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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88336公司简称:三生国健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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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否
三、重大风险提示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核心竞争力风险、经营风险及行业风险等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如下风险: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创新药研发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另外,考虑到药物研发风险以及未来产品上市面临市场竞争的不确定性,若公司无法有效利用自身的研发技术经验、规模化生产优势或终端销售覆盖能力,则可能导致在研产品无法在同靶点产品中抢先获批上市,相关产品将面临竞争更加激烈的市场环境,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成长性与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2、研发投入增多,核心产品销量增长不及预期的风险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3、集采所带来的收入增长不确定性风险从医保政策层面来看,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这将对益赛普销售收入增长带来不确定性风险。
四、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五、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利荣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七、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6,785,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5,510,721.37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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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十一、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十二、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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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释义 ...... 5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 ...... 43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 64
第六节重要事项 ...... 74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7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4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4
第十节财务报告 ...... 104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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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释义
一、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三生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三生制药 | 指 | 3SBioInc.一家依据开曼群岛法律设立,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码为1530.HK |
富健药业 | 指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GainPharmaceutical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兰生国健/兴生药业 | 指 | 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沈阳三生 | 指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晟国医药 | 指 |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上海昊颔 | 指 | 上海昊颔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浦东田羽 | 指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GrandPath | 指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上海翃熵 | 指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香港三生 | 指 | 香港三生医药有限公司(HongKongSanshengMedical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香港达佳 | 指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AchieveWell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一家依据香港法律设立的有限公司 |
抗体中心 | 指 |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中健抗体 | 指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苏州国健 | 指 |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丹生医药 | 指 |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药谷德生 | 指 | 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Numab | 指 | NumabTherapeutics,AG |
康派尼恩 | 指 | 上海康派尼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鹰瞳 | 指 | 北京鹰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启光德健 | 指 | 启光德健医药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
Verseau | 指 | VerseauTherapeutics,Inc |
抗体 | 指 | 机体的免疫系统在抗原刺激下,由B淋巴细胞分化成的浆细胞所产生的、可与相应抗原发生特异性结合反应的免疫球蛋白 |
单克隆抗体/单抗 | 指 | 由单一B细胞克隆产生的高度均一、仅针对某一特定抗原表位的抗体 |
双特异性抗体 | 指 | 拥有两种特异性抗原结合位点,可以同时与靶细胞和功能细胞(一般为T细胞)相互作用,进而增强对靶细胞的杀伤作用 |
生物类似药 | 指 | 在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与已获准注册的原研药(参照药)具有相似性的治疗用生物制品。生物类似药候选药物的氨基酸序列原则上应与原研药(参照药)相同。生物类似药通常不被认为是其原研药的仿制药,因为两种产品相似,但是可能不完全相同。生物类似药和对照药物之间需要在药代动力学、药效动力学、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方面,达到严格的监管要求 |
自身免疫性疾病 | 指 | 由人体对正常存在于自身体内的物质和组织的异常免疫反应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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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疾病 | ||
类风湿关节炎/类风湿性关节炎 | 指 | 类风湿关节炎或类风湿性关节炎(RheumatoidArthritis,RA),是一种病因尚未明了的慢性全身性炎症性疾病,以慢性、对称性、多滑膜关节炎和关节外病变为主要临床表现,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 |
强直性脊柱炎 | 指 | 强直性脊柱炎(AnkylosingSpondylitis,AS)是一种慢性进行性疾病,主要侵犯骶髂关节、脊柱骨突、脊柱旁软组织及外周关节,可伴发关节外表现,严重者可发生脊柱畸形和关节强直。它属于血清阴性脊柱关节病,是一种与脊柱炎相关的关节炎 |
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 | 指 | 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RadiographicallyNegativeAxialSpondyloarthritis,r-axSpA)?是一种特殊类型的中轴型脊柱关节炎(AxSpA),患者具有中轴型脊柱炎的典型临床症状(如腰背痛、晨僵等),但传统影像学检查(如X光、CT)未发现明显的骶髂关节或脊柱骨质破坏或关节间隙狭窄等结构性改变 |
银屑病 | 指 | 银屑病(Psoriasis)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典型皮损为鳞屑性红斑 |
特应性皮炎 | 指 | 特应性皮炎(AtopicDermatitis,AD)?是一种常见的慢性、复发性、炎症性皮肤病,属于湿疹的一种特殊类型。它以剧烈瘙痒、皮肤屏障功能障碍和反复发作为特点,常与遗传过敏体质(如哮喘、过敏性鼻炎、食物过敏)相关联 |
COPD | 指 |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hronicObstructivePulmonaryDisease,COPD)?是一种以持续性气流受限为特征的慢性肺部疾病,主要表现为呼吸困难、咳嗽和咳痰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 指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是痛风最常见的临床表现,由尿酸盐结晶沉积在关节及周围组织引发,表现为突发、剧烈的关节红肿热痛 |
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 | 指 | 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hronicRhinosinusitiswithNasalPolyps,CRSwNP)?是一种复杂的鼻窦黏膜慢性炎症性疾病,以持续性鼻塞、流脓涕、嗅觉障碍及鼻息肉形成为特征 |
UC | 指 | 溃疡性结肠炎(ulcerativecolitis,UC)是一种病因尚不十分清楚的直肠和结肠慢性非特异性炎症性疾病 |
SLE | 指 | SLE即系统性红斑狼疮(SystemicLupusErythematosus),是一种多系统损害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
CLE | 指 | 皮肤型红斑狼疮(CutaneousLupusErythematosus,CLE)是一大类主要累及皮肤的红斑狼疮疾病 |
靶点 | 指 | 即药物治疗针对的目标分子,通常在疾病的病理过程中扮演重要作用,药物通过抑制或激活该目标分子的生物活性产生临床药效 |
TNF-α | 指 | TumorNecrosisFactor-α,指肿瘤坏死因子-α,是主要由巨噬细胞和单核细胞产生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属于引起急相反应的众多细胞因子中的一员,主要作用是调节免疫细胞的功能 |
HER2 | 指 | HumanEpidermalGrowthFactorReceptor-2,指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是重要的乳腺癌及胃癌预后判断因子 |
EGFR | 指 | EpidermalGrowthFactorReceptor,指表皮生长因子受体,常表达在表皮细胞上 |
IL-17 | 指 | Interleukin-17,指白细胞介素17,是由辅助性T细胞17分泌的一种促炎细胞因子 |
IL-5 | 指 | Interleukin-5,指白细胞介素5,在协调和促进以酸性粒细胞为基础的炎性过程起着关键的作用 |
IL-4R | 指 | Interleukin-4Receptor,指白介素4受体,是辅助型T细胞2型的多效性细胞因子 |
IND | 指 | InvestigationalNewDrugApplication,即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
NDA | 指 | NewDrugApplication,即新药上市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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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 | 指 | Pharmacokinetics(即药物代谢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时间的关系 |
PD | 指 | Pharmacodynamics(即药物效应动力学),指体内药物浓度与作用效应强度的关系 |
IL-1β | 指 | Interleukin-1β,指白介素1β因子,是由单核细胞、内皮细胞、成纤维细胞和其他类型细胞在应答感染时产生的细胞因子之一 |
GMP | 指 | 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的缩写,即《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CD25 | 指 | 白细胞介素-2(IL-2)受体的α链又称为CD25,是调节T细胞表面特征性标记分子 |
IL-13 | 指 | T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不含糖基,能诱导CD23的表达,生殖细胞系信使RNA的合成以及B细胞中IgG和IgE的转换,也可调节单核细胞及B细胞的功能 |
IL-4 | 指 | 由活化的T淋巴细胞产生的细胞因子,导致B细胞的增殖和分化,刺激B细胞合成免疫球蛋白IgE;影响自然杀伤细胞(NK细胞)的应答,以及淋巴因子激活的杀伤性细胞(LAK细胞)对白介素-2的应答;增强巨噬细胞杀伤肿瘤的活性 |
BDCA2 | 指 | BDCA2的全称是BloodDendriticCellAntigen2,即血液树突状细胞抗原2。树突状细胞在免疫系统中非常重要,负责抗原呈递。BDCA2是树突状细胞表面的一个标记物,可能在免疫调节、疾病诊断或治疗中有应用 |
TL1A | 指 | TL1A?(TumorNecrosisFactorLigandSuperfamilyMember1A,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成员1A)是一种重要的免疫调节分子,广泛参与炎症、免疫应答及疾病发生发展 |
CDE | 指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CenterforDrugEvaluation) |
CDMO | 指 | 合同开发与生产组织(ContractDevelopmentandManufacturingOrganization),为制药企业提供从药物研发(Development)到商业化生产(Manufacturing)的全流程外包服务,包括工艺开发、临床试验用药生产、商业化大规模生产等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生国健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unshineGuojianPharmaceutical(Shanghai)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unshineGuojianPharmaceutic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LOUJING |
公司注册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203 |
公司网址 | https://www.3s-guojian.com/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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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琦 | 张凤展 |
联系地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电话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传真 | 021-80297676 | 021-80297676 |
电子信箱 | ir@3s-guojian.com | ir@3s-guojia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上海证券报》(www.cnstock.com)《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证券时报》(www.stcn.com)《证券日报》(www.zqr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三生国健 | 688336 | 不适用 |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6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杨景璐、李晓菲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徐妍薇、肖斯峻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0年7月22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期已届满。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并履行督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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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119,356.83 | 101,403.43 | 17.70 | 82,54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70,457.91 | 29,461.44 | 139.15 | 4,929.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4,586.35 | 20,662.27 | 18.99 | 24.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13.60 | 41,635.40 | -32.48 | 23,349.27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556,764.21 | 489,613.49 | 13.72 | 460,584.60 |
总资产 | 596,502.73 | 530,502.95 | 12.44 | 509,840.37 |
(二)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48 | 137.50 | 0.0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48 | 137.50 | 0.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0 | 0.33 | 21.21 | 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3.47 | 6.20 | 增加7.27个百分点 | 1.0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0 | 4.35 | 增加0.35个百分点 | 0.0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5.29 | 30.98 | 增加14.31个百分点 | 39.93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相比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原因系①销售收入稳步上涨;
②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联营企业Numab一次性特别股息分配41,080.10万元,计入2024年度投资收益,导致2024年度利润大幅增长。
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体现为净流入2.81亿元,相比上年同期下降32.48%,主要系虽然本年度销售回款金额相比上年增加较多,但随着各产品销量和CDMO业务量的增加,以及研发项目的持续快速推进,本年度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工成本、材料支出及各项付现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亦增加较多,综合上述因素,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3、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相比上年同期上涨,主要由于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上涨导致。
4、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同比增加14.3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系主要研发项目数量持续增加及主要研发项目相继进入临床后期阶段,研发投入加大导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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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2024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1-3月份) | 第二季度(4-6月份) | 第三季度(7-9月份) | 第四季度(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6,689.50 | 32,972.47 | 34,278.49 | 25,416.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111.91 | 3,839.14 | 10,353.84 | 47,153.0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8,575.83 | 4,038.68 | 9,079.05 | 2,892.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01.69 | 4,013.62 | 4,253.61 | 9,844.68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4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39 | 第十节附注七、73 | 5,639.14 | -94.4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90.20 | 第十节附注七、67 | 2,858.40 | 3,344.96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893.40 | 第十节附注七、70 | 1,939.95 | 3,545.68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696.4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6.58 | 第十节附注七、75 | -757.98 | -798.81 |
分占联营公司损益 | 41,080.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5.08 | 1,344.68 | 586.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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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87 | 232.12 | 505.19 | |
合计 | 45,871.56 | 8,799.17 | 4,905.4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分占联营公司损益 | 41,080.10 | 联营公司特别股息分配,具有偶发性、不可持续性,对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大。 |
十、非企业会计准则财务指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0,387.04 | 91,053.90 | 30,666.86 | 1,579.00 |
衍生金融资产 | 786.78 | 786.78 | 1,314.4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906.66 | 815.43 | -91.23 | |
合计 | 61,293.70 | 92,656.11 | 31,362.41 | 2,893.40 |
十二、因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原因的信息暂缓、豁免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2024年是中国创新药破局之年,是公司稳扎自免,大跨步发展之年。
(一)行业宏观:政策东风重塑生态,创新药破局前行2024年,中国创新药行业在资本审慎投资与政策强力支持的交织下迎来关键转折。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政府,都围绕创新药全链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重磅政策,这些政策涵盖了创新药研发、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生产落地、上市应用等全链条,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和资源优化配置,推动创新药行业向“科学化、高效化、国际化”升级。
中国创新药支持政策正在重塑行业生态,未来竞争的核心在于:靶点选择的科学性、研发效率与成本控制的平衡能力、全球化布局的灵活性。政策东风下,唯有持续创新的企业才能在“内卷”中突围。
(二)国际化进程提速:交易规模创新高,中国创新受全球瞩目
创新药国际进程亦呈现出加速趋势,不仅项目交易额屡创新高,大额交易比例明显增加,2024年全年医药领域已完成93项出海BD交易,同比增长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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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发起的临床试验占全球的比例已经从十年前的3%增长到现在的28%,来自中国的上市新分子实体药物已经超过欧洲,中国的创新药资源已经成为MNC不得不重视的赛道,其不得不在更早的时机介入到中国创新药的研发中,中国创新药国际化进程已经进入崭新的发展阶段。
(三)中国自免市场在政策支持、国产创新、患者教育及技术升级多重驱动下,正从“起步期”
迈向“加速期”
降价驱动市场扩容。医保谈判推动国产IL-17A、IL-4Rα等药物价格大幅下降,患者支付门槛降低,有利于市场渗透率的快速提升。
市场潜力待挖掘。存量需求:自免患者基数庞大,需求刚性,当前自免生物制剂的市场渗透率仍处于较低水平,即便是当前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银屑病领域,生物制剂的市场渗透率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增量机遇:系统性红斑狼疮、克罗恩病、痛风等高发病率疾病仍依赖传统疗法,新靶点药物将填补空白。
(四)公司2024年度业绩:创新驱动增长,结构优化增效
2024年度公司专注创新和患者价值本源,持续打造自免领域竞争优势,进行差异化竞争,主营业务稳扎稳打,产品销售收入和利润实现持续稳健增长。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356.8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金额为70,457.91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长139.15%。
1、产品竞争力强化
益赛普:2024年在“四同药品价格治理”“注射剂三同药品价格治理”“定点零售药店药品比价”和“短缺药品价格治理”等医保政策推动下,益赛普区域集采范围快速扩大,2024年度已完成20多个省份的区域集采落地,产品均价整体下调。但公司通过积极的学术推广,不断拓展市场渠道,提升患者覆盖率,以及益赛普预充针剂型的快速增长,益赛普国内市场整体销售规模稳中有升。
赛普汀:随着赛普汀持续的研究成果发表、医学证据肯定、市场覆盖终端数量的增加、临床专家处方的意愿度不断提升以及良好的临床疗效评价,患者用药需求提升、DOT延长,共同推动了赛普汀市场规模在2024年大幅提高。
健尼哌:持续稳健增长,巩固在抗排异反应领域的优势。
2、战略调整持续释放动能
2024年6月,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生”)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将公司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14.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此项交易以及2023年度同类交易累计的部分里程碑达成,为公司在2024年度带来6,611.00万元收入。
3、研发管线快速推进,产品组合日益丰富
公司聚焦自免的战略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深入探索和开发,多维度提升研发效率,并进一步前瞻性的完善、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5.41亿元。核心自免研发项目进展基本提前达成年度目标(研发项目进展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且新增两个创新分子(626项目和627项目)。当前公司自免项目的临床进展均处于同类国内产品前列,公司将持续加快临床进度,力争实现公司所有自免管线产品在国内第一梯队上市的目标。
4、管理效率稳步提升
2024年度,公司内部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所带来的效率提升,销售费用率稳中有降,管理费用率基本稳定。
(五)ESG实践:可持续发展筑牢长期根基,公司构建“环境-社会-治理”闭环管理体系
公司将ESG视为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健康产业的长期开拓者、抗体药物的可靠提供者、社会价值的稳定创造者、绿色力量的长期行动者。公司已构建环境保护、社会责任与公司治理的闭环管理体系,卓越的可持续发展表现获得业界广泛认可,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最新一期商道融绿ESG评级中获评A-,行业排名11/300。
(六)2025年战略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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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在“聚焦、创新、国际化”的自免战略方向的指引下,公司以技术创新为核心引擎,通过全球化布局与本土化深耕的双轮驱动,构建涵盖研发、生产、商业化的完整生态链。
1、核心目标:加速临床转化与全球化布局
临床突破:2025年度613项目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适应症将完成NDA申报、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适应症将进入临床III期;611项目(特应性皮炎)将完成临床III期、COPD适应症进入临床III期、青少年特应性皮炎适应症进入临床III期;608项目强制性脊柱炎适应症将进入临床III期、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进入临床III期(2025年各研发项目预期进展详见本节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
技术跃迁:积极布局双特异性抗体及长效制剂等,构建下一代自免技术矩阵。充分利用AI驱动的药物发现,缩短临床前研发周期。通过对现有产品新适应症的不断开拓以及早研有潜力品种的研发,开发具有临床需求和创新性的新靶点和新分子,着力打造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差异化自免管线。
2、全球化路径:在加速具有差异化优势高价值靶点落地的同时,通过FDA/NMPA双报加速国际化;努力构建“靶点-数据-IP-商务”全链条竞争力。
3、商业化创新:以患者生命周期管理为核心,通过精准患者分层、差异化技术路线及创新支付模式突破竞争壁垒,构建差异化的自免商业化体系。未来,随着AI诊断工具普及和真实世界证据应用,自免药品的商业化将进一步向精细化、智能化方向演进,公司也将积极顺应趋势,借助数字化工具提升覆盖广度和精度。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变动情况分析及展望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一)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1、主要业务
三生国健是中国首批专注于抗体药物的创新型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企业之一。公司拥有研、产、销一体化成熟平台,专注于单抗、双抗、多抗及多功能重组蛋白等新技术研究,拥有丰富的大规模抗体产业化和质量控制经验。公司是“免疫与炎症全国重点实验室”依托单位、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上海市抗体技术创新中心、上海抗体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级和上海市级高新技术平台,承担过国家重大新药创制、“863”计划、国家发改委及上海市重大项目及各部委课题百余项,多次获得上海市级和浦东新区科学技术奖。目前,公司拥有22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在研创新药物项目,大部分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药品,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2、主要产品
(1)已上市产品情况:
益赛普(重组人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
益赛普已在国内上市近20年,相较于其他同类产品,益赛普的药物疗效与安全性在国内市场得到了更加广泛的临床验证与认可,在临床运用中已具备较强的品牌效应。除产品特性以外,公司拥有专业的营销团队与完整的销售体系,通过多年对益赛普的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在国内终端销售的覆盖方面收获了良好的成果。
2024年药品集采覆盖面持续扩大,医保局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这对益赛普2024年度的销售收入的增长构成较大挑战。面对集采扩面的不利影响,公司通过积极循证学证据积累,持续推进市场中度下沉策略,加强基层科室学术支持,提升重点三四线城市风湿免疫生物制剂使用观念,积极拓展益赛普在中医等多科室多领域的应用。
2025年度益赛普仍将面对集采扩面的持续影响,益赛普将进一步通过加强学术支持,扩大有效市场覆盖,全面提升有效产出,升级数字化营销模式等方式稳定益赛普的销售规模。
赛普汀(注射用伊尼妥单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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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普汀于2020年6月正式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2020年12月底,赛普汀通过了医保谈判,首次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上市以来,已被纳入多项诊疗指南和专家共识:
根据《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OSO)乳腺癌诊疗指南》,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作为晚期乳腺癌患者全程抗HER2治疗的基础药物。
2024年度,随着赛普汀在临床应用的增加,赛普汀的治疗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认可,产品认可度提高带来销售增量;医院准入工作持续推进,更多终端实现药品可及;同时由于疗效优秀,给患者带来持续获益,患者用药周期增加,上述因素带动赛普汀的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增加。
2025年度公司将通过进一步丰富产品循证医学证据,拓展产品使用的宽度、深挖存量市场和新终端的准入工作等方式持续推动赛普汀的销售增长。
健尼哌(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公司自主研发的健尼哌于2019年10月上市。该产品可用于预防肾移植引起的急性排斥反应,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能显著提高移植器官存活率,改善患者生存质量。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在国内已上市产品中主要的竞争产品为诺华的舒莱?。就产品特性而言,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
在市场部等各部门的协同支持下,公司逐步加大健尼哌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以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销售覆盖。2024年度健尼哌收入同比稳健增长。
(2)在研产品情况
2024年,公司核心自免项目顺利推进,大部分项目提前达成全年临床进展目标(2024年度主要项目详细临床进展请见下文),当前公司自免项目的临床进展均处于同类国内产品前列,公司将持续加快临床进度,力争实现公司所有自免管线产品国内第一梯队上市的目标。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产品管线的临床需求特点,按照临床价值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共开展22个自免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临床新项目),其中包括1个NDA审核阶段项目、5个临床III期项目,6个临床II期项目,4个临床I期项目,6个临床项目处于IND审核或获批阶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处于临床阶段产品主要开发的适应症和研发进展如下:
①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608”)
608是公司自主研发的瞄准IL-17A靶点的药物,针对斑块状银屑病,已被列入国家48个急需用药目录。
特点:608与诺华制药的司库奇尤单抗(Secukinumab,即Cosentyx)和美国礼来公司的Ixekizumab(即Taltz)为相同靶点的同类药物,但为全新的氨基酸序列,在体外和体内动物模型中显示出与同靶点抗体Cosentyx和Taltz相当的生物活性。
在中重度银屑病患者中开展的III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已经达到主要终点和关键的次要终点,其他各项次要疗效终点均显著优效于安慰剂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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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中重度银屑病适应症的NDA申请并获得了受理;?完成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入组。
2025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完成强直性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启动临床III期入组;?完成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适应症的II期临床研究并且获得研究结果,提交II期结
束会议沟通资料至CDE。
②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IL-5是重度嗜酸性粒细胞性哮喘的成熟靶点,针对18岁及以上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目前尚无相同靶点国产抗体药物在国内上市。
特点:①610工艺稳定、产品质量可控、制剂稳定,在各项毒理学研究中均未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安全性好;②除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以外,610项目的潜在适应症还包括高嗜酸性粒细胞综合症、变应性肉芽肿性血管炎、嗜酸性食管炎等,未来可择机增加适应症,覆盖更多患者;
③与已在美国和欧盟上市的葛兰素史克的Mepolizumab(即Nucala?)和梯瓦制药的Reslizumab(即Cinqaero?)在体外细胞水平和动物模型体内活性的表现相当,且对心血管、神经和呼吸系统安全性良好;④临床方面: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半衰期长。
在已完成的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患者中II期临床研究结果提示:610两个剂量组给药(100mgQ4W及300mgQ4W)在肺功能改善方面,均显示明显优于安慰剂组,与同靶点其他产品相比,610试验药物组在改善肺功能指标FEV1方面,较安慰剂组的疗效差值,呈现出更好的应答趋势,同时610对其他疗效指标的改善也较安慰剂组更明显,整体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2024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启动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入组;?启动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延长给药间隔的II期临床研究。
2025年计划达成重要里程碑:
?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适应症的III期临床研究持续入组;?推进成人重度嗜酸性粒细胞哮喘延长给药间隔的II期临床入组。
③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药物(“611”)
611是三生国健自主研发设计、筛选并人源化的抗IL-4Rα单克隆抗体,具有全新的氨基酸序列。611能够通过特异性的结合IL-4Rα,阻断IL-4和IL-13的信号传导达到缓解特应性皮炎等疾病的作用。
特点:①针对中到重度特应性皮炎及哮喘的治疗,具有全新的抗体可变区序列,对抗原靶点的亲和力较高。②在体外细胞实验中显示出和已上市同靶点抗体Dupixent(dupilumab,Regeneron/Sanofi)相当的生物活性。
对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II期临床研究数据分析结果显示:接受611600mg+300mgQ2W和600mg+300mgQ4W给药后,EASI较基线改善75%和IGA0/1且下降≥2分的疗效应答确切,起效迅速,疗效持续;611两个给药剂量组,在EASI-75和IGA0/1下降≥2分应答上均明显优于安慰剂,且有统计学意义;其他疗效指标,如EASI-50、EASI-90、AD受累BSA(体表面积)、NRS(瘙痒)较基线改变方面均较安慰剂组有明显改善;安全性和耐受性均良好,未见预期的不良事件。
2024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所有受试者入组;?完成COPD适应症的临床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并进行了中期分析,数据结果积极;?完成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获得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适应症的临床II期研究的主要终点,并启动了临床III期入组。
2025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完成COPD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启动临床III期入组;?获得青少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I期研究结果,并且启动临床III期入组;完成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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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儿童中重度特应性皮炎适应症的临床Ib期研究,并启动临床II期研究入组。
④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特点:①613是一个全新的抗IL-1β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与目前已上市的同靶点产品Canakinumab和Gevokizumab具有完全不同的结合表位。②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上市,考虑到我国人口基数大及在肿瘤、心血管等中的潜在应用,此类药物需求量巨大。因此,新型的、自主研发的、针对IL-1β的单克隆抗体,是目前临床中未被满足的迫切需求。
已完成的在中国急性痛风患者的II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SSGJ-613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疼痛缓解和预防复发方面疗效确切,表现出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大部分与试验药物相关的不良事件均为1~2级(CTCAE5.0)。与同靶点IL-1β单抗药物相比,未发现新的安全性信号。
2024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完成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适应症的临床II期所有受试者入组。
2025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急性痛风性关节炎适应症的临床III期研究并递交NDA申请;?完成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适应症临床II期研究,并启动临床III期入组。
⑤抗IL-33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1”)
621是一个全新的抗IL-33单克隆抗体,该抗体具有全新的可变区序列。目前国内尚无自主针对IL-33的单克隆抗体上市。
621能够特异性作用于IL-33,从而阻断信号传导,抑制下游反应的产生。IL-33的功能与黏膜紧密相关。IL-33作为炎症反应的启动因子可以激活巨噬细胞、自然杀伤细胞、嗜酸性粒细胞、肥大细胞等免疫细胞,并刺激支气管和肺泡上皮细胞、血管内皮细胞产生IL-5、IL-13、IL-6和IL-8等细胞因子,起到放大炎症反应的作用。可见,621的作用机制与目标适应症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病理机制非常匹配。
COPD适应症在国内存在较大的患者基数,因患者通常病情复杂,治疗需求高,需要给临床带去更多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案。
考虑到公司整体研究资源的更有效分配,公司优先开展611项目COPD适应症的临床研究。
⑥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6”)
626是三生国健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BDCA2(血液树突状细胞抗原2)主要在浆细胞样树突状细胞(pDC)上表达,BDCA2在pDC中可通过抑制干扰素产生影响免疫应答,进而调控免疫系统。由于pDC产生IFNα/β被认为是SLE的主要病理生理因素,因此BDCA2是阻断SLE产生干扰素α/β的潜力靶点。
临床前研究显示,626与BDCA2具有高亲和力及特异性的结合,通过进行Fc改造,增强Fcg受体在多种细胞中的调控,协同增强药效。
2024年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获得在美国开展SLE和CLE两个适应症临床研究的临床许可;?获得在中国开展SLE和CLE两个适应症的IND临床批件,并启动了临床I期研究入组;
2025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完成中国健康人的Ia期临床研究入组,并获得安全性、PK/PD数据;
?启动SLE患者中Ib期的安全性、PK./PD临床研究。
⑦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27”)
627是公司创新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TL1A(TNF配体相关分子1A)是肿瘤坏死因子超家族的成员,主要由内皮细胞表达。它与DR3(死亡受体3)结合,为下游信号通路提供刺激信号,调节效应细胞的增殖、活化、凋亡和细胞因子、趋化因子的产生。作为粘膜免疫反应、过敏和自身免疫的中枢调节因子,TL1A/DR3在自身免疫和自身炎症性疾病中发挥关键作用,抑制TL1A在治疗自身免疫和炎症性疾病中亦是一种有效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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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前研究显示,627与TL1A具有高亲和力及特异性的结合,在不同动物模型中展示了显著的药效。同时,627具备良好、可接受的安全性。
2025年计划达成的重要里程碑:
?获得在美国开展UC适应症临床研究的临床许可(已获得);?获得在中国开展UC适应症的临床批件,并完成在健康人中开展的安全性、耐受性及PK/PD的Ia期临床研究。
(二)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独立完整的产品研发、采购、生产及销售体系。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具体如下:
1、研发模式
公司研发平台涵盖从基础研发、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到新药注册上市的药物开发全过程,主要系根据医药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向及趋势,以临床需求为导向进行创新性研究和开发。通过靶点筛选和发现、机制与机理研究、成药性评估、临床获益评估、市场信息、专家意见、临床走访等多维度的综合性评估,科学化立项,并具体由项目管理部牵头和实施,与包括早期研究、工艺开发、质量研究、药理毒理和药代研究、临床研究和产业化在内的各技术平台的技术骨干组成项目核心团队,完成项目的实施、验收与总结。
2、采购模式
公司下设采购部,负责采购各类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物资、工程类的采购,其中物资类主要包括日常经营所需的原辅料、试剂、耗材、包装物等。公司结合GMP管理要求制定了包括采购管理、采购标准操作规程等相关制度,对采购业务流程、供应商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整体而言,从采购管理模式看,公司采购部门直接负责物资类和工程类的采购工作,由需求部门负责服务类的采购工作,同时由采购负责人进行审核确认;从技术运用看,公司采用订货点模式,即通过计算合理储备量、供货周期、检验周期等来确定补货点并结合当月生产需求编制预算,再通过执行预算进行订货和补货;从采购实践看,公司综合运用比价和招标的采购模式,即当预估采购额超过一定额度,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包括供求关系、需求时间、综合成本等)进行比价或招标。
3、生产模式
目前,公司生产基地位于上海,配有生产、物流仓储、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工程与设备维护等部门,其中生产部门负责上市及在研产品的生产和生产技术支持等职责;质量部门包括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主要负责公司生产相关的产品检验和质量管理工作。公司建立了符合GMP管理规范的生产质量体系,并已制定了产品与生产管理、质量保证等管理制度,以及产品批审核和放行、偏差处理标准、成品发运管理及成品冷库等标准操作规范。公司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根据销售计划并结合库存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根据不同产品、剂型、规格列出各生产车间全年生产的批次总数、总产量及分月度的产量等内容,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管理流程进行临床样品及商业化药物的生产。公司已建立完善的生产质量管理流程,可覆盖产品生命周期的产品开发、技术转移、商业化生产、产品退市四个阶段,并建立相应的规程对生产计划与指令、生产执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产品返工、产品检验、产品包装、产品入库、产品放行、产品发运等环节进行规范。
