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779 公司简称:五矿新能转债代码:118022 转债简称:锂科转债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中的相关内容。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宜芳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9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5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本公司/五矿新能 | 指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曾用证券简称“长远锂科”
锂科有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系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改制前的法人主体 |
金驰能源 | 指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长远新能源 | 指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宁德时代/CATL | 指 |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亿纬锂能 | 指 |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
欣旺达 | 指 | 欣旺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蜂巢能源 | 指 | 蜂巢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五矿 | 指 |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
五矿股份 | 指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五矿财务公司 | 指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长沙矿冶院 | 指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创元 | 指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安晏 | 指 | 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调基金 | 指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建信投资 | 指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五矿金鼎 | 指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长远金锂投资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投资有限公司 |
长远金锂一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二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三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长远金锂四号 | 指 | 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五矿新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Minmetals New Energy Materials(Hunan)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Minmetals New Ener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胡柳泉 |
公司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3年12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变更为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2021年10月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由长沙市岳麓区麓天路18号变更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410205 |
公司网址 | http://www.cylico.com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
姓名 | 曾科 |
联系地址 | 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 |
电话 | 0731-88998117 |
传真 | 0731-88998122 |
电子信箱 | cylico@minmetals.com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网址:http://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网址:http://www.cs.com.cn); 证券时报(网址:http://www.stcn.com); 证券日报(网址:http://epaper.zqr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址:http://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五矿新能 | 688779 | 长远锂科 |
(一)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506,751,051.25 | 4,889,754,581.90 | -48.7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202.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7,885,636.78 | 30,312,842.98 | -389.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716,766.32 | -2,588,623,035.54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484,226,120.29 | 7,550,153,627.33 | -0.87 |
总资产 | 13,366,297,504.70 | 14,156,607,899.48 | -5.5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20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3 | 0.03 | -200.0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5 | 0.02 | -35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88 | 0.79 | 减少1.67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17 | 0.37 | 减少1.5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4.80 | 3.25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名称 |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 |
营业收入 | -48.73 | 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上游原材料锂盐单价下降,价格传导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减少。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2.20 | 主要系市场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单位售价下跌的幅度大于单位成本,产品毛利下跌,公司利润下降。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89.93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200.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200.0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5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不适用 | 主要系公司根据现金需求及资金成本状况,对应收票据贴现进行管理,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改善。 |
二、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三、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18,40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91,313.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 |
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1,647.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407,885.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1,377.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1,955,294.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电费补贴 | 12,477,552.00 | 属于经常性损益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358,403.70 | 属于经常性损益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4,749,939.70 | 属于经常性损益 |
四、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致力于为新能源电池提供高安全性、高能量密度、高循环次数的正极材料,旨在成为全球新能源材料行业的引领者。公司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含自供前驱体)、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的销售。
公司自2011年进入三元正极材料领域,是国内最早从事三元正极材料相关研发、生产的企业之一,也是国内最早具备三元正极材料量产能力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与产业化经验,公司在三元正极材料领域形成了先发优势,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蜂巢能源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并通过持续的技术优化和产品迭代稳定与深化客户合作。
2024年上半年,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持稳健增长。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4年1-6月,国内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492.9万辆和494.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1%和32%。受原材料波动、市场竞争加剧、补税及滞纳金等影响,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25.0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593.03万元;剔除补税及滞纳金等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40.73万元,自2024年以来,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好转。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高电压三元、高功率三元、超高镍三元、磷酸铁锂、钠电材料的开发以及废旧动力电池回收领域的研究上均取得较大进展。
多款动力用快充型4.4V高电压三元产品完成开发和产线调试,即将导入批量生产。PHEV用中镍三元材料初步通过国外客户验证,实现吨级交付。高镍三元材料通过技术改进及工艺优化,有效降低制造成本,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超高镍三元材料通过多家高端客户的车用项目、无人机项目、载人飞行器项目测试,目前已实现小批量生产。该材料的开发成功,将助力国家“低空经济”发展。
磷酸铁锂方面,现有动力型铁锂产品客户群体扩大,出货量稳步增长;新型动力型铁锂产品通过客户验证并实现量产;高压实储能型铁锂产品完成设计定型;倍率型磷酸铁锂和磷酸锰铁锂系列产品实现小批量出货。钠电正极初代产品实现量产出货,低成本产品具备批量制造能力。固态电池正极材料进入国家级“固态电池产业创新联合体”,公司将持续协同推动固态电池用正极材料产业化。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实现优先提锂、树脂深度除油技术示范线稳定应用,低浓度萃取提锂技术迭代升级,金属收率与再生原料品质再上台阶。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金驰能源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2 | —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取得11项发明专利和3项实用新型专利;累计获得111项发明专利和44项实用新型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水平不断提高。公司2024年度参与起草标准新实施6项,截止目前累计实施56项,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10 | 11 | 145 | 111 |
实用新型专利 | 3 | 44 | 44 |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0 | ||
软件著作权 | 3 | 3 | ||
其他 | 10 | 10 | ||
合计 | 10 | 14 | 202 | 168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24.39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0 | 0 | |
研发投入合计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24.39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80 | 3.25 | 增加1.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废三元电池极粉的优先提锂技术开发 | 2,750 | 40.45 | 2,048.19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2 | 废旧动力电池极粉浸出石墨渣的无害化与资源化技术开发 | 3,290 | 65.76 | 2,003.39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3 | 功率型高镍9系循环改善型前驱体及其正极材料开发 | 2,780 | 129.42 | 501.66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4 | 新一代中镍低钴前驱体及正极材料开发 | 4,610 | 337.57 | 3,901.38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5 | 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 | 1,801 | 112.55 | 225.23 | 小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废旧动力电池回收 |
6 | LC230钴酸锂产品开发 | 2,500 | 593.09 | 1,982.25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电动工具:数码 |
7 | 下一代低成本高功率型三元正极材料的开发 | 5,500 | 876.99 | 2,917.66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8 | 9系高镍单晶材料及其前驱体的产品优化与开发 | 1,600 | 577.34 | 1,088.12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9 | 4.4V中镍高电压产品 | 5,300 | 1,104.34 | 4,440.18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0 | 新一代动力型三元正极材料 | 3,100 | 1,001.24 | 1,660.78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1 | LF23压实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开发 | 1,500 | 496.43 | 622.49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2 | 高电压锂离子电池用高镍NCA正极材料开发 | 1,700 | 861.38 | 861.38 | 小试 | 量产 | 行业先进水平 | 电动工具:数码 |
13 | 新一代中高镍高电压单晶产品开发 | 2,500 | 1,163.05 | 1,163.05 | 中试 | 量产 | 国内领先 | 新能源汽车 |
14 | LF24倍率型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开发 | 1,200 | 464.57 | 464.57 | 小试 | 量产 | 行业先进水平 | 新能源汽车 |
合计 | / | 40,131 | 7,824.18 | 23,880.3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294 | 253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97 | 11.99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2,328.45 | 2,065.96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92 | 8.1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12 | 4.08 |
硕士研究生 | 96 | 32.65 |
本科 | 68 | 23.13 |
专科 | 68 | 23.13 |
高中及以下 | 50 | 17.01 |
合计 | 29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130 | 44.22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123 | 41.84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37 | 12.59 |
50-60(含50岁,不含60岁) | 4 | 1.36 |
合计 | 294 | 100.00 |
注:2024年上半年平均研发人员数量为294人,2023年上半年平均研发人员数量为253人,平均研发人员数量为按照各月份人数进行加权平均。研发人员平均薪酬以研发人员薪酬合计数除以平均研发人员数量核算。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积累与研发能力优势
公司科研实力雄厚,掌握先进的前驱体合成、正极材料制备、废旧电池回收等技术,入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取得了155项有效专利。目前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公司产品符合高性能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的发展方向,单晶三元、高镍材料在行业内享誉盛名,产品技术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子公司金驰能源获评国家工信部“专精特新”小巨人、国家级绿色工厂,并进入国家工信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企业”名单。公司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50001能源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知识产权管理体
系认证。此外,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全方位、多层次、系统化的可持续研发体系与创新机制,重视对科研人员的激励机制。公司鼓励技术创新,对新产品开发项目、工艺技术创新、节能降耗、专利文章、科技项目等进行专项奖励。
2、前驱体、正极材料一体化优势
三元前驱体是三元正极材料的重要原材料,三元前驱体本身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产品品质对于后续加工而成的三元正极材料电化学性能有着决定性影响。此外,三元前驱体包含镍、钴、锰等关键金属元素,在三元正极材料总成本中占据比例较高。因此优质、稳定、价格合适的三元前驱体供应是三元正极材料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保证。公司基于全资子公司金驰能源的三元前驱体核心技术与产能,实现了三元前驱体、正极材料一体化布局,全面掌握了产业链核心环节,在产业链价值分割与产业链话语权上占据优势;对产品质量形成更为稳定可控的保证。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驰能源具备NCM523、NCM622、NCM811、NCA等前驱体的量产能力。报告期内,金驰能源生产的三元前驱体主要供公司连续生产三元正极材料。
3、稳固的客户渠道优势
正极材料企业与下游电池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往往要经过需求对接、送样、验证、调试等一系列复杂的步骤,这一过程短则一年,长则两三年。且一旦客户确定了合格供应商之后,不会轻易改变。因此,稳固的客户渠道对于正极材料企业至关重要。公司以优秀的产品质量赢得了一流客户的认可,目前已经成功进入了宁德时代、亿纬锂能、欣旺达、蜂巢能源等主流锂电池生产企业的供应商体系。公司与其长期深度的业务合作保证了正极材料出货量的稳定增长。
4、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
五矿新能的实际控制人是中国五矿。是以金属矿产为核心主业、由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2024年《财富》世界500强排名69位。中国五矿金属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境外矿山遍及亚洲、大洋洲、南美和非洲等地,拥有巴新瑞木镍钴矿等全球一流矿山,在金属矿产领域具有一流的国际影响力。
五矿新能是中国五矿旗下新能源材料板块的支柱企业,中国五矿提供的信誉背书为公司开展业务提供了重要助力。公司依托中国五矿的平台优势,有望获得更为快速、长远的发展。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发展战略,持续聚焦主业,正极材料出货稳步提升,由于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补税及滞纳金等影响,公司上半年业绩受挫。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675.11万元,同比下降4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93.03万元,同比下降202.20%。剔除补税及滞纳金等费用影响,2024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40.73万元,环比增长108.15%,经营情况持续改善,呈现稳步增长的良好态势。报告期
内,公司加强客户关系管理,持续开拓研发路径,优化产品工艺,推进重点项目进程,旨在提升公司综合能力,稳定生产经营基本盘,为奋力实现五矿新能的高质量发展奠定新局面。
1、提升客户关系管理、加强市场开拓
报告期内,公司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按客户、分产品,明确利润目标,动态跟踪销售计划达成率,控制库存减值损失,发挥客户经理的串联作用,提高公司销售、采购、研发、生产、品控工作的协调一致性。深化与现有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增加客户黏性,并加快公司产品进入新客户供应体系的步伐,进一步加强国际业务,积极拓宽海外销售渠道,充分挖掘国际市场的需求。
2、持续开拓研发路径,持续推动产品创新与完善
公司沉着应对行业复杂形势,坚持增动能、激活力,持续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报告期内,公司与长沙矿冶院等单位共同承担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退役产品智能拆解生产线关键技术及管控系统”项目通过了科技部综合绩效评价,与中科院等单位共同承担的国家级全固态动力电池技术项目获批立项。此外,上半年公司新产品开发也有多项成果,9系多晶产品在低空经济领域批量出货,钠电二代产品具备量产条件,中镍高电压迭代产品大规模销售,新型动力型铁锂产品通过客户验证并实现量产等。
3、紧跟市场趋势,稳步推进重点项目
公司践行“走出去战略”,深化与国际企业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稳步推进与合作伙伴Axens的合作项目进程,取得较为顺利的工作进展;并与丰田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明和产业(上海)有限公司、湖南云储循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就在中国境内成立进行动力电池梯次利用和资源循环业务的合资公司达成一致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675.11万元,同比下降4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93.03万元,同比下降202.20%。报告期由于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行业竞争加剧,公司产品售价下降,利润下降。若后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原材料价格、市场竞争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未在研发技术实力、客户开拓、产品布局保持竞争优势,将可能存在业绩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1、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风险
由于锂电池正极材料行业技术密集型的属性,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存在一定的研发风险。公司目前主要在研项目的技术目标具有较高的前瞻性,存在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结果不及预期的风
险。一旦出现新技术与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的情形,或者出现公司所处行业的核心技术有了突破性进展而公司不能及时掌握相关技术的情形,可能对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产生一定的影响。
2、研发人员流失风险
研发团队的技术实力与稳定性是公司持续科技创新的基石。但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存在研发团队人员流失的风险。一旦公司研发人员发生大量流失,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关键技术流失风险
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依赖于核心技术。在当前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如果出现关键技术流失,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从而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行业技术路线变动的风险
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存在多种技术路线,包括锂电池、钠电池、氢燃料电池等,而锂电池技术也可细分为多种技术方向。以正极材料来划分,目前市场上形成规模化应用的锂电池正极材料包括钴酸锂、锰酸锂、磷酸铁锂、三元正极材料(包括NCM和NCA)。锂电池正极材料技术发展迅速,若未能及时、有效地开发与推出新的技术材料产品,将对公司的竞争优势与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镍、碳酸锂、三元前驱体、硫酸钴、四氧化三钴、磷酸铁等直接材料。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主要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成本的比例较高。受有关大宗商品价格变动及市场供需情况的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会出现一定波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供需格局的变化及突发性事件等可能对原材料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如果发生主要原材料供需变化、价格大幅波动等情况,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产能利用率下跌风险
公司“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和“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已投产,公司的正极材料产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如果未来市场发展未能达到公司预期、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未能达到预期等,导致新增的产能无法完全消化,公司将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从而面临扩产后产能利用率下跌的风险。
3、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制造业务,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正极材料。锂电池正极材料下游主要应用于电动汽车、3C、储能等领域。如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波动,将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4、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吸引了大量资本涌入产业链,导致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均面临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近年来,大量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产业转型或收购兼并等方式进入正极材料市场,同时锂电池正极材料企业亦纷纷加快多元化产能建设,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伴随着国内正极材料行业整体产能扩张加剧,如果下游需求无法跟上,公司未来将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0,675.11万元,同比下降48.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6,593.03万元,同比下降202.20%;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8,788.56万元,同比下降389.9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506,751,051.25 | 4,889,754,581.90 | -48.73 |
营业成本 | 2,306,437,922.03 | 4,606,285,885.75 | -49.93 |
销售费用 | 8,108,481.35 | 8,803,453.40 | -7.89 |
管理费用 | 44,116,596.19 | 42,281,339.89 | 4.34 |
财务费用 | 60,002,996.09 | 7,183,411.14 | 735.30 |
研发费用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24.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716,766.32 | -2,588,623,035.54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84,111.70 | -198,236,746.9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9,004.24 | -390,519,851.79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上游原材料锂盐单价下降,价格传导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减少。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游原材料锂盐单价下降,价格传导导致公司产品成本减少。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可转债利息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今年公司根据现金需求及资金成本状况,对应收票据贴现进行管理,经营活动现金流有所改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减少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其他收益 | 74,705,660.36 | 418.37% | 主要是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 否 |
