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0 证券简称:海优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2转债代码:118008 转债简称:海优转债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会前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俊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4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9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经审计)未分配利润累计金额为-25,119.43万元,公司股本总额为8,402.03万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应召开股东大
会进行审议。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相适应,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3)。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已建立了一套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的各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内控管理机制符合公司的业务特点和实际管理要求,能够提高公司经营管理的效率、保障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保障资产安全,为公司合法、合规经营提供了保障,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状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6)。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可以有效防范和控制汇率波动给公司经营造成的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公司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了有效的审批程序和风险控制体系,且相关决策程序和审批流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远期结售汇开展外币金额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其他等值外币货币,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5)。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在2024年对公司具体审计工作中,能够做到勤勉尽责、认真履职,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
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因为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和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其他单位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并以公司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承兑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房产、机器设备、应收账款等提供担保,实际提供担保的金额根据公司实际获得的授信额度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而作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
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董监高责任险续保方案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与本议案存在关联关系,因此全体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并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董监高继续购买责任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十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十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海优威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