4、销售模式
公司的产品销售以国内市场为主,少量亦销往国外市场。公司的销售模式分为两种模式:在国内市场,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在国外市场,采用代理销售模式。
在国内市场,公司采用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公司拥有近300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通过自营销售团队负责药品的学术推广,定期为临床医生及其他医疗专家举办学术会议、研讨会及座谈会,并为临床医生提供药品的药理药效、用途、正确使用方法等临床用药指导以及最新临床研究相关理论与成果等,同时持续收集药品在临床用药过程中的一线反馈,进一步推动临床上的合理用药。经过多年学术推广及销售经验的积累与沉淀,公司已构建了遍及全国的销售网络,形成了专业、规范、有序、完善的销售体系,2024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4,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2,100多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经验及渠道的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持续发展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的上市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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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市场,公司产品以代理销售模式为主。随着产品在海外的推广,公司设立专职团队负责海外的拓展策略制定和推广交流工作,负责联系和筛选代理商、注册以及配合海外药监部门的审计、上市后产品的学术支持等工作。
(三)所处行业情况
1、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医药制造业(C27)”。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上市推荐指引》(上证发[2019]30号),公司从事生物医药行业中的生物制品业务。
(1)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自身免疫性疾病是指免疫系统错误地攻击自己身体的疾病。目前,自身免疫性疾病呈现上升趋势,根据美国自身免疫相关疾病协会(AARDA)统计,目前已发现100多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受累人群比例达全球人口总数的7.6%~9.4%。然而,目前全球已上市的自免治疗药物只覆盖了不到30种适应症,还有许多未满足的临床需求等待被发掘。同时,由于自免疾病发病机制复杂,同一种疾病可能涉及多个通路,许多新靶点正等待被开发。与其他治疗领域不同的是,自身免疫性疾病大多难以治愈,多数患者需长期用药,甚至终身用药,慢病特点使得自免疾病领域成为了仅次于肿瘤的全球第二大药物市场。
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银屑病关节炎、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性关节炎等是国内最常见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国内拥有庞大的自身免疫疾病人群,其中哮喘、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炎伴鼻息肉、痛风性关节炎等患者数均超过千万,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银屑病这三种疾病的患者数超过1,500万人,免疫疾病治疗需求快速增长,用药方案逐步从化学制剂向生物制剂/新一代靶向药升级,提升空间较大。
临床需求方面,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发病率随着时间而增加,同时检测技术的进步和对疾病认识的深入使更多患者能够确诊。随着基础研究的深入和合成筛选技术的发展,新靶点不断增加,更多的临床需求被满足,生物制剂类药物占比大幅提升。
全球市场靶向生物制剂已取代小分子药物成为治疗自身免疫及炎症的主要药物。预计全球自免市场将从2022年1,323亿美元增长到2025年1,473亿美元(CAGR3.6%),至2030年将增长至1,767亿美元,生物药占比达到82.1%。
近年来,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领域正在迎来新时代。凭借疗效好、安全性高、重症及耐药患者起效明显等诸多优势,生物制剂正逐渐成为自免类疾病的主流治疗方式。随着新产品及新适应症在国内持续获批,更多产品通过医保谈判降价纳入医保,药品可及性不断提升,以及相关MNC企业在国内商业化层面的强力推动,中国自免领域的创新药市场快速打开,迎来高速发展期,自免疾病领域发展的新时代已经开启。
同时,在认识到自免领域的巨大潜力后,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开始对自免领域进行投资研发。近期国内有多款已提交上市申请的自免重磅产品,国内企业可以通过对患者及医院的深入了解与覆盖,与跨国公司一起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市场策略进行有效的市场推广与患者教育,提高医生和患者对自免疾病生物疗法的认识,同时通过更有竞争力的价格进一步加快生物制剂在该领域的市场渗透。
中国自身免疫及炎症市场预计2025年达到61亿美元(2022年至2025年的市场规模CAGR达到27.4%),2025年后保持20%以上CAGR,2030年达到199亿美元。生物制剂市场份额从2022年
41.9%上升到2030年69.3%,市场规模从12亿美元增加至138亿美元,其中2022-2025年CAGR高达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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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Frost&Sullivan
(2)生物药行业基本特点
①医药行业具有高度监管的特点生物医药直接关系国民身体健康,我国在药品研发、注册、生产及经营等方面均制定了严格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通过事前事中及事后的严格监管以确保公众用药安全。目前医药行业主要受药品评审、药品监管和保险报销等政策的影响,现将政策情况概述如下:
监督管理政策:2020年3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两部规章已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包括:一、全面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明确申请人为能够承担相应责任的企业或者药品研制机构等,承担上市药品的安全有效和质量责任。二、优化审评审批工作流程。设立突破性治疗药物、附条件批准、优先审评审批、特别审批四个加快通道,明确审评时限,提高药品注册效率和注册时限的预期性。三、落实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强化药品研制、注册和上市后监管。注重注册与生产许可有机衔接,落实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明晰检查程序和检查结果的后续处理措施。四、强化责任追究。细化处罚情形,严厉打击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营造鼓励创新的良好环境。三生国健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产品质量作为企业的第一生命线,质量管控贯穿于产品的研发和商业化生产全流程,公司会继续将质量第一、合规生产作为企业发展的文化根基。
医疗保险政策: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2020年7月3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国家医疗保障局行政部门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药品(除中药饮片)的调整程序主要包括企业申报、专家评审、谈判或准入竞价、公布结果,其中独家产品进入谈判环节,非独家药品进入企业准入竞价环节。该文件的出台表明我国医保目录正式进入动态调整时代,一年一次的动态调整通过及时谈判将高价值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以“以价换量”方式加速了创新药的放量。
药品采购政策:近年来,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改革不断推进,集采在化学药的基础上,又向生物药和中成药有序拓展,医药产业的发展格局也为之重新塑造。集采用市场化机制挤压了医药价格虚高情况,下一步,将推动集中带量采购常态化、制度化并提速扩面,让患者受益。单抗类生物类似药在省级集采中开始实施,预计未来集采将优先纳入临床使用成熟和市场规模较大的单抗类生物类似药。药品带量采购给国内药企发展提供了机遇,对国内药企产品布局、创新研发及市场博弈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集采带给医药行业的颠覆性改变,公司将积极应对以尽快度过“阵痛期”并找到突围之道。
②医药行业具有高投入、高技术、高风险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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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药物研发而言,需要经过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及药品申请上市等环节,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与人才并经过漫长的研发周期,才有机会成功研发一款药物。对于结构更为复杂的生物药,由于研发难度更大、研发失败风险更高,不仅需要花费更多的资金与人力,更是在技术水平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于药物生产而言,由于需要符合更高的产品技术标准,生物药的试生产、大规模生产均对配套设施设备、工艺流程有着更高的要求。因此,生物药本身属于医药行业中在技术、人才和资金方面更加密集型的细分领域。
目前,全球生物药领域同整体医药市场相同,仍被如罗氏、辉瑞、诺华等国际医药企业巨头所主导。我国生物药行业相较于全球市场起步较晚,行业发展滞后于全球市场,但增长空间广阔。一些优质的国内生物药企业通过不断吸收消化国外先进技术与行业经验,已具备了较高的行业技术水平,国内生物药领域的整体技术水平正处于不断发展与进步的阶段。
(3)生物药行业主要技术门槛
生物药行业属于技术密集型产业,通常需要将多学科的知识技术加以融合与应用。一般而言,新药在研发环节需经过靶点发现与筛选、药物合成等多项临床前试验与多期的临床试验方有望获批上市,而生产环节还需不断提升工艺水平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每一个环节都是对药企技术实力的严格考验,因此自主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都是药企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其中,由于生物药的分子结构更加复杂、研发的不确定性更高,新进入企业也更难在短期内掌握相关的研发技术和生产工艺,因此医药行业尤其是生物药行业具备较高的技术壁垒。
2、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1)自身免疫疾病领域
自身免疫与炎症疾病领域市场空间广大,生物药渗透率低,随着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的不断上市,市场参与者日益增多,整体市场快速扩容。(详见上文的自身免疫及炎症疾病药物市场发展情况)。
公司当前已上市产品益赛普主要用于自免的风湿免疫领域,该领域已上市生物制剂品种较多,赛道拥挤,阿达木单抗生物类似药、托法替布仿制药、司库奇尤单抗等10余新品牌陆续上市,未来还会有新品上市,产品价格不断下降,且面临生物制剂集采风险。益赛普已在全国大部分区域落地区域集采,2025年度仍将面对集采扩面的持续性影响。
(2)抗HER2单克隆抗体领域
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侵袭性强,复发风险高,愈后差,约占整体乳腺癌15%-20%。然而,曲妥珠单抗的问世及抗HER2药物的不断更迭,极大程度地改善了HER2阳性晚期乳腺癌患者的预后并提高其生存质量,其中包括单克隆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TKI)以及抗体药物偶联物(ADC)等。随着HER2阳性乳腺癌领域探索的不断拓展,治疗选择持续增加,治疗格局也在不断改变。
公司的伊尼妥单抗(赛普汀)于2020年6月获批上市,并于2020年底被纳入《国家医保目录》。随着赛普汀在临床应用的增加,赛普汀的治疗价值被越来越多的医生和患者认可,产品认可度提高带来主要增量;医院准入工作持续推进,更多终端实现药品可及;同时由于疗效优秀,给患者带来持续获益,患者用药周期增加,赛普汀的销售规模持续快速扩大。
(3)中国肾移植术后排斥反应生物药情况
随着中国社会文明程度的发展,国家对于捐助器官的教育普及和大力推广,人们对于死亡后捐献器官的认可度越来越高,同时肾移植手术技术和预防移植后排斥反应的药物越来越发达。
国内目前已有多款上市生物药用于肾移植后排斥反应的预防和治疗吗,健尼哌?是目前国内唯一获批上市的人源化抗CD25单抗。健尼哌作为人源化抗CD25单抗,免疫原性更低且安全性更高;但健尼哌上市时间较短,未来需临床医生在大样本患者群中探索用药经验。
3、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生命科学和新药研究领域日新月异,新的基础研究成果和新技术不断涌现。mRNA药物和疫苗、细胞疗法、CRISPR基因编辑技术、PROTAC药物开发、精准药物研发、人工智能药物设计等技术领域都迎来了突破性进展。
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抗体药、细胞治疗、核酸类药物、病毒类药物、基因治疗等前沿的创新药研发领域发展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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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新药层面,创新药发展主要分为两个阶段,分别为技术创新阶段和科学创新阶段,目前中国正在经历从技术创新的fastfollow阶段到科学创新的(firstinclass)换挡时期。虽然fastfollow是目前中国广义创新的主要形式,但可能会导致赛道过于拥挤,投资回报率下降,从而推动的创新药企业向科学创新阶段转型。技术创新阶段主要是在科学上已经被验证或者成功的靶点,通过技术水平的提高或者创新以实现药物开发,目前,中国已经开始有一定的科学创新,并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的大势。因此未来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由单克隆抗体逐步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四)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公司始终坚持围绕抗体药物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进行研究与开发。公司前瞻性构建了创新型抗体药物的多个技术平台,具备从药物发现、临床前研究、中试工艺开发、质量研究、临床研究至产业化的体系化创新能力。以药物临床价值与市场需求为导向,公司搭建了自主研发体系与研发团队,专注于抗体药物的研发,通过建立多学科交叉、多技术协同、多设备集成的多个创新性研究技术平台,推动多个抗体药物的产业化进程。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形成了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
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分析产品管线的临床特点,按照临床价值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研发管线中自免项目涉及22个临床研发项目(较去年同期增加8个临床新项目),其中大部分在研药物为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部分在研药物为中美双报。
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由中知(北京)认证有限公司颁发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98项。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发挥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管理等多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积极推动抗体药物储备产品的产业化与临床应用,形成多梯队、高临床价值与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产品结构,为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高品质、安全有效的临床解决方案。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奖项名称 | 获奖年度 | 项目名称 | 奖励等级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07年 | 治疗类风湿关节炎等疾病的抗体融合蛋白药物 | 二等奖 |
国家技术发明奖 | 2011年 | 新型重组肠激酶的研制及在生物制药中的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 2011年 | 生物战剂和自然疫源性疾病控防抗体筛选制备关键技术的建立及应用 | 二等奖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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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拥有有效专利权合计98项。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年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8 | 10 | 193 | 93 |
实用新型专利 | 1 | 1 | 5 | 5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0 | 0 |
软件著作权 | 0 | 0 | 0 | 0 |
其他 | 0 | 0 | 0 | 0 |
合计 | 29 | 11 | 198 | 98 |
注:累计数量为扣除专利到期数量后累计值
3、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万元
本年度 | 上年度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35,649.35 | 28,230.36 | 26.28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18,410.35 | 3,188.58 | 477.38 |
研发投入合计 | 54,059.70 | 31,418.94 | 72.06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29 | 30.98 | 增加14.3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34.06 | 10.15 | 增加23.91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随着公司临床项目数量的增加以及608项目、613项目、610项目及611项目等多个适应症陆续进入III期,公司研发投入增加。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将进入临床III期发生的与研发项目直接相关的研发投入进行资本化,于2024年度,随着608项目、613项目、610项目及611项目等多个适应症陆续进入III期,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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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08) | 66,210.00 | 10,833.91 | 26,840.05 | NDA获受理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放射学阴性中轴型脊柱炎、强直性脊柱炎 |
2 |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0) | 27,315.39 | 4,693.82 | 12,514.39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
3 | 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1) | 68,409.00 | 20,266.76 | 32,700.36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儿童和青少年特应性皮炎、慢性鼻窦炎伴鼻息肉、COPD等 |
4 | 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613) | 40,635.13 | 7,882.28 | 20,962.76 | 临床III期 | 药物上市 | 国内先进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间歇期 |
合计 | / | 202,569.52 | 43,676.77 | 93,017.56 | / | / | / | / |
情况说明
1.由于药品研发周期长,不确定因素较多,此处仅列示目前进入临床的在研项目的情况。
2.“预计总投资规模”为目前已开展适应症的预计总投入,上述预计为公司根据研发管线进度进行的合理预测,实际投入可能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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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312 | 261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31.36 | 27.0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053.95 | 5,936.04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25.81 | 22.74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3 |
硕士研究生 | 81 |
本科 | 167 |
专科 | 33 |
高中及以下 | 8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05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70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0 |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公司加大高学历的人才引进力度,公司研发人员中硕博人数及占比较2023年度均有大幅提高,有助于公司加速创新与突破,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6、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覆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公司经过了20余年的持续研发,形成了覆盖抗体药物发现、开发、注册、临床、生产、商业化全流程的抗体药物平台,其中包括杂交瘤技术平台、抗体及蛋白工程综合平台、原液的中试工艺开发及临床用药GMP生产平台、生物大分子药物制剂开发平台、蛋白质表征分析平台、关键生产原材料技术平台等多项核心技术平台。公司拥有独立进行从靶点验证开始到产品商业化的全周期抗体研发能力。
公司拥有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免疫与炎症全国重点实验室,并累计获得8项国家“重大新药创制”重大科技专项、4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3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1项国家自主创新与高技术产业化专项、1项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1项国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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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秉承聚焦创新、临床增益、合理布局、精准研发的药物研发的原则,通过多维度系统性分析公司的产品管线,按照优先顺序进行资源分配,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
2、满足国际标准、国内领先的产业化基地
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20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同时,公司已拥有多款已上市治疗性抗体类药物,具备不同类型抗体的商业化生产能力。
公司在上海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同时,公司根据自身在研产品的申报进展,进一步扩充现有产能,以满足在研产品未来的商业化生产需求。
3、成熟的商业化能力
公司拥有近300名经验丰富的销售专业人士组成的营销团队,多数销售人员拥有药学等医学专业背景,且大区经理级别及以上的核心销售骨干平均医药行业从业经验超过10年。2024年公司销售覆盖超过4,900家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超过2,100家。同时,公司与国内知名医院及医疗专家已建立并维持着稳固的合作关系,该等渠道积累亦为公司后续产品的增长和未来逐步推出新产品奠定了基础。
4、经验丰富的专业管理团队
公司已建立一支具备国际化视野的专业管理团队,主要团队成员平均拥有超过20年的制药行业经验,涵盖包括新药发现、开发、生产、营销等整个药品生命周期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专业技能。
公司董事长LOUJING先生系三生制药联合创始人,拥有20余年生物制药领域的专业经验,牵头研发了包括特比澳在内的多款国家一类新药。在其带领下三生制药已经发展成为国内领先、全球知名的生物制药集团。其具有统揽全局的战略性思维和国际化视野,前瞻性地制定了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持续性发展计划。公司总经理刘彦丽女士具有丰富的公司运营管理、资本市场、投资管理经验,成功主导并实施了公司聚焦自免的战略调整以及创新平台升级和科学化运营管理等工作。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风险因素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
鉴于公司研发项目进程不断深化及对未来抗体药物研发领域的前瞻性布局,研发项目前期投入增大,在研项目随其研发阶段所需而研发投入增多,预计公司未来将继续产生较大量的研发费用,如研发费用大于商业化产品产生的利润,将导致公司亏损。
从医保政策层面来看,药品集采覆盖面将持续扩大,医保局将从“填空”和“补缺”两个维度扩大集采覆盖范围,鼓励对已有省份集采、价格竞争充分的品种开展带量价格联动,这将对益赛普2025年度的销售收入增长构成较大挑战。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适用□不适用
/
1、创新药研发面临不确定性以及较大市场竞争的风险创新药具有研发周期长、投入大、风险高、成功率低的特点,从立项到新药获批上市要经过临床前研究、临床试验、新药注册上市和售后监督等诸多复杂环节,每一环节都有可能面临失败风险。未来,公司需持续进行创新药研发,以保证公司不断有新产品推向临床进而推向市场。但公司无法保证可以持续地找到有商业价值的适应症,公司筛选出的潜在产品有可能因为有效性不足等原因而没有进一步开发的潜力。若公司无法持续的研发有商业潜力的新产品,可能会对公司业务带来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与时俱进的创新平台升级并持续保持前瞻性的技术和项目布局,充分发挥在新药研发领域的经验并积极开发和储备FIC和BIC产品和项目;②按照差异化的临床需求,科学化的设计临床方案和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的管理体系。在研发项目进行过程中及时跟踪,把握研发过程中的重大节点,控制风险;③建立有效的人员奖惩机制。
2、市场推广及销售不及预期的风险
创新药物研发成功后,需要经历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等过程才能实现最终的产品上市销售。此外,药品获批上市到销售放量,需要经过医院招标、医保准入等一系列环节。若公司销售团队的市场推广能力不达预期,未来获准上市的药物未能在医生、患者、医院或医疗领域其他各方取得市场认可,将对公司实现产品商业化并获得经济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①进一步强化公司商业化团队的市场开拓及学术推广能力;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③不断提升创新文化体系、完善推广模式。从政策和趋势出发,顺应局势开拓差异化营销模式,包括利用成熟可靠的数字化平台、选择合适的营销合作伙伴、运用好各种媒体平台等方式。
(四)经营风险
√适用□不适用
1、市场竞争加剧,产品进入集采,导致产品价格降低、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在创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市场面临多方面的竞争,同时也面临集采的风险。截至目前,获批上市的TNF-α抑制剂药物已经超过10个,而且在研产品的竞争也较为激烈。若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的不断改进,或者无法投入更多的财务、人力资源进行销售、营销,将导致益赛普市场份额与竞争力下降,进而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生物制品研发费用高,制造难度大,行业的进入门槛高,生物制品的销售单价也较高。若未来公司的产品参加集中带量采购,将降低品种的销售价格及毛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针对性地采取了切实有效的应对措施,主要包括:①从供给侧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综合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关于风湿免疫科建设与发展的指导要求,深化辅助我国医院风湿免疫科建设以扩大终端用药需求面,加大对新增风湿免疫科医院的覆盖合作,继续通过专业的学术教育改善中国风湿病人的治疗方式及整体治疗用药观念,促进整体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②从渠道方面,加速推进渠道下沉战略的落地实施,加大基层医疗市场的开发力度,促进基层市场医疗水平与医疗意识的提高,为基层医疗市场患者提供与其支付能力相匹配的产品,进一步提升产品渗透率;③从需求侧方面,开展实施精准化销售策略,倚靠及时、敏锐的临床用药需求反馈数据分析,围绕不同终端点展开精细化的需求管理与定制化的销售策略,提升药品可及性,帮助患者建立足量、规范使用生物制剂的观念,提升实际用药疗程。同时,不排除未来启用下调价格的策略;④从产品优势方面,充分发挥公司多年在生产工艺、质量保证及销售覆盖方面的优势积累,能够更好地保障产品质量、控制产品成本,并持续扩大市场影响力。同时经过多年的自主研发与技术积累,公司已具备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公司整体产品管线较为丰富并具备较好的潜在商业价值。未来还将通过自主研发及对外合作相结合的形式,持续围绕生物技术重点与前沿领域进行布局,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技术研发能力的持续性,进而丰富自身的产品管线。
2、抗HER-2阳性生物药领域竞争加剧,产品降价的风险
抗HER2药物不断更迭,治疗选择持续增加,治疗格局也在不断改变。若公司未来无法在销售推广与覆盖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则赛普汀的商业化表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随着曲妥珠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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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生物类药上市产品的增多,曲妥珠单抗面临集采降价的风险,从而对赛普汀构成价格压力,因此赛普汀不排除将面临进一步降价的风险。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已经组建了一支高素质、经验丰富、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负责赛普汀的销售。在市场部、医学部等相关学术研究的规划下,逐步加大赛普汀在临床应用方面的学术推广,满足相关患者的临床用药需求,推进对全国各地医院的覆盖。
3、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员工流失风险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对公司业务的持续发展起着重要作用,招募及稳定科研、临床、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人员对公司的成功亦至关重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其他关键岗位员工的流失可能对公司研发及商业化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并对公司业务战略的持续成功实施造成损害。若相关人员流失,或公司无法维持该等关键岗位人员队伍的稳定并不断吸引优秀人才的加盟,则公司可能无法在人才的激烈竞争中保持竞争优势,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稳定增长造成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公司始终秉承“以人为本”的企业文化,充分尊重每位员工的个性化发展需求,为员工创造和谐、温馨、宽松、积极的工作氛围,努力构建双赢的劳动关系。为持续鼓励公司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公司除了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管理方案外,还实施了人才留任奖励、员工持股计划、项目专项奖励等长效激励机制。同时,公司还建立了一整套创新的人才管理制度,不仅能够全方位、高效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发展潜能和创新思维活力,同时可以兼顾科研人员的岗位需求及个人发展需求,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进步、成长与发展。
(五)财务风险
□适用√不适用
(六)行业风险
√适用□不适用
1、技术迭代风险
生命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领域革命性的重大技术发现,有可能促使疗效和安全性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创新药物诞生,若上述药物在较短周期内获批上市,实现技术升级和药品迭代,将对现有上市药品或其他不具竞争优势的在研药物造成重大冲击。近年来,生命科学和药物研究领域日新月异,若在公司药物治疗领域内诞生更具竞争优势的创新药物,将会带来技术升级迭代风险,公司已上市产品以及在研产品可能面临被市场淘汰、失去商业价值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立足创新,探索全新靶点,在生物基础研究、药物形式、生物标志物、临床设计等多方面持续发力,促进创新从实验室到临床的快速转化。
2、医药政策变化的风险
近十年来,监管机构在促进行业发展的大背景下,密集出台了大量的政策法规配合医疗体系改革。药品研发、生产、流通和价格等几乎所有环节都一直受到国家的强监管,随着国家医疗体制改革的深入,行业政策不断调整,国内医药行业政策频出,包括带量采购、医保目录动态调整等。如果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来适应医药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风险应对措施:密切关注国家医药行业政策调整动向,提前制定应对措施,积极应对行业政策变化。
(七)宏观环境风险
√适用□不适用
医药产业是一个受高度监管的行业,其监管部门包括国家及各级地方药品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其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制订相关的政策法规,对整个行业实施监管。随着中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医疗保障体制的逐步完善,中国医疗卫生市场的政策环境可能面临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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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如公司不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适应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带来的市场规则和监管政策的变化,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存托凭证相关风险
□适用√不适用
(九)其他重大风险
√适用□不适用纠纷诉讼的风险公司所处生物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受到国家严格监管,产业链长,涉及诸多第三方服务方,且公司业务中含有CDMO业务,因此公司在对外提供服务或接受第三方服务时可能会涉及法律诉讼、仲裁等,均有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财务及声誉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包括抗辩费用、败诉风险及或有赔偿义务等。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9,356.83万元,较上年同比涨幅17.70%。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0,457.91万元,相比上年同期涨幅139.1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586.35万元。(一)主营业务分析
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19,356.83 | 101,403.43 | 17.70 |
营业成本 | 30,434.47 | 22,410.49 | 35.80 |
销售费用 | 23,753.32 | 25,178.76 | -5.66 |
管理费用 | 7,919.22 | 6,310.30 | 25.50 |
财务费用 | -5,118.63 | -3,901.05 | / |
研发费用 | 35,649.35 | 28,230.36 | 26.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13.60 | 41,635.40 | -32.4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013.80 | -47,942.23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7.40 | -10,147.08 | /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加17.70%,主要增长原因如下:①公司主要产品益赛普预充针快速增长以及通过加大医院覆盖和相关科室学术支持等多种方式加快市场渗透,收入规模增加;②在医院覆盖持续增加、通过不断累积的循证医学证据所带来的医生和患者认同度的提升以及药品可及性改善等多重因素促进下,赛普汀持续快速放量增长;③CDMO业务于2024年度收入增加。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上升35.80%,主要系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的销量增加,及CDMO业务量增加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销售费用相比上年同期略有下降,基本稳定。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管理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1,608.92万元,上升25.5%,主要原因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导致管理费用上升。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研发费用相比上年同期增加7,418.99万元,上升26.28%,主要原因系公司在聚焦自免的战略指引下,对自免研发项目追加投入导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相比上年同期下降32.48%,主要系虽然本年度销售回款金额相比上年增加较多,但随着各产品销量和CDMO业务量的增加,以及研发项目的持续快速推进,本年度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工成本、材料支出及各项付现费用相比上年同期亦增加较多,综合上述因素,本年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公司投资活动主要为购买设备及新建工程项目支出、购买/赎回理财产品支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2024年主要为分红及归还利息5,237.40万元;2023年净偿还短期借款10,000.00万元。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2、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356.83万元,营业成本30,434.47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117,868.3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29,654.77万元,具体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 | 99,090.37 | 19,764.40 | 80.05 | 17.74 | 9.26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CDMO业务 | 12,166.96 | 9,890.37 | 18.71 | 90.17 | 145.65 | 减少18.36个百分点 |
授权许可 | 6,611.00 | 100.00 | -33.42 | / | / |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医药制造 | 99,090.37 | 19,764.40 | 80.05 | 17.74 | 9.26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CDMO业务 | 12,166.96 | 9,890.37 | 18.71 | 90.17 | 145.65 | 减少18.36个百分点 |
授权许可 | 6,611.00 | 100.00 | -33.42 | / | / |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中国大陆 | 117,012.00 | 29,286.91 | 74.97 | 17.25 | 34.76 | 减少3.25个百分点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856.33 | 367.86 | 57.04 | 25.37 | -3.86 | 增加13.06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专业化学 | 98,341.78 | 19,465.23 | 80.21 | 17.79 | 9.92 | 增加1.42 |
/
术推广模式 | 个百分点 | |||||
代理销售模式 | 748.59 | 299.17 | 60.04 | 12.43 | -21.5 | 增加17.28个百分点 |
CDMO业务 | 12,166.96 | 9,890.37 | 18.71 | 90.17 | 145.65 | 减少18.36个百分点 |
授权许可 | 6,611.00 | 100.00 | -33.42 | / | /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
公司本年度CDMO业务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比上年均有较大幅度的增加。①公司多维度布局CDMO业务同时为充分利用现有产能,于本年度为关联方提供CDMO业务量增加,导致CDMO业务营业收入大幅增长;②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CDMO业务营业成本相应增加。
本年度中国大陆地区营业成本相比上年增长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已上市产品销量增加以及CDMO业务量增加从而导致营业成本总额增加所致。
(2).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生物药品 | 万支 | 449.41 | 400.76 | 90.84 | 18.30 | 15.30 | 113.19 |
产销量情况说明
生物药品产销量包含益赛普、赛普汀及健尼哌于境内及境外销售相关的产量及销量合计。随着市场需求的增加,各产品生产量及销售量相比上年同期均有所增加。同时为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预留较为安全的库存量以保障市场供应,库存量相比上年同期涨幅较大,但仍在合理范围内。
(3).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成本分析表
单位:万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医药制造 |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 19,764.40 | 66.65 | 18,089.20 | 81.79 | 9.26 | |
CDMO业务 | 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 | 9,890.37 | 33.35 | 4,026.16 | 18.21 | 145.65 | |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生物药 | 直接材料 | 6,084.88 | 30.79 | 3,292.81 | 18.20 | 84.79 |
/
品 | 直接人工 | 3,253.51 | 16.46 | 5,231.51 | 28.92 | -37.81 |
制造费用 | 10,426.01 | 52.75 | 9,564.88 | 52.88 | 9.00 | |
CDMO业务 | 直接材料 | 2,401.02 | 24.28 | 775.91 | 19.27 | 209.45 |
直接人工 | 3,549.28 | 35.89 | 1,785.82 | 44.36 | 98.75 | |
制造费用 | 3,940.07 | 39.83 | 1,464.43 | 36.37 | 169.05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报告期随着益赛普、健尼哌、赛普汀三大产品销量的增加,材料消耗增加;同时由于CDMO业务的大幅增长,分摊了较多的人员费用,因此生物药品的直接人工相应减少。
报告期CDMO业务收入相比上年同期涨幅90.17%,各成本项目相应增长。
(5).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不适用
(6).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7).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5,901.93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63.59%;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17,620.6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4.76%。公司前五名客户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1,104.33 | 26.06 | 否 |
2 | 第二名 | 17,620.60 | 14.76 | 是 |
3 | 第三名 | 11,846.27 | 9.93 | 否 |
4 | 第四名 | 7,722.74 | 6.47 | 否 |
5 | 第五名 | 7,607.99 | 6.37 | 否 |
合计 | / | 75,901.93 | 63.59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8,398.24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45.63%;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公司前五名供应商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是否与上市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
1 | 第一名 | 3,100.80 | 16.84 | 否 |
2 | 第二名 | 2,132.86 | 11.59 | 否 |
3 | 第三名 | 1,967.17 | 10.69 | 否 |
4 | 第四名 | 609.21 | 3.31 | 否 |
5 | 第五名 | 588.20 | 3.20 | 否 |
合计 | / | 8,398.24 | 45.63 | / |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3、费用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费用变化情况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4、现金流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变化情况详见本章节“利润表及现金流量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度,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享有联营企业Numab特别股息分配41,080.10万元,计入本年度投资收益,对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较大影响。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45,949.20 | 7.70 | 93,326.37 | 17.59 | -50.77 | 当期交易性金融资产投入、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里的定期存款增加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91,053.90 | 15.26 | 60,387.04 | 11.38 | 50.78 | 购入银行理财产品增加 |
衍生金融资产 | 786.78 | 0.13 | 不适用 | 增加外汇掉期产品 |
/
其他应收款 | 3.45 | 20.14 | -82.85 | 员工备用金收回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51.14 | 0.73 | 不适用 | 一年以内到期的原到期日在十二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增加 | ||
其他流动资产 | 82,473.34 | 13.83 | 34,745.63 | 6.55 | 137.36 | 大额存单金额增加 |
长期股权投资 | 3,867.08 | 0.65 | 8,822.64 | 1.66 | -56.17 | 参股公司Numab持续亏损 |
开发支出 | 22,854.33 | 3.83 | 4,443.98 | 0.84 | 414.28 | 研发项目进入临床III期所发生的资本化研发投入增加 |
应付账款 | 3,496.27 | 0.59 | 2,192.67 | 0.41 | 59.45 | 主要系应付材料款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其中:境外资产89,515.80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4.98%。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行业情况及研发情况说明”。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和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T/T4754-2017),公司属于“医药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7)”,公司是医药制造业中围绕“抗体药物的开发与应用”细分领域的生物医药企业,有关公司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所处行业情况”。
(2).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生物制药 | 自身免疫 | 益赛普 | 治疗用生物制品第7类 | 类风湿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和银屑病 | 是 | 否 | 2001.10.31-2021.10.31 | 否 | 否 | 是 | 是 |
