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五街200号3号楼A区9层901、902、903、904、905室
法定代表人向建军
注册资本5,609.2881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5875590800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8日
经营范围研发、销售电子元器件、计算机软硬件、电子设备;集成电路开发并提供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纳能微

公司名称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1858号4栋5层
法定代表人王丽莉
注册资本2,200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0928366649
成立日期2014年3月10日
经营范围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的研发、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二、股权结构及产权控制关系

(一)产权控制关系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锐成芯微及纳能微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二)股权结构

1、锐成芯微股权结构截至本预案签署日,锐成芯微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向建军1,858.4433.13%
2海南芯晟380.606.79%
3苏州聚源320.775.72%
4极海微314.605.61%
5大唐投资270.774.83%
6盛芯汇252.504.50%
7金浦国调199.863.56%
8芯丰源181.803.24%
9芯科汇181.803.24%
10叶飞162.982.91%
11比亚迪125.932.24%
12张江火炬110.481.97%
13中小企业基金94.701.69%
14华赛智康89.831.6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5上科创79.551.42%
16矽力杰63.131.13%
17达晨创鸿56.821.01%
18申万长虹基金56.821.01%
19华润微控股56.821.01%
20海望集成50.000.89%
21南京文治47.890.85%
22苏民投资47.350.84%
23泰合毓秀47.120.84%
24华虹虹芯45.400.81%
25力高壹号44.190.79%
26王丽莉42.610.76%
27新经济创投40.000.71%
28海望文化34.090.61%
29金浦创投34.090.61%
30杭州飞冠34.090.61%
31成都日之升34.090.61%
32绵阳富达28.550.51%
33朱鹏辉23.490.42%
34厦门锐微22.730.41%
35成都高投电子22.730.41%
36平潭溥博22.730.41%
37成都梧桐树22.730.41%
38霄淦鋆芯18.940.34%
39广西泰达15.780.28%
40牟琦14.970.27%
41王学林12.630.23%
42张波7.500.13%
43黄俊维7.080.13%
44吴召雷7.080.13%
45财智创赢6.310.11%
46贺光维4.620.08%
47李斌3.230.06%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48沈莉3.000.05%
49紫杏共盈2.370.04%
50徐平1.390.02%
51创启开盈1.270.02%
52珠海富昆锐1.040.02%
合计5,609.29100.00%

2、纳能微股权结构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纳能微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锐成芯微1,195.9254.36%
2王丽莉397.9918.09%
3华澜微267.2212.15%
4赛智珩星83.583.80%
5黄俊维77.253.51%
6吴召雷77.253.51%
7贺光维50.402.29%
8李斌35.231.60%
9徐平15.160.69%
合计2,200.00100.00%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向建军除直接持有锐成芯微33.13%股权外,通过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芯科汇、芯丰源分别间接控制锐成芯微3.24%、3.24%股权,合计控制锐成芯微股权比例达39.61%,为锐成芯微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预案签署日,纳能微控股股东为锐成芯微,持有纳能微54.36%股份,向建军通过锐成芯微合计间接控制纳能微54.36%股权,为纳能微实际控制人。

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锐成芯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锐成芯微主营业务为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模拟及数模混合IP、存储IP、无线射频IP与高速接口IP等半导体IP授权服务业务和以物理IP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芯片定制服务等。锐成芯微主要面向芯片设计公司和晶圆厂提供物理IP授权及芯片定制服务,服务全球数百家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物联网、无线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

2、主要产品或服务

(1)半导体IP授权业务根据处理信号的不同,半导体IP可分为物理IP与数字IP。物理IP主要用于处理表征光、温度、速度、电压、电流等自然界信息的连续性模拟信号,一般用于信号转换、时钟生成、电源管理、射频通信、数据传输与存储等基础功能性电路,其电路设计与半导体工艺器件的物理与电气特性、设计规则密切相关,是芯片的必要组成部分;数字IP则主要用于处理0和1的二进制离散性数字信号,一般用于CPU、DSP、GPU、ISP等处理器核及其他数字运算和控制逻辑。

