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面审核意见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资格和条件。
2、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及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方案合理、切实可行、发行价格公平、公允,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公司编制的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方案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编制的(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5、公司编制的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在和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6、公司对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措施作出相关承诺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7、公司制定的(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机制,完善现金分红的信息披露及监督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行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公司本次发行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
杭州柯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