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 拟注销股份数量: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合计8,205,518股,其中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拟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
?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2022年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情况
1、2022年回购方案
2022年3月15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截至2022年4月27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837,029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9.95元/股,最低价为14.46元/股,回购均价约为
16.33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1,649.24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837,029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2、2023年回购方案
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24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29)。截至2023年7月28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266,993股,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6.05元/股,最低价为15.48元/股,回购均价约为
15.7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00.68万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暂未使用本次回购的股份,前述已回购的股份1,266,993股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二、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2025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等因素,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部分股份36个月期限即将届满,且公司拟提前终止实施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拟将2022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837,029股和2023年回购方案的回购股份1,266,993股合计3,104,022股用途进行变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注册资本将由290,496,916元变更为287,392,894元,回购专户证券账户中股票由8,205,518股变更为5,101,496股。回购的股份注销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率,进一步提振投资者信心。
三、预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3,104,022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290,496,916股变更为287,392,894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本次注销前(股) | 变动数量(股) | 本次注销后(股) |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3,663,003 | 0 | 3,663,003 |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286,833,913 | -3,104,022 | 283,729,891 |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8,205,518 | -3,104,022 | 5,101,496 |
股份总数 | 290,496,916 | -3,104,022 | 287,392,894 |
四、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合理性、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审慎考虑作出的决定,注销完成后,有利于提高公司股东的投资回报,不会影响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部分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相应减少3,104,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也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
六、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一)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程序
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特此公告。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