锐成芯微半导体IP授权服务以物理IP为核心开展,包含模拟及数模混合IP、存储IP、无线射频IP及高速接口IP授权服务,具体情况如下:

IP类别产品简介应用领域和主要应用产品
模拟及数模混合IP物理IP中较为基础的、用于保障芯片正常工作的IP细分类型。锐成芯微的模拟及数模混合IP主要包括电源类、时钟类、信号转换类、传感类、IO类等多种模拟IP。锐成芯微的模拟IP采用创新的架构设计,具有低功耗、高精度、高性能的技术优势,帮助芯片设计公司有效提升产品竞争力。①电源类IP通常用于芯片电源供电与电源管理的模拟IP;②时钟类IP通常用于芯片时钟信号产生和管理的模拟IP;③信号转换类IP:转换模拟信号与数字信号;④传感类IP:对芯片内部的工艺偏差、电压、温度信号和数据进行检测;⑤IO类IP:芯片与外界交互的接口,具有ESD的保护功能。
存储IP锐成芯微存储式IP主要为非易失性嵌入式存储器(eNVMIP),是一种集成于芯片内部、产品断电后数据不丢失、主要用于满足较长时间程序或数据保存需求的存储IP,具有可靠性①锐成芯微的MTPIP分为LogicFlash?MTPIP和SuperMTP?IP,都基于锐成芯微自主知识产权及专利的存储单元结构和电路设计。LogicFlash?MTPIP通常用于1Mbit以内的数据存储,具有擦除/写入次数达1万次,可靠
IP类别产品简介应用领域和主要应用产品
强、安全性高等特点。锐成芯微的存储IP产品类型主要包括MTPIP、eFlashIP、OTPIP等。性强,高温数据保存时间长等特点,主要用于电源管理、显示驱动、快充及无线充电、工业控制、引擎控制等对存储数据保存有较高要求的场景;SuperMTP?IP系锐成芯微针对汽车电子应用场景的安全及可靠性需求推出,加入满足道路车辆功能安全相关要求的电路设计,具备在-40~150℃环境温度下工作10年的数据保存能力,可靠性测试结果可满足AEC-Q100规范的温度要求;②eFlashIP是锐成芯微基于自主知识产权和专利的存储单元结构和电路设计,通常用于256Kbit以上的数据存储,流片验证结果表明该IP具备105℃环境温度下工作10年以上的数据保存能力,擦除/写入次数可达10万次,主要用于通信设备、家用电器、工业自动化、电力计量等场景;③OTPIP为一次可编程存储IP,用于参数调整、密码生成、芯片编号存储等,广泛用于移动支付、企业安全登录、物联网设备等。
无线射频IP一种采用射频技术实现无线通信、数据传输、音视频收发等功能的IP功能模块。相较于有线连接通信方式,射频通信无需线缆连接,可灵活移动、连接或组网。锐成芯微的无线射频IP可划分为蓝牙射频IP、WiFi射频IP等类型,可有效提升无线通信距离和通信覆盖范围;同时通过配置支持不同无线通信模式,可适配多种应用需求。①蓝牙射频IP适用于短距离的无线通讯,主要应用产品包括智能穿戴芯片、耳机/音响芯片、无线遥控芯片、无线电池管理芯片、数字钥匙芯片等;②WiFi射频IP包括WiFi62.4GHz单频IP和WiFi62.4G/5GHz双频IP,主要应用产品包括智慧家电芯片、智能家居芯片、无线图传芯片等。
高速接口IP一种通过线缆连接方式实现芯片间数据传输的IP功能模块,具备连接可靠性、稳定性及强抗干扰能力,能实现较高的数据传输速度。按照不同传输协议,锐成芯微提供包括SerDes、USB、PCIe、SATA、JESD204、MIPI、LVDS等一系列有线连接物理层高速接口IP,支持主流通信协议版本,具有低功耗、小尺寸、抗静电能力强等特点。①SerDesIP是一种将发送端多路低速并行信号转换成高速串行信号,经过线缆最后在接收端将高速串行信号重新转换成低速并行信号,实现串行通信的高速接口IP,主要应用产品包括以太网通信芯片、5G芯片等;②PCIeIP、USBIP主要用于人工智能、移动终端;③SATAIP主要应用于存储设备、固态硬盘主控芯片等;④JESD204IP主要应用于高性能计算、通信主控芯片等;⑤MIPID-PHYIP、LVDSIP主要用于视频传输设备,包括智能手机芯片、平板电脑芯片、安防摄像头芯片、汽车电子芯片等。