生物制药 | 肿瘤 | 赛普汀 | 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 | 和化疗联合用于治疗HER2阳性的转移性乳 | 是 | 否 | 2001.11.16-2021.11.16 | 否 | 否 | 是 | 是 |
/
腺癌 | |||||||||||
生物制药 | 抗排异 | 健尼哌 | 治疗用生物制品第2类 | 预防肾移植后急性排斥反应的发生,可与常规免疫抑制方案联用 | 是 | 否 | 2001.11.16-2021.11.16 | 否 | 否 | 否 | 否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万支) |
注射用重组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12.5mg) | 74.71-188元/支 | 76.26 |
注射用重组II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25mg) | 127-320元/支 | 256.71 |
重组抗CD2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25mg/5ml) | 4374.75元/支 | 1.47 |
注射用伊尼妥单抗(50mg) | 590元/支 | 63.87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治疗领域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生物药品 | 99,090.37 | 19,764.40 | 80.05 | 17.74 | 9.26 | 增加1.54个百分点 | 不适用 |
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详见本章节“(一)主营业务分析收入和成本分析”部分。
、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详见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中研究开发部分。
(2).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608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 | 是 | 否 | NDA获受理 |
610 | 重组抗IL-5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重度嗜酸粒细胞性哮喘维持治疗的附加治疗 | 是 | 否 | 临床III期 |
611 | 重组抗IL-4Rα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成年中重度特应性皮炎患者 | 是 | 否 | 临床III期 |
613 | 重组抗IL-1β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 急性痛风性关节炎 | 是 | 否 | 临床III期 |
(3).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序号 | 项目代号 | 通用名 | 适应症 | 递交阶段 | 递交监管部门审批情况 |
1 | 608 | 重组抗IL-17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银屑病 | NDA | 获受理 |
/
2 | 626 | 重组抗BDCA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SLE、CLE | IND | 中国、美国分别获批 |
3 | 627 | 重组抗TL1A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 | UC | IND | 美国已获得,中国已递交IND并获受理 |
(4).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不适用
(5).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6).研发投入情况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安科生物 | 25,774.38 | 8.99 | 6.55 | 16.71 |
百奥泰 | 76,864.05 | 109.06 | 63.38 | 0.00 |
康弘药业 | 45,248.39 | 11.43 | 5.79 | 6.81 |
艾迪药业 | 8,418.21 | 20.46 | 7.48 | 24.95 |
诺诚健华 | 75,725.31 | 102.53 | 10.59 | 0.00 |
智翔金泰 | 62,039.67 | 51,208.87 | 22.28 | 0.00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49,011.6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45.29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9.76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34.06 |
/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值自2023年年度报告,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为可比公司平均值。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608 | 10,833.91 | 5,866.99 | 4,966.93 | 9.08 | 98.09 | NDA申请已获受理 |
610 | 4,693.82 | 2,580.21 | 2,113.61 | 3.93 | 129.79 | 处于临床III期阶段 |
611 | 20,266.76 | 12,316.44 | 7,950.32 | 16.98 | 395.69 | 处于临床III期阶段 |
613 | 7,882.28 | 4,502.79 | 3,379.49 | 6.60 | 56.13 | 处于临床III期阶段 |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同期发生额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专业化学术推广模式 | 98,341.78 | 83,491.00 | 17.79 |
代理销售模式 | 748.59 | 665.81 | 12.43 |
(2).销售费用情况分析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推广及营销费用 | 13,573.94 | 57.15 |
工资及福利费 | 8,997.10 | 37.88 |
办公及差旅费 | 1,033.03 | 4.35 |
折旧费 | 34.91 | 0.15 |
其他 | 114.34 | 0.47 |
合计 | 23,753.3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安科生物 | 83,132.31 | 29.01 |
百奥泰 | 16,900.66 | 23.98 |
康弘药业 | 147,086.91 | 37.17 |
艾迪药业 | 10,441.67 | 25.38 |
诺诚健华 | 36,689.12 | 49.68 |
智翔金泰 | 1,043.01 | 860.93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23,753.32 |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19.90 |
注:上述同行业可比公司取值自2023年年度报告。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五)投资状况分析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期末数 |
股票 | 253.82 | -735.92 | 264.08 | |||
其他 | 61,039.88 | 2,893.40 | -448.65 | 249,500.00 | 220,939.75 | 92,392.04 |
银行理财产品 | 60,387.04 | 1,153.08 | 86,500.00 | 64,990.59 | 83,049.53 | |
结构性存款 | 425.92 | 163,000.00 | 155,421.54 | 8,004.38 | ||
衍生金融资产 | 1,314.40 | 527.62 | 786.78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52.84 | -448.65 | 551.35 | |||
合计 | 61,293.70 | 2,893.40 | -1,184.57 | 249,500.00 | 220,939.75 | 92,656.12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资金来源 | 期初账面价值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境内外股票 | 02251.HK | 鹰瞳科技 | 1,000.00 | 自有资金 | 253.82 | -735.92 | 264.0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合计 | / | / | 1,000.00 | / | 253.82 | -735.92 | 264.08 | /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化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与沈阳三生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14.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沈阳三生完成部分项目的交接,收到沈阳三生支付的首付款6,611.00万元。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万元) | 净资产(万元) |
中健抗体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备和器械进口 | 100.00 | 38,377.113831万港币 | 89,515.80 | 78,089.42 |
苏州国健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94,000万人民币 | 80,024.93 | 79,693.48 |
晟国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22,442.8188万人民币 | 48,729.96 | 16,871.85 |
抗体中心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26,000万人民币 | 25,893.43 | -8,224.76 |
丹生医药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10万人民币 | 250.34 | -1,959.39 |
(八)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不适用随着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密集出台和资本支持对医药创新的持续加码,中国医药行业正在逐步向创新药驱动的市场转型。目前,中国部分创新药企已经开始逐步转向风险更大的、具有全球价值的原创或者差异化产品,此乃中国生物医药创新转型的大势。因此拥有医药产业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将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公司所在的抗体领域,由单克隆抗体向双特异性抗体药物转变成为主要研发趋势之一。传统的单抗药物主要通过结合单一的特异表位起到治疗作用,然而疾病通常有多种信号通路,通过阻断多种信号通路可以实现更有效的治疗。相比于单抗,双特异性抗体可以结合两种不同表位,从而阻断两种不同的信号通路以发挥更好的临床效果。因此,双特异性抗体正在成为众多创新型药企的研发热点之一,预计未来会有更多的双特异性抗体药物上市造福病患。
随着生物药更好的疗效获得认可、更多的产品进入医保、药品可及性的提高等多重因素的推动,中国自身免疫疾病治疗用生物药市场规模将快速增长,生物制剂在自身免疫疾病领域正在进入新时代。
详情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不适用
公司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发展理念,以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为主要研发方向,专注于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领域,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实现“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愿景。
公司以长期增长为战略支点,制定了聚焦先发优势的自免领域、各平台发力,多维度贡献增长的发展战略。
通过聚焦战略不断强化公司在自免领域的正向反馈循环,通过完善且有层次的研发管线、成熟的商业化体系来构建公司的差异化能力,努力将公司打造成为国内自身免疫性疾病及验证领域的领先者。
(三)经营计划
√适用□不适用
研发平台:公司聚焦自免的战略方向,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持续进行优化深入探索和开发,多维度提升研发效率,并通过多种方式进一步前瞻性的完善和均衡公司长期、中期、短期管线布局。积极布局下一代生物药技术,充分利用AI驱动的药物发现,加快研发,缩短临床前周期。通过对现有产品新适应症的不断开拓以及早研有潜力品种的研发,开发具有临床需求和创新性的新靶点和新分子,全力推动核心产品的临床进度以实现快速上市,着力打造国内具有竞争力的差异化自免管线。
生产平台: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欧盟及中国的质量管理要求。公司拥有丰富的抗体产业化规模的生产经验,自2005年第一个治疗性抗体类药物益赛普上市至今,公司已积累了20年的抗体生产经验,生产核心团队稳定。公司在上海已建成生物反应器合计规模超40,000升的抗体药物商业化生产基地,公司生产线实现全过程自动化、信息化,有效保障全生产过程数据传输的及时性以及数据采集的完整性。
营销平台:公司通过强大的商业化体系(包括销售团队、市场政务准入、学术研究和支持、医学循证学证据等)合力作战,加强对已上市产品的市场覆盖,提升产品组合的构建与竞争力,深化基层市场的布局与资源积累;同时顺应局势推动营销模式的迭代升级,利用成熟可靠的数字化平台等从政策和趋势出发做好学术营销。未来,随着公司在研药品的商业化上市,公司将组建更加专业和综合的营销团队,进行学术推广和销售服务支持,持续扩大产品市场占有率。
/
合作平台:加强国际合作,布局先进平台与技术,寻找licence-in前沿产品和自有产品Licence-out的机会,同时多维度寻找投资、并购、整合机会。
人才平台:研发人才作为生物医药企业中最具创新活力和发展潜力的群体,是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的核心力量,同时企业也将面临着行业内激烈的人才竞争所带来的巨大挑战。在制定人才激励及保留策略时,除了打造具有外部竞争力的薪酬体系以外,同时加强人才发展体系建设:
(1)加强人才队伍的长期规划,公司拟根据未来药物研发及商业化计划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计划;(2)健全职业能力开发的培养体系,建立具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开发规划,并落实跟踪培养措施。(3)探索多元化人才激励机制。(四)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四节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公司本着对投资者高度负责的精神,诚信经营并规范运作,切实履行上市公司义务,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基本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采取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真履行诚信义务,无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2、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薪酬与考核、提名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项职能,同时按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保障。
3、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信息披露: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和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不适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1月11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2024年1月12日 |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年5月16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 2024年5月17日 |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等共11项议案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6月26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 2024年6月27日 |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年9月9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 2024年9月10日 | 会议决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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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以上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表决权差异安排在报告期内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LOUJING | 董事长 | 男 | 62 | 2018/08/08 | 2027/09/08 | 0 | 0 | 0 | / | 99.51 | 是 |
刘彦丽 | 董事 | 女 | 44 | 2022/01/28 | 2027/09/08 | 0 | 0 | 0 | / | 143.38 | 否 |
总经理 | 2023/09/12 | 2027/09/08 | / |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2019/06/19 | 2025/01/03 | / | ||||||||
苏冬梅 | 董事 | 女 | 55 | 2022/09/09 | 2027/09/08 | 0 | 0 | 0 | / | 0 | 是 |
孙永芝 | 董事 | 女 | 50 | 2023/09/28 | 2027/09/08 | 0 | 0 | 0 | / | 100.86 | 否 |
财务负责人 | 2019/06/19 | 2027/09/08 | / | ||||||||
张薇 | 独立董事 | 女 | 63 | 2019/08/26 | 2025/08/25 | 0 | 0 | 0 | / | 13.68 | 否 |
金永利 | 独立董事 | 男 | 67 | 2019/08/26 | 2025/08/25 | 0 | 0 | 0 | / | 13.68 | 否 |
游松 | 独立董事 | 男 | 62 | 2024/09/09 | 2027/09/08 | 0 | 0 | 0 | / | 9.04 | 否 |
曹虹 | 监事会主席 | 女 | 56 | 2021/08/31 | 2027/09/08 | 0 | 0 | 0 | / | 99.04 | 否 |
吴晶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30 | 2021/09/30 | 2027/09/08 | 0 | 0 | 0 | / | 17.26 | 否 |
田丽 | 职工代表监事 | 女 | 42 | 2019/05/29 | 2027/09/08 | 0 | 0 | 0 | / | 25.14 | 否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53 | 2017/07/10 | / | 10,230 | 10,230 | 0 | / | 209.56 | 否 |
翁志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男 | 45 | 2002/06/19 | / | 30 | 30 | 0 | / | 157.46 | 否 |
张琦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1 | 2025/01/03 | 2027/09/08 | 0 | 0 | 0 | / | 0 | 是 |
黄反之(离任) | 独立董事 | 男 | 58 | 2021/06/11 | 2024/09/09 | 0 | 0 | 0 | / | 3.8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10,260 | 10,260 | 0 | / | 892.49 | / |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LOUJING | LOUJING为三生制药的联合创始人,1995年-2002年任沈阳三生研发主管;2006年至今历任三生制药董事、执行董事;2012年至今任三生制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兼总裁,负责三生制药的战略发展及策划、整体运营管理以及主要决策制定。2016年3月起任公司董事长。 |
刘彦丽 | 2007年-2016年历任沈阳三生国际药物注册代表、首席执行官助理、外国药物注册项目经理、高级经理;2011年-2019年9月历任三生制药高级经理、联席公司秘书;2019年6月至2025年1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6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9月起任公司总经理,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苏冬梅 | 1993年至1997年,任沈阳三生研发部科学家;1997年至2006年,担任沈阳三生研发部主管;2006年至2008年,担任沈阳三生的首席技术官,负责研发及制造工艺工程;2008年4月晋升为沈阳三生的副总裁。于2007年8月至2013年6月担任沈阳三生的董事。于2012年6月11日获委任为三生制药董事并于2014年11月27日调任为三生制药执行董事。2016年7月苏冬梅女士重新获委任为沈阳三生董事。2022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
孙永芝 | 2005年-2013年历任三生制药财务会计、资金与国际会计主管、资金与国际会计副经理;2014年-2017年历任沈阳三生财务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2019年任公司高级财务总监;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财务负责人。2023年9月起任公司董事。 |
张薇 | 2000年-2017年历任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顾问;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金永利 | 1996年-2014年历任沈阳大学计财处副处长、管理学院院长、会计学教授;2013年-2018年任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至今任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游松 | 2001年至今任沈阳药科大学教授;2016年4月-2022年3月任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金凯(辽宁)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9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曹虹 | 毕业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护校,曾就职上海华东医院呼吸科护理部,上海金同医保中心行政部,2001年2月就职沈阳三生营销部,历任销售代表、销售主管、销售经理、大区经理,区域总监,业务拓展总监,2019年至今任公司政府事务部总监。2021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吴晶 | 2012年4月至2015年12月,就职于中国东方航空国际贵宾厅;2016年3月至2019年4月就职于上海即富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担任高级行政专员一职;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行政助理。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田丽 | 2011年-2012年任上海软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2012年-2016年任格林豪泰酒店管理集团法务主管;2016年至今任公司法务主管;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黄浩旻 | 2004年-2011年在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与美国福克斯·蔡斯癌症中心进行博士后研究;2011年-2015年任OncobiologicsInc.(欧科生物公司,远景治疗公司之前身)首席科学家;2015年-2017年任SonnetBiotherapeuticsInc.(桑尼特生物治疗公司)副总监;2017年起历任公司抗体及蛋白工程部总监、高级总监,现任公司研发副总裁。 |
翁志兵 | 2002年-2018年历任公司中试基地细胞培养主管、生产部细胞培养车间副经理、抗体中心工艺研究室经理、抗体中心中试细胞培养部副总监、中试生产部细胞培养总监、生产部生产总监;2018年起担任公司工艺开发及中试生产部总监、高级总监,现任公司全资子公司晟国医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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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琦 | 曾任职于和君咨询、九鼎投资、松禾资本、晋商控股联盟、三生制药。2020年7月至2021年7月作为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访问学者;2021年7月至2024年12月任三生制药投资总监;2022年3月至今兼任辽宁三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兼高级投资总监。 |
黄反之(离任) | 1967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于机械电子工业部从事行业管理,担任过深圳康迪软件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中国电子工业深圳总公司财务部经理、飞利浦桑达消费通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沃尔玛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中国南山开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总经理、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深圳鹏瑞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管理合伙人、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及医疗健康基金主管合伙人。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序号 | 姓名 | 公司职务 | 间接持股比例 | 间接持股方式 |
1 | LOUJING | 董事长 | 4.08% | 通过香港达佳间接持有 |
80.88% | 通过三生制药间接控制公司总股本的80.88% | |||
2 | 刘彦丽 | 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离任) | 0.02% | 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
3 | 苏冬梅 | 董事 | 0.01% | 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
4 | 孙永芝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0.01% | 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
5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0.002% | 通过上海昊颔间接持有 |
6 | 曹虹 | 监事会主席 | 0.02% | 通过三生制药间接控制公司总股本的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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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LOUJING | 富健药业 | 董事 | 2016/03/18 | |
LOUJING | 兴生药业 | 董事长 | 2016/04/23 | |
LOUJING | 沈阳三生 | 董事长 | 2014/11/25 | |
LOUJING | 香港达佳 | 董事 | 2019/06 | |
苏冬梅 | 沈阳三生 | 董事 | 2016/07/18 | |
刘彦丽 | 兴生药业 | 董事 | 2016/04/23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2、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LOUJING | 三生制药 |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 2006/09/05 | |
LOUJING | 集思有限公司 | 董事会主席 | 2012/06/13 | |
LOUJING | 香港三生 | 董事 | 2009/11/03 | |
LOUJING | 香港达佳 | 董事 | 2006/09 | |
LOUJING | 特隆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12/31 | |
LOUJING | 溢丰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6/09/15 | |
LOUJING |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06/11 | |
LOUJING | 泰州环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0/12/29 | |
LOUJING | 深圳市百士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12/26 | |
LOUJING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2/02 | |
LOUJING | 广州赛保尔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5/02/11 | |
LOUJING |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6/02/07 | |
LOUJING | 泽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03/18 | |
LOUJING | StrategicInternationalGroupLimited | 董事 | 2017/06/14 | |
LOUJING | HeroGrandManagementLimited | 董事 | 2013/07/19 | |
LOUJING | 大连环生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01/13 | |
LOUJING | 药谷德生 | 董事长 | 2018/02/26 | |
LOUJING | 江苏三生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0/12/07 | |
LOUJING | 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 | 执行董事 | 2019/09/25 |
/
公司 | ||||
LOUJING | 沈阳三辉生康生物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7/09 | |
LOUJING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7/12 | |
LOUJING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10/02 | |
LOUJING | 三生制药(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5/18 | |
刘彦丽 | 大连环生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刘彦丽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英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17/12 | 2024/01/25 |
刘彦丽 | 香港三生 | 董事 | 2014/11 | |
刘彦丽 | StrategicInternationalGroupLimited | 董事 | 2017/06 | |
刘彦丽 | 沈阳杰迪斯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 监事 | ||
苏冬梅 | 三生制药 | 执行董事 | 2014/12/27 | |
苏冬梅 |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6/11/23 | |
苏冬梅 | 药谷德生 | 董事 | 2022/08/21 | |
苏冬梅 | 沈阳嘉生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11/18 | |
苏冬梅 | 上海柏艾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1/04 | |
苏冬梅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19 | |
苏冬梅 |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9/04 | |
苏冬梅 | 泰州环晟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12/29 | |
苏冬梅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0/02/03 | |
苏冬梅 | 沈阳竞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11/02 | |
苏冬梅 | StrategicInternationalGroupLimited | 董事 | 2019/11/01 | |
苏冬梅 | JointPalaceGroupLimited | 董事 | 2006/06/07 | |
孙永芝 | 香港三生 | 董事 | 2022/05 | |
孙永芝 | 抗体中心 | 董事 | 2018/06 | |
孙永芝 | 上海安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财务负责人 | 2023/10 | |
张薇 | 顺毅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0/07/01 | |
金永利 | 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08 | |
游松 | 金凯(辽宁)生命科技 | 独立董事 | 2021/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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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管理合伙人 | 2011/12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分享成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创始合伙人暨医疗基金主管合伙人 | 2013/08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柠檬网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9 | |
黄反之(离任) | 心有灵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6 |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9 | 2024/01 |
黄反之(离任) | 南京贝登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1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兰度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6 | |
黄反之(离任) | 杭州捷诺飞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4 | |
黄反之(离任) | 昆山韦睿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4 | |
黄反之(离任) | 艾托金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11 |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长森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1 | |
黄反之(离任) | 北京力泰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5 | |
黄反之(离任) | 杭州百凌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8 | |
黄反之(离任) | 健医信息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2 | |
黄反之(离任) | 伦琴(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04 |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张强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04 | |
黄反之(离任) | 聚融医疗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1 |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享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07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佳广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11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唯公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12 | |
黄反之(离任) | 华脉汇百通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
黄反之(离任) | 北京开鲜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06 | |
黄反之(离任) | 苏州茵络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2 |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迈步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
黄反之(离任) | 北京天科雅生物科技有 | 董事 | 201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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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公司 |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谷森医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6 |
黄反之(离任) | 茵络(无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1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微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08 |
黄反之(离任) | 北京法自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12 |
黄反之(离任) | 范恩柯尔生物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6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安捷力数据智能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20/05 |
黄反之(离任) | 杭州智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08 |
黄反之(离任) | 苏州同心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 |
黄反之(离任) | 浙江海昶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2 |
黄反之(离任) | 成都西岭源药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2 |
黄反之(离任) | 北京橙意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4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市圣集康护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3 |
黄反之(离任) | 厚凯(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11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奥科达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4 |
黄反之(离任) | 广州华津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7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术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6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廷美奥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6 |
黄反之(离任) | 武汉滨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6 |
黄反之(离任) | 领航基因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09 |
黄反之(离任) | 深圳半岛医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黄反之(离任) | 哈尔滨瀚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5 |
黄反之(离任) |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05 |
黄反之(离任) | 上海臣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08 |
黄反之(离任) | 中能创光电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01 |
黄反之(离任) | 浙江科露宝食品有限公 | 董事 | 2022/08 |
/
司 | |||
黄反之(离任) | 同写意(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08 |
曹虹 | 抗体中心 | 监事 | 2019/12 |
曹虹 | 上海翃熵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6/03 |
张琦 | 辽宁三生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01/24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董事、职工代表监事报酬方案由股东大会通过后执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后执行;董事、高管的报酬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监督。 |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审议并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职工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领取相应报酬;独立董事享有固定金额的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和披露一致。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525.47 |
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367.02 |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游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聘任 |
黄反之 | 独立董事 | 离任 | 换届 |
刘彦丽 | 董事会秘书 | 离任 | 工作调整 |
张琦 | 董事会秘书 | 聘任 | 聘任 |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年3月2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11、《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12、《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3、《关于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4、《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15、《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16、《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17、《<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18、《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19、《关于<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20、《关于<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年6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二)《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6、《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 | 2024年7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
第二十五次会议 | 1、《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2、《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4、《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5、《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6、《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8、《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4年9月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6、《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八、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LOUJING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孙永芝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苏冬梅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刘彦丽 | 否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游松 | 是 | 2 | 2 | 2 | 0 | 0 | 否 | 0 |
金永利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张薇 | 是 | 7 | 7 | 7 | 0 | 0 | 否 | 4 |
黄反之(原独立董事) | 是 | 5 | 5 | 5 | 0 | 0 | 否 | 4 |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7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0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7 |
(二)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不适用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金永利、苏冬梅、游松 |
提名委员会 | LOUJING、张薇、游松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金永利、张薇、游松 |
战略委员会 | LOUJING、刘彦丽、张薇 |
(二)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度审计方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3月1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监督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5、《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6、《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7、《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8、《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4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3、《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 | 一致同意 | 无 |
/
预案>的议案》 | |||
2024年10月2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三)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8月21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4、《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9月9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四)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3月17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全体委员回避表决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议案2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6月4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3、《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4、《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2024年7月30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1、《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五)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4年12月26日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战略规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 | 无 |
