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成芯微”)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能微”)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锐成芯微与纳能微均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的规定,现就相关期间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公司董事会经自查后说明如下:
公司股票于2025年3月28日开市起停牌,2025年2月27日、2025年3月27日分别为本次交易首次公告前第21个交易日、第1个交易日,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内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大盘及行业指数波动情况如下:
项目 | 停牌前第21个交易日 | 停牌前第1个交易日 | 涨跌幅 |
(2025年2月27日) | (2025年3月27日) | ||
上市公司(元/股) | 21.05 | 23.75 | 12.83%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388.06 | 3,373.75 | -0.42% |
集成电路指数(884953.WI) | 6,365.60 | 5,922.66 | -6.96%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3.25%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涨跌幅 | 19.78% |
综上,在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中规定的相关标准。
为避免参与人员泄露本次交易有关信息,自与交易对方初步磋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过程中,公司采取了严格有效的保密措施,在策划阶段尽可能控制知情
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及时编制并签署交易进程备忘录。公司自申请停牌后,及时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并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提交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查询相关单位及自然人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并在取得相关查询结果后及时进行披露。
特此说明。(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交易首次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内波动情况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