除上述IP外,锐成芯微还根据芯片设计公司需求开发了少量的基础库IP、数字IP等其他半导体IP。

(2)芯片定制服务

锐成芯微主要面向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物联网、无线通信、人工智能等领域,基于现有物理IP及所开发和积累的物理IP技术,根据芯片设计公司及系统厂商的项目需求特点和芯片设计阶段,提供包括芯片设计、芯片流片及芯片量产服务在内的芯片定制服务。

3、盈利模式

锐成芯微主要通过向芯片设计公司提供半导体IP授权服务和芯片定制服务获取业务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半导体IP授权业务

半导体IP授权业务中,锐成芯微根据芯片设计公司对IP功能、性能指标的要求提供现成或定制开发的IP授权,通过向芯片设计公司或晶圆厂交付IP文件获得相应的IP授权使用费收入。

当芯片设计公司采用锐成芯微授权的半导体IP所设计的芯片进入量产阶段后,锐成芯微依据合同约定的方式和费率,按照芯片设计公司或晶圆厂定期提供的实际晶圆制造数量或金额,获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2)芯片定制服务

锐成芯微的芯片定制服务主要包括芯片设计、芯片流片及芯片量产服务,锐成芯微为芯片设计公司提供芯片前端、后端设计,制造工艺参数的调整及优化建议,芯片测试程序开发等服务并取得收入。

4、核心竞争力

(1)物理IP类别丰富,产品优势显著

锐成芯微自2011年成立起,便聚焦物理IP进行技术布局和探索,占据了一定的先发优势,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主要物理IP类别覆盖。目前,锐成芯微已拥

有覆盖全球30多家晶圆厂、5nm~180nm等多种工艺类型的1,000多项物理IP,为汽车电子、工业控制、物联网、无线通信、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提供以物理IP技术为核心竞争力的解决方案。

锐成芯微的模拟及数模混合IP、存储IP、无线射频IP、高速接口IP已应用于众多应用场景,可有效满足物联网各应用场景中低功耗、高可靠性、小面积的特性需求。从技术维度而言,丰富的物理IP类别可在芯片设计公司采购多项物理IP时通过优化和精简电路,实现整体芯片更优的性能功耗比、更小的面积;从市场维度而言,也可协助芯片设计公司完成一站式IP采购,根据特定应用搭建的全套物理IP解决方案,减小芯片设计公司芯片设计时的IP模块集成风险等,缩短产品开发周期。同时,丰富的物理IP产品线亦是锐成芯微开展芯片定制服务的核心竞争力,提高了锐成芯微芯片定制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具有良好的协同效应。

根据IPnest报告,锐成芯微(不包括2024年第四季度并表控股子公司纳能微)是2023年全球排名第10的物理IP提供商,其中模拟及数模混合IP排名中国大陆第一、全球第二;嵌入式存储IP排名中国大陆第一、全球第五;无线射频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四。

(2)专注于物理IP技术,得到下游芯片设计公司广泛认可

锐成芯微专注于物理IP技术的研发与创新,在低功耗电源管理、低功耗高精度时钟、低功耗信号转换、嵌入式MTP存储、嵌入式eFlash存储、嵌入式OTP存储、无线射频、接口传输等物理IP技术领域取得丰厚的研发成果,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体系。锐成芯微积累和沉淀的物理IP技术,能够有效补足我国集成电路在芯片设计核心要素上的短板,增强集成电路相关领域的科技创新,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的质量和自主权。

锐成芯微拥有从5nm到180nm工艺节点的IP设计能力,可满足不同类型芯片设计公司的应用场景和特定需求。作为国内主要的物理IP供应商之一,锐成芯微具有本土化优势,可与芯片设计公司进行深度合作,实现IP设计与芯片产品在功耗、尺寸、性能、成本等各方面指标达到平衡的最优方案。目前,锐成芯微客户涵盖了中兴微电子、比亚迪、紫光同芯、华润微控股、海信、TCL、矽力