营业外支出 | 13,727,439.07 | -76.88% | 主要是税收滞纳金 | 否 |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67,618,163.86 | 2.00 | 417,233,561.12 | 2.95 | -35.86 | 主要受市场行情影响,上游原材料锂盐单价下降,价格传导导致公司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营业收入减少相应的应收货款会减少。 |
应收账款 | 1,826,248,457.43 | 13.66 | 2,871,863,779.23 | 20.29 | -36.41 | |
预付款项 | 363,090,591.10 | 2.72 | 102,343,432.32 | 0.72 | 254.78 | 主要系公司为保障原材料的供应,与供应商签订深度战略合作协议,预付采购款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301,803.24 | 0.10 | 4,719,654.57 | 0.03 | 181.84 | 主要系增加期货业务保证金所致。 |
存货 | 1,387,406,607.39 | 10.38 | 618,452,033.98 | 4.37 | 124.34 | 主要系2023年底公司预计锂盐价格会继续下行,减少材料备货,2024年恢复正常采购;同时,公司产品结构有所调整,导致存货增加。 |
其他流动资产 | 15,400,471.43 | 0.12 | 23,634,045.41 | 0.17 | -34.84 | 主要系待抵扣的进项税减少。 |
应付票据 | 872,569,428.91 | 6.53 | 1,590,173,226.95 | 11.23 | -45.13 | 主要系原材料采购单价下降,应付货款减少。 |
合同负债 | 23,758,467.30 | 0.18 | 2,726,811.41 | 0.02 | 771.29 | 主要系产品暂未交付,暂未与客户进行结算。 |
应付职工薪酬 | 22,147,694.36 | 0.17 | 11,611,461.58 | 0.08 | 90.74 | 主要系增加已计提未支付的工资。 |
应交税费 | 156,483.39 | 0.00 | 13,745,308.23 | 0.10 | -98.86 | 主要系本期利润下降,导致应交税费减少。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232,160.73 | 1.15 | 314,106,807.00 | 2.22 | -50.90 | 主要系公司对票据进行管理,减少信用等级较低银行承兑汇票的收付。 |
递延收益 | 333,962,329.03 | 2.50 | 236,455,546.32 | 1.67 | 41.24 | 主要系增加政府补助款项。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68,473,785.30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668,473,785.30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其他 | 1,017,489,851.01 | -6,896,247.53 | 1,010,593,603.48 | |||||
合计 | 1,017,489,851.01 | -6,896,247.53 | 1,010,593,603.48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主营业务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新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持股比例 | 100% | 100% |
注册资本 | 179,787.71 | 100,000.00 |
总资产 | 334,344.19 | 777,831.31 |
净资产 | 297,450.71 | 222,424.16 |
营业收入 | 104,926.43 | 211,586.90 |
营业利润 | 2,914.18 | 1,493.88 |
净利润 | -6,024.58 | 1,098.41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4/4/25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4/26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4/5/20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4/5/21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上述股东大会均已经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邓超 | 独立董事 | 离任 |
饶育蕾 | 独立董事 | 选举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邓超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7日、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饶育蕾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475.59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种类及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速率 | 排放标准 | 年排放量 | 核定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废气 | 含氨废气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8个 | 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0.02kg/h | 4.9kg/h | 0.3吨 | - | 无 |
粉尘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12个 | 正极车间厂房、前驱体厂房、锂电一和锂电二以及镍氢车间厂房 | 6.7mg/m? | 120mg/m? | 0.43吨 | - | 无 | |
硫酸雾 | 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 5个 | 原料一车间、原料二车间、镍钴溶解厂房 | 0.44mg/m? | 45mg/m? | 0.09吨 | - | 无 | |
废水 | 氨氮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1个 | 一期废水站 | - | 35mg/L | 0吨 | - | 无 |
COD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 | 380mg/L | 0吨 | - | 无 | |||
pH | 处理达标后间接排放 | - | 6-9 | 0吨 | - | 无 | |||
噪声 | 昼间 | - | - | - | 59.6dBA | 65dBA | - | - | 无 |
夜间 | - | - | - | 42.7dBA | 55dBA | - | - | 无 |
注:报告期内未排放生产废水。
危险废物 | 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年处置量 | 处置方式 |
含镍废渣 | 261-087-46 | 吨 | 1.64 | 委外处置 | |
废包装物 | 900-041-49 | 吨 | 59.25 | 委外处置 |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吨 | 0 | 委外处置 | |
实验室危废 | 900-047-49 | 吨 | 0.7 | 委外处置 |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驰能源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治理措施,对于氨气采用氨气吸收塔喷淋吸收、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吸收、粉尘采用烧结板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报告期内各废气治理设施平稳运行,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于危险废物,各类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张贴危废标识标牌,
建立了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办理转移联单;对于废水采用汽提脱氨+板框过滤+pH调节及MVR处理后制取纯水,2024年上半年共处理废水30.31万吨,回收纯水
18.77万吨,制纯水浓水用于循环冷却塔补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金驰能源于2023年11月30日变更了排污许可证,并通过长沙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编号为91430000062200315A001V。报告期内,金驰能源无新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金驰能源于2024年1月修编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于2024年2月7日在长沙市环境应急与调查中心完成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金驰能源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电子工业》(HJ1031-2019),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要求,制定了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环境自行监测方案的要求,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季度、半年度环境自行监测,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并在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公开相关数据。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危险废物 | 废物名称 | 危废代码 | 单位 | 年处置量 | 处置方式 |
废包装物 | 900-041-49 | 吨 | 111.87 | 委外处置 |
实验室危废 | 900-047-49 | 吨 | 0 | 委外处置 |
含镍废渣 | 261-087-46 | 吨 | 0 | 委外处置 |
废矿物油 | 900-249-08 | 吨 | 0 | 委外处置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废气处理:各产尘工序配套建设有烧结板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等过滤装置,磷酸铁锂烧结废气配套建设了焚烧炉,经焚烧后高空排放。报告期内各废气治理设施平稳运行,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危险废物处置: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各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储存,张贴危废标识标牌,建立了出入库登记台账,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办理转移联单。
废水处理:车间生产废水和检测废水经板框过滤、MVR系统处理后回收利用,不外排。报告期内共处理废水1.27万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扎实推进绿色低碳发展,不断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子公司长远新能源实施了噪声和废气处理设施改造,推进噪声和废气污染物深度减排;金驰能源对厂区内雨污管网及排口进行了深度排查,并对管网进行疏通和修复。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1,544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等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金驰能源实施了废水脱氨蒸汽余热利用,长远新能源实施了厂房屋顶光伏发电项目、窑炉双层改造、空压机余热回收等节能降碳措施,报告期内节省用电量120万千瓦时、蒸汽3,000吨,相当于减少1,544吨二氧化碳排放。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4年上半年消费帮扶总金额9.89万元;此外,组织员工积极参与2024年度“央企消费帮扶迎春行动”,动员、引导干部员工参与消费帮扶,购买脱贫地区产品。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1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2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员工持股平台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注3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胡柳泉、张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鲁耀辉(离职)、刘海松、胡泽星、何敏 | 注4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原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周友元 | 注5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黄承焕、张海艳、张瑾瑾、胡志兵、孟立君、周耀、李厦(离职)、刘庭杰 | 注6 | 2020年4月24日 | 是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分红 | 公司 | 注7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8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9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0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股东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和安鹏智慧 | 注11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2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13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 | 注14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15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6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注17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18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19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0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注21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控股股东五矿股份、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沙矿冶院和宁波创元 | 注22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股东深圳安晏、尚颀颀旻、安鹏智慧、国调基金、建信投资、信石信远、华能融科、中信投资、三峡 | 注23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金石、伊敦基金、中启洞鉴、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 | |||||||||
其他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注24 | 2020年4月24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注25 | 2022年3月1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五矿股份 | 注26 | 2022年3月1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 | 注27 | 2022年3月11日 | 否 | 长期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间接持有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公司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愿表达,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2:一、自长远锂科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长远锂科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长远锂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长远锂科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长远锂科上市后6个月内,如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单位持有长远锂科股票的锁定期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若因长远锂科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五、如本公司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本公司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长远锂科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3: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如本单位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单位承诺违规减持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单位真实意愿表达,本单位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单位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4: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
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六、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七、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5: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三、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前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四、在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2)自本人离职之日起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五、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六、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七、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八、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6:一、自公司股票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二、本人所持首发前股份自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三、如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减持公司股份的,本人承诺违规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归公司所有。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愿表达,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7: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二、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时,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提取捐赠基金及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的情况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特殊情况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五、利润分配时间间隔,在满足上述第(三)款条件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六、公司利润分配的承诺,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注8: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中,除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外,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新能源”)。其中,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但未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单独经营、通过合资经营、直接持有或通过他人代持另一公司或企业的股份及其他权益、为他人经营任何企业或者通过协议以及其他安排等)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生产与销售业务,中冶新能源与长远锂科在产品定位、目标市场、客户群体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不构成与长远锂科的同业竞争,中冶新能源从事三元前驱体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与长远锂科不存在非公平竞争、利益输送、相互或者单方让渡商业机会的情形。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中冶新能源不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注9: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长远锂科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以下简称“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除长远锂科及其下属企业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其他企业”)中,涉及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包括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矿冶院”)。长沙矿冶院(含子公司,下同)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相关领域业务主要为电池材料的技术研究及原材料销售等业务,不涉及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的商业化生产与销售活动,与长远锂科不存在同业竞争。2、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未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其他企业与长远锂科也不存在同业竞争。3、本公司未来不直接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并将采取合法及有效的措施,确保长沙矿冶院不从事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的业务,以及促使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新增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4、对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本公司将通过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公司治理机制和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敦促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5、本公司保证不为自身或者他人谋取属于长远锂科的商业机会,如从第三方获得的商业机会与长远锂科主营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本公司将立即通知长远锂科,并尽力促成将该商业机会让予长
远锂科或采用其他可以被监管部门所认可的方案,以最终排除本承诺人对该等商业机会所涉及资产/股权/业务之实际管理、运营权,从而避免与长远锂科所从事主营业务形成同业竞争的情况。6、本公司保证有权签署本承诺函,且本承诺函一经本公司签署,即对本公司构成有效的、合法的、具有约束力的责任。本承诺函所载承诺事项在本公司作为长远锂科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如违反以上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并赔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损失。
注10: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及本公司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长远锂科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公司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注11: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公司/单位及本公司/单位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
3、本公司/单位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股东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公司/单位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2:1、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含子公司,下同)的重大影响,谋求长远锂科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人(包括与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即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自身对长远锂科的重大影响,谋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与长远锂科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2、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长远锂科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长远锂科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事宜。3、本人承诺不利用长远锂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直接或间接占用长远锂科资金或其他资产,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利益。4、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长远锂科及其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长远锂科造成的实际损失。
注13:一、本公司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公司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公司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本公司在限售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遇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
三、本公司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
注14:一、本单位将按照长远锂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及本单位出具的各项承诺载明的限售期限要求,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限售期限内不减持长远锂科股票。二、限售期限届满后,本单位将根据自身需要,选择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减持。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对于本承诺函约定的减持安排有不同意见,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对减持安排进行修订并予以执行。三、本单位在减持所持长远锂科股份时,将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证发[2019]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依法公告具体减持计划,并遵守相关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规定,保证减持长远锂科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四、若本单位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长远锂科股份所得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注15: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每年首次出现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公司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公司股份总数,下同)时,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将启动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二、稳定股价预案的具体措施及顺序。当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相关主体将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相应措施稳定股价:
(一)公司回购股票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公司董事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董事会上投赞成票。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该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就该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公司为稳定股价进行股份回购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低于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3、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累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二)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控股股股东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
