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2024年
月
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自2024年
月
日起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前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8号,公司将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情况如下:
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金额 | 调整后 |
营业成本 | 244,518.38 | 340.30 | 244,178.08 |
销售费用 | 64,473.49 | -340.30 | 64,813.79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极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