杰、联咏科技、意法半导体、江波龙、博通、芯源系统等多个国内外知名企业,协助客户打造了多种芯片解决方案。

(3)产业链合作紧密,行业知名度较高锐成芯微不仅与下游芯片设计公司建立了良好关系,与晶圆厂等产业链合作伙伴也进行了紧密合作。锐成芯微通过与晶圆厂合作搭建IP工艺平台,拓宽物理IP所覆盖的工艺类型和节点,丰富了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和可服务的芯片设计公司群体。目前,锐成芯微已与超过30家晶圆厂建立合作,包括台积电、联电、三星、格罗方德、中芯国际、华虹半导体等,并已成为三星SAFE

TM

IP合作伙伴计划成员、中芯国际IP生态联盟成员。锐成芯微的半导体IP为晶圆厂增加其工艺线对应IP生态体系的丰富度和多样性,共同搭建服务于更多终端客户的工艺IP平台,获取更多物联网领域不同类型、不同需求、不同应用场景客户的合作机会。

(4)管理团队行业经验丰富,业务整合能力较强锐成芯微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聚焦物理IP,实时跟踪行业技术动态与汽车电子、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控制、消费类电子等新兴市场发展趋势。锐成芯微管理团队拥有敏锐的行业洞察力和优秀的资源整合能力。

半导体IP行业准入门槛高、研发投入大、产品开发要求高,其中物理IP细分种类繁多、各类IP存在一定技术差异。若企业仅依靠自身研发,形成完善的IP产品线所需时间较长,锐成芯微在自身研发积累的基础上,依靠管理团队对行业的深刻理解与多年积淀的专业判断,选择具有技术优势和市场潜力的标的择机完成收购,通过并购整合快速完成各类物理IP布局、夯实并提升技术水平。

自成立以来,锐成芯微结合自身研发积累,通过多次并购整合,不断拓展自身产品线及提高产品技术实力,丰富物理IP布局、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纳能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1、主营业务概况

纳能微主营业务为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

务。纳能微主要产品及服务包括高速接口IP、模拟及数模混合IP等半导体IP授权服务业务及芯片定制服务等,主要面向芯片设计公司、系统集成厂商提供半导体IP授权及芯片定制服务业务。

2、主要产品或服务

(1)半导体IP授权业务

IP类别产品简介应用领域和主要应用产品
高速接口IP一种通过线缆连接方式实现芯片间数据传输的IP功能模块,具备连接可靠性、稳定性及强抗干扰能力,能实现较高的数据传输速度,应用范围广泛。按照不同传输协议,纳能微提供包括SerDes、USB、PCIe、SATA、JESD204、MIPI、LVDS等一系列有线连接物理层高速接口IP,支持主流通信协议版本,具有低功耗、小尺寸、抗静电能力强等特点。①SerDesIP是一种将发送端多路低速并行信号转换成高速串行信号,经过线缆最后在接收端将高速串行信号重新转换成低速并行信号,实现串行通信的高速接口IP,主要应用产品包括以太网通信芯片、5G芯片等;②PCIeIP、USBIP主要用于人工智能、移动终端;③SATAIP主要应用于存储设备、固态硬盘主控芯片等;④JESD204IP主要应用于高性能计算、通信主控芯片等;⑤MIPID-PHYIP、LVDSIP主要用于视频传输设备,包括智能手机芯片、平板电脑芯片、安防摄像头芯片、汽车电子芯片等。
模拟及数模混合模拟IP纳能微的模拟及数模混合IP主要为较为基础的、用于保障芯片正常工作的IP细分类型,包括电源类、时钟类、物理转换类、数据转换类、IO等多种模拟IP,主要应用于物联网、穿戴式设备领域的芯片产品。纳能微的模拟IP采用创新的架构设计,具有独特的低功耗技术优势,可有效满足物联网应用需求,帮助客户有效实现芯片的低功耗设计,提升产品竞争力。①电源类IP通常用于芯片电源供电与电源管理的模拟IP;②时钟类IP通常用于芯片时钟信号产生和管理的模拟IP;③物理转换类IP可以实时收集芯片内部不同块区的电压,温度以及工艺参数,进行数据的分析后,发送此数据给到系统,完成对芯片设计中的性能优化,从而实现更强的可靠性;④数据转换类IPSAR-ADC是逐次逼近模数转换器的一种,具有低功耗和小尺寸等特点;⑤IO类IP芯片与外界交互的接口,具有ESD的保护功能。