3、控股股东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控股股东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当下列任一条件成就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1、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控股股东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1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30%。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未来若有新选举或新聘任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其从公司领取薪酬的,均应当履行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承诺。三、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回购,并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4、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后,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回购的股份按照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的方式处理。(二)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发布增持公告;2、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作出增持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增持,并在3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四、稳定股价预案的终止条件。自公司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1、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公司继续回购股票或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及/或董事及/或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五、约束措施。(一)公司将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在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的或者未来新选举或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价稳定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的,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控股股东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并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的30%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的30%。3、若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中的承诺,则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公司应当自相关当事人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30%。
注16:一、启动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条件。(一)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本次公开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材料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认定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依法从投资者手中回购及购回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以及已转让的限售股。二、股份回购及购回措施的启动程序。(一)公司回购股份的启动程序1、公司董事会应在上述公司回购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2、公司董事会应在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回购股份预案,并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3、公司应在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回购工作。(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购回的启动程序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上述购回公司股份启动条件触发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份购回方案,公司董事会应及时发布股份购回公告,披露股份购回方案。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披露股份购回公告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之次日起开始启动股份购回工作。三、约束措施。(一)公司将严格履行并提示及督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作出的关于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相应承诺。
(二)公司自愿接受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回购、购回预案的制定、实施等进行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在启动股份回购、购回措施的条件满足时,如果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购回的具体措施的,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1、若公司违反股份回购预案中的承诺,则公司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因未能履行该项承诺造成投资者损失的,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进行赔偿。2、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违反股份购回预案中的承诺,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1)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提出补充承诺或者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从之后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应履行股份购回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总额。
注17:一、公司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购回事项承诺。(一)保证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二)如长远锂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长远锂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18:一、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公司制定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二、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建成投产后,将提高公司的生产、运营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领先地位,实现公司业务收入的可持续增长。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内控体系建设,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除此之外,公司将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行使权利、科学决策和有效行使监督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四、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合理回报本次发行并上市后,公司将实行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公司章程(草案)》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同时,公司还制订了《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注19:一、本公司将严格执行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利益,不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二、本公司承诺不以任何方式侵占公司的利益,并遵守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三、本公司承诺严格履行本公司所作出的上述承诺事项。如果本公司违反其所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本公司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
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补偿责任。
注20:一、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二、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三、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四、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全力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五、若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方案,应全力支持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涉及股权激励的会议议案,并愿意投票赞成(若有投票权)该等议案。六、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21: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2、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注22:一、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单位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公司/单位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单位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公司/单位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单位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公司/单位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公司/单位进行现金分红,直至本公司/单位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公司/单位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公司/单位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本单位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3:本企业将积极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企业将采取以下约束措施:1、本企业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企业未能履行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在招股说明书中明确由本企业做出的承诺,并因此受到监管机构的立案调查,被采取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或受到相关处罚,本企业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将积极协助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调查,或协助执行相关处罚。
注24: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长远锂科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2、如本人未能履行相关承诺事项,长远锂科有权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对本人进行现金分红(如有),并停发本人应在长远锂科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
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长远锂科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长远锂科指定账户。4、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注25: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承诺对本人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若公司未来实施新的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6、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7、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8、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6: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控股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注27: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上市公司利益。2、本公司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公司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4、本公司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14日、2023年11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61,332.73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报告期的关联交易情况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的“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之5、关联交易情况”。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五矿财务公司 | 同一实控人 | 400,000.00 | 0.35%-1.35% | 334,395.90 | 299,214.97 | 442,007.47 | 191,603.40 |
合计 | / | / | / | 334,395.90 | 299,214.97 | 442,007.47 | 191,603.40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 | 招股书或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2) | 超募资金总额(3)=(1)-(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 | 其中: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总额 (5) | 截至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累计投入进度(%)(6)=(4)/(1) | 截至报告期末超募资金累计投入进度(%)(7)=(5)/(3) | 本年度投入金额(8)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9)=(8)/(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8月5日 | 272,500.39 | 264,732.36 | 264,732.36 | 224,813.84 | 84.92 | 5,477.71 | 2.07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2022年10月17日 | 325,000.00 | 323,765.90 | 323,765.90 | 289,806.62 | 89.51 | 11,566.59 | 3.57 | ||||
合计 | / | 597,500.39 | 588,498.26 | 588,498.26 | 514,620.46 | / | 17,044.30 | /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为招股书或者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91,789.77 | 5,477.71 | 150,104.82 | 78.27 | 2022年8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2,103.61 | 36,989.03 | 否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72,942.59 | 0 | 74,709.02 | 102.42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145,000.00 | 6,240.34 | 118,335.09 | 81.61 | 2023年1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1,066.65 | -141.67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生产建设 | 是 | 否 | 90,000.00 | 5,326.25 | 80,630.69 | 89.59 | 2023年9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3,850.65 | -14,641.48 | 否 | |
发行可转换债券 | 补充营运资金 | 补流还贷 | 是 | 否 | 88,765.90 | 0 | 90,840.84 | 102.34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 | / | / | 588,498.26 | 17,044.30 | 514,620.46 | / | / | / | / | / | -680.39 | / | / |
2、 超募资金明细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首发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人民币40,000.00万元已归还。2023年12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维护股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在确保不影响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7,000.00万元。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会审议日期 | 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有效审议额度 | 起始日期 | 结束日期 | 报告期末现金管理余额 | 期间最高余额是否超出授权额度 |
2023年9月28日 | 150,000.00 | 2023年9月28日 | 2024年9月27日 | 65,229.93 | 否 |
其他说明无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886,661,204 | 45.96 | 886,661,204 | 45.96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827,756,500 | 42.91 | 827,756,500 | 42.91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8,904,704 | 3.05 | 58,904,704 | 3.05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8,904,704 | 3.05 | 58,904,704 | 3.05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042,556,923 | 54.04 | 192 | 192 | 1,042,557,115 | 54.04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42,556,923 | 54.04 | 192 | 192 | 1,042,557,115 | 54.04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929,218,127 | 100 | 192 | 192 | 1,929,218,319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根据公司《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该次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内,转股数量为192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刊
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发行的“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没有重大影响。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9,549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31,102,600 | 17.16 | 331,102,600 | 331,102,6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551,300 | 8.58 | 165,551,300 | 165,551,3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220,068 | 6.39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3,893,250 | 2.28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678,544 | 1.69 | 32,678,544 | 32,678,544 | 无 | 0 | 其他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471,992 | 1.22 | 无 | 0 | 国有法人 | |||||
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65,750 | 0.84 | 无 | 0 | 其他 |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14,469,047 | 0.75 | 无 | 0 | 其他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577,787 | 10,973,783 | 0.57 | 无 | 0 | 其他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国新风险投资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安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220,0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220,068 |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43,893,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93,250 | |||||||
建信(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3,471,992 | 人民币普通股 | 23,471,992 | |||||||
深圳市伊敦传媒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65,7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65,750 | |||||||
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 | 14,469,047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69,047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73,78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73,783 | |||||||
深圳市安鹏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安鹏智慧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10,789,4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9,404 |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739,32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39,325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392,06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92,060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6,385,003 | 人民币普通股 | 6,385,003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五矿股份、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五矿金鼎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建信投资持有国调基金25.30%的股份。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数量合计 | 比例(%)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5,395,996 | 0.28 | 1,556,000 | 0.08 | 10,973,783 | 0.57 | 415,400 | 0.0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时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0 | 0.00 | 7,392,060 | 0.38 | 1,309,800 | 0.07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鹏华上证科创板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0 | 0.00 | 0 | 0.00 | 6,385,003 | 0.33 | 1,720,800 | 0.09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2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31,102,600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3 | 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65,551,300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4 | 长沙长远金锂一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678,544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5 | 长沙长远金锂二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983,297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6 | 长沙长远金锂四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714,505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7 | 长沙长远金锂三号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528,358 | 2024.8.12 | 0 | 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五矿股份、长沙矿冶院、宁波创元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五矿。长远金锂一号、长远金锂二号、长远金锂三号和长远金锂四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长沙长远金锂投资有限公司。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注:因2024年8月11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下一交易日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持股5%以上存托凭证持有人、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存托凭证持有人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锂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22”。
(二)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
期末转债持有人数 | 38,875 | |
本公司转债的担保人 | 无 | |
担保人盈利能力、资产状况和信用状况重大变化情况 | 不适用 | |
前十名转债持有人情况如下: |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名称 | 期末持债数量(元) | 持有比例(%)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44,692,000 | 4.45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零二组合 | 130,822,000 | 4.03 |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80,425,000 | 2.47 |
南方基金宁远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6,022,000 | 2.03 |
易方达稳健回报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4,987,000 | 2.00 |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59,189,000 | 1.82 |
富国富益进取固定收益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6,963,000 | 1.75 |
易方达颐天配置混合型养老金产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3,344,000 | 1.64 |
中国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51,719,000 | 1.59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18L-FH002沪 | 46,370,000 | 1.43 |
(三)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转股 | 赎回 | 回售 | |||
锂科转债 | 3,249,813,000 | 3,000 | 3,249,810,000 |
(四)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报告期转股额(元) | 3,000 |
报告期转股数(股) | 192 |
累计转股数(股) | 12,047 |
累计转股数占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 0.000624 |
尚未转股额(元) | 3,249,810,000 |
未转股转债占转债发行总量比例(%) | 99.994154 |
(五)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名称 | 锂科转债 | ||||
转股价格调整日 | 调整后转股价格 | 披露时间 | 披露媒体 | 转股价格调整说明 | |
2023/6/15 | 15.53元/股 | 2023/6/9 |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 因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3年6月15日起锂科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5.53元/股 | |
截至本报告期末最新转股价格 | 15.53元/股 |
(六)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4日出具了《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4]跟踪1186号),评级结果如下:维持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维持“锂科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www.sse.com.cn)披露的《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七)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无。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3,238,413,360.48 | 3,842,360,354.61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67,618,163.86 | 417,233,561.12 |
