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和《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对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2011 年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拥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编号:33000001), 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 天健合伙人250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954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 年3 月12 日召开董事会会议、2025 年4 月8 日召开2024 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相关资质、 诚信状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核查,认 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能够满足 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 客观、公正、公允地发表审计意见。2025 年3 月6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二)在天健就公司2025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与天健项目组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审计开始前,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 就其质量管理体系、独立性、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进行了沟通; 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详细了解审计进度,督促天健严格依照审计计划 进行工作,听取了天健项目组关于审计工作进展、重大会计实务质量判断、初步 审计结论等情况的汇报。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 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 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 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深圳华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