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盐田港股票代码:0000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4号5层F2-1(B)501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诚通大厦10层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通信地址: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签署日期:2025年8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2目录 ...... 3
第一节释义 ...... 4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 5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 13
第八节备查文件 ...... 14
附表一 ...... 15
第一节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本报告书 | 指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088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诚通工融 | 指 |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工银金融 | 指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本次权益变动后,诚通工融和工银金融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59,974,163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99%,持股比例已减至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以下。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 企业名称 |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诚通通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2MA01MCHRXK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4号5层F2-1(B)501 |
| 出资额 | 5,4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经营范围 | 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 成立日期 | 2019-08-30 |
| 合伙人情况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49.9722%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9722%诚通通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0.0370%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0185%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青雷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北京市 | 无 |
| 2 | 陆胜东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不适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 企业名称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王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00MA1R80HU09 |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浦滨路211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B幢19-20层 |
| 注册资本 | 2,700,000万元人民币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经营范围 | 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成立日期 | 2017-09-26 |
| 主要股东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主要负责人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冯军伏 | 董事长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无 |
| 2 | 王刚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无 |
| 3 | 魏泉红 | 非执行董事 | 女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无 |
| 4 | 胡勇 | 非执行董事 | 男 | 中国 | 江苏省南京市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持股比例 |
|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盐湖股份 | 000792 | 7.6778% |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宏盛华源 | 601096 | 17.8568% |
| 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 | 002761 | 7.2410% |
| 海南海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海控能源 | 833042 | 16.2680%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系及一致行动情况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管理人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和工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为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公司内部安排而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对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对是否在12个月内进一步增持或处置盐田港股份尚无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5,199,483,346股,工银金融和诚通工融分别持有171,232,876股和114,155,251股,合计持有285,388,127股,持股比例为5.4888%。前述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59,974,163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99%,其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88,741,287股,持股比例为1.7067%;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171,232,876股,持股比例为
3.2933%。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诚通工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14,155,251 | 2.1955% | 88,741,287 | 1.7067% |
| 工银金融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171,232,876 | 3.2933% | 171,232,876 | 3.2933% |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具体情况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8月25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25,413,964股。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诚通工融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6/11至2025/8/25 | 4.64-4.75元 | 25,413,964 | 0.4888% |
| 工银金融 | 集中竞价交易 | / | / | 0 | 0 |
合计
| 合计 | / | / | / |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为259,974,163股,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的4.9999%,持股比例已减至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5.00%以下。
三、其他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形。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股份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本人/本单位,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陆胜东、青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王刚
2025年8月26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报备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在工作时间供投资者查阅:
上市公司: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港海港大厦19层联系人:罗静涛电话:
0755-25290180
附表1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盐田港 | 股票代码 | 000088.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数量:114,155,251股持股比例:2.1955%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变动数量:减持25,413,964股变动比例:减少0.4888%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 是?否? | ||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注:尚无明确计划。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附表2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市 |
| 股票简称 | 盐田港 | 股票代码 | 000088.SZ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南京市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持股数量:171,232,876股持股比例:3.2933%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变动数量:无变化变动比例:无变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注:尚无明确计划。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 | 是?否? |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盐田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北京诚通工融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章):陆胜东、青雷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盖章):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王刚
2025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