应收账款 | 七、5 | 1,826,248,457.43 | 2,871,863,779.23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7 | 1,009,593,603.48 | 1,016,489,851.01 |
预付款项 | 七、8 | 363,090,591.10 | 102,343,432.3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13,301,803.24 | 4,719,654.5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1,387,406,607.39 | 618,452,033.98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5,400,471.43 | 23,634,045.41 |
流动资产合计 | 8,121,073,058.41 | 8,897,096,712.25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七、18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4,318,367,696.58 | 4,380,228,492.91 |
在建工程 | 七、22 | 358,214,036.68 | 293,409,491.54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七、26 | 349,286,551.92 | 354,313,703.27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124,651,961.89 | 137,349,421.36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93,704,199.22 | 93,210,078.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45,224,446.29 | 5,259,511,187.23 | |
资产总计 | 13,366,297,504.70 | 14,156,607,899.4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72,569,428.91 | 1,590,173,226.95 |
应付账款 | 七、36 | 766,895,124.14 | 788,825,504.94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3,758,467.30 | 2,726,811.4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2,147,694.36 | 11,611,461.58 |
应交税费 | 七、40 | 156,483.39 | 13,745,308.2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28,458,488.41 | 35,272,534.5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547,670,228.72 | 547,670,228.72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54,232,160.73 | 314,106,807.00 |
流动负债合计 | 2,415,888,075.96 | 3,304,131,883.4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七、46 | 3,132,220,979.42 | 3,065,866,842.41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333,962,329.03 | 236,455,546.3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466,183,308.45 | 3,302,322,388.73 | |
负债合计 | 5,882,071,384.41 | 6,606,454,272.1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1,929,218,319.00 | 1,929,218,127.00 |
其他权益工具 | 七、54 | 318,720,734.32 | 318,721,028.54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3,551,338,083.88 | 3,551,335,146.3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17,227,143.03 | 117,227,143.03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567,721,840.06 | 1,633,652,182.4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84,226,120.29 | 7,550,153,627.3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484,226,120.29 | 7,550,153,627.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3,366,297,504.70 | 14,156,607,899.48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6月30日 | 2023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475,087,596.75 | 827,189,596.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97,679,542.79 | 283,825,897.7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1,049,520,952.26 | 1,833,297,564.47 |
应收款项融资 | 587,567,421.79 | 479,445,772.83 | |
预付款项 | 30,971,483.40 | 8,145,963.6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2,398,172,581.73 | 2,456,206,561.8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54,266,983.00 | 10,923,974.4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54,684.22 | 2,052,079.70 | |
流动资产合计 | 5,695,721,245.94 | 5,901,087,411.1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4,003,485.94 | 35,943,931.28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1,137,313.20 | 42,727,717.1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8,623,699.87 | 20,540,929.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27,835.26 | 1,627,853.5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076,420,026.31 | 4,081,868,123.79 | |
资产总计 | 9,772,141,272.25 | 9,982,955,534.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84,279,407.89 | 410,814,908.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552,520.17 | 1,646,010.93 | |
应付职工薪酬 | 4,405,329.84 | 2,021,278.97 | |
应交税费 | 14,055.18 | 7,956,731.14 | |
其他应付款 | 4,420,549.88 | 5,685,914.9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56,477,986.97 | 231,315,383.2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61,149,849.93 | 659,440,228.15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3,132,220,979.42 | 3,065,866,842.41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32,220,979.42 | 3,065,866,842.41 | |
负债合计 | 3,493,370,829.35 | 3,725,307,070.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929,218,319.00 | 1,929,218,127.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318,720,734.32 | 318,721,028.54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562,421,921.24 | 3,562,418,983.67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10,438,053.42 | 110,438,053.42 | |
未分配利润 | 357,971,414.92 | 336,852,271.7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278,770,442.90 | 6,257,648,464.3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772,141,272.25 | 9,982,955,534.89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506,751,051.25 | 4,889,754,581.90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506,751,051.25 | 4,889,754,581.90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53,689,379.42 | 4,839,151,946.57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306,437,922.03 | 4,606,285,885.7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4,753,901.72 | 15,535,888.30 |
销售费用 | 七、63 | 8,108,481.35 | 8,803,453.40 |
管理费用 | 七、64 | 44,116,596.19 | 42,281,339.89 |
研发费用 | 七、65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财务费用 | 七、66 | 60,002,996.09 | 7,183,411.14 |
其中:利息费用 | 76,301,118.31 | 24,390,334.08 | |
利息收入 | 16,598,150.87 | 16,927,321.21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74,705,660.36 | 30,460,981.96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00,293.63 | -7,788,606.7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8,815,552.67 | -4,534,595.9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4,618,403.87 | 9,698.1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264,187.36 | 68,750,112.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319,553.49 | 6,629,634.14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3,727,439.07 | 4,249.7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856,301.78 | 75,375,497.0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3,786,644.17 | 10,863,358.0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3 | 0.03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二十、2 | -0.03 | 0.03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利润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1,340,773,956.66 | 3,211,655,283.02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1,214,780,894.51 | 3,174,991,379.10 |
税金及附加 | 1,582,245.08 | 3,184,286.06 | |
销售费用 | 6,952,177.51 | 5,354,842.53 | |
管理费用 | 13,530,188.36 | 13,215,991.5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128,786,795.61 | 15,567,960.1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2,052,299.16 | 18,300,382.89 | |
利息收入 | 3,270,807.09 | 2,825,192.37 | |
加:其他收益 | 4,587,831.97 | 6,494,802.8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35,535,118.99 | 512,554,558.6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86,260.75 | -4,124,264.6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0,900.16 | 9,858.71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171,767.46 | 514,275,779.28 | |
加:营业外收入 | 15,873.46 | 75,010.43 | |
减:营业外支出 | 151,267.77 | 2,538.85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036,373.15 | 514,348,250.86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17,229.93 | -426,340.1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19,143.22 | 514,774,590.99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1,119,143.22 | 514,774,590.99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1,119,143.22 | 514,774,590.99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7,391,389.30 | 1,598,107,603.01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7,782,151.34 | 143,279,068.0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32,277,736.41 | 216,465,013.6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7,451,277.05 | 1,957,851,684.6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771,132,854.89 | 4,113,921,281.67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993,336.63 | 122,643,592.4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9,337,758.07 | 243,502,104.5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9,704,093.78 | 66,407,741.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051,168,043.37 | 4,546,474,720.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七、79 | -983,716,766.32 | -2,588,623,035.54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33,360.00 | 60,8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633,360.00 | 60,800.0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08,617,471.70 | 198,297,546.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8,617,471.70 | 198,297,546.9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5,984,111.70 | -198,236,746.9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8,441,401.3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441,401.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2,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499,004.24 | 446,461,253.09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499,004.24 | 458,961,253.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99,004.24 | -390,519,851.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7,764.18 | -376,306.0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七、79 | -1,192,912,118.08 | -3,177,755,940.35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3,762,851,693.26 | 4,769,605,909.0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569,939,575.18 | 1,591,849,968.67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4年半年度 | 2023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365,345,921.11 | 1,585,886,201.5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26,797.78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8,804,081.85 | 55,108,753.8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486,176,800.74 | 1,640,994,955.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815,262,482.73 | 3,164,134,490.6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3,003,206.36 | 13,716,336.0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3,101,142.31 | 79,592,330.0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8,370,944.67 | 17,539,002.7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9,737,776.07 | 3,274,982,159.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36,439,024.67 | -1,633,987,204.1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8,235,412.62 | 518,065,337.5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633,360.00 | 28,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0,868,772.62 | 518,093,337.51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09,797.04 | 6,585,238.0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8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9,409,797.04 | 6,585,238.0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458,975.58 | 511,508,099.4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8,441,401.3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8,441,401.3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46,461,253.0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3,961,253.0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5,519,851.7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47,898,000.25 | -1,507,998,956.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27,189,596.50 | 1,647,327,352.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75,087,596.75 | 139,328,395.94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18,127.00 | 318,721,028.54 | 3,551,335,146.31 | 117,227,143.03 | 1,633,652,182.45 | 7,550,153,627.33 | 7,550,153,627.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18,127.00 | 318,721,028.54 | 3,551,335,146.31 | 117,227,143.03 | 1,633,652,182.45 | 7,550,153,627.33 | 7,550,153,627.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2.00 | -294.22 | 2,937.57 | -65,930,342.39 | -65,927,507.04 | -65,927,507.0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930,342.39 | -65,930,342.39 | -65,930,342.3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2.00 | -294.22 | 2,937.57 | 2,835.35 | 2,835.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2.00 | -294.22 | 2,937.57 | 2,835.35 | 2,835.3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8,319.00 | 318,720,734.32 | 3,551,338,083.88 | 117,227,143.03 | 1,567,721,840.06 | 7,484,226,120.29 | 7,484,226,120.29 |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51,157,781.04 | 71,470,127.03 | 2,250,683,961.87 | 8,121,257,510.24 | 8,121,257,510.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51,157,781.04 | 71,470,127.03 | 2,250,683,961.87 | 8,121,257,510.24 | 8,121,257,510.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382,294,586.52 | -382,100,395.60 | -382,100,395.6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4,512,139.00 | 64,512,139.00 | 64,512,139.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194,190.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194,19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7,615.00 | 318,721,813.12 | 3,551,358,184.14 | 71,470,127.03 | 1,868,389,375.35 | 7,739,157,114.64 | 7,739,157,114.64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4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18,127.00 | 318,721,028.54 | 3,562,418,983.67 | 110,438,053.42 | 336,852,271.70 | 6,257,648,464.3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18,127.00 | 318,721,028.54 | 3,562,418,983.67 | 110,438,053.42 | 336,852,271.70 | 6,257,648,464.3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92.00 | -294.22 | 2,937.57 | 21,119,143.22 | 21,121,978.57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119,143.22 | 21,119,143.2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92.00 | -294.22 | 2,937.57 | 2,835.3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92.00 | -294.22 | 2,937.57 | 2,835.35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8,319.00 | 318,720,734.32 | 3,562,421,921.24 | 110,438,053.42 | 357,971,414.92 | 6,278,770,442.90 |
接上表: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62,241,618.40 | 64,681,037.42 | 371,845,853.18 | 6,246,714,149.3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929,206,272.00 | 318,739,368.30 | 3,562,241,618.40 | 64,681,037.42 | 371,845,853.18 | 6,246,714,149.3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67,967,865.47 | 68,162,056.3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4,774,590.99 | 514,774,590.9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11,343.00 | -17,555.18 | 200,403.10 | 194,190.92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46,806,725.52 | -446,806,725.5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929,217,615.00 | 318,721,813.12 | 3,562,442,021.50 | 64,681,037.42 | 439,813,718.65 | 6,314,876,205.69 |
公司负责人:胡柳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卫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宜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远锂科”或“公司”或“本公司”)系在湖南长远锂科有限公司基础上于2019年4月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20年4月15日审议通过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2020年9月1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版股票上市委员会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委2020年第74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2021年6月2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证监许可[2021]2260号文《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于2021年8月公开发行482,301,568.00股人民币普通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82,301,568.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29,206,272.00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84号)同意注册,本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25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325,000.00万元,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2号文同意,本公司32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锂科转债”,债券代码“118022”。“锂科转债”自2023年4月17日开始转股,截至2023年6月30日,“锂科转债”共有人民币190,000.00元已转换为本公司股票,转股数量为12,047.00股,转股后本公司股本1,929,218,319.00元。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000738978531U,注册资本1,929,206,272.00元,注册地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沿高路61号。法定代表人:胡柳泉。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公司主要从事高效电池正极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三元正极材料(含自供前驱体)、磷酸铁锂正极材料、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本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上述产品的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分类为“C3985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业”;公司所属细分子行业为锂电池行业。
(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88.384%股权。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通过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17.16%股权,通过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17.16%股权,通过宁波创元建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