/
(六)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840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55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99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4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338 |
销售人员 | 290 |
技术人员 | 312 |
财务人员 | 18 |
行政人员 | 37 |
合计 | 99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25 |
硕士 | 114 |
本科 | 503 |
大专 | 265 |
中专及以下 | 88 |
合计 | 995 |
(二)薪酬政策
√适用□不适用公司为各类人才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情况,建立了公司业绩与个人绩效相结合的薪酬增长机制和短、中、长期激励机制,让员工分享企业发展带来的红利,充分调动员工在工作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三)培训计划
√适用□不适用
公司培训采用集团化运作模式,人力资源部下设人才与组织发展部,负责生产、研发、职能及销售体系的培训与人才发展工作。旨在为员工提供系统化学习平台,营造公司内部学习氛围与自我提升机制,让员工及各级干部能在各自岗位上不断成长与发展,形成有效人才梯队及人才储备。
培训内容设计上涵盖了新员工入职培训与融入训练营、管理人员的分阶段培训、销售人员分阶段培训、高级管理人员领导力发展计划、年度专项项目培训。为员工在专业能力与素养提升、综合管理能力打造,及领导力建设与发展方面提供分层次分阶段的培训方案输出。
/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一、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的原则及形式、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等事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和股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
1、公司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应符合下述条件: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1-3项系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条件的必备条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现金分红条件中的第4项应不影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
2、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款第(3)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等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3、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每年具体的现金分红比例预案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规定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四)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原则上公司按年度将可供分配的利润进行分配,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五)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
在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资金需求,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0,457.9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7,655.32万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616,785,793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55,510,721.37元(含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7.88%。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有关分红原则及政策,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合规、透明,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均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充分维护。(二)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否 |
(三)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不适用
(四)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9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7,586.47 |
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457.91 |
现金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77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7,586.47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10.77 |
注:以上表格数据包括2024年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
/
(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0,457.91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 | 227,655.3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含税)(1) | 10,670.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并注销金额(2)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累计金额(3)=(1)+(2) | 10,670.3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金额(4) | 34,949.69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比例(%)(5)=(3)/(4) | 30.5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金额 | 118,441.7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比例(%) | 39.05 |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股权激励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激励方式 | 标的股票数量 | 标的股票数量占比(%) | 激励对象人数 |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 | 授予标的股票价格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2,670,600 | 0.43 | 172 | 17.29 | 4元/股 |
2024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6,331,500 | 1.03 | 92 | 9.25 | 11.95元/股 |
注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267.06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43%。其中:首次授予224.35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36%,首次授予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4.01%;预留42.71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预留部分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5.99%。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9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33人;注2: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共向激励对象授予633.15万股限制性股票,占该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3%。其中:首次授予517.45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84%,首次授予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73%;预留115.70万股,占激励计划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19%,预留部分占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27%。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2人;注
:激励对象人数占比为占本报告期末公司员工总数
人的比例,上述激励对象人数包含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并作废相应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员工。
2、报告期内股权激励实施进展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计划名称 | 年初已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报告期内可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行权/解锁数量 | 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元) | 期末已获授予股权激励数量 | 期末已获归属/行权/解锁股份数量 |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670,600 | 0 | 0 | 0 | 4.00 | 2,670,600 | 574,38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0 | 5,174,500 | 0 | 0 | 11.95 | 5,174,500 | 0 |
注:
1、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累计授予限制性股票2,670,600股,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096,220股。
2、本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95元/股。
3、报告期内股权激励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计划名称 | 报告期内公司层面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 报告期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未达成 | 0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执行中 | 696.55 |
合计 | / | 696.55 |
(二)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4年6月5日,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已离职以及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决定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83,470股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2024年6月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及及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 |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
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 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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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 | 报告期内可归属数量 | 报告期内已归属数量 | 期末已获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刘彦丽 | 董事、总经理 | 0 | 600,000 | 11.95 | 0 | 0 | 600,000 | 21.42 |
孙永芝 | 董事财务负责人 | 0 | 72,000 | 11.95 | 0 | 0 | 72,000 | 21.42 |
黄浩旻 | 核心技术人员 | 34,100 | 180,000 | 11.95 | 0 | 0 | 214,100 | 21.42 |
翁志兵 | 核心技术人员 | 34,100 | 100,000 | 11.95 | 0 | 0 | 134,100 | 21.42 |
合计 | / | 68,200 | 952,000 | / | 0 | 0 | 1,020,200 | / |
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别向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授予限制性股票34,100股,授予价格为4.00元/股,因部分激励股份归属及2022年度、2023年度公司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的原因,截至报告期末,核心技术人员黄浩旻、翁志兵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分别为23,870股。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和重要性,并参考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分解设置考核指标,签订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并定期进行绩效考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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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此外,公司已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各种内控制度,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研究与开发、销售管理、项目工程、人力资源、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财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内部信息传递等,对公司日常经营或管理活动进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五、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现有四家全资子公司,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中健抗体有限公司(HK)、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及一家控股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五家公司的财务管理、经营决策、人事管理均受公司监督。五家公司的重大事项报告、信息披露管理、关联交易管理等事项需严格遵守公司的《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的要求。此外,公司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根据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监督。
十六、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不适用
十八、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五节环境、社会责任和其他公司治理
一、董事会有关ESG情况的声明
公司将ESG视为业务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秉承“珍爱生命、关注生存、创造生活”的理念,致力于成为健康产业的长期开拓者、抗体药物的可靠提供者、社会价值的稳定创造者、绿色力量的长期行动者。
三生国健致力于成为一家惠及中国、面向全球的创新型治疗性抗体药物公司,持续创新发展,坚持卓越的质量管理与稳健经营,提供稳定可靠的抗体药物,助力健康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我们
/
积极践行“让创新抗体药触手可及”的企业使命,在实现自身发展的同时,为社会各方创造共享价值,助力健康中国建设。
公司建立了自上而下的ESG管理架构,高效推进ESG工作,由董事会委派公司管理ESG的相关指标,保障公司对ESG各项工作的高效决策。公司董事会下设ESG工作小组作为ESG工作的实施层,由品牌公关部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公司ESG指标的长远规划和实施,开展信息沟通与信息披露工作,同时负责评定公司ESG相关风险,推动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ESG的相关工作。
在实现自身的合规经营与稳健增长的同时,公司识别与自身运营发展相关的四大ESG重点领域,积极规划公司ESG策略与重点行动。
二、ESG整体工作成果
√适用□不适用
(一)本年度具有行业特色的ESG实践做法
√适用□不适用
1.研发创新与药物可及性:
公司在2024年加大了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合计5.41亿元,相比去年增长72.06%,占营业收入的45.29%。公司拥有22个处于不同开发阶段的临床在研创新药物管线,并已上市三款治疗性抗体类药物。
公司通过合理定价、纳入医保、助力乡村振兴等方式,提升创新抗体药物的可及性。例如,益赛普?和赛普汀?已被纳入2024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提升了药品的可负担性。
2.乡村振兴: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政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联合中华医学会风湿病学分会、农工党中央委员会、中国乡村发展志愿服务促进会、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共同推进强直性脊柱炎健康乡村项目实施。
3.绿色供应链管理:
公司的供应链管理战略以确保供应链稳定性与可持续发展为核心,致力于构建安全、高效、负责任的供应链生态。在确保供应链稳定方面,公司通过搭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体系,保障供应链的稳定运行,并坚持供应商多元化管理策略,通过二供应源开发及国产化替代,提升供应链的灵活性与抗风险能力。在供应商可持续管理方面,三生国健秉承绿色采购和社会责任的原则,推动供应商积极履行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确保供应链在合规、安全、环保的基础上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本年度ESG评级表现
√适用□不适用
ESG评级体系 | ESG评级机构 | 公司本年度的评级结果 |
CDP气候变化评级 | CDP全球环境信息研究中心 | B |
商道融绿ESG评级 | 商道融绿 | A- |
(三)本年度被ESG主题指数基金跟踪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89 |
(一)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否
/
《上海市2024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沪环监测〔2024〕57号中三生国健被纳入上海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1、排污信息
√适用□不适用
一、废气
排放设备 | 编号 | 监测点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燃气锅炉 | MF0240 | 锅炉排放口2#(DA005) | 二氧化硫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0 | 锅炉排放口2#(DA005) | 烟气黑度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0 | 锅炉排放口2#(DA005) | 颗粒物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0 | 锅炉排放口2#(DA005) | 氮氧化物 | 1次/半年 |
燃气锅炉 | MF0241 | 锅炉排放口3#(DA006) | 颗粒物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1 | 锅炉排放口3#(DA006) | 氮氧化物 | 1次/半年 |
燃气锅炉 | MF0241 | 锅炉排放口3#(DA006) | 烟气黑度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1 | 锅炉排放口3#(DA006) | 二氧化硫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2 | 锅炉排放口1#(DA004) | 二氧化硫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2 | 锅炉排放口1#(DA004) | 氮氧化物 | 1次/半年 |
燃气锅炉 | MF0242 | 锅炉排放口1#(DA004) | 烟气黑度 | 1次/1年 |
燃气锅炉 | MF0242 | 锅炉排放口1#(DA004) | 颗粒物 | 1次/1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3 | EF-7542排气筒(DA008) | 颗粒物 | 1次/1半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3 | EF-7542排气筒(DA008)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3 | EF-7542排气筒(DA008) | 氯化氢 | 1次/1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4 | EF-7532排气筒(DA007) | 氯化氢 | 1次/1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4 | EF-7532排气筒(DA007) | 颗粒物 | 1次/1半年 |
生物安全柜 | MF0244 | EF-7532排气筒(DA007)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缓冲液配制罐 | MF0411 | B区排放口(DA003) | 氯化氢 | 1次/1年 |
废水处理站 | MF0501 | 污水站排放口(DA001) | 氨(氨气) | 1次/1半年 |
废水处理站 | MF0501 | 污水站排放口(DA001) | 臭气浓度 | 1次/1半年 |
废水处理站 | MF0501 | 污水站排放口(DA001)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废水处理站 | MF0501 | 污水站排放口(DA001) | 硫化氢 | 1次/1半年 |
危废暂存间 | MF0504 | 危废间排口(DA010)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危废暂存间 | MF0504 | 危废间排口(DA010) | 臭气浓度 | 1次/1半年 |
真核实验室 | MF0525 | EF-2506排气筒(DA002)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真核实验室 | MF0525 | EF-2506排气筒(DA002) | 氯化氢 | 1次/1年 |
通风柜 | MF0659 | 8-1排气筒(DA009) | 挥发性有机物 | 1次/1半年 |
通风柜 | MF0659 | 8-1排气筒(DA009) | 异丙醇 | 1次/1年 |
废水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挥发酚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溶解性总固体 | 1次/1半年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流量 | 1次/2小时 |
污水总排口(DW001) | 动植物油 | 1次/1半年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总氮(以N计)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悬浮物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总有机碳 | 1次/1半年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总磷(以P计)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乙腈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急性毒性 | 1次/1半年 |
/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污水总排口(DW001) | 石油类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色度 | 1次/1半年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氨氮(NH3-N) | 1次/2小时 |
污水总排口(DW001) | 化学需氧量 | 1次/2小时 |
污水总排口(DW001)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pH值 | 1次/2小时 |
污水总排口(DW001)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粪大肠菌群数/(MPN/L) | 1次/1季度 |
污水总排口(DW001) | 总余氯(以Cl计)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2(DW003) | 化学需氧量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2(DW003) | pH值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2(DW003) | 氨氮(NH3-N)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DW002) | pH值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DW002) | 氨氮(NH3-N) | 1次/1季度 |
雨水排放口(DW002) | 化学需氧量 | 1次/1季度 |
无组织废气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厂界 | 臭气浓度 | 1次/1半年 |
厂界 | 颗粒物 | 1次/1半年 |
厂界 | 硫化氢 | 1次/1半年 |
厂界 | 非甲烷总烃 | 1次/1半年 |
厂界 | 氨(氨气) | 1次/1半年 |
厂界 | 氯化氢 | 1次/1半年 |
MF0562 | 非甲烷总烃 | 1次/1半年 |
噪声
监测点位 | 监测指标 | 监测频次 |
西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1次/1季度 |
南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1次/1季度 |
北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1次/1季度 |
东厂界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 1次/1季度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作为重点排污单位,三生国健高度重视污染物排放和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多种有效防治污染的设施等方式确保各类废弃物达标排放。污水处理站采用水解酸化+好氧曝气工艺,废水经调节后,至酸化池和好氧池进行生化降解,出水至二沉池泥水分离,上清液经消毒后排放。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不适用
已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环评等手续。
4、报告期内突发环境事件情况
□适用√不适用
/
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上报《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备案材料,包括: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2、环境应急预案及编制说明;3、环境风险评估报告;4、环境应急资源调查报告;5、环境应急预案评审意见、专家意见及修改说明。其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备案编号:02-310115-2025-005-L)。
公司按照计划将进一步加强环境应急管理,开展日常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完善和检查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设施和装备并定期维护,按照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工作,建立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台账,及时总结评估,持续改进预案。并对公众进行信息公开,告知周边企业和居民主要环境风险和避险措施。
6、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编制了《环境自行检测方案》,并委托具有资质的专业第三方严格按照方案进行周期性监测,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公示了相关环境监测数据。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不适用(二)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三)资源能耗及排放物信息
√适用□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中消耗的资源能耗主要是电力和水,产生的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噪声。公司根据环保法规标准的要求配备了相关的环保设施,使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得到控制,达到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后再进行排放。
1、温室气体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的气体排放主要为生产废气,按排污许可证的要求达标排放。
2、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生产所需能源主要为电力和水,均由公司经营所在地的相关部门统一供应。公司经营所在地能源供应稳定,不存在因公司业务需求导致能源供应紧张的情形。
3、废弃物与污染物排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和噪声。公司已建立相关环保及污染物管理方面的内部制度,将水污染控制程序、大气污染控制程序等纳入公司的标准操作程序。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4、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等情况
√适用□不适用《废水排放管理程序》《废气排放管理程序》《废弃物管理程序》
/
(四)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否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不适用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碳减排方面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不适用
四、社会责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主营业务社会贡献与行业关键指标
2024年关键量化绩效 | ||
1.886.58万元对外捐赠金额 | 强直性脊柱炎健康乡村项目基层培训14,016人次惠及病患6,980人 | |
5.41亿元研发投入合计 | 45.29%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 | 31.36%研发人员占总员工比 |
52.96%女性员工占比 | 100%员工培训覆盖率 | 54.76小时员工人均培训时长 |
100%通过环境、劳工、道德等方面评估的供应商比例 | 0.22吨二氧化碳当量/万元万元营收二氧化碳排放量 | 100%污染物达标排放 |
(二)推动科技创新情况
研发投入与技术融合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聚焦自身免疫性疾病治疗相关前沿领域。2024年度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合计5.41亿元,同比增长72.06%。
公司合理分配研发资源,平衡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投入。公司关注前沿生物学理论和技术的探索,为长期发展储备知识和技术,同时注重将研究成果快速转化为实际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跨领域协同创新
公司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紧密合作关系,共同开展科研项目、建立联合实验室等,通过合作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实现互利共赢。公司是“免疫与炎症全国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之一,
/
也是主要的参建单位。实验室以原创性发掘重要细胞和分子靶点,及对重大疾病进行精准预防、诊断和治疗等为重点研究方向,致力于成为免疫与炎症的理论创新高地、新疗法与新技术的创新策源地、国家生物安全的保障基地,以及助力“健康中国2030”建设的高端智库,打造国家生物医药领域免疫和炎症研究和转化的战略科技力量。
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公司积极参与国际科研合作项目,与国外先进的生物药企、科研机构开展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国际合作使公司更好地融入全球创新网络,及时了解国际前沿技术动态,拓展市场空间。研发平台建设公司已建有先进的研发实验室,配备一流的科研设备和仪器,为科研人员提供良好的研究条件。同时,建立信息化的研发管理平台,实现研发项目的高效管理和数据共享,提高研发效率。
建立专门的成果转化团队和平台,负责将研发成果进行中试放大、临床试验等转化工作,加速创新产品从实验室到市场的进程。
(三)遵守科技伦理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四)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架构与制度。在技术上,信息技术部通过现代化的信息安全技术手段保障公司的网络与系统等基础设施的安全与稳定。同时,信息技术部根据相关规章制度,定期展开信息安全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信息安全的水平,保障了研发、生产、销售等活动的有序进行。在制度上,信息技术部发布了《三生国健信息与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研发管理系统管理规范》、《数据备份管理》等规范文件,并且与人力资源部门合作,定期对员工展开信息安全教育,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对员工进行宣导,提升公司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
(五)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类型及贡献
类型 | 数量 | 情况说明 |
对外捐赠 | ||
其中:资金(万元) | 1,886.58 | |
物资折款(万元) | ||
公益项目 | ||
其中:资金(万元) | ||
救助人数(人) | ||
乡村振兴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9.84 | 2024年开展培训和义诊318场 |
物资折款(万元) | ||
帮助就业人数(人) |
1.从事公益慈善活动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129.84 | |
其中:资金(万元) | 129.84 | |
物资折款(万元) |
/
惠及人数(人) | 28,395 | 诊断复核农村地区疑似强直患者;救治补助农村地区确诊强直患者;培训教育项目定点医院医务人员;其中:诊断复核患者7,399人,救治患者6,980人,培训基层医护人员14,016人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318 | 组织各级风湿免疫专家深入县乡基层,面向农村疑似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开展诊断复核工作,针对符合项目救治标准的确诊强直性脊柱炎患者,按照项目救治内容给与救治补助;针对强直性脊柱炎健康乡村项目定点医院相关医务人员开展以强直性脊柱炎为主的风湿免疫类疾病专业培训。2024年开展培训和义诊318场 |
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七)职工权益保护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员工持股情况
员工持股人数(人) | 116 |
员工持股人数占公司员工总数比例(%) | 11.66 |
员工持股数量(万股) | 57.44 |
员工持股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0.09 |
注:此处员工持股人数的数据为直接持股数量,主要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39人,预留部分授予33人。
(八)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九)产品安全保障情况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自身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的搭建,于2015年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并获得“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作为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协会、上海浦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协会等多项知识产权相关行业组织成员单位,公司积极构建并实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专利管理办法》《商标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内部知识产权的规范化管理,并保证公司在开展项目过程中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公司知识产权部负责在各项目审核过程中开展对知识产权的尽职调查,识别项目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并持续跟踪检索项目专利情况,强化对知识产权行为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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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新增专利申请29项,获得专利11项,累计有效申请数量(已扣除专到期的数量)达到198项,累计获得专利98项。
(十一)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五、其他公司治理情况(一)党建情况
√适用□不适用2024年公司党总支在册正式党员70名。全体党员同志积极响应上级党组织号召,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形式,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围绕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思想,开展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在党建方面,把骨干发展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骨干,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蓄水池”建设,并正式发展党员一名。组织全体党员开展“追寻先辈足迹、传承红色基因”上海四行仓库抗战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参观活动。(二)投资者关系及保护
类型 | 次数 | 相关情况 |
召开业绩说明会 | 7 | 公司分别在4月3日、9月12日、11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了2023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公司通过直播、电话会议的方式共召开4场业绩说明会,详细情况请见公司在上证e互动中公布的《三生国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uid=174247 |
借助新媒体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
官网设置投资者关系专栏 | √是□否 | 详见https://www.3s-guojian.com/investor/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及保护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已建立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及《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制度,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接待股东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公司认真对待投资者的来信、来电、来邮、来访和上证E互动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解答投资者提问,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充分尊重和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其他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还通过召开投资者交流会(现场、电话)的方式与投资者主动沟通,相关情况详见在上证e互动中公布的《三生国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http://sns.sseinfo.com/company.do?uid=174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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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透明度
√适用□不适用
信息披露是公司对投资者开展直接、全面沟通交流的桥梁。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管理制度,使上市公司运作体系透明化,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并确保所有股东公平地获得公司信息,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的实现,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提供重要支撑。
为了保障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董事会办公室为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公司通过投资者专线、电子邮件、投资者互动平台、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及电话调研、微信公众号等多样化形式传递公司信息,聆听投资者意见,增强投资者和公司之间的信任与理解,与投资者建立了良好、顺畅的沟通机制持续提高信息披露透明度。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设立了负责信息披露的职能部门,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工作规范,保证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四)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五)反商业贿赂及反贪污机制运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请参见同日披露的《三生国健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报告》。
(六)其他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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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LOUJING | 备注1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LOUJING的配偶:LILYXING | 备注2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 备注3 | 2020-07-22 | 是 | 自公司上市之日起48个月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股东: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 备注4 | 2024-01-16 | 是 | 自2024年1月21日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自愿延长6个月至2024年7月21日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 | 备注5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制人LOUJING | 备注6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实际控 | 备注7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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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人LOUJING、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
