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2003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落实后,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说明和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的内容进行了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文件。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已公开披露,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中涉及的公司财务数据等内容进行了相应更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
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金岭南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