8.58%股权,并通过五矿金鼎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0.75%股权,合计控制本公司43.66%股权。故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为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机构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公司财务报表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报出,本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为2024年8月23日。
(5)营业期限
本公司自2002年6月18日成立,营业期限为长期。
(6)公司名称变更
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的议案》,同意公司名称由“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证券简称由“长远锂科”变更为“五矿新能”。2024年8月,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2024年8月9日,公司证券简称由“长远锂科”变更为“五矿新能”。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以公司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具体会计政策。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基于上述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已颁布的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此外,本财务报告编制参照了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列报和披露要求。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正常经营周期,是指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正常经营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流动性划分的标准。
本报告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应收账款核销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资产总额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 单项应付账款金额≥资产总额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 单项合同负债金额≥资产总额1%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单项其他应付款金额≥资产总额1% |
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1%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一次交易取得或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应按以下顺序处理:
1)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以及持有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确认商誉(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将第一步调整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购买日应享有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比较,前者大于后者,差额确认为商誉;前者小于后者,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1)判断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原则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① 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② 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③ 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④ 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3)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过程中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会计处理方法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未丧失控制权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当调整留存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的投资丧失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相关活动,是指对被投资方的回报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通常包括商品或劳务的销售和购买、金融资产的管理、资产的购买和处置、研究与开发活动以及融资活动等。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有实质控制权的,全部纳入合并范围。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流量表的现金指企业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公司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
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本公司对金融资产的分类,依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特征进行分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价或溢价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或费用。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为了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公司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公司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确定金融负债的分类。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4)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第十节“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己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6)金融资产转移
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票据,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情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 | 票据承兑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账龄组合 |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该款项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采用账龄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如果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明显差异,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则对该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融资,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应收款项融资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参照第十节五、12进行处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一般模型详见第十节五、11进行处理。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类别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如果没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需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坏账准备并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则该款项划分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并考虑前瞻性信息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如果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存在明显差异,导致该项应收款项如果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坏账准备,将无法真实地反映其可收回金额的,则对该应收款项采取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除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资产。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合同资产,本公司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资产对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参照第十节五、13进行处理。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资产对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参照第十节五、13进行处理。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同资产对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参照第十节五、13进行处理。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集团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已经获得按照有关规定需得到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的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持有待售的预计净残值调整为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但不得超过该项持有待售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应当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
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
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 应当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公司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其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公司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应当在拟出售的对子公司投资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时,在母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是指企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定义包含以下三方面含义:
(1)终止经营应当是企业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的经营和现金流量在企业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是能够与企业的其他部分清楚区分的。
(2)终止经营应当具有一定的规模。终止经营应当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或者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终止经营应当满足一定的时点要求。符合终止经营定义的组成部分应当属于以下两种情况之一,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处置,包括已经出售和结束使用(如关停或报废等);该组成部分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前已经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当以持股比例计算的合并日应享有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份额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其原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3)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按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并同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政策考虑长期投资是否减值。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企业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1)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但不丧失控制权时,应当将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情形
部分处置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子公司控制权的,对于处置的股权,应结转与所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出售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损失);同时,对于剩余股权,应当按其账面价值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或其它相关金融资产。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子公司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应按有关成本法转为权益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在资产负债表日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0.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平均年限法 | 25-40 | 3%-5% | 2.38%-3.88% |
机器设备 | 平均年限法 | 9-18 | 3%-5% | 5.28%-10.78% |
运输工具 | 平均年限法 | 6-10 | 3%-5% | 9.50%-16.1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平均年限法 | 5-13 | 3%-5% | 7.31%-19.40%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软件、特许权,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公司于每个会计期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摊销。公司报告期内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各类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如下:
项 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权证确定使用期限 |
专利权 | 10-20 |
软件 | 10 |
特许权 | 按合同约定期限 |
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
①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② 用于研发活动的设备、仪器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③ 人员人工费用: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④ 用于研发品制样、试产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⑤ 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⑥ 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⑦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
公费、研发人员培训费、专家咨询费等。
2)研发支出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划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
本公司的研究开发支出根据其性质以及研发活动最终形成无形资产是否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 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④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前期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列报。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0.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内退福利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补充退休福利
本公司亦向满足一定条件的职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该等补充退休福利属于设定受益计划,资产负债表上确认的设定受益负债为设定受益义务的现值减去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设定受益义务每年由独立精算师采用与义务期限和币种相似的国债利率、以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计算。与补充退休福利相关的服务费用(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和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公司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职工参加由本公司设立的退休福利供款计划。职工按照一定基数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供款。本公司按固定的金额向年金计划供款,供款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本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本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本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本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本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如果本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确认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提供加工劳务等。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2)本公司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判断相关履约义务性质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或“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分别按以下原则进行收入确认。本公司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资产。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资产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
对于不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
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政策:
公司主要销售三元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钴酸锂正极材料、球镍等产品。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2)公司已根据订单将产品运往购货方,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收入的计量
本公司应当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在确定交易价格时,本公司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①可变对价
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应当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己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企业在评估累计已确认收入是否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时,应当同时考虑收入转回的可能性及其比重。
②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应当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③非现金对价
客户支付非现金对价的,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的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
④应付客户对价
针对应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但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除外。企业应付客户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的,应当采用与本企业其他采购相一致的方式确认所购买的商品。企业应付客户对价超过向客户取得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冲减交易价格。向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企业应当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企业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但是,该资产摊销不超过一年的可以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3)政府补助采用总额法: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5)本公司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将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6)本公司将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按照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和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两种情况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选择按照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本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除选择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等其他准则规定应当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融资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2)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进行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经营租赁资产中的固定资产,本公司采用类似资产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对于其他经营租赁资产,根据该资产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系统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经营租赁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一)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前述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对上述第4项所述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
初始直接费用,是指为达成租赁所发生的增量成本。增量成本是指若企业不取得该租赁,则不会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于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二)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用准则进行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本公司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产品销售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 | 25%、15%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00%后余值的1.20%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00%计缴 | 1.20%、12%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按应交流转税额 | 5%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 25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主要出口产品享受13%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文件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43002270,有效期为3年。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本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家税务局、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审批,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高新复审取得证书编号为GR20224300259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自2022年起有效期为3年。金驰能源本报告期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的规定,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本报告期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加计100%扣除。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
银行存款 | 653,905,547.58 | 418,892,690.48 |
其他货币资金 | 668,473,785.30 | 79,508,661.35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916,034,027.60 | 3,343,959,002.78 |
合计 | 3,238,413,360.48 | 3,842,360,354.61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0 | 0 |
其他说明期末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款项668,473,785.30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67,618,163.86 | 417,233,561.12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267,618,163.86 | 417,233,561.1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54,232,160.73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154,232,160.73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本期未计提坏账准备。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1,837,774,567.97 | 2,887,416,855.28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984,413.01 | 35,699,961.11 |
1年以内小计 | 1,841,758,980.98 | 2,923,116,816.39 |
1至2年 | 33,643,236.71 | 6,986,225.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5,653,805.89 | 5,685,004.10 |
小计 | 1,881,056,023.58 | 2,935,788,045.49 |
减:坏账准备 | 54,807,566.15 | 63,924,266.26 |
合计 | 1,826,248,457.43 | 2,871,863,779.2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297,042.60 | 2.09 | 39,297,042.60 | 100.00 | 39,378,690.10 | 1.34 | 39,378,690.1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9,297,042.60 | 2.09 | 39,297,042.60 | 100.00 | 39,378,690.10 | 1.34 | 39,378,690.1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841,758,980.98 | 97.91 | 15,510,523.55 | 0.84 | 1,826,248,457.43 | 2,896,409,355.39 | 98.66 | 24,545,576.16 | 0.85 | 2,871,863,779.23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841,758,980.98 | 97.91 | 15,510,523.55 | 0.84 | 1,826,248,457.43 | 2,896,409,355.39 | 98.66 | 24,545,576.16 | 0.85 | 2,871,863,779.23 |
合计 | 1,881,056,023.58 | / | 54,807,566.15 | / | 1,826,248,457.43 | 2,935,788,045.49 | / | 63,924,266.26 | / | 2,871,863,779.2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00 | 公司已吊销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0,966.61 | 260,966.61 | 100.00 | 资不抵债 |
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440,000.00 | 25,440,000.00 | 100.00 | 已申请破产 |
