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奥股份(000030)_公司公告_富奥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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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奥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修订对照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27
序号原条款修订后条款修订类型
薪酬计划或者方案。
4第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第九条公司董事报酬事项由股东会决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修改
5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近亲属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记录或决议中应注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的情况。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内容进行审议。第十九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个人或者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回避表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或者决议中应注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表决的情况。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的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内容进行审议。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年满十八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修改
6第二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第二十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限为10年。修改
7第二十六条本工作条例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第二十六条本工作条例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具体内容解释权归属于公司董事会。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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