(2)芯片定制服务

纳能微的芯片定制服务主要为协助Fabless芯片设计公司完成设计和生产规则检查、工艺参数调整等工作,并最终完成流片。样片流片完成后,纳能微指示供应商向客户交付光罩使用权、晶圆或芯片裸片。

3、盈利模式

除未提供芯片量产服务外,纳能微与锐成芯微盈利模式相同,锐成芯微的盈利模式参见本节“三、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一)锐成芯微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3、盈利模式”。

4、核心竞争力

(1)高速接口IP稳定度、速度及耗能优势

高速接口IP设计具有高性能和低延迟的特点,能够支持大规模数据传输和快速处理,满足对速度和响应时间要求高的应用场景,能够提供大带宽和高吞吐量的数据传输能力,支持大规模数据流的传输和处理,提升系统整体性能,高速接口IP在高性能计算、数据中心、通信网络等领域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和市场需求。纳能微围绕集成电路高速接口类IP核研发和定制业务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及知识产权,纳能微高速接口IP设计优化了功耗和能效,能够在保持高性能的同时降低能耗,符合节能环保的要求。

(2)个性化定制能力

纳能微拥有高度专业化的技术团队,包括芯片设计工程师、电路设计师、系统工程师等,具备深厚的技术功底和创新能力。纳能微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需求,灵活定制芯片设计方案,包括功能、性能、功耗等方面的定制,实现复杂芯片的个性化定制。纳能微具有快速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能够迅速调整设计方案并进行验证,缩短客户芯片开发周期,并通过需求分析、方案设计、验证测试等环节,确保定制芯片的质量和稳定性。

(3)行业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

纳能微管理团队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半导体行业的特点和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通过准确把握行业动态和发展方向,纳能微管理团队制定相应的战略和

决策,有效优化资源配置,合理分配人力、财力和物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成本,提升盈利能力。纳能微团队有着较高的稳定性和凝聚力,能够持续推动企业创新,保持持续发展。

四、主要财务数据

因本次交易拟收购纳能微的少数股东权益,模拟锐成芯微于2023年1月1日起合并纳能微100%股权的财务数据能更好地体现交易标的整体历史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故按照上述口径模拟合并后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资产总额117,870.72124,684.45
资产净额84,908.0379,952.09
营业收入
其中:半导体IP授权服务16,645.5217,026.24
芯片定制服务及其他19,033.1248,328.77
总计35,678.6465,355.00
净利润3,426.968,938.88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其中,模拟合并的主要假设:1)锐成芯微于2023年1月1日即合并纳能微100%股权,纳能微少数股东所持股权按控股收购时的估值,以现金支付对价进行购买;2)模拟时未考虑各项因素对所得税的影响。

第五节标的资产预估作价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尚未完成,标的资产拟定交易价格尚未最终确定。本次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最终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将在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出具正式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后确定,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和最终交易价格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交易各方同意,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参考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值,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第六节发行股份的情况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向建军等52名股东所持锐成芯微合计100%股权及王丽莉等8名股东所持纳能微合计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鉴于标的公司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的股份数量均尚未确定。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二、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中募集配套资金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一节本次交易概述”之“二、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二)募集配套资金”。

第七节风险因素

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详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需履行的程序”。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所需审批事项尚未履行完毕。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以及取得相关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若本次交易无法获得上述批准、审核通过或同意注册或不能及时取得上述文件,则本次交易可能由于无法推进而取消,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由于本次交易须满足多项前提条件,因此在实施过程中将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协商确定本次重组方案的过程中,遵循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信息传播的原则,但仍不排除本次交易存在因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2、在本次交易的推进过程中,市场环境可能会发生变化,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也可能对交易方案产生影响,交易各方可能需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监管机构的审核要求修改、完善交易方案。如交易各方无法就修改、完善交易方案的措施达成一致意见,则本次交易存在被取消的风险。

