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5年10月14日向各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在烟台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应到监事6人(包括外部监事2人),监事长叶望春,监事车国宝、王春汉、韩小京、孙永桢和邓红到现场或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本行监事长叶望春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本行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上议案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