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07证券简称:全新好公告编号:2025-02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全新好 | 股票代码 | 000007 |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陈伟彬 | 陈云辉 |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康路8号理想时代大厦6楼 | ||
| 电话 | 0755-83280053 | 0755-83280053 | ||
| 电子信箱 | stock0007@vip.126.com | stock0007@vip.126.com |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193,380,855.42 | 78,530,287.39 | 146.2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88,288.42 | 3,096,026.42 | 9.4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483,417.05 | 2,796,752.56 | -11.2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74,575,800.08 | 45,069,671.72 | 287.3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98 | 0.0089 | 10.1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98 | 0.0089 | 10.1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7% | 2.43% | -0.5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315,521,517.91 | 318,805,983.54 | -1.0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82,642,938.59 | 179,254,650.17 | 1.89%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77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林文杰 | 境内自然人 | 12.99% | 45,000,127 | 0 | 不适用 | 0 | |
| 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0.82% | 37,500,000 | 0 | 冻结 | 15,114,647 | |
| 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78% | 33,873,262 | 0 | 不适用 | 0 | |
| 建德隽林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00% | 17,322,495 | 0 | 不适用 | 0 | |
|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2.60% | 9,014,500 | 0 | 不适用 | 0 | |
| 陈卓婷 | 境内自然人 | 2.47% | 8,540,272 | 0 | 不适用 | 0 | |
| 贾月花 | 境内自然人 | 1.56% | 5,397,800 | 0 | 不适用 | 0 | |
| 张水波 | 境内自然人 | 1.48% | 5,133,200 | 0 | 不适用 | 0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境外法人 | 1.24% | 4,294,967 | 0 | 不适用 | 0 | |
| 李斌 | 境内自然人 | 1.07% | 3,720,000 | 0 | 不适用 | 0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深圳市博恒投资有限公司和共青城汇富欣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其余股东之间未进行询证,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贾月花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5,397,8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397,800股;张水波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3,250,300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82,9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133,2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根据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通知》(2024)京03执3177号。公司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富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5,000,127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2.99%)将于2025年4月24日10时至2025年4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被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2025年4月25日,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显示,用户姓名林文杰于2025年04月25日10:32:10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阿里拍卖平台开展的“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全新好(证券代码000007)45,000,127股股票(无限售流通股)”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该标的网络拍卖成交价格:
人民币390,050,697元。2025年6月9日,林文杰先生送达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变动报告书》。北京泓钧与汉富控股前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相关1.59亿元交易尾款作为全新好相关诉讼仲裁案件所受损失的补偿、赔偿。北京泓钧已就《股份转让协议》和全新好共同作为申请人,汉富控股作为被申请人进行仲裁调解。根据公司与北京泓钧签署的《关于履行〈股票质押合同〉相关安排的协议》,北京泓钧同意并赋予全新好拥有数额不少于8,000万元的分配权,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为确保公司利益,截至本公告日,北京泓钧已委托泓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钧实业”)代汉富控股先行支付公司累计9,5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到相关诉讼仲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前述补偿事项剩余补偿款项能否收到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积极跟进事项后续进展,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2023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博投资”)收到股东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关于盈余分配纠纷的起诉状,起诉事由如下:原告为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10%的股东,被告一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二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系广博投资持股90%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诉讼请求:一、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支付截至2007年12月31日盈余分配款本金2143606.38元及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1665508.92元(以本金2143606.38元为基数,自2008年5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共计为1325911.06元;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3年9月22日为339597.86元,前述利息合计1665508.92元;最终以实际全部付清之日止计算的为准);二、请求判决被告一向原告赔偿维权费开支损失240000元(包括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费用);三、请求判决被告二对被告一就第一项、第二项诉讼请求下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四、请求判决由被告一、被告二共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包括保全费)。上述诉讼请求第一项至第二项标的合计金额为:4049115.30元。2024年1月4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先行调解告知书。2024年12月31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24)粤0305民初33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广州合仁实业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2025年3月12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出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法院根据(2023)粤0305民诉前调39953号民事裁定书继续冻结如下财产:
1、已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广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049115.3元。继续冻结结果为:已实际继续冻结人民币55403.76元,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049115.30元,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2、已继续冻结被申请人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内存款人民币4049115.3元。继续冻结结果为:已实际继续冻结人民币9064.66元,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049115.30元,期限自2025年3月7日至2026年3月6日。目前该案公司需承担的责任尚未有明确的结果,因案件尚未判决相关利息财务暂未作处理。
3、2020年11月公司收到汉富控股邮件送达的《关于变更承担全新好诉讼(仲裁)损失承诺的函》,汉富控股未经合规程序取消其前期所作公开承诺,深圳证监局已责令其整改,目前尚未收到汉富控股相关整改措施。详见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承诺履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82)。
4、2021年1月29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汉富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部分被强制平仓,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票被强制平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11)。2021年6月16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3,450,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3)。2021年9月15日汉富控股减持其所有的公司股票2,027,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9%,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的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减持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67)。截至目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履行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
5、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求,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了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控股孙公司盐城新城福德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福德”)与交易对手方海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花集团”)及自然人陆尔东签订《股权收购协议》,以建信税务师事务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状况专项审核报告》审核后企业净资产15,533,015.89元为定价依据,以人民币1,553万元收购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耀众”)100%股权。因实际合并报表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与建信税务师事务所2024年6月18日出具的《南通耀众汽车有限公司企业财务状况专项审核报告》时间差异,为了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经与交易对方协商,各方同意聘请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对耀众汽车2024年7月底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交易价格将按照审计情况多退少补。经公司年审会计师审计2024年7月31日南通耀众净资产为15,224,052.83元,因此交易对手方将退回305,947.17元,目前该笔退款尚未收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