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4年度,本人作为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诚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林贵平,男,196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人机与环境工程专业,研究生学历。1993年3月至2000年5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2000年5月至2008年5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副院长;200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党委书记;2021年11月至今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师;2022年9月至2024年4月,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我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应出席
3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作用,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会议召开前,我详细审阅议案资料,向公司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表意见。2024年度,我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林贵平 | 3 | 3 | 0 | 0 | 否 | 2 |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我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中担任委员。报告期内,我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和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与义务。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3 | 1 |
战略委员会 | 3 | 1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2 | 1 |
注:本人于2024年4月17日辞职生效,上述为本人任职期间出席相关会议情况,均无缺席、请假情形。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保持沟通,监督公司有效执行内部控制流程;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沟通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切实履行职责,依法做到勤勉尽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我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的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了解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和建议。
(六)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2024年度,我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及调研等活动,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运行情况、董事会决
议的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七)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公司相关人员能够做到积极配合,不拒绝、阻碍和隐瞒,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作为独立董事共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并对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事项定价的公允性、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以及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做了细致的审查并发表了意见。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4年度,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
施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我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
(五)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公司未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七)任免董事事项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对董事候选人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审查。
(八)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行业并结
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职责,客观公正地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的工作也得到了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的积极支持与配合。在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合肥江航飞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林贵平(离任)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