惠州市超聚电池有限公司 | 6,949,843.33 | 6,949,843.33 | 100.00 | 资不抵债 |
深圳无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53,393.38 | 1,253,393.38 | 100.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39,297,042.60 | 39,297,042.6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1,837,774,567.97 | 15,253,528.91 | 0.83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984,413.01 | 256,994.64 | 6.45 |
1年以内小计 | 1,841,758,980.98 | 15,510,523.55 | |
合计 | 1,841,758,980.98 | 15,510,523.55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4,545,576.16 | -9,035,052.61 | 15,510,523.5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39,378,690.10 | 81,647.50 | 39,297,042.60 | |||
合计 | 63,924,266.26 | -9,035,052.61 | 81,647.50 | 54,807,566.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198.21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惠州市超聚电池有限公司 | 36,381.67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深圳无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67.62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合计 | 81,647.50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31,062,284.03 | 531,062,284.03 | 28.23 | 4,407,816.95 | |
第二名 | 317,885,946.54 | 317,885,946.54 | 16.90 | 2,638,453.36 | |
第三名 | 306,246,286.08 | 306,246,286.08 | 16.28 | 2,541,844.18 | |
第四名 | 223,622,531.74 | 223,622,531.74 | 11.89 | 1,861,471.37 | |
第五名 | 115,743,254.41 | 115,743,254.41 | 6.15 | 960,669.02 | |
合计 | 1,494,560,302.80 | 1,494,560,302.80 | 79.45 | 12,410,254.88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999,020,660.43 | 1,008,438,348.43 |
商业承兑汇票 | 10,572,943.05 | 8,051,502.58 |
合计 | 1,009,593,603.48 | 1,016,489,851.01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293,626,385.45 | |
合计 | 2,293,626,385.45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09,692,087.04 | 100 | 98,483.56 | 0.0098 | 1,009,593,603.48 | 1,016,647,581.02 | 100 | 157,730.01 | 0.016 | 1,016,489,851.01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999,020,660.43 | 98.94 | 999,020,660.43 | 1,008,438,348.43 | 99.19 | 1,008,438,348.43 | ||||
商业承兑汇票 | 10,671,426.61 | 1.06 | 98,483.56 | 0.92 | 10,572,943.05 | 8,209,232.59 | 0.81 | 157,730.01 | 1.92 | 8,051,502.58 |
合计 | 1,009,692,087.04 | / | 98,483.56 | / | 1,009,593,603.48 | 1,016,647,581.02 | / | 157,730.01 | / | 1,016,489,851.01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融资款项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6个月(含6个月) | 10,495,079.31 | 87,109.16 | 0.83 |
7-12个月(含12个月) | 176,347.30 | 11,374.40 | 6.45 |
合计 | 10,671,426.61 | 98,483.5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57,730.01 | -59,246.45 | 98,483.56 | |||
合计 | 157,730.01 | -59,246.45 | 98,483.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362,190,577.42 | 99.75 | 101,330,043.63 | 99.01 |
1至2年 | 787,499.08 | 0.22 | 1,013,388.69 | 0.99 |
2至3年 | 112,514.60 | 0.03 | ||
合计 | 363,090,591.10 | 100.00 | 102,343,432.32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45,550,393.39 | 67.63 |
第二名 | 48,708,000.00 | 13.41 |
第三名 | 28,800,000.00 | 7.93 |
第四名 | 21,165,004.24 | 5.83 |
第五名 | 8,113,750.75 | 2.23 |
合计 | 352,337,148.38 | 97.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3,301,803.24 | 4,719,654.57 |
合计 | 13,301,803.24 | 4,719,654.5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9,005,000.00 | |
7-12个月(含12个月) | 5,004,650.00 | |
1年以内小计 | 9,005,000.00 | 5,004,650.00 |
1至2年 | 5,004,650.00 | |
2至3年 | 25,000.00 | 45,000.00 |
3年以上 | 62,597.97 | 105,055.41 |
小计 | 14,097,247.97 | 5,154,705.41 |
减:坏账准备 | 795,444.73 | 435,050.84 |
合计 | 13,301,803.24 | 4,719,654.5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4,002,000.00 | 5,022,000.00 |
备用金 | 5,000.00 | |
往来款 | 90,247.97 | 132,705.41 |
合计 | 14,097,247.97 | 5,154,705.41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435,050.84 | 435,050.84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60,393.89 | 360,393.8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795,444.73 | 795,444.73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 | 435,050.84 | 360,393.89 | 795,444.73 | |||
合计 | 435,050.84 | 360,393.89 | 795,444.7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9,000,000.00 | 63.84 | 押金及保证金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74,700.00 |
第二名 | 5,000,000.00 | 35.47 | 押金及保证金 | 1-2年(含2年) | 653,500.00 |
第三名 | 25,000.00 | 0.18 | 往来款 | 2-3年(含3年) | 3,997.50 |
第四名 | 5,000.00 | 0.04 | 备用金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41.50 |
第五名 | 4,650.00 | 0.03 | 往来款 | 1-2年(含2年) | 607.76 |
合计 | 14,034,650.00 | 99.56 | / | / | 732,846.7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573,714,252.18 | 573,714,252.18 | 158,147,268.70 | 11,215,349.82 | 146,931,918.88 | |
在产品 | 66,157,618.89 | 66,157,618.89 | 95,584,447.11 | 14,287,544.81 | 81,296,902.30 | |
库存商品 | 697,918,247.31 | 30,302,917.96 | 667,615,329.35 | 452,666,915.81 | 96,526,902.40 | 356,140,013.41 |
周转材料 | 18,914,515.61 | 18,914,515.61 | 19,657,472.20 | 19,657,472.20 | ||
委托加工物资 | 572,154.86 | 572,154.86 | ||||
发出商品 | 60,432,736.50 | 60,432,736.50 | 17,154,710.14 | 2,728,982.95 | 14,425,727.19 | |
合计 | 1,417,709,525.35 | 30,302,917.96 | 1,387,406,607.39 | 743,210,813.96 | 124,758,779.98 | 618,452,033.98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11,215,349.82 | 11,215,349.82 | ||||
在产品 | 14,287,544.81 | 14,287,544.81 | ||||
库存商品 | 96,526,902.40 | 66,223,984.44 | 30,302,917.96 | |||
周转材料 | ||||||
发出商品 | 2,728,982.95 | 2,728,982.95 | ||||
合计 | 124,758,779.98 | 94,455,862.02 | 30,302,917.96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依据 | 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已生产领用并实现对外销售 | |
在产品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已生产领用并实现对外销售 | |
库存商品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已实现对外销售 | |
发出商品 | 账面价值高于可变现净值 | 已实现对外销售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5,898,280.84 | 8,608,072.46 |
待抵扣增值税 | 9,502,190.59 | 15,025,972.95 |
合计 | 15,400,471.43 | 23,634,045.41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减值准备计提比例:
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其他 | |||||||
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计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不适用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318,310,674.99 | 4,380,219,977.30 |
固定资产清理 | 57,021.59 | 8,515.61 |
合计 | 4,318,367,696.58 | 4,380,228,492.91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20,153,190.84 | 3,116,022,249.03 | 9,409,735.07 | 342,104,523.35 | 5,187,689,698.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447,326.20 | 177,146,928.97 | 21,061.95 | 22,400,061.39 | 258,015,378.51 |
(1)购置 | 653,546.01 | 87,422.13 | 740,968.14 | ||
(2)在建工程转入 | 58,447,326.20 | 176,493,382.96 | 21,061.95 | 22,312,639.26 | 257,274,410.37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36,155.73 | 136,847,656.51 | 70,742.92 | 7,962,616.32 | 154,917,171.48 |
(1)处置或报废 | 10,036,155.73 | 1,811,967.28 | 70,742.92 | 290,177.94 | 12,209,043.87 |
(2)转入在建工程 | 135,035,689.23 | 7,672,438.38 | 142,708,127.61 | ||
4.期末余额 | 1,768,564,361.31 | 3,156,321,521.49 | 9,360,054.10 | 356,541,968.42 | 5,290,787,905.3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16,153,867.64 | 568,523,527.85 | 3,248,206.58 | 118,747,613.28 | 806,673,215.35 |
2.本期增加金额 | 21,217,850.17 | 123,292,520.41 | 522,858.05 | 26,378,365.38 | 171,411,594.01 |
(1)计提 | 21,217,850.17 | 123,292,520.41 | 522,858.05 | 26,378,365.38 | 171,411,594.01 |
3.本期减少金额 | 3,083,525.86 | 2,749,041.74 | 36,293.41 | 535,223.66 | 6,404,084.67 |
(1)处置或报废 | 3,083,525.86 | 571,309.32 | 36,293.41 | 270,854.66 | 3,961,983.25 |
(2)转入在建工程 | 2,177,732.42 | 264,369.00 | 2,442,101.42 | ||
4.期末余额 | 134,288,191.95 | 689,067,006.52 | 3,734,771.22 | 144,590,755.00 | 971,680,724.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196,479.44 | 197,470.30 | 402,555.90 | 796,505.6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196,479.44 | 197,470.30 | 402,555.90 | 796,505.64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634,079,689.92 | 2,467,057,044.67 | 5,625,282.88 | 211,548,657.52 | 4,318,310,674.9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03,802,843.76 | 2,547,301,250.88 | 6,161,528.49 | 222,954,354.17 | 4,380,219,977.3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建筑物 | 578,222,826.73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清理 | 57,021.59 | 8,515.61 |
合计 | 57,021.59 | 8,515.61 |
其他说明:
无。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58,214,036.68 | 293,409,491.54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358,214,036.68 | 293,409,491.54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26,848,901.67 | 26,848,901.67 | 23,345,068.72 | 23,345,068.72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248,654,224.39 | 248,654,224.39 | 176,946,637.99 | 176,946,637.99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57,028,315.66 | 57,028,315.66 | 69,806,806.64 | 69,806,806.64 | ||
其他 | 25,682,594.96 | 25,682,594.96 | 23,310,978.19 | 23,310,978.19 | ||
合计 | 358,214,036.68 | 358,214,036.68 | 293,409,491.54 | 293,409,491.54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1,917,897,700.00 | 23,345,068.72 | 44,599,223.15 | 41,095,390.20 | 26,848,901.67 | 68.73 | 基本已完成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二期项目 | 1,751,498,000.00 | 176,946,637.99 | 209,694,430.98 | 137,986,844.58 | 248,654,224.39 | 75.37 | 基本已完成 | 30,798,808.66 | 4.3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年产6万吨磷酸铁锂项目 | 1,004,904,200.00 | 69,806,806.64 | 50,327,697.19 | 63,106,188.17 | 57,028,315.66 | 82.01 | 基本已完成 | 19,148,921.64 | 4.3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环保技改项目 | 1,440,390,000.00 | 已完工 | 16,796,120.08 | 自有资金、金融机构借款 | ||||||||
合计 | 6,114,689,900.00 | 270,098,513.35 | 304,621,351.32 | 242,188,422.95 | 332,531,441.72 | / | / | 66,743,850.38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软件 | 特许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82,313,724.13 | 558,584.91 | 6,196,454.62 | 10,348,961.82 | 399,417,725.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82,313,724.13 | 558,584.91 | 6,196,454.62 | 10,348,961.82 | 399,417,725.4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330,705.35 | 340,342.47 | 1,681,475.74 | 3,751,498.65 | 45,104,022.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17,562.13 | 22,944.46 | 310,472.62 | 776,172.14 | 5,027,151.35 |
(1)计提 | 3,917,562.13 | 22,944.46 | 310,472.62 | 776,172.14 | 5,027,151.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43,248,267.48 | 363,286.93 | 1,991,948.36 | 4,527,670.79 | 50,131,173.5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9,065,456.65 | 195,297.98 | 4,204,506.26 | 5,821,291.03 | 349,286,551.9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2,983,018.78 | 218,242.44 | 4,514,978.88 | 6,597,463.17 | 354,313,703.27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86,800,918.04 | 17,870,092.09 | 190,072,332.73 | 34,127,696.27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343,247.02 | 709,344.38 | 1,120,890.56 | 155,604.16 |
可抵扣亏损 | 346,308,944.88 | 54,545,867.29 | 422,903,063.55 | 66,034,985.09 |
递延收益 | 332,692,767.83 | 51,526,658.13 | 235,170,049.18 | 37,031,135.84 |
合计 | 768,145,877.77 | 124,651,961.89 | 849,266,336.02 | 137,349,421.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92,076,363.96 | 92,076,363.96 | 91,582,224.65 | 91,582,224.65 | ||
预付软件款 | 1,128,210.06 | 1,128,210.06 | 1,128,210.06 | 1,128,210.06 | ||
预付中登可转债面值转股不足一股差额 兑付款 | 499,625.20 | 499,625.20 | 499,643.44 | 499,643.44 | ||
合计 | 93,704,199.22 | 93,704,199.22 | 93,210,078.15 | 93,210,078.15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668,473,785.30 | 668,473,785.30 | 其他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79,508,661.35 | 79,508,661.35 | 其他 | 应付票据保证金 |
合计 | 668,473,785.30 | 668,473,785.30 | / | / | 79,508,661.35 | 79,508,661.35 | / | /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872,569,428.91 | 1,590,173,226.95 |
合计 | 872,569,428.91 | 1,590,173,226.9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原材料及商品采购款 | 387,191,060.58 | 405,251,215.56 |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 | 378,437,803.67 | 378,288,085.78 |
应付运费及其他 | 1,266,259.89 | 5,286,203.60 |
合计 | 766,895,124.14 | 788,825,504.94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23,758,467.30 | 2,726,811.41 |
合计 | 23,758,467.30 | 2,726,811.4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46,484.12 | 124,726,428.21 | 114,190,195.41 | 11,882,716.92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250,575.40 | 10,315,343.62 | 10,315,343.62 | 10,250,575.40 |
三、辞退福利 | 14,402.06 | 397,256.67 | 397,256.69 | 14,402.04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1,611,461.58 | 135,439,028.50 | 124,902,795.72 | 22,147,694.3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06,017,380.18 | 94,697,380.18 | 11,320,000.00 | |
二、职工福利费 | 5,295,316.04 | 5,295,316.04 | ||
三、社会保险费 | 6,023,052.94 | 6,023,052.94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602,319.24 | 5,602,319.24 | ||
工伤保险费 | 420,624.74 | 420,624.74 | ||
生育保险费 | ||||
其他 | 108.96 | 108.96 | ||
四、住房公积金 | 6,130,216.30 | 6,130,216.3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346,484.12 | 1,260,462.75 | 2,044,229.95 | 562,716.92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46,484.12 | 124,726,428.21 | 114,190,195.41 | 11,882,716.92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9,882,490.64 | 9,882,490.64 | ||
2、失业保险费 | 432,852.98 | 432,852.98 | ||
3、企业年金缴费 | 10,250,575.40 | 10,250,575.40 | ||
合计 | 10,250,575.40 | 10,315,343.62 | 10,315,343.62 | 10,250,575.4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4,946,452.75 |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156,483.39 | 6,132,812.7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12,147.29 | |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 | 151,533.78 | |
其他 | 2,302,361.69 | |
合计 | 156,483.39 | 13,745,308.2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8,458,488.41 | 35,272,534.59 |
合计 | 28,458,488.41 | 35,272,534.59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8,568,958.65 | 27,226,320.71 |
往来款 | 7,724,529.76 | 7,246,213.88 |
保证金及押金 | 2,165,000.00 | 800,000.00 |
合计 | 28,458,488.41 | 35,272,534.5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547,670,228.72 | 547,670,228.72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合计 | 547,670,228.72 | 547,670,228.72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 | 154,232,160.73 | 314,106,807.00 |
合计 | 154,232,160.73 | 314,106,807.00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132,220,979.42 | 3,065,866,842.41 |
合计 | 3,132,220,979.42 | 3,065,866,842.41 |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 日期 | 债券 期限 | 发行 金额 | 期初 余额 | 本期 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 偿还 | 期末 余额 | 是否违约 |
锂科转债 | 100 | 见注2 | 2022-10-11 | 6年 | 3,250,000,000.00 | 3,065,866,842.41 | 8,124,528.76 | 58,232,608.25 | 3,000.00 | 3,132,220,979.42 | 否 | |
合计 | / | / | / | / | 3,250,000,000.00 | 3,065,866,842.41 | 8,124,528.76 | 58,232,608.25 | 3,000.00 | 3,132,220,979.42 | / |
注1:本期偿还金额包括对截止2024年6月3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锂科转债”持有人进行付息。注2:锂科转债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第二年0.5%、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转股条件 | 转股时间 |
锂科转债 | 在转股期限内由债券持有人自行转股 | 2023年4月17日 |
转股条件:在转股期限内由债券持有人自行转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在可转换工具转换时,应终止确认负债成分,并将其确认为权益。原来的权益成分仍旧保留为权益(从权益的一个项目结转到另一个项目,如从“其他权益工具”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可转换工具转换时不产生损益。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36,455,546.32 | 117,322,000.00 | 19,815,217.29 | 333,962,329.03 | 财政拨款 |
合计 | 236,455,546.32 | 117,322,000.00 | 19,815,217.29 | 333,962,329.0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政策兑现 | 0.00 | 116,812,000.00 | 954,489.14 | 115,857,510.86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保技改补助 | 66,880,742.88 | 4,489,736.10 | 62,391,006.78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材料研发检测平台一期项目基建资金 | 33,402,777.84 | 1,541,666.64 | 31,861,111.2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28,278,304.83 | 1,972,905.00 | 26,305,399.83 | 与资产相关 | |||
产业扶持资金 | 12,442,908.50 | 134,517.96 | 12,308,390.54 | 与资产相关 | |||
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8,541,666.76 | 416,666.64 | 8,125,000.12 | 与资产相关 |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7,296,519.84 | 509,059.56 | 6,787,460.2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7,206,942.25 | 502,809.90 | 6,704,132.35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6,577,805.39 | 458,916.66 | 6,118,888.73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5,452,638.93 | 380,416.65 | 5,072,222.2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5,317,307.71 | 403,846.17 | 4,913,461.54 | 与资产相关 |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4,777,777.61 | 333,333.36 | 4,444,444.25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补助 | 4,698,407.59 | 356,767.38 | 4,341,640.21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4,259,359.74 | 211,050.78 | 4,048,308.96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度先进制造业关键产品“揭榜挂帅”项目 | 4,0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3,839,285.64 | 267,857.16 | 3,571,428.48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钾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二阶段)工程项目 | 3,246,376.80 | 152,173.92 | 3,094,202.88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补助 | 3,033,333.27 | 233,333.33 | 2,799,999.94 | 与资产相关 | |||
