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报告期内,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在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及风险管理、监督及评价外部审计机构工作事宜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现就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未发生变化,由沈红波先生、赵磊先生、苏治先生、姜志宏先生以及游捷女士组成。其中,沈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了6次会议,主要就公司财务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及续聘、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等事宜进行了审核,对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监督和评估,并听取、指导了公司审计部工作、公司ESG管理及报告编制工作。具体如下:
日期 | 届次 | 内容 |
2024.2.29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启动选聘公司2024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相关工作的议案 |
2024.3.8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 1.听取审计机构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事项致审计委员会之报告 2.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表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
(4)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计部2023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费用的议案 (9)关于聘请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12)关于预计2024-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 ||
2024.4.29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8.16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2024.10.25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修订《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2024.12.27 |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 | 1.(非议案)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沟通 2.(非议案)审计部汇报2024年度内控审计、风险管理工作 |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合称“外部审计机构”)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认为外部审计机构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执行公司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鉴于上述原因,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境内、境外的外部审计机构。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并审阅了公司审计部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审计计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2024年度,公司审计部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内部审计体系,按计划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内控自评工作,按审计规范流程和计划,开展了专项内部审计,审计委员会对该等工作进行了有效的指导、督促。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结果,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充分沟通,并对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24年未经审计的第一季度、半年度及第三季度财务报告进行审阅,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和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等。
4.监督公司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评估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要求,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控制度,三会一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是有效的。
5.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了解了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及执行情况,审阅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听取了公司审计部的相关汇报,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6.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重大审计工作事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等及外部审计机构积极协调,充分讨论沟通并听取各方意见,提高审计工作效率,
保障公司审计工作顺利进行,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7. 监管公司ESG事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并指导了公司ESG工作小组就公司年度ESG报告的编制工作、ESG风险与目标的评估和识别工作,确保ESG管理与公司实际运营相结合,成为公司提高管理效率、全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工具。与此同时,基于境内外监管规则的修订,2024年10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将原授权于审计委员会的ESG相关的职责调整授权于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其附录C1《企业管治守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公司ESG事宜等方面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评价、ESG报告编制等进行了有效监督、指导,有效推进了公司的规范治理。
2025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