3、考虑到本次交易工作的复杂性,相关股东沟通工作、监管机构的审批进度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交易存在上市公司在首次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后6个月内无法发出股东大会通知从而导致被取消的风险。

4、其他可能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情况。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某种原因或其他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上市公司计

划重新启动重组,则面临交易定价及其他交易条件可能需重新调整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司将在本次交易过程中,及时公告相关工作进展,以便投资者了解本次交易进程,并作出相应判断。

5、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的评估值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将继续就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对价支付方式、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等事项进行商谈,并签署相关协议。若出现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未能就核心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等情形,则本次交易存在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三)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预估值及拟定价尚未确定。本预案中涉及的财务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最终数据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标的资产的最终交易金额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评估结果、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等数据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可能与本预案披露的情况存在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交易方案调整的风险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与标的资产有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等尚未最终确定。同时,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尚需经交易对方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履行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等程序。因此,本次交易方案存在需要调整的可能。若因包括但不限于前述事项的原因造成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则实际交易方案可能较本预案中披露的交易方案发生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公司国资股权履行产权市场公开交易程序的风险

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之一锐成芯微存在部分国有股东。根据国有资产监管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对方持有的锐成芯微股权转让给第三方时可能需要通过产权

市场公开征集受让方进行交易(即进场交易)。上市公司能否在进场交易中顺利取得该部分股权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国资股权进场交易的风险。

(六)本次交易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增加,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尽管标的资产预期将为上市公司带来较好的收益,但并不能完全排除标的资产未来盈利能力不及预期的可能。若发生前述情形,则公司的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股本的增长幅度,进而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等即期回报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七)收购整合的风险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纳入上市公司管理及合并范围,上市公司的业务规模、人员等将进一步扩大,上市公司也将面临经营管理方面的挑战,包括组织设置、内部控制、团队管理、供应链及销售渠道整合、企业文化共享等方面。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能否通过整合保持标的公司原有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并购整合的协同效应具有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不达预期的风险作为交易方案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合格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发行数量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上市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能否取得证监会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若股价波动或市场环境变化,可能存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乃至募集失败的风险。

二、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物理IP系技术密集型行业,且在集成电路行业中地位较为重要,在全球范围内行业竞争较为激烈。其中,ARM、新思科技、铿腾电子等国际同行业巨头自设立至今已经历三十至四十年发展,且持续在全球范围内并购整合,产品种类齐全,销售网络广泛,业务规模相对较大,长期以来在国际市场上享有较高市场

知名度和认可度,整体上具备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对比来看,标的公司起步相对较晚,业务规模与国际同行业巨头相比差距较大。根据IPnest报告,锐成芯微(不包括2024年第四季度并表控股子公司纳能微)是2023年全球排名第10的物理IP提供商,其中模拟及数模混合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二,无线射频IP排名中国第一、全球第四,嵌入式存储IP排名中国大陆第一、全球第五。在国内产业政策大力支持的背景下,半导体IP行业发展迅速,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如果标的公司不能保持市场竞争力,届时存在市场份额被侵蚀风险。报告期内,锐成芯微结合市场环境和发展规划角度考虑,通过主动收缩芯片定制业务、加大IP授权业务投入力度、外延式并购纳能微等方式聚焦半导体IP授权业务,IP授权业务规模及占比持续提升,业务结构不断优化。如未来不能持续开发和提供满足客户需求的IP产品,可能导致业务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

(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集成电路涉及微电子、电气、自动化、软件系统等多学科知识,属于技术密集型行业,对研发人员的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及从业经验要求较高,高端设计人才更是标的公司构建核心技术竞争力的关键。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术团队深耕半导体IP领域多年,拥有丰富的行业经验,深刻理解标的公司经营战略以及半导体IP行业经营方式,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行业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如果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大量流失,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未来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的风险集成电路行业技术迭代速度快,除了芯片制程不断朝着先进工艺节点发展外,特色工艺、先进封装、新应用等发展路径也成为重要发展方向,技术种类多样,整个行业处于不断革新的阶段,对合理选择技术路线及研发技术升级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在半导体IP领域,越来越多的集成电路设计以半导体IP为基础开展,IP供应商的重要性不断提高,但同时市场多样化、快速迭代的需求也对IP供应商如何紧跟甚至引领行业发展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标的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围绕物联网芯片所需的物理IP进行技术研发与产品布局,需持续保持研发投入,紧密关注行业技术发展动态,尽量降低研发存在的不确定性风险。如公司新