其他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全体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 | 备注8 | 2020-07-22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LOUJING、兴生药业 | 备注9 | 2020-07-22 | 是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0 | 2021-02-08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1 | 2024-06-06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2 | 2021-02-08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激励对象 | 备注13 | 2024-06-06 | 否 | 承诺作出之日起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LOUJ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承诺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备注2:LILYXING就所持股份的锁定、减持事项承诺如下:(1)承诺人将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股票锁定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全部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3)发行人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4)在上述承诺履行期间,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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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承诺人应继续履行上述承诺。(5)上述承诺为承诺人真实意思表示,承诺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承诺人将依法承担以下责任:①承诺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就未履行股份锁定期承诺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②承诺人如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期承诺,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的10个交易日内购回违规卖出的股票,相关收益(如有)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12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含因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而可间接分得的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备注3: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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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4: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合计524,044,3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4.9637%)的锁定期,自2024年1月21日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自愿延长6个月至2024年7月21日。在上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首发前股份,亦不会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备注5: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就持有股份及减持意向声明并承诺如下:(1)减持股份的条件承诺人将严格按照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承诺人出具的承诺载明的各项锁定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及监管要求,在锁定期内不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2)减持股份的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减持股份的价格:承诺人减持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要求;承诺人在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4)减持股份的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的12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在锁定期满后的第13至24个月内,承诺人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发行人老股不超过在锁定期届满后第13个月初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老股的25%。如果因发行人送股、转增股本、回购股份等原因导致承诺人所持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动,则承诺人相应年度可转让股份数量相应变更。承诺人所持有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计算上述股份数量时,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应当合并计算。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质押的,承诺人将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2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因执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承诺人持有的发行人股权被出售的,应当执行本承诺。(5)减持股份的程序及期限:承诺人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首次卖出发行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承诺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以外的方式减持发行人股份时,承诺人将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承诺人与承诺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低于5%后无需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6)承诺人将严格履行上述承诺事项,并承诺将遵守下列约束措施:①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②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人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同时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剩余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在原锁定期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如承诺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将应付承诺人现金分红中与违规减持所得相等的金额收归发行人所有。③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④如减持时监管部门出台新的减持规定,则承诺人应按届时监管部门要求执行。备注6:(1)承诺并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承诺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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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7:
一、公司为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公司自成立以来即致力于抗体药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成为具有行业领先地位的生物制药企业。未来,公司将充分利用自身的研发、销售团队优势,在更加市场化、透明化的竞争环境中,在保持现有优势市场地位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2)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先以自有资金开始项目前期建设,以缩短募集资金到位与项目正式产出的时间间隔,争取使募投项目早日投产,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的提升,以回报投资者。(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4)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审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5)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为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制定《公司章程(草案)》,明确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等,完善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有效维护和增加对股东的回报。
二、控股股东富健药业及实际控制人LOUJING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相关措施。(2)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或要求的,且承诺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时,承诺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3)承诺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承诺人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承诺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承诺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三、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发行人本次发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承诺如下:(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如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备注8:
一、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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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领薪)。(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二、实际控制人LOUJING及其配偶LILYXING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三、全体股东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约束措施的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四、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承诺:(一)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1)如果承诺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果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承诺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承诺人若未能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自发行人领取薪酬,同时以承诺人当年以及以后年度自发行人领取的税后工资作为上述承诺的履约担保。(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备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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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际控制人LOUJING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三生国健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及时督促兰生国健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如兰生国健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赔偿,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六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所控制的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
二、兴生药业承诺:(1)承诺人承诺对兰生国健出资瑕疵可能导致的三生国健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发行人因兰生国健出资瑕疵事项产生诉讼、仲裁或纠纷、被有权机构要求补足、受到有权机构处罚或者遭受其他损失,承诺人将在该等损失确定后的三十日内向三生国健作出足额补偿。(2)承诺人未能履行承诺的,则三生国健有权按承诺人届时持有的三生国健股份比例,相应扣减承诺人应享有的现金分红。在承诺履行前,承诺人将不转让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所持的三生国健的股份,但为履行上述承诺而进行转让的除外。备注10: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1: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备注12: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备注13:激励对象承诺,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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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未达到√不适用
(三)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26.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17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杨景璐、李晓菲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杨景璐(1年)、李晓菲(1年) |
名称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32.00 |
保荐人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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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不适用(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一)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及类型 | 查询索引 |
2021年7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三生国健与其合作事项提起仲裁申请并已被受理。 | 公告编号:2021-042 |
2022年12月,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变更仲裁请求金额,要求三生国健向其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共计约40,102万元。 | 公告编号:2022-050 |
(二)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不适用(三)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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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内,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额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2024年 | 2024年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金额 | |||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 沈阳三生 | 12,000.00 | 9,800.31 | 根据研发服务进度确认执行额 |
深圳赛保尔 | 200.00 | 774.98 | ||
小计 | 12,200.00 | 10,575.29 | ||
向关联方出租不动产 | 沈阳三生 | 500.00 | 410.77 | 根据进度提供服务 |
小计 | 500.00 | 410.77 | ||
合计 | 12,700.00 | 10,986.06 |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原则,没有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良影响。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及知识产权转让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为进一步聚焦核心优势资产,优 | 2024年6月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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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公司产品管线,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临床开发风险,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沈阳三生”)签署《排他性许可协议》,拟将公司706、709、HBT-2002、QY-F10、QY-F11、QY-F07、QY-F02项目独家授予给沈阳三生,许可区域为大中华地区。本次交易对价包括首付款23,614.00万元,里程碑付款及后续权利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与沈阳三生完成部分项目的交接,收到沈阳三生支付的首付款6,611.00万元。 | (www.sse.com.cn)《关于与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不适用(六)其他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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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
3、租赁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1).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42,000.00 | 9,000.00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55,788.11 | 253,288.11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29,000.00 | 24,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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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来源 | 资金投向 | 是否存在受限情形 | 报酬确定方式 | 年化收益率 | 未到期金额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29 | 2026-11-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29 | 2026-11-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29 | 2026-11-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30 | 2026-11-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30 | 2026-11-3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2-19 | 2026-12-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2-30 | 2025-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 | 5,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15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5%-3% | 2,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16 | 2025-1-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7%-3.2% | 2,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6 | 2025-6-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3.4% | 2,000.00 | 是 | 是 |
工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30 | 2025-1-5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 | 1,000.00 | 是 | 是 |
/
海通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25 | 2025-10-24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2,000.00 | 是 | 是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83.60 | 2022-9-22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6% | 2,983.60 | 是 | 是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983.60 | 2022-9-22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6% | 2,983.60 | 是 | 是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16 | 2025-4-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 | 2,000.00 | 是 | 是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8 | 2025-1-1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85%-2.85% | 2,000.00 | 是 | 是 |
交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4-12-30 | 2025-2-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3.2% | 1,5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0 | 2023-5-12 | 2026-5-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8,0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9 | 2026-11-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5,0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16 | 2026-11-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5,0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2-14 | 2026-12-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5,0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8-9 | 2027-8-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0% | 3,000.00 | 是 | 是 |
浦发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30 | 2025-4-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0.85%-2.45% | 2,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6.80 | 2024-11-22 | 2025-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66% | 14,376.8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2,000.00 | 2022-10-12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10% | 12,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188.40 | 2024-12-23 | 2025-3-2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57% | 7,188.4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 | 5,000.00 | 2023-1-6 | 2026-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5,000.0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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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 |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3-11-7 | 2026-1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85% | 5,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7-26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1%-2.4% | 4,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594.20 | 2024-12-5 | 2025-1-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57% | 3,594.2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500.00 | 2023-1-12 | 2026-1-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3,5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500.00 | 2023-1-12 | 2026-1-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3,5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2-25 | 2025-4-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3%-2.31% | 3,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10 | 2027-1-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3,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1-26 | 2027-1-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3,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4-2 | 2027-4-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3,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875.36 | 2024-11-29 | 2025-5-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77% | 2,875.36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422.49 | 2024-12-2 | 2025-1-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55% | 2,422.49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357.80 | 2024-8-6 | 2025-2-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5.15% | 2,357.8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9-5 | 2025-1-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2,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5 | 2029-12-3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0% | 2,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0 | 2027-1-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0% | 2,000.0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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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710.84 | 2024-11-5 | 2025-2-5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75% | 1,710.84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653.33 | 2024-11-19 | 2025-1-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65% | 1,653.33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68 | 2024-12-20 | 2025-1-21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50% | 1,437.68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58 | 2024-7-29 | 2025-7-29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4.95% | 1,437.58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0-15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5%-2.75% | 1,000.00 | 是 | 是 |
兴业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1.00 | 2024-6-17 | 2025-6-1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5% | 41.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4-4-29 | 2025-6-1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38% | 4,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2-11-2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4%-3.8% | 3,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3,000.00 | 2024-7-1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2.7% | 3,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9-3 | 2025-3-2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9%-3.3% | 2,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2-25 | 2025-6-1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5%-3.1% | 2,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4-12-5 | 2025-1-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1.95% | 1,5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4-12-5 | 2025-1-6 | 募集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7%-1.95% | 1,5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20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 | 1,000.00 | 是 | 是 |
招商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2-20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40% | 1,000.00 | 是 | 是 |
中国银行 | 银行理 | 3,000.00 | 2024-11-20 | 2025-11-20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6%-2.7% | 3,000.00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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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品 |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1,563.34 | 2024-7-12 | 2025-1-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5.35% | 21,563.34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3-1-4 | 2026-1-4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10,0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188.32 | 2024-11-27 | 2025-11-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4.79% | 7,188.32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7,000.00 | 2023-1-6 | 2026-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20% | 7,0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6,641.80 | 2024-8-27 | 2025-2-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5.09% | 6,641.8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4,000.00 | 2023-4-28 | 2026-4-28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15% | 4,0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875.33 | 2024-11-27 | 2025-5-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4.67% | 2,875.33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0-15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3.08% | 2,0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66 | 2024-10-29 | 2025-1-27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4.95% | 1,437.66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65 | 2024-10-16 | 2025-1-16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4.88% | 1,437.65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57 | 2024-7-23 | 2025-1-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5.39% | 1,437.57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11-21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1.9%-2.9% | 1,0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800.00 | 2024-11-21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35%-3.15% | 8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200.00 | 2024-11-20 | / | 自有资金 | 银行 | 否 | 合同约定 | 2.28% | 200.00 | 是 | 是 |
中信银行 | 银行理财产品 | 143.76 | 2024-7-23 | 2025-1-23 | 自有资金 | 银行 | 是 | 合同约定 | 5.39% | 143.76 | 是 | 是 |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0 | 2024-5-29 | 2025-5-27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1.90% | 10,0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5,000.00 | 2024-12-25 | 2025-6-23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5%-5.5% | 5,0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2,000.00 | 2024-11-13 | 2025-2-11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2.75% | 2,0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4-10-15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1,5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500.00 | 2024-10-14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1,5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1,000.00 | 2024-6-21 | 2025-6-19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1.9%-2.2% | 1,0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700.00 | 2024-9-18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700.00 | 是 | 是 |
中信证券 | 券商理财产品 | 300.00 | 2024-9-11 | / | 自有资金 | 券商 | 否 | 合同约定 | 3.00% | 3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
/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一)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0年7月17日 | 173,648.38 | 163,442.82 | 318,275.96 | - | 144,870.24 | - | 88.64 | - | 39,016.68 | 23.87 | 76,000.00 |
合计 | / | 173,648.38 | 163,442.82 | 318,275.96 | - | 144,870.24 | - | / | / | 39,016.68 | / | 76,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二)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3,000.00 | 0.46 | 3,168.33 | 105.61注3 | 已结项注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本公司募投项目因尚在建设期/研发期,暂未实现收益 | 不适用 | 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10,000.00 | -19.06注6 | 9,025.07 | 90.25 | 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 | 研发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61,000.00 | 32,625.43 | 53,545.80 | 87.78 | 按项目研发临床进展确定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 | 18,442.82 | 2,323.06 | 16,736.96 | 90.75 | 已结项注5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注5 |
/
股票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是,此项目未取消,调整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40,000.00 | 4,086.79 | 29,871.87 | 74.68 | 2025年12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31,000.00 | - | 32,522.21 | 104.91注3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合计 | / | / | / | / | 163,442.82 | 39,016.68 | 144,870.24 | 88.64 | / | / | / | / | / | / |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投项目暂未实现收益。注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注3: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和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过承诺投资金额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投入募投项目所致。注4:公司预计对相关抗肿瘤项目未来商业化生产的需求减少,为合理配置公司生产资源,决定减少在该项目的投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入已完成。注5:鉴于当前生物医药行业发展的现状以及所面临的产能过剩及需求下降等不确定性风险,经审议公司已提前减少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投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全部计划投入已完成,仅剩余该募投项目项下相应协议的部分尾款尚需结算和支付;为保证工程项目质量,剩余款项预计在合同质保期结束后支付完成。注6:抗肿瘤抗体药物的新药研发项目于2024年度收到项目结算退款人民币83.10万元,导致本年度投入金额为负数。
2、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四)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8月24日 | 60,000.00 | 2023年8月24日 | 2024年8月23日 | 0 | 否 |
2024年8月22日 | 30,000.00 | 2024年8月22日 | 2025年8月21日 | 9,000.00 | 否 |
其他说明
2024年度,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产品,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软件园支行购买的7天通知存款人民币6,000.00万元,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人民币3,000.00万元,于年末未到期。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24,044,302 | 84.96 | -524,044,302 | -524,044,302 | 0 | 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66,955,735 | 43.28 | -266,955,735 | -266,955,735 | 0 | 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66,955,735 | 43.28 | -266,955,735 | -266,955,735 | 0 | 0.0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257,088,567 | 41.68 | -257,088,567 | -257,088,567 | 0 | 0.00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257,088,567 | 41.68 | -257,088,567 | -257,088,567 | 0 | 0.00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92,741,491 | 15.04 | 524,044,302 | 524,044,302 | 616,785,793 | 100.0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2,741,491 | 15.04 | 524,044,302 | 524,044,302 | 616,785,793 | 100.0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616,785,793 | 100.00 | 0 | 0 | 616,785,793 | 100.00 |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2024年7月22日,首发限售股份上市流通,股数为524,044,302股。
3、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不适用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221,518,988 | 221,518,988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212,658,228 | 212,658,228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614,607 | 39,614,607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25,160,657 | 25,160,657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965,428 | 10,965,428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 | 10,408,922 | 10,408,922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717,472 | 3,717,472 | 0 | 0 | 首发限售股 | 2024年7月22日 |
合计 | 524,044,302 | 524,044,302 | 0 | 0 | / | / |
注: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自愿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合计524,044,30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84.9637%)的锁定期,自2024年1月21日限售期届满之日起自愿延长6个月至2024年7月21日。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一)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9,974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0,78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不适用(二)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0 | 221,518,988 | 35.92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0 | 212,658,228 | 34.48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0 | 39,614,607 | 6.42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0 | 25,160,657 | 4.08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0 | 10,965,428 | 1.78 | 0 | 无 | 其他 |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 | 0 | 10,408,922 | 1.69 | 0 | 无 | 境外法人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94,800 | 9,367,264 | 1.52 | 0 | 无 | 其他 |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0 | 3,717,472 | 0.60 | 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 3,572,975 | 3,572,975 | 0.58 | 0 | 无 | 其他 |
/
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2,971 | 2,968,900 | 0.48 | 0 | 无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221,518,988 | 人民币普通股 | 221,518,988 | ||||
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 | 212,658,228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658,228 | ||||
沈阳三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39,614,607 | 人民币普通股 | 39,614,607 | ||||
达佳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25,160,657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60,657 | ||||
上海浦东田羽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10,965,42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65,428 | ||||
GrandPathHoldingsLimited | 10,408,9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8,922 | ||||
上海浦东领驭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 | 9,367,264 | 人民币普通股 | 9,367,264 | ||||
上海翃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3,717,472 | 人民币普通股 | 3,717,472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医药科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572,975 | 人民币普通股 | 3,572,975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精准医疗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968,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8,9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富健药业、兴生药业、沈阳三生、香港达佳、浦东田羽、GrandPath、上海翃熵七名股东均受LOUJING实际控制;2、沈阳三生直接持有上海翃熵100%股权;上海翃熵直接持有兴生药业96.25%股权;3、沈阳三生直接持有浦东田羽23.50%的出资份额,通过其全资子公司辽宁三生间接持有浦东田羽76.50%的出资份额,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浦东田羽100%出资份额。4、公司未知上述其他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持股5%以上股东、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
