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86 公司简称:江航装备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一. 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江航装备本部、子公司合肥天鹅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 占比(%)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 1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 100 |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股东权益、经营业绩考核与评价、内部审计、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管理、工程项目、研究与开发、业务外包、筹融资管理、投资管理、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全面预算、税务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质量风险、科技创新风险、采购与供应链管理风险、市场变化和市场竞争风险、子公司经营效益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报告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规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资产总额1% | 资产总额的0.5%≤错报<资产总额的1% | 错报<资产总额的0.5% |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5% | 营业收入总额的1%≤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5% |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1% |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 错报≥利润总额的1% | 利润总额的0.5%≤错报<利润总额的1% | 错报<利润总额的0.5%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内部控制却未能识别该错报; C、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
重要缺陷 | A、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
一般缺陷 |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
直接财产损失 | 损失≥200万元 | 50万元≤损失<200万元 | 损失<50万元 |
重大负面影响 |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告形式对外披露 |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 定性标准 |
重大缺陷 | A、出现重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B、关键管理人员或重要人才大量流失; |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给公司声誉形象带来无法弥补的损害。 | |
重要缺陷 | A、较大偏离计划和预算; B、管理人员或技术人才大量流失; C、一般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媒体负面新闻频现,为公司声誉形象带来一定的损害。 |
一般缺陷 | 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立即采取更正行动,使风险可控,对公司财务报告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相关单位已制定了限期整改措施并落实到责任
人,通过持续跟踪确保整改到位。公司将持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司内控体系运行有效。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上一年度,公司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未发现重大缺陷及重要缺陷,发现在采购业务、无形资产及研究与开发等方面存在一般缺陷,已经全部完成整改。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公司持续深化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一是持续加强内控制度和流程建设,结合公司AOS体系建设,持续推进各业务领域制度、流程的健全和完善,积极开展制度“立、改、废”工作和流程规范化建设,确保公司内部管控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开展合规及风险管控专项工作,建立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并运行;编制《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三道防线工作指引》,压实风险防控责任;开展专项审计、巡查、普法检查、合同等法律合规审核等监督工作,促进内控管理的持续提升。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为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了合理保证,为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提供了合理保障。
但是,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任何内部控制均有其固有的限制,随着环境、情况等发生改变,内部控制体系需不断改进和完善。下一年度,公司将进一步规范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通过持续开展年度内控自评价,推进内控缺陷整改,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三道防线”协同配合,促进风控体系建设的有效运行,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邓长权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