锂电材料循环利用智能产线升级改造项目补助 | 2,600,000.00 | 2,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动力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2,600,000.00 | 2,6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329,942.06 | 239,617.92 | 2,090,324.14 | 与资产相关 | |||
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项目补助 | 1,800,000.00 | 1,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892,276.44 | 162,195.12 | 1,730,081.32 | 与资产相关 |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522,123.77 | 106,194.72 | 1,415,929.05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1,492,458.63 | 104,124.96 | 1,388,333.67 | 与资产相关 |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398,374.08 | 97,560.96 | 1,300,813.12 | 与资产相关 |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1,285,497.14 | 15,935.94 | 1,269,561.20 | 与资产相关 |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5,900,904.19 | 5,059,237.81 | 841,666.38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641,025.78 | 10,256.40 | 630,769.38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659,722.28 | 41,666.67 | 618,055.61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 | 637,036.91 | 44,444.46 | 592,592.45 | 与资产相关 |
奖励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款 | 559,555.56 | 32,282.05 | 527,273.51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500,719.42 | 43,165.47 | 457,553.95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系统集成解决方案项目 | 360,000.00 | 360,000.00 | 与收益相关 | ||||
长沙高新区政策兑现款(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87,705.60 | 16,598.40 | 271,107.20 | 与资产相关 |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278,784.50 | 16,083.72 | 262,700.78 | 与资产相关 | |||
窑炉烧成余热、氧废气回收再利用项目补助 | 242,857.20 | 14,285.70 | 228,571.50 | 与资产相关 | |||
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 150,000.00 | 12,678.59 | 137,321.41 | 与收益相关 |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107,142.99 | 25,714.26 | 81,428.73 | 与资产相关 | |||
锂离子电池新型低钴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54,545.48 | 40,909.08 | 13,636.40 | 与收益相关 | |||
高比容量富锂锰前驱体关键技术项目补助 | 312,718.71 | 312,718.71 | 与资产相关 | ||||
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拆解示范生产线建设补助 | 100,000.00 | 100,000.00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总计 | 236,455,546.32 | 117,322,000.00 | 19,815,217.29 | 333,962,329.03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929,218,127.00 | 192.00 | 192.00 | 1,929,218,319.00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3月11日经长远锂科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28日经长远锂科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8月1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长远锂科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784号文)同意注册,公司本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25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25,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6年,从即自2022年10月11日至2028年10月10日。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设定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2.00%。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4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8年10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可转换公司债券 | 32,498,130.00 | 318,721,028.54 | 30.00 | 294.22 | 32,498,100.00 | 318,720,734.32 | ||
合计 | 32,498,130.00 | 318,721,028.54 | 30.00 | 294.22 | 32,498,100.00 | 318,720,734.3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3,551,335,146.31 | 2,937.57 | 3,551,338,083.88 | |
合计 | 3,551,335,146.31 | 2,937.57 | 3,551,338,083.8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17,227,143.03 | 117,227,143.03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17,227,143.03 | 117,227,143.0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633,652,182.45 | 2,250,683,961.8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633,652,182.45 | 2,250,683,961.8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5,930,342.39 | -124,468,037.90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5,757,016.00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446,806,725.52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567,721,840.06 | 1,633,652,182.4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472,235,733.06 | 2,288,856,152.37 | 4,754,839,971.70 | 4,508,929,048.38 |
其他业务 | 34,515,318.19 | 17,581,769.66 | 134,914,610.20 | 97,356,837.37 |
合计 | 2,506,751,051.25 | 2,306,437,922.03 | 4,889,754,581.90 | 4,606,285,885.75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正极材料 | 2,472,235,733.06 | 2,288,856,152.37 |
原材料销售 | 10,903,978.68 | 9,848,993.47 |
其他 | 23,611,339.51 | 7,732,776.1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2,490,552,565.67 | 2,293,875,580.17 |
国际地区 | 16,198,485.58 | 12,562,341.86 |
合计 | 2,506,751,051.25 | 2,306,437,922.0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4,355.50万元,其中:
24,355.50万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房产税 | 9,734,347.14 | 6,897,958.86 |
土地使用税 | 2,245,087.96 | 2,239,526.86 |
印花税 | 1,469,957.19 | 3,024,792.22 |
其他税费 | 1,037,743.30 | 104,840.0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54,528.57 | 1,906,012.69 |
教育费附加 | 110,377.56 | 1,361,437.64 |
车船使用税 | 1,860.00 | 1,320.00 |
合计 | 14,753,901.72 | 15,535,888.30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42,278.79 | 4,441,866.23 |
折旧及摊销费 | 784,621.61 | 784,095.91 |
差旅费 | 496,274.27 | 426,522.64 |
样品及损耗费 | 361,305.32 | 1,946,681.73 |
销售服务费 | 316,831.68 | 467,759.99 |
业务招待费 | 287,623.61 | 417,584.16 |
办公费 | 106,815.88 | 136,247.31 |
仓储及租赁费 | 12,447.17 | 13,784.91 |
其他 | 283.02 | 168,910.52 |
合计 | 8,108,481.35 | 8,803,453.40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7,313,481.51 | 14,969,414.93 |
折旧摊销 | 12,896,840.05 | 10,872,561.28 |
咨询费 | 4,204,534.61 | 5,261,189.90 |
办公费 | 4,099,193.74 | 3,054,793.80 |
财产保险费 | 2,153,125.67 | 2,295,513.95 |
党建工作费 | 714,298.74 | 711,637.25 |
差旅费 | 328,261.60 | 394,874.25 |
修理费 | 232,641.98 | 1,906,156.04 |
业务招待费 | 223,234.78 | 300,825.86 |
租赁费 | 22,960.20 | |
其他 | 1,928,023.31 | 2,514,372.63 |
合计 | 44,116,596.19 | 42,281,339.89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60,410,726.16 | 123,402,264.12 |
职工薪酬 | 23,284,549.75 | 20,659,559.83 |
水电费 | 22,371,163.65 | 7,557,410.04 |
折旧费 | 12,290,766.84 | 4,158,423.96 |
差旅费 | 157,722.31 | 228,487.96 |
办公费 | 109,366.95 | 14,917.10 |
技术服务费 | 873,786.41 | |
其他 | 1,645,186.38 | 2,167,118.67 |
合计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76,301,118.31 | 24,390,334.08 |
其中:贴现利息费用 | 644,804.59 | |
减:利息收入 | 16,598,150.87 | 16,927,321.21 |
银行手续费 | 587,792.83 | 304,156.24 |
汇兑损益 | -287,764.18 | -583,757.97 |
其他 | ||
合计 | 60,002,996.09 | 7,183,411.1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免 | 14,749,939.70 | 0.00 |
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补资金 | 14,100,537.77 | 0.00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电费补贴 | 12,477,552.00 | 0.00 |
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补贴 | 6,000,000.00 | 0.00 |
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5,000,000.00 | 0.00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环保技改补助 | 4,489,736.10 | 3,629,521.02 |
2022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经济贡献增量奖补资金 | 3,911,800.00 | 0.00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进度款补助 | 1,972,905.00 | 1,972,905.00 |
车用锂电材料研发检测平台一期项目基建资金 | 1,541,666.64 | 1,541,666.64 |
贫困人员和退役军人补贴款 | 1,220,700.00 | 0.00 |
新能源生产基地项目政策兑现 | 954,489.14 | 0.00 |
吸纳脱贫人口社保补贴 | 691,200.00 | 0.00 |
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509,059.56 | 509,059.56 |
高性能锂电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补助 | 502,809.90 | 553,090.92 |
长沙市人民政府第三届长沙市市长质量奖 | 500,000.00 | 0.00 |
2019年长沙市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补助 | 458,916.66 | 458,916.66 |
长沙市先进储能材料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项目) | 416,666.64 | 416,666.64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集成项目(中央) | 403,846.17 | 403,846.16 |
高性能车用锂电池正极化工材料智能制造新模式应用项目 | 380,416.65 | 380,416.65 |
年产7000吨锂离子动力电池多元正极材料项目 | 356,767.38 | 356,767.38 |
高能量密度高循环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 | 333,333.36 | 333,333.36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28,451.37 | 204,181.43 |
高比容量富锂锰前驱体关键技术项目补助 | 312,718.71 | 0.00 |
入规工业企业奖励资金 | 300,000.00 | 0.00 |
科技创新奖励资金 | 285,000.00 | 300,000.00 |
中国五矿国家新能源材料产业基地项目设备补贴资金 | 267,857.16 | 267,857.16 |
年产10000吨绿色电池正极材料生产基地项目 | 239,617.92 | 239,617.92 |
高性能锂电池多元正极化工材料绿色关键技术系统补助 | 233,333.33 | 233,333.33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一阶段)工程项目 | 211,050.78 | 189,311.64 |
JPPT项目经费款 | 175,000.00 | 0.00 |
高安全、长寿命动力电池用NCM622三元材料的研发及产业化 | 162,195.12 | 162,195.12 |
车用锂电池正极材料扩产一期(二阶段)工程项目 | 152,173.92 | 101,449.28 |
产业扶持资金 | 134,517.96 | 134,517.96 |
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106,194.72 | 106,194.72 |
高性能未来电池正极材料智能化改造项目 | 104,124.96 | 104,124.96 |
退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充电设施拆解示范生产线建设补助 | 100,000.00 | 0.00 |
2020年度先进储能材料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车用锂电正极材料产业化及环保技改项目补助 | 97,560.96 | 97,560.96 |
一次性扩岗补助 | 87,000.00 | 0.00 |
废旧动力电池循环利用示范生产线及原材料和环保设施技改建设项目补助 | 50,000.04 | 323,231.16 |
产业强园奖励资金 | 50,000.00 | 0.00 |
2019年湖南省制造强省专项资金奖励项目-智能制造示范企业示范车间奖励 | 44,444.46 | 44,444.46 |
新型锂离子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43,165.47 | 43,165.47 |
2019年湖南省第五批制造强省专项资金 | 41,666.67 | 41,666.67 |
锂离子电池新型低钴正极材料开发及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 | 40,909.08 | 40,909.08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款 | 32,282.05 | 32,282.05 |
三元电池再生利用产业化项目资金 | 25,714.26 | 122,488.44 |
稳岗补贴 | 22,500.00 | 0.00 |
长沙高新区政策兑现款(智能制造示范企业)-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6,598.40 | 16,598.40 |
锂电三元正极材料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 16,083.72 | 16,083.72 |
铜官基地补助款 | 15,935.94 | 15,935.94 |
窑炉烧成余热、氧废气回收再利用项目补助 | 14,285.70 | 14,285.70 |
2023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端系统建设补助资金 | 12,678.59 | 0.00 |
湖南省创新创业园区“135”工程建设补助 | 10,256.40 | 10,256.40 |
研发奖补资金 | 10,000,000.00 | |
2021年度湖南省企业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第一批) | 3,952,400.00 | |
2021年湖南湘江新区政策扶持资金 | 2,000,000.00 | |
2021年度湖南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税收增量奖补资金 | 342,900.00 | |
纾困政策补贴资金 | 278,000.00 | |
退役动力电池再生利用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专项费用 | 133,300.00 | |
退役产品智能拆解生产线关键技术及管控系统-不确定条件下高效柔性拆解线的物流仿真分析和优化技术 | 84,600.00 | |
外贸发展专项增量奖 | 82,500.00 | |
退役产品智能拆解生产线关键技术及管控系统-基于云计算的拆解物料信息管控和资源调度系统 | 74,000.00 | |
长沙市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补经费(2022 | 50,000.00 |
年第一批) | ||
湖南大学协助研发专项资金 | 25,400.00 | |
长沙高新区2022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补助” | 20,000.00 | |
合计 | 74,705,660.36 | 30,460,981.96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已终止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2,700,293.63 | -7,788,606.78 |
合计 | -2,700,293.63 | -7,788,606.78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1、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亏损以“-”号填列) | -4,618,403.87 | 9,698.14 |
合计 | -4,618,403.87 | 9,698.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2、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24,655.96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59,246.45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116,700.11 | -4,633,227.7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60,393.89 | -26,024.18 |
合计 | -8,815,552.67 | -4,534,595.95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32,214.25 | 32,214.25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32,214.25 | 32,214.25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287,339.24 | 6,629,634.14 | 2,287,339.24 |
合计 | 2,319,553.49 | 6,629,634.14 | 2,319,553.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8,322.39 | 2,538.85 | 8,322.39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8,322.39 | 2,538.85 | 8,322.39 |
其他 | 13,719,116.68 | 1,710.93 | 13,719,116.68 |
合计 | 13,727,439.07 | 4,249.78 | 13,727,439.07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1,089,184.70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2,697,459.47 | 10,863,358.06 |
合计 | 83,786,644.17 | 10,863,358.0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7,856,301.7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464,075.45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280,819.10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8,379,393.08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4,223,994.74 |
所得税费用 | 83,786,644.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4,215,184.53 | 110,849,481.90 |
政府补助 | 154,862,152.00 | 68,341,500.00 |
利息收入 | 16,469,682.69 | 32,251,478.56 |
其他往来款 | 2,824,457.44 | |
其他 | 3,906,259.75 | 5,022,553.15 |
合计 | 232,277,736.41 | 216,465,013.61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30,475,750.00 | |
工会经费 | 665,058.09 | |
手续费 | 586,575.77 | 349,106.19 |
其他付现费用 | 38,452,459.92 | 35,582,885.37 |
合计 | 39,704,093.78 | 66,407,741.5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未到期票据贴现流入 | 68,441,401.30 | |
合计 | 68,441,401.3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5,930,342.39 | 64,512,139.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8,815,552.67 | |
信用减值损失 | 4,534,595.95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71,411,594.01 | 114,940,604.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
无形资产摊销 | 5,027,151.35 | 5,016,554.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618,403.87 | -9,698.1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891.86 | 2,538.85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76,013,354.13 | 23,806,576.1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788,606.7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2,697,459.47 | 10,863,358.0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68,954,573.41 | 357,770,543.0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39,633,108.33 | -252,386,563.17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49,393,477.15 | -2,925,462,291.48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83,716,766.32 | -2,588,623,035.54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69,939,575.18 | 1,591,849,968.6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762,851,693.26 | 4,769,605,909.0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92,912,118.08 | -3,177,755,940.3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569,939,575.18 | 3,762,851,693.26 |
其中:库存现金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69,939,575.18 | 3,762,851,693.2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69,939,575.18 | 3,762,851,693.26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24,478.06 |
其中:美元 | 3,434.65 | 7.1268 | 24,478.06 |
应收账款 | - | - | 3,151,670.02 |
其中:美元 | 442,227.93 | 7.1268 | 3,151,670.02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 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8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材料费 | 60,410,726.16 | 123,402,264.12 |
职工薪酬 | 23,284,549.75 | 20,659,559.83 |
水电费 | 22,371,163.65 | 7,557,410.04 |
折旧费 | 12,290,766.84 | 4,158,423.96 |
技术服务费 | 873,786.41 | |
差旅费 | 157,722.31 | 228,487.96 |
办公费 | 109,366.95 | 14,917.10 |
其他 | 1,645,186.38 | 2,167,118.67 |
合计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20,269,482.04 | 159,061,968.09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 | 0 |
其他说明:
无。
(2).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79,787.71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100,000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236,401,000.84 | 116,812,000.00 | 19,761,629.62 | 333,451,371.22 | 与资产相关 | ||
递延收益 | 54,545.48 | 510,000.00 | 53,587.67 | 510,957.81 | 与收益相关 | ||
合计 | 236,455,546.32 | 117,322,000.00 | 19,815,217.29 | 333,962,329.0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967,167.73 | 2,138,588.79 |
与收益相关 | 54,661,991.70 | 19,481,688.79 |
合计 | 55,629,159.43 | 19,481,688.79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报告期的金融工具,金融资产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贷款与应收款项,如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金融负债主要为因经营而直接产生的其他金融负债,如应付账款、长短期借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公司的运营融资。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导致的主要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及市场风险。
(一)金融工具分类
(1)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3,238,413,360.48 | 3,238,413,360.48 | ||
应收票据 | 267,618,163.86 | 267,618,163.86 | ||
应收账款 | 1,826,248,457.43 | 1,826,248,457.4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9,593,603.48 | 1,009,593,603.48 | ||
其他应收款 | 13,301,803.24 | 13,301,803.2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5,345,581,785.01 | 1,010,593,603.48 | 6,356,175,388.49 |
②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资产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 计 |
货币资金 | 3,842,360,354.61 | 3,842,360,354.61 | ||
应收票据 | 417,233,561.12 | 417,233,561.12 | ||
应收账款 | 2,871,863,779.23 | 2,871,863,779.23 | ||
应收款项融资 | 1,016,489,851.01 | 1,016,489,851.01 | ||
其他应收款 | 4,719,654.57 | 4,719,654.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合 计 | 7,136,177,349.53 | 1,017,489,851.01 | 8,153,667,200.54 |
(2)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
①2024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872,569,428.91 | 872,569,428.91 | |
