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000031)_公司公告_大悦城: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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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悦城: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11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抵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事件背景及原因

因业务经营需要,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悦城”)及其下属公司中粮地产发展(深圳)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三联有限公司(以下合称“下属公司”)拟作为借款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固定资产银团贷款(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并签署相应的银团贷款合同(以下简称“银团贷款合同”),银团贷款的贷款期限为180个月。

二、资产抵质押情况

(一)抵质押情况

1、债权人、抵押权人、质权人:以中国银行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具体银团成员行以银团贷款合同为准)

2、债务人、被担保人:大悦城及下属公司

3、抵押人、出质人:大悦城及下属公司

4、抵质押物及抵质押类型:大悦城及下属公司以其分别持有的深圳宝安大悦城商业中心的物业(以下合称“抵押物业”,具体以将签署的各抵押合同所载为准)设立抵押,并由大悦城及下属公司分别基于相关抵押物业产生的所有经营收入等(具体以将签署的各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所载为准)设立应收账款质押,在银团贷款存续期内为全部银团贷款及相关应付款项提供增信;截至2025年9月30日抵押物业账面价值61.43亿元

5、反担保情况:无

6、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签署、抵押物和质押物的登记或者交付情况:大悦城及下属公司尚未与中国银行(代表全体银团成员行)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后续将根据融资安排签署抵押合同和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并办理相关不动产抵押登记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

三、相关决策情况

本次资产抵质押已经大悦城及下属公司的董事会、股东会等有权机构审议通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和其他内部规定。

四、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本次资产抵质押属于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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