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商集团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宏翔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博士,高级会计师、高级能源审计师。历任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主任科员。现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研究生导师,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0月26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年,公司召开8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2025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 姓名 | 董事会出席情况 | 股东会出席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 张宏翔 | 8 | 8 | 0 | 2 | 0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 战略决策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1 | 1 | 5 | 5 | 2 | 2 | 3 | 3 |
1.战略决策委员会2025年,战略决策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作为委员,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审议了《关于投资建设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的议案》,结合国内消费趋势变化及零售行业变革方向,围绕新项目建设展开深入研讨,为公司战略落地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科学决策支持。
2.提名委员会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2次。对拟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3.审计委员会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作为委员,本人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进行审核并发表专业意见。积极配合年度审计工作开展,与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仔细审阅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动态掌握审计工作安排与进展情况,就审计重点关注事项深入交换意见,参与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宜,切实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次,对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
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历次会议材料进行了细致审阅,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2025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开展,推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研读监管通报材料,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最新监管要求。始终秉持诚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支持。
(四)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监管部门的问询等重大事项进行沟通和交流。同时,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天,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需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同意的审核意见,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合理,未发现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二)披露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外披露了公司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本人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2025年9月11日分别召开第十届十六次董事会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为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拟聘请大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及信息系统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
(四)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9月16日分别召开第十届十二次(临时)董事会和第十届十八次(临时)董事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本人对拟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五)重点项目投资建设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的议案》,公司拟投资10亿元,在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西路与汉江路交汇处购地自建一座商业综合体——新襄阳武商MALL。项目规划地上四层、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约12.4万平方米,旨在进一步优化公司商业布局,提升区域市场影响力。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或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特别职权。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恪守独立性与勤勉
尽责原则,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能。面对董事会各项议案,本人始终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视角,严谨行使表决权,并就重大事项提供专业化意见;此外,依托个人专业优势积极建言献策,致力于构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坚实屏障。
2026年,本人承诺继续忠实担当独立董事职责,充分释放专业优势与实践经验潜能,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更具前瞻性和建设性的建议,赋能公司规范治理与高质量发展。
独立董事:张宏翔2026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