□适用√不适用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不适用
(三)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不适用
(五)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1、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有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持股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与保荐机构的关系 | 获配的股票/存托凭证数量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存托凭证的期末持有数量 |
华泰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全资子公司 | 2,129,169 | 2022-7-22 | 未知 | 未知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名称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FullGainPharmaceuticalLimited)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LOUJING |
成立日期 | 2014-10-06 |
主要经营业务 | 投资控股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富健药业除持有公司股份之外,未持有其他企业股权 |
其他情况说明 | 截至报告期末,富健药业持有三生国健35.92%的股份,是三 |
/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3、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
□适用√不适用
2、自然人
√适用□不适用
生国健的控股股东。姓名
姓名 | LOUJING |
国籍 | 安提瓜和巴布达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是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LOUJING控股香港上市公司三生制药(股票代码1530.HK) |
3、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6、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不适用(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不适用
五、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不适用
/
六、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
兴生药业 | LOUJING | 1998年12月23日 | 91310115631342437X | 41,000.00 | 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 |
情况说明 | 兴生药业直接持有公司34.48%的股份。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未开展实际业务。 |
七、股份/存托凭证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八、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一、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十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不适用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我们审计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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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开发支出资本化 | |
2024年度,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共发生研究及开发支出人民币54,059.70万元,其中人民币35,649.35万元予以费用化,人民币18,410.35万元予以资本化。开发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财务报表附注五、26.无形资产中所列的所有开发阶段的支出资本化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由于确定开发支出是否满足所有资本化条件涉及重大会计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资本化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资本化的相关披露包含于财务报表附注五、26.无形资产、附注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附注七、65.研发费用及附注八、研发支出。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1)了解并评价与开发支出资本化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2)获取了2024年度所有研究及开发支出明细表(包括已资本化的金额),核对至总分类账;(3)获取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批文或证书以及管理层准备的与研发项目相关的商业和技术可行性报告,评价是否符合资本化的条件;(4)抽样检查了研究及开发支出相关的支持性文件;(5)询问研发部门相关人员,获取项目阶段性进度报告,以及相关的GMP认证,观察公司研发进度及相关研发成果情况,确认停止资本化的时点是否准确;(6)评价在财务报表中有关开发支出资本化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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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开发支出减值 | |
于2024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开发支出账面价值为人民币22,854.33万元,本年研发项目未计提减值准备。对开发支出减值测试基于各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对开发项目的可收回金额,管理层按现金流量折现法计算的使用价值确定,并引入外部专家对开发项目执行减值测试。相关的假设,如折现率及收入分成率,涉及管理层的估计和重大的判断,我们将开发支出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财务报表附注中对开发支出减值的相关披露包含于财务报表附注五、27.长期资产减值、附注五、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附注七、72.资产减值损失及附注八、研发支出。 | 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1)获取并复核管理层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评估外部专家的资质、能力及客观性;(2)引入评估专家协助我们评价管理层及外部专家采用的测试方法以及关键参数,尤其是折现率以及收入分成率;(3)询问管理层对相关开发项目的商业可行性,并通过查阅与相关开发项目相关的药物市场研究报告,评价管理层对开发支出余额是否存在减值的判断过程是否恰当;(4)对预测中使用的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以确定这些假设的变动对未来可收回金额产生不利影响的程度;(5)了解管理层计提开发支出减值的原因,获取管理层内部决策文件,判断其合理性;(6)评价管理层对于开发支出减值的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
四、其他信息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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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
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
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景璐(项目合伙人) |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晓菲 | |
中国北京 | 2025年3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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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45,949.20 | 93,326.3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91,053.90 | 60,387.04 |
衍生金融资产 | 786.78 | ||
应收票据 | 七、4 | 420.61 | 347.89 |
应收账款 | 七、5 | 14,293.31 | 12,976.21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3,711.75 | 3,681.68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3.45 | 20.1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2,959.85 | 19,495.8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4,351.14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2,473.34 | 34,745.63 |
流动资产合计 | 266,003.33 | 224,980.83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3,867.08 | 8,822.6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815.43 | 906.6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8,929.45 | 87,413.27 |
在建工程 | 七、22 | 74,964.65 | 68,781.36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22,396.00 | 24,015.5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22,854.33 | 4,443.9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七、27 | 63.96 | 63.96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961.89 | 14,574.4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13,646.61 | 96,500.2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30,499.40 | 305,522.12 | |
资产总计 | 596,502.73 | 530,502.95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2.21 | 5,002.72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496.27 | 2,192.67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020.15 | 1,677.18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5,275.07 | 4,096.83 |
应交税费 | 七、40 | 704.63 | 698.4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15,192.50 | 17,146.3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690.83 | 30,814.20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1,124.16 | 11,833.13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124.16 | 11,833.13 | |
负债合计 | 42,814.99 | 42,647.33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61,678.58 | 61,678.58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30,970.93 | 230,274.38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44.25 | -871.33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30,839.29 | 30,732.90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33,031.16 | 167,798.9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6,764.21 | 489,613.49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76.47 | -1,757.8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53,687.74 | 487,855.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596,502.73 | 530,502.95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1,492.77 | 39,328.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85,907.62 | 57,309.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20.61 | 347.89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8,120.78 | 15,460.38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3,434.06 | 3,438.27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52,944.33 | 51,803.0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1,611.51 | 17,034.5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351.14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208,282.82 | 184,722.3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153,395.82 | 153,275.1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15.43 | 906.66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59,743.18 | 67,206.61 | |
在建工程 | 48,894.48 | 44,694.2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13,092.89 | 14,259.7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22,854.33 | 4,443.9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204.56 | 13,730.5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9,805.15 | 92,694.8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20,805.84 | 391,211.90 | |
资产总计 | 629,088.66 | 575,934.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2.21 | 5,002.7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772.47 | 1,705.8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32.75 | 465.3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397.83 | 3,258.51 | |
应交税费 | 614.42 | 612.43 | |
其他应付款 | 56,918.02 | 33,768.7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70,237.70 | 44,813.6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744.16 | 11,393.7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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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744.16 | 11,393.74 | |
负债合计 | 80,981.86 | 56,207.3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61,678.58 | 61,678.58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228,940.49 | 228,243.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006.88 | -929.34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0,839.29 | 30,732.90 | |
未分配利润 | 227,655.32 | 200,000.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48,106.80 | 519,726.8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29,088.66 | 575,934.20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合并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19,356.83 | 101,403.43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119,356.83 | 101,403.4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93,567.23 | 79,166.29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30,434.47 | 22,410.4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929.50 | 937.43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753.32 | 25,178.76 |
管理费用 | 七、64 | 7,919.22 | 6,310.30 |
研发费用 | 七、65 | 35,649.35 | 28,230.36 |
财务费用 | 七、66 | -5,118.63 | -3,901.05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56 | 140.22 | |
利息收入 | 5,580.63 | 3,964.03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4,390.20 | 2,858.4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 七、68 | 39,580.12 | -1,639.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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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39,580.12 | -1,639.9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893.40 | 1,939.9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2.30 | 680.3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5.90 | 106.35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2.39 | 5,639.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2,652.11 | 31,821.40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886.58 | 757.9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0,765.53 | 31,063.42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626.22 | 2,727.4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39.31 | 28,336.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139.31 | 28,336.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0,457.91 | 29,461.44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318.60 | -1,125.4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15.58 | 195.6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15.58 | 195.6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54 | 152.01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3.42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54 | 235.4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93.12 | 43.6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93.12 | 43.64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0,254.89 | 28,531.65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71,573.49 | 29,657.0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318.60 | -1,125.44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4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14 | 0.4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11,864.50 | 97,199.83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25,621.58 | 20,975.34 |
税金及附加 | 647.84 | 653.00 | |
销售费用 | 23,692.49 | 24,953.73 | |
管理费用 | 5,084.09 | 3,733.58 | |
研发费用 | 29,236.20 | 23,292.22 | |
财务费用 | -3,319.08 | -1,813.5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56 | 140.22 | |
利息收入 | 3,325.27 | 1,936.23 | |
加:其他收益 | 4,240.60 | 2,587.4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1,241.00 | 1,470.39 |
/
“-”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75 | 11.54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5.90 | 106.35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7.77 | 5,576.42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6,306.56 | 35,157.6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1,886.58 | 757.98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419.98 | 34,399.71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39.71 | 2,746.2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80.27 | 31,653.5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80.27 | 31,653.5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77.54 | 235.43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77.54 | 235.43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77.54 | 235.43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802.73 | 31,888.93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21,071.67 | 110,592.4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3.17 | 1,091.1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331.64 | 4,291.7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5,416.48 | 115,975.2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2,974.26 | 9,888.9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9,194.81 | 26,311.5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323.03 | 4,015.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40,810.78 | 34,123.9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302.88 | 74,339.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13.60 | 41,635.4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6,910.34 | 314,666.3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48,393.44 | 2,236.9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8.51 | 10,045.1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55,372.29 | 326,948.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8,078.17 | 23,574.8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02,307.92 | 351,315.8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0,386.09 | 374,890.6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013.80 | -47,942.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 | 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 | 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1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37.40 | 147.0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37.40 | 15,147.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7.40 | -10,147.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74 | 227.0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52,109.86 | -16,226.8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487.46 | 97,714.3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77.60 | 81,487.46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2024年1—12月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11,250.95 | 103,280.2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630.93 | 121,496.3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4,881.88 | 224,776.61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791.27 | 8,969.7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4,149.83 | 20,650.6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996.23 | 3,517.7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986.12 | 109,949.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8,923.45 | 143,087.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958.43 | 81,688.7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48,363.70 | 137,5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779.17 | 1,163.8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5.80 | 10,045.17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9,158.67 | 148,708.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306.06 | 17,729.9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94,758.76 | 200,900.2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7,265.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0,064.82 | 235,895.2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0,906.15 | -87,186.2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000.00 | 5,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000.00 | 5,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000.00 | 15,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5,237.40 | 147.0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37.40 | 15,147.0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237.40 | -10,147.08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91 | 37.6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169.21 | -15,606.9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7,922.49 | 43,529.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753.28 | 27,922.49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871.33 | 30,732.90 | 167,798.96 | 489,613.49 | -1,757.87 | 487,855.62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871.33 | 30,732.90 | 167,798.96 | 489,613.49 | -1,757.87 | 487,855.6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6.55 | 1,115.58 | 106.39 | 65,232.20 | 67,150.72 | -1,318.60 | 65,832.12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15.58 | 70,457.91 | 71,573.49 | -1,318.60 | 70,254.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6.55 | 696.55 | 696.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6.55 | 696.55 | 696.55 | |||||
(三)利润分配 | 106.39 | -5,225.71 | -5,119.32 | -5,119.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39 | -106.39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19.32 | -5,119.32 | -5,119.32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0,970.93 | 244.25 | 30,839.29 | 233,031.16 | 556,764.21 | -3,076.47 | 553,687.74 |
/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678.58 | 230,902.58 | -1,066.98 | 27,567.55 | 141,502.87 | 460,584.60 | -632.43 | 459,952.17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30,902.58 | -1,066.98 | 27,567.55 | 141,502.87 | 460,584.60 | -632.43 | 459,952.1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8.20 | 195.65 | 3,165.35 | 26,296.09 | 29,028.89 | -1,125.44 | 27,903.4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5.65 | 29,461.44 | 29,657.09 | -1,125.44 | 28,531.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8.20 | -628.20 | -628.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8.20 | -628.20 | -628.2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65.35 | -3,165.3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65.35 | -3,165.3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30,274.38 | -871.33 | 30,732.90 | 167,798.96 | 489,613.49 | -1,757.87 | 487,855.62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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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12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929.34 | 30,732.90 | 200,000.76 | 519,726.84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929.34 | 30,732.90 | 200,000.76 | 519,726.8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96.55 | -77.54 | 106.39 | 27,654.56 | 28,379.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7.54 | 32,880.27 | 32,802.7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96.55 | 696.5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96.55 | 696.5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06.39 | -5,225.71 | -5,119.3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06.39 | -106.39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119.32 | -5,119.3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8,940.49 | -1,006.88 | 30,839.29 | 227,655.32 | 548,106.80 |
/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1,678.58 | 228,872.14 | -1,164.77 | 27,567.55 | 171,512.61 | 488,466.11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1,678.58 | 228,872.14 | -1,164.77 | 27,567.55 | 171,512.61 | 488,466.11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28.20 | 235.43 | 3,165.35 | 28,488.15 | 31,260.7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5.43 | 31,653.50 | 31,888.93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628.20 | -628.2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28.20 | -628.2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165.35 | -3,165.35 |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165.35 | -3,165.35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61,678.58 | 228,243.94 | -929.34 | 30,732.90 | 200,000.76 | 519,726.84 |
公司负责人:刘彦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永芝会计机构负责人:郑利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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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不适用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由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与上海兴生药业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兰生国健药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1月25日共同发起设立。本公司于2010年3月21日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50,000,000.00元。2020年7月本公司公开发行社会公众股61,621,142股,发行后总股本为人民币616,211,413.00元,股票已于2020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2022年6月,本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登记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人民币616,785,793.00元。
本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000735408592G,注册地址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李冰路399号。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属于生物科技制药行业。本公司经营范围为: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中西药业、生物试剂的研究、开发(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及时开发和应用);生物工程产品的生产、销售自产产品;相关项目研发成果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和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和会议及展览服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5日决议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5家子公司,子公司具体包括: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抗体中心”)、中健抗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健抗体”)、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国健”)、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国医药”)及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生医药”)等。
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持续经营
√适用□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存货计价方法、存货跌价准备、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开发支出资本化及开发支出减值、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2、会计期间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不适用
4、记账本位币
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万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金额超过500万元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项在建工程发生额或期末余额超过资产总额0.5%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单项研发项目期末余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
重要投资活动 | 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当且仅当投资方具备下列三要素时,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因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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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但投资者以外币投入的资本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初始确认时采用的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1、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虽
/
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规定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并且该合同条款规定,根据通常由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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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金融工具减值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租赁应收款,本集团选择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二。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减值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本集团根据开票日期确定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减值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若某一对手方信用风险特征与组合中其他对手方显著不同,对应收该对手方款项按照单项计提损失准备。
减值准备的核销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衍生金融工具
/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例如以外汇掉期合同,对汇率风险进行套期。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不进行处理,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根据其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15、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
16、存货
√适用□不适用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不适用
公司将存货分为原材料及耗材、包装物、在制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归类为流动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列示于存货。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耗材和包装物釆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不适用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存货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
17、合同资产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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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户实际支付合同对价或在该对价到期应付之前,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确认为合同资产;后续取得无条件收款权时,转为应收款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不适用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不适用
18、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不适用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不适用
19、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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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20、投资性房地产
(1).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适用□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折旧方法
√适用□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2.42-25年 | 5%-10% | 3.6%-7.6% |
机器设备及仪表仪器 | 年限平均法 | 3-20年 | 5%-10% | 4.5%-31.7% |
工况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7.08-20年 | 5%-10% | 4.5%-13.4%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10% | 18.0%-19.0%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0年 | 5%-10% | 9.0%-31.7% |
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在建工程
√适用□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标准如下:
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房屋及建筑物实际开始使用/完工验收孰早机器设备实际开始使用/完成安装并验收孰早
23、借款费用
√适用□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
当资本支出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不适用
