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毕马 威华振在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1992 年8 月18 日 在北京成立,于2012 年7 月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 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7 月10 日取得 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 年8 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 东2 座办公楼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2025 年12 月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7 人,注册会计师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3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 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未然,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开始在毕马 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份。
本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 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开始在毕
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未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最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 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本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 年12 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决算专项 说明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及其他工作的过程中, 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 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2025 年年度的审计工作中,毕马威华振恪尽 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 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 尽的职责。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