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蓝(000040)_公司公告_R旭蓝1: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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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旭蓝1: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1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为75.27亿元。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蓝天”或“公司”)于2024年7月20日、7月31日、8月14日、8月28日、9月11日、9月27日、10月18日、10月31日、11月14日、11月28日、12月12日、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1月3日、1月11日、1月18日、1月25日、2月11日、2月18日、2月25日、3月4日披露了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2024-037、2024-042、2024-045、2024-054、2024-058、2024-060、2024-065、2024-068、2024-070、2024-071、2024-072、2024-076、2025-001、2025-003、2025-004、2025-006、2025-007、2025-008、2025-009、2025-010,前述均为公司此前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6月27日、7月30日、9月29日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网站(www.neeq.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进展情况的公告》(编号:2025-003、2025-010、2025-017)。

一、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存在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非经营性占用东旭蓝天资金合计77.96亿元,公司聘请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并就

公告编号:2025-019

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105015号)。

公司于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旭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24〕154号)。深圳证监局决定对东旭蓝天、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要求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清收被占用的资金,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要求东旭集团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积极筹措偿还占用资金。

二、进展情况

目前,公司在持续督促东旭集团及其相关方积极筹措资金尽快偿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同时公司在努力改善经营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以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截至2025年10月31日,东旭集团已经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2.69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东旭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共计75.27亿元。

三、风险提示

2025年6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5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号),深圳证监局、河北证监局分别对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的行政处罚所根据的违法事实、理由、依据及相关主体享有的相关权利予以告知。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四、其他说明

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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