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国华(000004)_公司公告_*ST国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时间:1997年12月31日

*ST国华: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证券代码:000004证券简称:*ST国华公告编号:2025-068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障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广深所”)

成立日期:1997年12月31日

组织形式: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502

首席合伙人:陈叔军

历史沿革:广深所改制于1982年11月15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函〔1982〕192号”文件同意设立的广州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1997年12月31日经深圳

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注协字〔1997〕141号”文件批复改制设立,1998年1月22日获得深圳市财政局颁发的编号为44030005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2年2月7日,通过了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深所拥有合伙人3名、注册会计师16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5人,其他证券业务为2人。广深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129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2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41万元。2024年广深所为2家A股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广深所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5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广深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裴来霞,1981年2月出生,2009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裴来霞女士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裴来霞女士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二份,复核新三板审计报告二份。

(2)拟项目质量复核人:陈叔军,1968年3月出生,1995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陈叔军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陈叔军先生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一份、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三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三份。

(3)签字注册会计师:刘万平,1973年3月出生,2022年10月成为注册

会计师,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刘万平先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其他行政处罚和监管措施。刘万平先生近三年签署其他证券业务报告一份。

2.诚信记录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广深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审计业务约定书》。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定价原则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人员配置等因素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连续3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4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委托中兴财光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中兴财光华聘期已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未来审计工作需要,为保障公司2025年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任广深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项与广深所、中兴财光华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对变更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

的沟通》等有关规定,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查阅了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和诚信纪录,对广深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要求,同意选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聘深圳广深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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