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
2025-062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珠海港超拟申请并购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下属公司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超”)拟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并购贷款额度8,322万元,期限不超过7年,用于置换自有资金出资的收购款,并由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经过股东会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1年1月27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7TY2E
4、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港兴路33号2栋304室
5、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6、法定代表人:潘朝华
7、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主要股东:公司间接持有珠海港超100%股权
9、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等。
10、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珠海港超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产权及控制关系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
100%
29.98%
29.98%100%
100%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
7.95%
7.95%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港超新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100%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92.05%
项目
| 项目 | 2024年/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 | 2025年1-8月/2025年8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33,032,530.67 | 315,554,337.03 |
| 负债总额 | 118,650,087.94 | 44,981,268.04 |
|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 - |
| 流动负债总额 | 104,925,261.31 | 7,011,198.56 |
|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382,442.73 | 270,573,068.99 |
| 营业收入 | 21,149,387.27 | 21,417,051.76 |
| 利润总额 | 6,463,037.20 | 10,879,722.85 |
| 净利润 | 5,899,241.04 | 10,934,279.21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主要内容及方式:公司拟为珠海港超向江苏银行申请的8,322万元并购贷款额度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三)保证期间:自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四、董事局意见
公司为珠海港超并购贷款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于其降低融资成本,优化融资结构,有助于公司业务开展及日常经营运作;不
影响光伏电站设备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珠海港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对珠海港超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该担保事项的风险可控,不涉及反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62,038.3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9.56%;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8,077.7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6.88%;不存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截至目前,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