技术的开发不及预期,或无法在行业中保持先进优势,将导致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其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技术授权风险标的公司在经营和技术研发过程中,视需求需要获取第三方半导体IP和EDA工具供应商的技术授权。如果由于国际政治经济局势剧烈变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标的公司无法继续取得第三方半导体IP和EDA工具供应商或替代厂商的授权,可能导致标的公司半导体IP开发效率降低,从而对标的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知识产权被侵蚀及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等泄露风险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提供集成电路产品所需的半导体IP设计、授权及相关服务,具备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是标的公司保持自身竞争力的关键,标的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迭代及探索积累,形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业核心技术和相关技术储备,并通过申请专利、设立保密制度等方式对自主知识产权进行了保护。标的公司在日常业务开展中,无法排除上述知识产权被盗用或被不当使用的风险,若出现知识产权被他人侵权的情况,可能会对标的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此外,标的公司通过不断积累和演化已形成了较为丰富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其对公司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标的公司制定的相关技术保密制度、与员工签署的《保密协议》等无法完全防范技术泄露问题,可能出现因员工违反相关制度和协议、员工离职等因素导致的非专利技术和技术秘密泄露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市场波动的风险公司股票市场价格波动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业绩,还受宏观经济周期、利率、汇率、资金供求关系等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因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及投资者心理因素的变化而产生波动。本次交易尚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交所审核及证监会注册等程序,整体流程较长且存在不确定性,在此期间,上市公司股价可能发生波动。上市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不可抗力的风险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治、政策、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第八节其他重要事项

一、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有关规定:

“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影响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机构和独立运营的公司管理体制,做到了业务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机构独立、人员独立。同时,上市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工作需要,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制度的制定与实行,保障了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结构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完善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建设与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上市公司本次交易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分别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第21个交易日、第1个交易日,本次交易

首次公告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涨跌幅
(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
上市公司(元/股)21.0523.7512.83%
上证综指(000001.SH)3,388.063,373.75-0.42%
集成电路指数(884953.WI)6,365.605,922.66-6.96%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3.25%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19.78%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监管指引第6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尽管上市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保密措施,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上市公司已在本预案之“重大风险提示”之“一、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之“(二)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中进行了相关风险提示。

四、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

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五、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以及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交易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份减持计划”。

五、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的情况,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交易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不存在依据《监管指引第7号》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详见本预案“重大事项提示”之“六、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七、其他影响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的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全面、完整的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会对股东及其他投资者做出合理判断产生重大影响的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

第九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具备实施本次交易的各项条件,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公司本次交易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交易对方向建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5%,构成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预案、摘要及交易各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预案具备可操作性。

(五)公司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法定程序,该等法定程序完整、合法、有效,公司就本次交易提交的法律文件合法有效。

(六)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七)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八)公司在本次重组前12个月内不存在需纳入本次重组相关指标累计计算范围的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形。

(九)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的规定。

(十)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重组上市。

(十一)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十二)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十三)公司已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严格遵守了保密义务。

(十四)本次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1.2条、《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二十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八条的规定。

(十五)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尚需完成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再次提交董事会审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及各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其他必要的审批/备案程序。”

第十节声明与承诺

一、全体董事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董事签字:

刘志宏杨廉峰XUYI(徐懿)

陈晓飞

陈晓飞JEONGTAEKKONG郭涛

张卫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二、全体监事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监事签字:

马晓光李石松赵宝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三、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预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预案及其摘要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尚未经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审计、评估机构的审计和评估,相关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经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将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预案及其摘要所引用的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梅晓东刘文超但胜钊

郑芳宏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之盖章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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