应付账款 | 766,895,124.14 | 766,895,124.14 | |
其他应付款 | 28,458,488.41 | 28,458,488.41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7,670,228.72 | 547,670,228.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4,232,160.73 | 154,232,160.73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3,132,220,979.42 | 3,132,220,979.42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合 计 | 5,502,046,410.33 | 5,502,046,410.33 |
②2023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金融负债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其他金融负债 | 合 计 |
短期借款 | |||
应付票据 | 1,590,173,226.95 | 1,590,173,226.95 | |
应付账款 | 788,825,504.94 | 788,825,504.94 | |
其他应付款 | 35,272,534.59 | 35,272,534.5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47,670,228.72 | 547,670,228.72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4,106,807.00 | 314,106,807.00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3,065,866,842.41 | 3,065,866,842.4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合 计 | 6,341,915,144.61 | 6,341,915,144.61 |
(二)信用风险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主要来源于客户等未能如期偿付的应收款项,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金融工具的账面金额。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
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100%2)定性标准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回款期限以及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的违约损失率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本公司的违约概率以应收款项历史迁移率模型为基础且考虑业绩增长因素进行调整,加入前瞻性信息,以反映当前宏观经济环境下债务人违约概率;
2)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
3)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
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参见附注七、5、应收账款和附注七、9、其他应收款。本公司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在国内A股上市的部分商业银行。本公司管理层认为上述金融资产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本公司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账款,主要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以及应收账款,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本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以及其他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的信用额度与信用期限。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跟踪收款制度,以确保应收账款不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同时,公司制订了较为谨慎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合理的计提了减值准备。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应收账款不存在由于客户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为往来款。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对上述款项的收付进行严格的规定。上述内控制度,为防范其他应收款不发生坏账风险提供了合理保证,本公司根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已在财务报表中谨慎的计提了相应坏账准备,另根据报告期内押金回收等历史信息,不存在大额坏账情况。综上,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其他应收款不存在违约带来的重大信用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资金管理制度,对月度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审批、执行、分析等进行了规定,通过上述现金流出预测,结合预期现金流入的情况,以考虑是否使用开户银行给予的授信额度,以确保公司维护充裕的现金储备,以规避在履行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的风险,以满足长短期的流动资金需求。
(四)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外汇风险等。
1、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汇率风险可源于以记账本位币之外的外币进行计价的金融工具。
本公司面临交易性的汇率风险。此类风险由于经营单位以其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销售所致。本公司2024年1-6月、2023年度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销售额为0.65%、0.71%,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是以发生销售的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
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成本以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计价。本公司因销售收到的外币一般直接结汇以人民币入账,以控制汇率风险。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009,593,603.48 | 1,009,593,603.48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0,593,603.48 | 1,010,593,603.48 | ||
(七)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公司在计量日能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其管理模式实质为既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背书转让或贴现,故公司将持有目的不明确的银行承兑汇票根据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进行计量。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五矿科技创新发展基金,以其投资成本作为其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 |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 | 2,906,924.29 | 34.33 | 34.33 |
标、投标业务;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79,787.71 | 100.00 | 100.00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湖南长沙 | 新型能源材料研制、开发和销售 | 100,000.00 | 100.00 | 100.00 |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 母公司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MINMETALS JAPAN CORP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赛迪重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中冶赛迪信息技术(重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五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湖南锂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金玛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北京京诚赛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同一实际控制人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52,402,052.63 | 67,086,965.74 |
五矿盐湖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9,247,787.61 | 249,796,835.75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030.84 | 55,302.69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62,964.60 | 323,588.23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486,725.66 |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04,067,363.50 | 134,986,523.11 |
中冶长天(长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5,035,398.18 | |
西安慧金科技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433,628.32 |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81,215.66 | 2,845,238.95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2,317,982.96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337,500.00 | |
五矿物业服务(湖南)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1,358,769.45 | 1,329,707.86 |
金玛国际运输代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6,320.75 | 2,476.42 |
北京京诚赛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96,902.65 | |
湖南锂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3,301.89 |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1,981.13 | 10,235.85 |
湖南有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接受劳务 | 845,652.66 | 707,886.40 |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接受劳务 | 47,169.81 | |
合计 | 320,275,852.83 | 457,678,656.4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74,424.78 | 646,637.16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商品 | 3,650.44 | |
MINMETALS JAPAN CORP | 销售商品 | 1,690,186.57 | 6,833,870.10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40,000.00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557,262.82 | 498,678.27 |
湖南锂汇通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出售商品 | 22,969.96 |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提供劳务 | 22,292,452.84 | |
合计 | 4,565,524.61 | 30,294,608.3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298,600.00 | 426,600.00 | 298,600.00 | 426,600.00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333.21 | 315.49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余额为1,916,034,027.60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存款关联方交易,存款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基准利率,也不低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五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存款业务的利率水平。
(2)其他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 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11,132,055.83 | 2,262,829.88 |
财务费用-利息支出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13,083.33 | |
合 计 | 11,132,055.83 | 2,375,913.21 |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MINMETALS JAPAN CORP | 287,552.13 | 2,386.68 | 101,119.71 | 839.29 |
应收账款 | 中国恩菲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5,907,500.00 | 49,032.25 | ||
小计 | 287,552.13 | 2,386.68 | 6,008,619.71 | 49,871.54 | |
预付款项 | 湖南金拓置业有限公司 | 278,500.00 | |||
预付款项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1,500.00 | |||
预付款项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387,400.00 | |||
小计 | 280,000.00 | 8,387,400.0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64,488,391.23 | 61,856,114.9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760,973.0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中冶长天(长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96,000.00 | 972,000.00 | ||
小计 | 66,545,364.32 | 62,828,114.97 | |||
其他应收款 | 五矿期货有限公司 | 9,000,000.00 | |||
小计 | 9,000,00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6,038,890.29 | 201,423,423.71 |
应付账款 | 湖南金炉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 19,331,662.22 | 19,394,750.49 |
应付账款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10,850,916.07 | 8,709,539.46 |
应付账款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903,539.82 | 15,331,858.41 |
应付账款 | 中冶长天(长沙)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707,000.00 | |
应付账款 | 中国京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1,330,000.00 | 1,388,919.30 |
应付账款 | 西安慧金科技有限公司 | 1,164,000.00 | |
应付账款 | 中冶赛迪电气技术有限公司 | 712,154.90 | 712,154.90 |
应付账款 | 和天(湖南)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452,764.74 | 452,764.74 |
应付账款 | 中冶武勘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9,219.92 | 29,219.92 |
小计 | 243,520,147.96 | 247,442,630.93 | |
其他应付款 | 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 | 20,000.00 |
小计 | 20,000.00 | 20,000.00 | |
合同负债 | 长沙矿冶院检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125.00 | |
小计 | 4,125.00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企业年金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6号)、《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关于中央企业规范实施企业年金的意见》(国资发考分〔2018〕76号)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加入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在《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框架下,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实施细则。2022年1月1日起五矿新能源材料(湖南)股份有限公司开始执行年金计划。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企业缴费的列支渠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个人缴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年缴费总额上限为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5%。2022年,企业缴费按照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的3.99%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剩余部分记入企业账户;自2023年起,企业缴费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权重全额分配至职工个人账户企业缴费子账户。
缴费基数: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与当年个人养老保险缴月基数保持一致,企业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缴费基数与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保持一致。每年5月完成缴费基数的核定和调整,核定的额度作为新的缴费基数使用至次年4月30日。新入职人员以同岗位人员上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利润主要来源于三元正极材料的销售,各业务间资产、人员及财务各方面紧密相连,公司未对上述业务设立专门的内部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及财务核算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无不同的业务分部和地区分部,无分部报告。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1,054,636,981.32 | 1,845,886,764.51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888,250.01 | 29,627,461.11 |
1年以内小计 | 1,058,525,231.33 | 1,875,514,225.62 |
1至2年 | 33,643,236.71 | 6,986,225.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5,653,805.89 | 5,685,004.10 |
小计 | 1,097,822,273.93 | 1,888,185,454.72 |
减:坏账准备 | 48,301,321.67 | 54,887,890.25 |
合计 | 1,049,520,952.26 | 1,833,297,564.4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9,297,042.60 | 3.58 | 39,297,042.60 | 100 | 39,378,690.10 | 2.09 | 39,378,690.10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58,525,231.33 | 96.42 | 9,004,279.07 | 0.85 | 1,049,520,952.26 | 1,848,806,764.62 | 97.91 | 15,509,200.15 | 0.84 | 1,833,297,564.47 |
其中: | ||||||||||
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8,525,231.33 | 96.42 | 9,004,279.07 | 0.85 | 1,049,520,952.26 | 1,848,806,764.62 | 97.91 | 15,509,200.15 | 0.84 | 1,833,297,564.47 |
合计 | 1,097,822,273.93 | / | 48,301,321.67 | / | 1,049,520,952.26 | 1,888,185,454.72 | / | 54,887,890.25 | / | 1,833,297,564.4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深圳市中韬电池有限公司 | 5,392,839.28 | 5,392,839.28 | 100.00 | 公司已吊销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0,966.61 | 260,966.61 | 100.00 | 资不抵债 |
佛山市天劲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440,000.00 | 25,440,000.00 | 100.00 | 已申请破产 |
惠州市超聚电池有限公司 | 6,949,843.33 | 6,949,843.33 | 100.00 | 资不抵债 |
深圳无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253,393.38 | 1,253,393.38 | 100.00 | 资不抵债 |
合计 | 39,297,042.60 | 39,297,042.6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账龄分析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6个月以内(含6个月) | 1,054,636,981.32 | 8,753,486.94 | 0.83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888,250.01 | 250,792.13 | 6.45 |
1年以内小计 | 1,058,525,231.33 | 9,004,279.07 | |
合计 | 1,058,525,231.33 | 9,004,279.0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15,509,200.15 | -6,504,921.08 | 9,004,279.07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39,378,690.10 | 81,647.50 | 39,297,042.60 | |||
合计 | 54,887,890.25 | -6,504,921.08 | 81,647.50 | 48,301,321.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东莞市迈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198.21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惠州市超聚电池有限公司 | 36,381.67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深圳无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067.62 | 收到部分执行款 | 收回现金 | 资不抵债 |
合计 | 81,647.50 | / | / | / |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520,342,954.03 | 520,342,954.03 | 47.40 | 4,318,846.51 | |
第二名 | 223,526,368.74 | 223,526,368.74 | 20.36 | 1,855,268.86 | |
第三名 | 115,743,254.41 | 115,743,254.41 | 10.54 | 960,669.02 | |
第四名 | 83,613,162.95 | 83,613,162.95 | 7.62 | 693,989.25 | |
第五名 | 47,253,616.25 | 47,253,616.25 | 4.30 | 392,205.02 | |
合计 | 990,479,356.38 | 990,479,356.38 | 90.22 | 8,220,978.66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2,398,172,581.73 | 2,456,206,561.80 |
合计 | 2,398,172,581.73 | 2,456,206,561.8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6个月(含6个月) | 48,168,539.49 | 46,922,658.51 |
7-12个月(含12个月) | 38,786,279.99 | |
1年以内小计 | 48,168,539.49 | 85,708,938.50 |
1至2年 | 2,350,004,650.00 | 2,370,497,923.23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小计 | 2,398,173,189.49 | 2,456,206,861.73 |
减:坏账准备 | 607.76 | 299.93 |
合计 | 2,398,172,581.73 | 2,456,206,561.8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4,650.00 | 4,650.00 |
资金拆借 | 2,398,168,539.49 | 2,456,202,211.73 |
小计 | 2,398,173,189.49 | 2,456,206,861.73 |
减:坏账准备 | 607.76 | 299.93 |
合计 | 2,398,172,581.73 | 2,456,206,561.8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9.93 | 299.93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07.83 | 307.83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4年6月30日余额 | 607.76 | 607.7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 299.93 | 307.83 | 607.76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 ||||||
合计 | 299.93 | 307.83 | 607.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398,168,539.49 | 100 | 资金拆借 | 1-6个月、1-2年 | |
第二名 | 4,650.00 | 往来款 | 1-2年 | 607.76 | |
合计 | 2,398,173,189.49 | 100 | / | / | 607.7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
合计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 1,862,129,992.04 | 1,862,129,992.04 | ||||
湖南长远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17,897,700.00 | 2,117,897,700.00 | ||||
合计 | 3,980,027,692.04 | 3,980,027,692.04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205,861,205.19 | 1,190,343,408.38 | 3,078,503,686.76 | 3,047,616,804.20 |
其他业务 | 134,912,751.47 | 24,437,486.13 | 133,151,596.26 | 127,374,574.90 |
合计 | 1,340,773,956.66 | 1,214,780,894.51 | 3,211,655,283.02 | 3,174,991,379.10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正极材料 | 1,205,861,205.19 | 1,190,343,408.38 |
原材料销售 | 8,008.85 | 8,076.92 |
其他 | 134,904,742.62 | 24,429,409.21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地区 | 1,340,773,956.66 | 1,214,780,894.51 |
合计 | 1,340,773,956.66 | 1,214,780,894.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销售商品的业务一般仅包括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经客户验收合格后在送货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或客户将实际领用的产品明细以领用单等类似单据形式与公司核对确认后即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107.90万元,其中:
7,107.90万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38,235,412.62 | 518,065,337.51 |
已终止确认票据贴现利息支出 | -2,700,293.63 | -5,510,778.83 |
合计 | 35,535,118.99 | 512,554,558.68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618,403.8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791,313.59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81,647.50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407,885.58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891,377.2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21,955,294.39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涉及金额 | 原因 |
电费补贴 | 12,477,552.00 | 属于经常性收益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6,358,403.70 | 属于经常性收益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4,749,939.70 | 属于经常性收益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88 | -0.03 | -0.0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17 | -0.05 | -0.05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胡柳泉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8月23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