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集团(000055)_公司公告_方大集团: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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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23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上午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由董事长熊建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更加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及经营状况。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详见同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变更公司类型的议案。因本公司原工商登记的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上市),为使本公司企业类型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新的规范表述一致,本次拟将公司工商登记企业类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方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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