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 营品种为油脂油料及相关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为规避 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 司拟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交易品种及交易场所为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 的大豆、豆油、豆粕、菜油的期货及期权合约;根据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预 计2026 年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投入的开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2,500 万元(不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预计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704,286 万元。
2.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 表决程序。
3.风险提示:公司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具体生产经营需要适度开展,不以 投机为目的,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概述
1.投资目的: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主要经 营品种为油脂油料及相关大宗商品,其价格受国际和国内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为规避 原材料、成品及其他相关产品的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
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和商品期权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风 险控制功能、价格发现功能等,有效规避价格波动带来的不确定影响,提升企业经营水 平,保障企业持续健康运行。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2026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商品期货和衍 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中拟投入的开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92,500 万元(不 含期货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依次为京粮天津人民币38,500 万元、京粮油脂人民 币36,000 万元、京粮新加坡人民币约15,000 万元(美元汇率按7.2 计算)、古船油脂 人民币3,000 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704,286 万元。 前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且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 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约。 3.交易方式: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大豆、豆油、豆粕、菜油的期货及期权合
4.交易期限:2026 年1 月1 日至2026 年12 月31 日。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 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3 月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计划的议案》,本议案 尚需公司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履行关联交易表决 程序。
三、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风险分析
为有效规避商品价格波动对经营的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 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此类交易在发挥风险对冲作用的同时,仍存 在以下几类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行情波动剧烈时,交易端可能因价格走势
偏离预期,造成交易损失。
(2)流动性风险:期货及衍生品交易实行保证金逐日盯市制度,若市场价格出现 极端波动,可能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导致持仓被强行平仓,进而造成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期货、期权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 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料、产品等价格周期 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因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计算机、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 统非正常运行,导致意外损失发生的风险。
2.风险防控措施
(1)交易标的严格限定于与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油脂油料及相关大宗 商品,动态监管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头寸,确保套期保值业务与主业业务范围及规模相匹 配。
(2)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并进行合理调度,期权交易原则上仅开展买入操作; 同时,严格管控期货、期权业务的整体资金规模,科学规划保证金的缴存与使用,防范 资金流动性风险。
(3)公司制定有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相关管理制度,对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基 本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风险控制、现货实物交割、信息披露、保密与档案 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关于切实加强金融衍生品业务管理有关事 项的通知》(国资发财评规〔2020〕8 号)等有关规定,对各个交易环节进行控制。
(4)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京粮油脂有限公司是公司指定的期货、期权交易平台。 控股子公司配备有专业人员,负责交易前的风险评估,分析交易的可行性及必要性,负 责交易的具体操作办理,当市场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上报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并提出可行 的应急止损措施。
(5)搭建符合监管及业务标准的计算机、通讯与信息服务配套设施,保障交易系
统稳定运行,为套期保值交易的有序开展提供可靠技术支撑。同时,建立错单应急处置 机制,一旦发生交易指令错误,立即启动应对流程,采取及时有效的纠偏措施,最大限 度降低损失。
(6)建立动态监督机制,对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业务的合规性与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定期抽查,确保业务操作符合监管要求与内部风控标准。
四、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旨在构建全方位的风险管理体系。通过充分 运用期货、期权等金融工具的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功能,有效平抑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 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从而提升整体运营质量,护航企业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2.会计核算原则
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特此公告。
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