开发支出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其余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如下:
使用寿命 | 确定依据 |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 | 40.3-50.4年 | 土地使用权期限 |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5-20年 | 专利权期限/预计使用期限孰短 | ||
软件 | 5年 | 软件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孰短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如下:
研究阶段:本集团项目可行性调查、立项及前期研究开发作为研究阶段。研究阶段起点为研发部门将项目立项资料提交公司审核通过,终点为取得药品上市前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本集团临床试验和药品申报生产的阶段作为开发阶段。开发阶段的起点为在药品上市前取得最后一次临床试验批件,终点为研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等。本集团进入开发阶段的项目支出,且同时满足资本化五个条件的,先在“开发支出”科目分项目进
/
行明细核算,在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如取得新药证书或生产批件形成无形资产时转入“无形资产”科目分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开始摊销。
在具体判断研发支出资本化时,本集团取得III期注册性临床试验批件(最后一期),在同时满足确认为无形资产的五个条件情况下进行资本化。对于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全部费用化。
27、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不适用
对除存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经营分部。
比较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28、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29、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客户对价或取得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利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确认为合同负债。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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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同时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并进行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
、股份支付
√适用□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确定,参见附注十五。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集团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4、收入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本集团部分合同约定当客户购买商品超过一定数量时可享受一定折扣,直接抵减当期客户购买商品时应支付的款项。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对折扣做出最佳估计,以估计折扣后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为限计入交易价格,并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重新估计。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通过向客户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履行履约义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服务或与服务相关的商品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授予知识产权许可
本集团与客户订立合同,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由于该项知识产权许可和相关服务一起使用才能使客户获益,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
本集团将因向客户转让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作为交易价格,并根据合同条款,结合以往的商业惯例予以确定。
本集团向客户授予知识产权许可,确定该知识产权许可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同时满足合同要求或客户能够合理预期本集团将从事对该项知识产权有重大影响的活动,该活动对客户将产生有利或不利影响,且该活动不会导致向客户提供某项服务三项条件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否则,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确认相关收入。
部分授予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包含基于销售或使用情况的特许权使用费等合同条款,构成可变对价,本集团在客户后续销售或使用行为实际发生与本集团履行相关履约义务二者孰晚的时点确认收入。
(2).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不适用
、合同成本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36、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适用的方法为总额法。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7、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不适用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
√适用□不适用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单项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不适用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
/
本集团发生形成无形资产的开发阶段费用,本集团认为,有证据表明本集团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和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项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该无形资产;该等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本集团已经建立了使得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的内部控制和费用分类流程,因此应当将该等费用资本化。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价值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价值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详见附注八。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分成率等假设。
涉及销售折扣或销售退回的可变对价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折扣率或退货率等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折扣率或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折扣率或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折扣率或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折扣率或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无形资产使用年限
无形资产的可使用年限。在考虑剩余价值后,无形资产按直线法摊销。本集团定期审阅估计可使用年限,以判定无形资产的相关摊销费用。估计可使用年限是根据对同类性质及功能的无形资产过往的实际可使用年限并考虑市场状况来判定。若可使用年限比以前估计的短,管理层则会改变摊销期限并增加剩余摊销期限内年度摊销费用。
股份支付的公允价值
/
股份支付费用按照采用二项式模型评估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管理层负责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评估。在授予日,管理层对权益工具估值过程中使用的关键参数假设包括评估日权益价格、预期的波动率和无风险利率等。这些参数的变化可能对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而对股份支付的费用产生重大影响。40、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的销项税额,抵扣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 | 本公司自2015年1月4日起,获批根据财税(2014)57号文《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选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采购发生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技术服务按应税收入的6%计算销项税,租赁收入按应税收入的9%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本集团下属注册于中国大陆子公司按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1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三生国健药业(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15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16.5 |
三生国健药业(苏州)有限公司 | 25 |
上海晟国医药发展有限公司 | 25 |
/
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 15 |
丹生医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5459,有效期为3年。本公司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抗体药物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抗体中心”)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证,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发证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证书编号为GR202331006488,有效期为3年。抗体中心自2023年度至2025年度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00 | 3.00 |
银行存款 | 45,946.20 | 93,323.37 |
合计 | 45,949.20 | 93,326.3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18.69 | 51.38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因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为人民币16,281.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11,391.64万元)。详见第十节附注七、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指定理由和依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91,053.90 | 60,387.04 | / |
其中: | |||
银行理财产品及基金 | 83,049.52 | 60,387.04 | / |
结构性存款 | 8,004.38 | / | |
合计 | 91,053.90 | 60,387.04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外汇衍生工具 | 786.78 | |
合计 | 786.78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20.61 | 347.89 |
合计 | 420.61 | 347.89 |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不适用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4,331.50 | 13,000.95 |
1年以内小计 | 14,331.50 | 13,000.95 |
1至2年 | 74.40 | 110.38 |
合计 | 14,405.90 | 13,111.33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4.59 | 13.92 | 2,004.59 | 25.42 | 0.19 | 25.42 | ||||
其中: | ||||||||||
应收关联方 | 2,004.59 | 13.92 | 2,004.59 | 25.42 | 0.19 | 25.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401.30 | 86.08 | 112.58 | 0.91 | 12,288.72 | 13,085.91 | 99.81 | 135.12 | 1.03 | 12,950.79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2,401.30 | 86.08 | 112.58 | 0.91 | 12,288.72 | 13,085.91 | 99.81 | 135.12 | 1.03 | 12,950.79 |
合计
合计 | 14,405.90 | / | 112.58 | / | 14,293.31 | 13,111.33 | / | 135.12 | / | 12,976.21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应收关联方 | 2,004.59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2,004.5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个月以内 | 11,829.28 | 85.17 | 0.72 |
2个月至6个月 | 300.89 | 4.75 | 1.58 |
6个月至1年 | 234.44 | 14.23 | 6.07 |
1-2年 | 36.70 | 8.43 | 22.97 |
合计 | 12,401.30 | 112.58 | 0.9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组合-应收关联方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5.12 | 51.74 | 74.27 | 112.58 | ||
合计 | 135.12 | 51.74 | 74.27 | 112.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1,888.20 | 1,888.20 | 13.11 | |
第二名 | 838.41 | 838.41 | 5.82 | 6.04 |
第三名 | 512.29 | 512.29 | 3.56 | 4.41 |
第四名 | 481.45 | 481.45 | 3.34 | 3.47 |
第五名 | 460.80 | 460.80 | 3.20 | 3.31 |
合计 | 4,181.15 | 4,181.15 | 29.03 | 17.23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3).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不适用
/
(4).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8).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444.98 | 92.81 | 3,674.21 | 99.80 |
1至2年 | 259.30 | 6.99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7.47 | 0.20 | 7.47 | 0.20 |
合计 | 3,711.75 | 100.00 | 3,681.68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10.09 | 5.66 |
第二名 | 195.01 | 5.25 |
第三名 | 173.63 | 4.68 |
第四名 | 163.14 | 4.40 |
第五名 | 133.11 | 3.59 |
合计 | 874.98 | 23.58 |
其他说明:
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3.45 | 20.14 |
合计 | 3.45 | 20.1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股利
(7).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9).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1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2).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3).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0.80 | 19.19 |
1年以内小计 | 0.80 | 19.19 |
1至2年 | 2.12 | 0.81 |
2至3年 | 0.81 | 0.30 |
3年以上 | 4.08 | 3.96 |
合计 | 7.81 | 24.26 |
(14).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备用金 | 6.23 | 22.68 |
押金 | 1.58 | 1.58 |
合计 | 7.81 | 24.26 |
(15).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0.58 | 3.55 | 4.1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0.21 | 0.21 | ||
本期计提 | 0.00 | 0.84 | 0.84 | |
本期转回 | 0.37 | 0.24 | 0.61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0.00 | 4.36 | 4.3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6).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3 | 0.84 | 0.61 | 4.36 |
合计 | 4.13 | 0.84 | 0.61 | 4.3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7).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8).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员工A | 2.00 | 25.59 | 备用金 | 5年以上 | 2.00 |
员工B | 1.69 | 21.67 | 备用金 | 1-2年 | 0.17 |
公司A | 1.58 | 20.15 | 押金 | 5年以上 | 1.58 |
员工C | 0.81 | 10.35 | 备用金 | 1年以内 | |
员工D | 0.50 | 6.40 | 备用金 | 2-3年 | 0.15 |
合计 | 6.58 | 84.16 | / | / | 3.89 |
(19).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
□适用√不适用
、存货
(1).存货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2,760.55 | 2,760.55 | 2,325.34 | 2,325.34 | ||
原材料及耗材 | 7,406.06 | 103.57 | 7,302.49 | 8,093.89 | 163.44 | 7,930.45 |
包装物 | 1,150.33 | 81.57 | 1,068.76 | 825.46 | 825.46 | |
在产品 | 2,471.16 | 2,471.16 | 2,279.18 | 2,279.18 | ||
自制半成品 | 4,960.46 | 102.43 | 4,858.03 | 4,033.12 | 82.77 | 3,950.35 |
产成品 | 4,502.03 | 3.17 | 4,498.86 | 2,193.71 | 8.62 | 2,185.09 |
合计 | 23,250.59 | 290.74 | 22,959.85 | 19,750.70 | 254.83 | 19,495.87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及耗材 | 163.44 | 59.87 | 103.57 | |||
包装物 | 81.57 | 81.57 | ||||
自制半成品 | 82.77 | 19.66 | 102.43 | |||
产成品 | 8.62 | 5.45 | 3.17 | |||
合计 | 254.83 | 101.23 | 65.32 | 290.74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不适用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不适用
/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以内到期的原到期日在十二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 | 4,351.14 | |
合计 | 4,351.14 |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大额存单 | 82,007.48 | 34,418.70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465.86 | 326.93 |
合计 | 82,473.34 | 34,745.63 |
其他说明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Numab | 8,822.64 | 39,580.12 | -44,654.52 | 118.84 | 3,867.08 |
康派尼恩 | |||||
小计 | 8,822.64 | 39,580.12 | -44,654.52 | 118.84 | 3,867.08 |
合计 | 8,822.64 | 39,580.12 | -44,654.52 | 118.84 | 3,867.08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康派尼恩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人民币25.00万元,因确认权益法下投资损失累计变动为人民币25.00万元,年末余额为人民币0.00元。
2024年,本集团收到Numab特别股息分配6,242.46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4,654.52万元。
(2).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
北京鹰瞳 | 253.82 | 10.26 | 264.08 | 735.92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启光德健 | 652.84 | -101.49 | 551.35 | 448.65 | 非交易性权益投资,计划长期持有 | |
合计 | 906.66 | 10.26 | -101.49 | 815.43 | 1,184.57 | / |
(2).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8,929.45 | 87,413.27 |
合计 | 78,929.45 | 87,413.2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仪表仪器及高值备件 | 工况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2,677.25 | 102,937.86 | 13,338.55 | 318.46 | 3,036.01 | 182,308.13 |
2.本期增加金额 | 2,660.68 | 45.13 | 59.18 | 129.27 | 2,894.26 | |
(1)购置 | 2,299.41 | 45.13 | 59.18 | 129.27 | 2,532.9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1.27 | 361.27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80.66 | 161.61 | 92.95 | 535.22 | ||
(1)处置或报废 | 280.66 | 161.61 | 92.95 | 535.22 | ||
4.期末余额 | 62,677.25 | 105,317.88 | 13,383.69 | 216.02 | 3,072.33 | 184,667.1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594.17 | 59,649.17 | 9,176.40 | 267.61 | 2,207.51 | 94,894.8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38.27 | 7,116.94 | 606.30 | 10.29 | 252.98 | 11,324.78 |
(1)计提 | 3,338.27 | 7,116.94 | 606.30 | 10.29 | 252.98 | 11,324.78 |
3.本期减少金额 | 252.57 | 145.45 | 83.90 | 481.92 | ||
(1)处置或报废 | 252.57 | 145.45 | 83.90 | 481.92 | ||
4.期末余额 | 26,932.43 | 66,513.55 | 9,782.71 | 132.45 | 2,376.58 | 105,737.72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5,744.81 | 38,804.33 | 3,600.98 | 83.57 | 695.75 | 78,929.45 |
2.期初账面价值 | 39,083.08 | 43,288.69 | 4,162.15 | 50.85 | 828.50 | 87,413.27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5,421.61 |
运输设备 | 3.03 |
于2024年度,本集团向关联方出租部分房产,根据合同约定以实际出租面积结算,2024年度确认租赁收入为人民币416.28万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于2024年度,本集团向关联方出租部分车辆,根据合同约定价格结算,2024年度确认租赁收入为人民币2.12万元,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附注十四、5.关联交易情况。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融资租入、暂时闲置、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抵押的固定资产。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李冰路399号的危化品仓库 | 30.45 | 产权证书正在办理中 |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不适用
22、在建工程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4,964.65 | 68,781.36 |
合计 | 74,964.65 | 68,781.36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2,148.60 | 2,148.60 | 1,938.66 | 1,938.66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3,921.58 | 23,921.58 | 22,148.44 | 22,148.44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 | 41,050.94 | 41,050.94 | 37,175.81 | 37,175.81 |
301SC+II新工艺 | 7,843.53 | 7,843.53 | 7,518.45 | 7,518.45 |
合计 | 74,964.65 | 74,964.65 | 68,781.36 | 68,781.36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抗体药物生产新建项目 | 133,863.49 | 1,938.66 | 209.94 | 2,148.60 | 4.6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0,000.00 | 22,148.44 | 2,134.41 | 361.27 | 23,921.58 | 49.4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创新抗体药物产业化及数字化工厂 | 50,000.00 | 37,175.81 | 3,875.13 | 41,050.94 | 82.1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募集资金 | |
301SC+II新工艺 | 8,147.00 | 7,518.45 | 325.08 | 7,843.53 | 96.28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自有资金 | |
合计 | 242,010.49 | 68,781.36 | 6,544.56 | 361.27 | 74,964.65 | / | / | / |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工程物资
(5).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1)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及专有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785.75 | 51,037.07 | 1,268.11 | 66,090.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13,785.75 | 51,037.07 | 1,268.11 | 66,090.93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540.63 | 37,348.86 | 1,185.86 | 42,075.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0.87 | 1,292.77 | 45.94 | 1,619.58 |
(1)计提 | 280.87 | 1,292.77 | 45.94 | 1,619.5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3,821.50 | 38,641.63 | 1,231.80 | 43,694.93 |
三、减值准备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964.25 | 12,395.44 | 36.31 | 22,396.0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245.12 | 13,688.21 | 82.25 | 24,015.5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是17.72%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抗体中心 | 63.96 | 63.96 | ||
合计 | 63.96 | 63.96 |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不适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不适用
(5).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不适用
/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递延收益 | 10,744.16 | 1,611.62 | 11,393.74 | 1,709.06 |
无形资产 | 3,897.34 | 584.60 | 4,034.03 | 605.10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184.57 | 177.69 | 1,093.34 | 164.00 |
股份支付 | 11,348.89 | 1,702.33 | 10,772.98 | 1,615.95 |
其他应付款 | 4,370.38 | 655.56 | 5,724.58 | 858.69 |
资产减值准备 | 395.58 | 59.34 | 346.93 | 52.04 |
应付职工薪酬 | 359.58 | 53.94 | 283.37 | 42.50 |
可抵扣亏损 | 58,034.10 | 8,705.11 | 63,853.20 | 9,577.98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151.53 | 172.73 | 1,591.57 | 238.74 |
合计 | 91,486.13 | 13,722.92 | 99,093.74 | 14,864.06 |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认为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在以后年度将持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故按照15%税率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1,424.02 | 213.60 | 962.18 | 144.33 |
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 3,649.53 | 547.43 | 968.76 | 145.31 |
合计 | 5,073.55 | 761.03 | 1,930.94 | 289.6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61.03 | 12,961.89 | 289.64 | 14,574.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61.03 | 289.6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59,069.06 | 50,245.49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9.81 | 149.56 |
合计 | 59,078.87 | 50,395.05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849.55 | ||
2025年 | 2,888.76 | 2,888.76 | |
2026年 | 4,311.65 | 4,312.09 | |
2027年 | 8,449.51 | 8,449.51 | |
2028年 | 7,153.76 | 7,534.59 | |
2029年 | 12,532.77 | 6,574.80 | |
2030年 | 6,291.41 | 6,291.42 | |
2031年 | 7,174.17 | 7,174.18 | |
2032年 | 2,214.80 | 2,214.80 | |
2033年 | 3,821.68 | 3,955.79 | |
2034年 | 4,230.55 | ||
合计 | 59,069.06 | 50,245.49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30、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3,773.95 | 3,773.95 | 3,568.09 | 3,568.09 | ||
土地定金 | 594.00 | 594.00 | 594.00 | 594.00 | ||
预付软件款 | 53.52 | 53.52 | ||||
一年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 | 109,278.65 | 109,278.65 | 92,284.63 | 92,284.63 | ||
合计 | 113,646.61 | 113,646.61 | 96,500.25 | 96,500.25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11,733.96 | 11,733.96 | 冻结 | 诉讼冻结、保证金 | 11,391.64 | 11,391.64 | 冻结 | 因涉诉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 |
货币资金 | 4,547.99 | 4,547.99 | 其他 | 无交易、申购理财 | ||||
其他流动资产 | 42,725.43 | 42,725.43 | 冻结 | 掉期合约保证金 | ||||
合计 | 59,007.38 | 59,007.38 | / | / | 11,391.64 | 11,391.64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11,733.95万元(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1,391.64万元)的银行存款因涉及仲裁或诉讼事项被对方申请司法保全冻结,详见附注十六、2.或有事项。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5,002.21 | 5,002.72 |
合计 | 5,002.21 | 5,002.72 |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不适用
、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不适用
/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3,496.27 | 2,192.67 |
合计 | 3,496.27 | 2,192.67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不适用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款项 | 2,020.15 | 1,677.18 |
合计 | 2,020.15 | 1,677.18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3,458.43 | 27,566.56 | 26,361.16 | 4,663.8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638.40 | 2,891.58 | 2,918.74 | 611.24 |
三、辞退福利 | 476.90 | 476.90 | ||
合计 | 4,096.83 | 30,935.04 | 29,756.80 | 5,275.07 |
(2).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052.74 | 23,882.94 | 22,764.25 | 3,171.43 |
二、职工福利费 | 545.68 | 545.68 | ||
三、社会保险费 | 187.73 | 1,486.49 | 1,486.49 | 187.73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75.71 | 1,432.94 | 1,432.94 | 175.71 |
工伤保险费 | 10.73 | 45.50 | 45.50 | 10.73 |
生育保险费 | 1.29 | 8.05 | 8.05 | 1.29 |
四、住房公积金 | 188.26 | 1,220.74 | 1,220.74 | 188.26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29.70 | 430.71 | 344.00 | 1,116.41 |
合计 | 3,458.43 | 27,566.56 | 26,361.16 | 4,663.83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9.12 | 2,575.16 | 2,575.16 | 359.12 |
2、失业保险费 | 17.90 | 85.65 | 85.65 | 17.90 |
3、企业年金缴费 | 261.38 | 230.77 | 257.93 | 234.22 |
合计 | 638.40 | 2,891.58 | 2,918.74 | 611.24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40、应交税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335.23 | 400.08 |
个人所得税 | 193.83 | 118.46 |
/
教育费附加 | 16.76 | 20.00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76 | 20.00 |
印花税 | 11.77 | 9.40 |
其他 | 130.28 | 130.49 |
合计 | 704.63 | 698.43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应付款
(1).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15,192.50 | 17,146.37 |
合计 | 15,192.50 | 17,146.3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利息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应付股利分类列示
□适用√不适用
(4).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及销售结算 | 10,232.66 | 11,299.02 |
应付设备款 | 2,478.53 | 2,736.32 |
应付服务费 | 1,604.43 | 2,274.48 |
转拨付款 | 164.57 | 164.57 |
其他 | 712.31 | 671.97 |
合计 | 15,192.50 | 17,146.37 |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不适用
、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不适用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不适用
48、长期应付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长期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专项应付款
(2).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不适用50、预计负债
□适用√不适用
51、递延收益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1,208.35 | 1,199.38 | 1,731.90 | 10,675.83 |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24.78 | 20.00 | 196.45 | 448.33 | |
合计 | 11,833.13 | 1,219.38 | 1,928.35 | 11,124.16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不适用
、股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股份总数 | 61,678.58 | 61,678.58 |
其他说明:
无
、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12,719.36 | 212,719.36 | ||
其他资本公积 | 17,555.02 | 696.55 | 18,251.57 | |
合计 | 230,274.38 | 696.55 | 230,970.9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696.55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详见附注十五、股份支付。
/
56、库存股
□适用√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30.18 | -91.22 | -13.68 | -77.54 | -1,107.72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0.84 | - | -100.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929.34 | -91.22 | -13.68 | -77.54 | -1,006.88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8.85 | 1,193.12 | 1,193.12 | 1,351.97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8.85 | 1,193.12 | 1,193.12 | 1,351.97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71.33 | 1,101.90 | -13.68 | 1,115.58 | 244.25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专项储备
□适用√不适用
、盈余公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0,732.90 | 106.39 | 30,839.29 | |
合计 | 30,732.90 | 106.39 | 30,839.29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60、未分配利润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7,798.96 | 141,502.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7,798.96 | 141,502.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0,457.91 | 29,461.4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06.39 | 3,165.3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119.3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33,031.16 | 167,798.96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7,868.33 | 29,654.77 | 100,483.40 | 22,115.36 |
其他业务 | 1,488.50 | 779.70 | 920.03 | 295.13 |
合计 | 119,356.83 | 30,434.47 | 101,403.43 | 22,410.49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经营分部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99,090.37 | 19,764.40 | 99,090.37 | 19,764.40 |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12,166.96 | 9,890.37 | 12,166.96 | 9,890.37 |
授权许可 | 6,611.00 | - | 6,611.00 | - |
其他服务 | 67.31 | - | 67.31 | - |
租赁服务 | 1,407.60 | 766.11 | 1,407.60 | 766.11 |
销售原料 | 13.59 | 13.59 | 13.59 | 13.5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18,433.19 | 30,066.61 | 118,433.19 | 30,066.61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923.64 | 367.86 | 923.64 | 367.8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7,949.24 | 29,668.36 | 117,949.24 | 29,668.36 |
在某一时段确认收入 | 1,407.59 | 766.11 | 1,407.59 | 766.11 |
合计 | 119,356.83 | 30,434.47 | 119,356.83 | 30,434.47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产品销售 | 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 | 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商品并经签收后1至2个月内到期,经申请可以延长信用期,延长后一般不超过6个月 | 商品 | 是 | 不适用 | |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相关产品交付给客户并经客户签收时 | 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合同价款通常在交付产品并经验收后30天内到期 | 服务 | 是 | 不适用 | |
提供委托研发服务 | 项目各里程碑完成时 | 在签订合同时客户通常需要预付启动款项,在达到里程碑条件时支付相应价款,合同价款通常在达到里程碑条件后15天-45天内到期 | 服务 | 是 | 不适用 |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0,201,424.43元,其中:
20,201,424.4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税金及附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66.47 | 162.35 |
教育费附加 | 99.89 | 97.41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66.59 | 64.94 |
房产税 | 473.03 | 469.80 |
土地使用税 | 68.11 | 80.42 |
印花税 | 44.04 | 52.50 |
其他 | 11.37 | 10.01 |
合计 | 929.50 | 937.43 |
/
其他说明:
无
、销售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3,573.94 | 15,292.32 |
工资及福利费 | 8,997.10 | 8,539.88 |
办公及差旅费 | 1,033.03 | 1,194.35 |
折旧费 | 34.91 | 39.34 |
其他 | 114.34 | 112.87 |
合计 | 23,753.32 | 25,178.76 |
其他说明:
无
、管理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3,226.63 | 3,023.14 |
折旧及摊销支出 | 1,007.82 | 1,052.40 |
办公及修理费 | 776.32 | 803.59 |
咨询顾问费 | 467.92 | 516.46 |
水电燃气费 | 577.09 | 586.21 |
租赁费及物业安保费 | 732.63 | 617.35 |
会议招待费 | 104.56 | 113.02 |
交通差旅费 | 83.39 | 122.91 |
股份支付 | 696.55 | -628.20 |
其他 | 246.31 | 103.42 |
合计 | 7,919.22 | 6,310.30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8,818.20 | 6,597.50 |
临床试验费 | 12,797.50 | 10,647.15 |
折旧摊销费 | 3,968.82 | 3,312.25 |
直接材料投入 | 7,233.41 | 4,160.59 |
水电燃气费 | 1,158.22 | 1,106.55 |
差旅会议费 | 887.26 | 412.11 |
咨询顾问费 | 37.89 | 10.13 |
/
修理维护费 | 269.36 | 243.06 |
知识产权及授权许可费 | 1,440.00 | |
其他 | 478.69 | 301.02 |
合计 | 35,649.35 | 28,230.36 |
其他说明:
无
、财务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5,580.63 | -3,964.03 |
利息支出 | 117.56 | 140.22 |
汇兑损益 | 317.58 | -96.20 |
其他 | 26.86 | 18.96 |
合计 | -5,118.63 | -3,901.05 |
其他说明:
无
67、其他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1,731.90 | 1,291.23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196.45 | 215.67 |
