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聚能源(000096)_公司公告_广聚能源: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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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聚能源: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2-03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12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内部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公司2025年5月20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的议案》,公司系统内财务资助额度使用期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增强公司整体财务管控能力,优化资金资源配置,提高系统内部资金流动的协同性与灵活性,现拟对公司内部财务资助额度调整如下:

(一)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财务资助

甲方

甲方乙方资助额度(万元)
甲方资助乙方乙方资助甲方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10,00040,000
深圳广聚亿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0020,000
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深圳市广聚亿升石油化工储运有限公司10,00015,000
广聚能源(香港)有限公司10,0005,000
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10,000-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0010,000
合计80,000100,000

(二)全资子公司之间财务资助

甲方

甲方乙方资助额度(万元)
甲方资助乙方乙方资助甲方
深圳广聚亿联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山石油有限公司10,00030,000
深圳广聚置业有限公司10,00010,000
深圳市广聚亿达危化品仓储有限公司10,000-
航天欧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0010,000
合计50,00050,000

上述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以该期间余额为内部财务资助金额。授权有效期内,若系统内财务资助余额超出本次审批额度范围,公司将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二、内部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开展系统内财务资助,将根据资金需求情况,在审批额度范围内,通过协议约定具体的借款金额、期限。

三、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开展系统内财务资助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财务、人事等拥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够实施有效的业务、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有助于增强公司整体财务管控能力,优化资金资源配置,提高系统内部资金流动的协同性与灵活性。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内部财务资助系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旨在节约公司融资成本,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稳定经营,提高公司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截止2025年9月30日,公司内部财务资助余额折合人民币11,905万元。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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