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进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暨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股东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近日将持有公司的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9%)无限售流通股(以下简称“标的股份”)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情况
| 参与交易的公司股东 | 参与交易的证券公司 | 证券交易数量(万股) | 购回期限 |
|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24 | 2026年10月28日到期购回 |
二、本次交易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交易前 | 交易后 | ||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无限售流通股 | 23,367,469 | 5.03% | 14,127,469 | 3.04% |
三、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 住所 | 安徽省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山路1503号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0月30日 |
| 权益变动过程 |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将持有公司的924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在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理了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 股票简称 | 丰原药业 | 股票代码 | 000153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924 | 1.99 | ||||
| 合计 | 924 | 1.99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336.7469 | 5.03 | 1,412.7469 | 3.04 | ||
| 安徽省无为制药厂 | 5,017.8992 | 10.79 | 5,017.8992 | 10.79 | ||
| 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3,573.0660 | 7.69 | 3,573.0660 | 7.69 | ||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27.7121 | 23.51 | 10,003.7121 | 21.52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927.7121 | 23.51 | 10,003.7121 | 21.52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
| 6.备查文件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3.律师的书面意见□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
四、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情况蚌埠涂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无为制药厂及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同属于安徽丰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前上述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109,277,1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1%;本次权益变动后上述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100,037,12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1.52%。
五、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等相关规定。
、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对应的出席股东大会、提案、表决等股东或持有人权利,由证券公司按照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意见行使。
3、待购回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相关权益(包括现金分红、债券兑息、送股、转增股份、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和配售债券等)归属于马鞍山丰原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