一次性补助收益 | 2,461.85 | 1,351.50 |
合计 | 4,390.20 | 2,858.40 |
其他说明:
无
68、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9,580.12 | -1,639.92 |
合计 | 39,580.12 | -1,639.92 |
其他说明:
无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不适用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579.00 | 1,939.95 |
衍生金融资产 | 1,314.40 | |
合计 | 2,893.40 | 1,939.95 |
其他说明:
无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0.24 | 1.5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22.54 | 678.82 |
合计 | 22.30 | 680.34 |
其他说明:
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5.90 | 106.35 |
合计 | -35.90 | 106.35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2.39 | -166.40 |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 | 5,805.54 | |
合计 | 12.39 | 5,639.14 |
其他说明:
无
74、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收入情况
/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营业外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886.58 | 757.98 | 1,886.58 |
合计 | 1,886.58 | 757.98 | 1,886.58 |
其他说明:
无
、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626.22 | 2,727.42 |
合计 | 1,626.22 | 2,727.4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0,765.53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7,691.38 |
某些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627.6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31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1,163.63 |
不可抵扣的费用 | 726.7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6.90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980.15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7,436.53 |
税率优惠的影响 | -686.32 |
所得税费用 | 1,626.22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3,681.15 | 2,380.54 |
利息收入 | 650.49 | 1,620.11 |
收回诉讼冻结款 | 291.06 | |
合计 | 4,331.64 | 4,291.7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销售费用 | 13,831.09 | 17,039.52 |
管理及研发费用 | 19,102.85 | 15,295.20 |
捐赠支出 | 1,895.00 | 609.37 |
往来款减少 | 1,091.53 | 662.93 |
诉讼款冻结 | 342.31 | 516.89 |
其他受限制款项 | 4,548.00 | |
合计 | 40,810.78 | 34,123.91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赎回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大额存单 | 406,910.35 | 314,666.30 |
理财产品收益 | 3,738.92 | 2,236.95 |
自联营公司取得现金股利 | 44,654.5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68.51 | 10,045.17 |
合计 | 455,372.30 | 326,948.42 |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 28,078.17 | 23,574.85 |
购买交易性金融资产及大额存单 | 502,307.92 | 351,315.80 |
合计 | 530,386.09 | 374,890.65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无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不适用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002.72 | 5,000.00 | 117.57 | 5,118.08 | 5,002.21 | |
应付股利 | 5,119.32 | 5,119.32 | ||||
合计 | 5,002.72 | 5,000.00 | 5,236.89 | 10,237.40 | 5,002.21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不适用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9,139.31 | 28,336.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5.90 | -106.35 |
信用减值损失 | -22.30 | -680.3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177.47 | 8,029.13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1,619.35 | 1,579.2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39 | -5,639.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93.40 | -1,939.9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152.59 | -2,358.03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9,580.12 | 1,639.92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626.22 | 2,727.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00.74 | 3,335.9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093.26 | 1,539.90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82.57 | 6,345.74 |
递延收益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8.97 | -545.90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696.55 | -628.20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113.60 | 41,635.40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9,377.60 | 81,487.4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81,487.46 | 97,714.30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52,109.86 | -16,226.84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不适用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9,377.60 | 81,487.46 |
其中:库存现金 | 3.00 | 3.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9,374.60 | 81,484.46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377.60 | 81,487.4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受限货币资金 | 16,281.95 | 11,391.64 | 司法冻结资金/申购理财、无交易、保证金 |
应计普通存款利息 | 10.91 | 33.34 | 未实际收到 |
应计通知存款利息 | 278.73 | 413.94 | 未实际收到 |
合计 | 16,571.59 | 11,838.92 | /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不适用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302.31 | 7.1884 | 2,173.09 |
欧元 | 0.79 | 7.5257 | 5.98 |
港币 | 6.19 | 0.9260 | 5.73 |
日元 | 3.64 | 0.0462 | 0.1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44.40 | 7.1884 | 319.16 |
预付账款 | |||
其中:欧元 | 1.75 | 7.5257 | 13.17 |
其他流动资产 | |||
其中:美元 | 5,258.87 | 7.1884 | 37,802.88 |
日元 | 919,610.00 | 0.0462 | 42,485.98 |
应付账款 | |||
其中:欧元 | 2.11 | 7.5257 | 15.89 |
/
瑞士法郎 | 0.30 | 7.9977 | 2.40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美元 | 36.47 | 7.1884 | 262.16 |
欧元 | 98.00 | 7.5257 | 737.52 |
瑞士法郎 | 10.00 | 7.9977 | 79.98 |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境外经营实体确定记账本位币的原因是:通常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劳务的计价和结算;以该货币进行商品和所需劳务、人工、材料和其他费用的计价和结算;融资活动获得的货币以及保存从经营活动中收取款项所使用的货币为该货币。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
中健抗体有限公司 | 香港 | 港币 |
、租赁
(1).作为承租人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租赁期为1年,形成短期租赁。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7.78 |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不适用
(2).作为出租人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和车辆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年至10年,形成经营租赁。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1,407.60 |
/
合计 | 1,407.6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未折现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827.88 | 113.50 |
第二年 | 42.80 | 93.86 |
第三年 | 2.12 | 23.97 |
合计 | 872.80 | 231.33 |
经营租出固定资产,参见附注七、21。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83、数据资源
□适用√不适用
84、其他
□适用√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福利费 | 8,818.20 | 6,597.50 |
临床试验费 | 28,932.68 | 13,729.89 |
折旧摊销费 | 3,968.82 | 3,312.25 |
直接材料投入 | 9,508.20 | 4,352.93 |
水电燃气费 | 1,158.22 | 1,106.55 |
差旅会议费 | 887.26 | 412.11 |
/
咨询顾问费 | 38.22 | 10.13 |
修理维护费 | 269.36 | 243.06 |
知识产权及授权许可费 | 1,440.00 | |
其他 | 478.74 | 214.53 |
合计 | 54,059.70 | 31,418.94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5,649.35 | 28,230.3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18,410.35 | 3,188.58 |
其他说明:
对于研发支出,本公司管理层认定自取得临床III期研究批件为开发阶段的开始,并对研发支出予以资本化。由于开发项目均为将来批量生产的抗体药物,除因特殊原因转让外,都将获取药品生产许可证,即意味着本公司可以于该项目开始批量生产销售之时停止资本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本化研发项目均未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期末余额 |
内部开发支出 | |||
608项目 | 4,164.28 | 4,966.93 | 9,131.21 |
610项目 | 2,113.61 | 2,113.61 | |
611项目 | 141.87 | 7,950.32 | 8,092.19 |
613项目 | 137.83 | 3,379.49 | 3,517.32 |
合计 | 4,443.98 | 18,410.35 | 22,854.33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不适用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具体依据 |
608项目 | NDA阶段 | 2026年 | 产品销售 | 2022年8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611项目 | 临床III期 | 2028年 | 产品销售 | 2023年12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610项目 | 临床III期 | 2029年 | 产品销售 | 2024年3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613项目 | 临床III期 | 2027年 | 产品销售 | 2023年12月 | 取得临床研究批件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开发支出的可收回金额是根据管理层对各项目预计受益期间、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及适用的折现率来确定,管理层现金流量预测方法中重要参数信息主要为:折现率13.3%及收入分成率17.8%。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不适用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抗体中心 | 上海 | 26,000万人民币 | 上海 | 抗体药物生产研究开发 | 61.54 | 收购 | |
中健抗体 | 香港 | 38,377.113831万港币 | 香港 | 生物制药、中西药品销售、技术引进和服务及医疗设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备和器械进口 | |||||||
苏州国健 | 苏州 | 94,000万人民币 | 苏州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晟国医药 | 上海 | 22,442.8188万人民币 | 上海 | 药物相关研发、技术咨询、药品相关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丹生医药 | 上海 | 10万人民币 | 上海 | 从事医药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注1:本公司应认缴丹生医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尚未完成实缴。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抗体中心 | 38.46 | -1,318.59 | -3,076.46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不适用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康派尼恩 | 上海 | 上海 | 14.00 | 权益法 | ||
Numab | 瑞士 | 瑞士 | 7.8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本集团向联营企业康派尼恩及Numab分别指派一名董事,本集团可以对康派尼恩及Numab施加重大影响,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3,867.08 | 8,822.64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及综合收益总额 | 39,580.12 | -1,723.34 |
--综合收益总额 | 39,580.12 | -1,723.34 |
其他说明无
/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不适用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不适用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不适用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1,731.90 | 1,291.23 |
与收益相关 | 2,658.30 | 1,567.17 |
合计 | 4,390.20 | 2,858.40 |
其他说明:
/
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不适用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本集团对此的风险管理策略概述如下。
(1)信用风险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价值。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具有特定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的应收账款的13.11%(2023年12月31日:6.87%)和29.03%(2023年12月31日:24.17%)分别源于应收账款余额最大和前五大客户。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本集团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3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本集团判断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内部或外部信息显示,在考虑所持有的任何信用增级之前,可能无法全额收回合同金额,本集团也会将其视为已发生信用减值。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等级-风险矩阵参见附注七、
5.应收账款。
(2)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多种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4年12月31日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1年以上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5,002.21 | 5,002.21 | ||
应付账款 | 3,496.26 | 3,496.26 | ||
其他应付款 | 15,192.50 | 15,192.50 | ||
合计 | 23,690.97 | 23,690.97 |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截止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以浮动利率结算的重大金融负债(2023年12月31日:
无),故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利率变动不会对本集团的利润总额/净利润产生重大的影响。
/
汇率风险本集团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源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采购/销售所致。
下表为汇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反映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美元汇率发生合理、可能的变动时,将对净损益(由于货币性资产和货币性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化)产生的影响。
2024年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美元汇率增加/(减少) | 净损益增加/(减少) |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增加/(减少) | 股东/所有者权益合计增加/(减少) | |
人民币对美元贬值 | 5% | 124.61 | 124.61 | |
人民币对美元升值 | 5% | -124.61 | -124.61 |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附注七、18)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通过持有不同风险的投资组合来管理风险。本集团持有的部分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香港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随着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每增加5%,增加人民币112,234.40元。
2.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4年度和2023年度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指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的政策将使该资产负债率保持相对稳定。总负债包括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
总负债 | 42,814.98 | 42,647.33 |
总资产 | 596,502.73 | 530,502.95 |
资产负债率 | 7.18% | 8.04%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转移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83,049.53 | 8,791.16 | 91,840.69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83,049.53 | 8,791.16 | 91,840.69 | |
(1)债务工具投资 | 83,049.53 | 8,004.38 | 91,053.91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786.78 | 786.78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64.08 | 551.35 | 815.43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83,313.61 | 9,342.51 | 92,656.12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不适用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符合第一层次活跃市场报价判断标准。公司持有的净值型银行理财产品,随时可以购买或赎回,并且可于购买银行官网或依据产品编码每日查询该产品的净值,公司以期末未经调整的理财产品净值作为公允价值。
/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法估计公允价值。本公司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市研率。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公司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对于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本公司估计了采用其他合理、可能的假设作为估值模型输入值的潜在影响。
本集团与若干交易对手(主要是有着较高信用评级的金融机构)订立了衍生金融工具合同。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外汇掉期合同,采用类似于远期定价和互换模型以及现值方法的估值技术进行计量。模型涵盖了多个市场可观察到的输入值,包括交易对手的信用质量、即期和远期汇率和利率曲线。外汇掉期合同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同。衍生金融资产的盯市价值,是抵销了归属于衍生工具交易对手违约风险的信用估值调整之后的净值。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的变化,对于套期关系中指定衍生工具的套期有效性的评价和其他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均无重大影响。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不适用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不适用
9、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富健药业有限公司 | 香港 | 综合 | 不适用 | 35.92 | 35.92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注册在开曼群岛的3SBioInc.(“三生制药”)其他说明:
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1。
□适用√不适用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适用√不适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沈阳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浙江三生蔓迪药业有限公司(“三生蔓迪”)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辽宁三生医药”)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深圳赛保尔生物药业有限公司(“深圳赛保尔”)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药谷德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兴生药业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广东三生制药有限公司(“广东三生”) | 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
辽宁三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辽宁三生科技”) | 最终控股公司之关联企业 |
上海三生国健生物技术研究院(“国健研究院”) | 本公司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
辽宁三生科技 | 采购商品 | 10.28 | 1.23 | |
沈阳三生 | 采购商品 | 66.58 | ||
药谷德生 | 接受服务 | 1.56 | 0.00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9,800.31 | 2,685.21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销售原材料 | 6.50 | 24.43 |
沈阳三生 | 以市场价格给予授权许可 | 6,611.00 | 9,740.00 |
深圳赛保尔 | 以市场价格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774.98 | 793.40 |
深圳赛保尔 | 以协议价格销售固定资产 | 87.81 | |
药谷德生 | 以市场价格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189.39 | |
药谷德生 | 以市场价格销售原材料 | 7.09 | -35.03 |
辽宁三生医药 | 以市场价格销售商品 | 7.83 | 3.9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国健研究院 | 房产 | 5.50 | 5.50 |
沈阳三生 | 房产 | 410.77 | 410.77 |
三生蔓迪 | 汽车 | 2.12 | 2.12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不适用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不适用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沈阳三生 | 开发支出转让 | 9,930.00 | |
广东三生 | 出售固定资产 | 7.08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892.47 | 1,060.10 |
(8).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Numab | 收到联营公司分配现金股利 | 44,654.52 | - |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应收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沈阳三生 | 1,888.20 | 24.84 | ||
应收账款 | 深圳赛保尔 | 115.81 | |||
应收账款 | 辽宁三生医药 | 0.58 | 0.58 |
/
(2).应付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兴生药业 | 30.00 | |
其他应付款 | 药谷德生 | 1.20 | |
合同负债 | 药谷德生 | 855.58 | 855.58 |
应付账款 | 辽宁三生科技 | 8.60 | 0.15 |
应付账款 | 沈阳三生 | 63.37 | 63.37 |
合同负债 | 沈阳三生 | 420.26 | 212.74 |
合同负债 | 深圳赛保尔 | 32.49 |
(3).其他项目
□适用√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不适用
、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五、股份支付
1、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数量单位:股金额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公司员工 | 5,174,500 | 2,926.35 | ||||||
合计 | 5,174,500 | 2,926.35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
授予对象类别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 | 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 |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行权价格的范围 | 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员工 | 11.95 | 4年 |
其他说明
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度,公司实施了一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使其更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以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
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和2021年4月8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4月8日,公司向139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224.3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022年2月16日,公司向33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了42.71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授予价格为4.00元/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部分激励对象已完成归属,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为57.438万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和激励对象离职,合计作废限制性股票209.622万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0股。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度,公司实施了一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激励核心骨干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符合条件的人士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和2024年7月30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并上市流通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4个月。
2024年7月30日,公司向92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了517.45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1.95元/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2,926.35万元。公司于2024年确认股份支付费用为人民币696.55万元(2023年:无),根据协议约定在等待期内进行摊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授予日的公允价值,采用二项式模型,结合授予条款和条件,作出估计。下表列示了所用模型的输入变量:
2024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
股息率(%) | 1.50 |
预计波动率(%) | 21.89-24.85 |
无风险利率(%) | 1.53-1.82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计期限(年) | 4.00 |
每股普通股价值(人民币元) | 17.86 |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二项式模型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股利率、预计波动率、无风险利率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业绩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6,911.67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公司员工 | 696.55 | |
合计 | 696.55 |
其他说明无
/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已签约但未拨备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资本承诺 | 6,526.23 | 10,935.95 |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不适用
于2015年12月,本公司与奥海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海生物”)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奥海生物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产品开发、注册及上市工作。因奥海生物未能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表进行,故于2020年9月4日,本公司根据合作协议约定向奥海生物提交合作终止信函。
本公司于2021年8月2日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交争议仲裁通知,奥海生物提出仲裁要求,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及履行合作协议所造成的损失人民币1,609.50万元,合作协议项下的可得利益损失人民币1.15亿元,以及本案其他费用。
本公司于2022年12月收到奥海生物的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奥海生物要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因终止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评估费、律师费、担保费、仲裁费用等人民币40,102.00万元。截止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仲裁程序仍在进行,仲裁庭暂无进一步意见。
为了确定此案件对于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本公司管理层对案件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并咨询律师专业意见。根据专业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已知证据,仲裁庭裁决本公司败诉对奥海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可能性较小。故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上述未决诉讼事项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不适用
/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551.07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于2025年3月25日,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55,510,721.37元(即每股现金股利0.09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销售退回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适用√不适用
(2).未来适用法
□适用√不适用
2、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不适用
(2).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不适用
、年金计划
□适用√不适用
、终止经营
□适用√不适用
/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目前集中于药品生产及销售业务,属于单一经营分部,因此,无需列报更详细的经营分部信息。此外,由于本公司几乎所有对外的营业收入均來自国內,几乎所有的非流动资产均位于国内,且本集团不依赖单一客户,从任何一客户取得的收入均不超出总收入的10%,因此无需编制分部报告。
关于公司分产品、分地区收入信息参见附注七、61。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不适用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不适用
8、其他
□适用√不适用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053.00 | 12,980.60 |
1年以内小计 | 15,053.00 | 12,980.60 |
1至2年 | 600.51 | 2,429.82 |
2至3年 | 2,429.82 | 139.50 |
3年以上 | 139.50 | |
合计 | 18,222.83 | 15,549.92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304.57 | 34.60 | 6,304.57 | 3,179.73 | 20.45 | 3,179.73 | ||||
其中: | ||||||||||
应收关联方 | 6,304.57 | 34.60 | 6,304.57 | 3,179.73 | 20.45 | 3,179.73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918.26 | 65.40 | 102.05 | 0.86 | 11,816.21 | 12,370.19 | 79.55 | 89.54 | 0.72 | 12,280.65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1,918.26 | 65.40 | 102.05 | 0.86 | 11,816.21 | 12,370.19 | 79.55 | 89.54 | 0.72 | 12,280.65 |
合计
合计 | 18,222.83 | 100.00 | 102.05 | 0.56 | 18,120.78 | 15,549.92 | 100.00 | 89.54 | 0.58 | 15,460.38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辽宁三生医药有限公司 | 0.58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晟国医药 | 751.91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沈阳三生 | 1,772.92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中健抗体 | 3,779.16 | 应收关联方不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6,304.5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2个月以内 | 11,497.27 | 82.78 | 0.72 |
2个月至6个月 | 239.96 | 3.79 | 1.58 |
6个月至1年 | 154.44 | 9.37 | 6.07 |
1年以上 | 26.59 | 6.11 | 22.97 |
合计 | 11,918.26 | 102.05 | 0.8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9.54 | 42.42 | 29.91 | 102.05 | ||
合计 | 89.54 | 42.42 | 29.91 | 102.05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779.16 | 3,779.16 | 20.74 | ||
第二名 | 1,772.92 | 1,772.92 | 9.73 | ||
第三名 | 838.41 | 838.41 | 4.60 | 6.04 | |
第四名 | 751.91 | 751.91 | 4.13 | ||
第五名 | 512.29 | 512.29 | 2.81 | 4.41 | |
合计 | 7,654.69 | 7,654.69 | 42.01 | 10.45 |
其他说明无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项目列示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52,944.33 | 51,803.03 |
合计 | 52,944.33 | 51,803.03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应收利息
(1).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不适用
/
(2).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不适用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应收股利
(6).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7).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不适用
(8).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9).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0).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
(1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5,516.00 | 42,221.43 |
1年以内小计 | 5,516.00 | 42,221.43 |
1至2年 | 42,205.16 | 9,581.45 |
2至3年 | 5,223.45 | 0.30 |
3年以上 | 2.51 | 2.38 |
合计 | 52,947.12 | 51,805.56 |
(1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关联方往来款 | 52,941.69 | 51,783.69 |
备用金 | 5.43 | 21.87 |
合计 | 52,947.12 | 51,805.56 |
(1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0.55 | 2.00 | 2.5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0.21 | 0.21 | ||
本期计提 | 0.00 | 0.82 | 0.82 | |
本期转回 | 0.34 | 0.24 | 0.58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2.79 | 2.79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适用√不适用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不适用
(1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2.55 | 0.82 | 0.58 | 2.79 | ||
合计 | 2.55 | 0.82 | 0.58 | 2.7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不适用
(1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抗体中心 | 31,708.05 | 59.89 | 关联方往来款 | 2年以内 | |
晟国医药 | 19,044.09 | 35.97 | 关联方往来款 | 3年以内 | |
丹生医药 | 2,189.55 | 4.14 | 关联方往来款 | 3年以内 | |
员工A | 2.00 | 0.00 | 备用金 | 5年以上 | 2.00 |
员工B | 1.69 | 0.00 | 备用金 | 2年以内 | 0.17 |
合计 | 52,945.38 | 100.00 | / | / | 2.17 |
(1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275.17 | 153,275.17 | ||
合计 | 153,395.82 | 153,395.82 | 153,275.17 | 153,275.1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抗体中心 | 16,000.00 | 11.31 | 16,011.31 | |||
中健抗体 | 34,832.35 | 34,832.35 | ||||
苏州国健 | 80,000.00 | 80,000.00 | ||||
晟国医药 | 22,442.82 | 109.33 | 22,552.15 | |||
合计 | 153,275.17 | 120.64 | 153,395.82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09,749.62 | 23,950.91 | 96,215.76 | 20,367.22 |
其他业务 | 2,114.88 | 1,670.67 | 984.07 | 608.12 |
合计 | 111,864.50 | 25,621.58 | 97,199.83 | 20,975.34 |
(2).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不适用
/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经营分布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销售商品 | 98,926.96 | 19,836.02 | 98,926.96 | 19,836.02 |
销售原料 | 679.00 | 604.53 | 679.00 | 604.53 |
提供委托加工服务 | 4,211.66 | 4,114.89 | 4,211.66 | 4,114.89 |
授权许可 | 6,611.00 | 6,611.00 | ||
租赁服务 | 1,368.57 | 1,066.14 | 1,368.57 | 1,066.14 |
其他服务 | 67.31 | 67.31 | ||
合计 | 111,864.50 | 25,621.58 | 111,864.50 | 25,621.5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11,104.26 | 25,253.72 | 111,104.26 | 25,253.72 |
其他国家和地区 | 760.24 | 367.86 | 760.24 | 367.86 |
合计 | 111,864.50 | 25,621.58 | 111,864.50 | 25,621.58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110,495.94 | 24,555.44 | 110,495.94 | 24,555.4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1,368.56 | 1,066.14 | 1,368.56 | 1,066.14 |
合计 | 111,864.50 | 25,621.58 | 111,864.50 | 25,621.58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3).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5,327,487.83元,其中:
5,327,487.83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无
(5).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5、投资收益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
、其他
□适用√不适用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2.39 | 第十节附注七、7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390.19 | 第十节附注七、67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893.40 | 第十节附注七、70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86.58 | 第十节附注七、75 |
分占联营公司损益 | 41,080.1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35.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2.87 | |
合计 | 45,871.5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分占联营公司损益 | 41,080.10 | 联营公司特别股息分配,具有偶发性、不可持续性,对当期净利润影响较大。 |
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3.47 | 1.14 | 1.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70 | 0.40 | 0.40 |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LOUJING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