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张家界(000430)_公司公告_ST张家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时间:

ST张家界: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3-21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审议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6 年3 月20 日14:30 至16: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3 月2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3 月20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3 月20 日上午9:15-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坚持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38 人,代表股份数为179,707,60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392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 人,代表股份数 为154,860,6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25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5 人,代表股份数为24,846,939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6.1378%。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236 人,代表股份数 为36,814,5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094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1 人,代表股份数为11,967,616 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2.9563%;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5 人,代表股 份数为24,846,93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1378%。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 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9,7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953%;反对股份29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657%;弃权股份7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46,65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007%;反对股份297,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089%;弃权股份7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90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179,332,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 东所持股份的99.7913%;反对股份30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702%;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8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36,439,555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9814%;反对股份305,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8306%;弃权股份6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8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智能、石超到会见证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 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 议》;

2、《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1 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