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泓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七日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 目录 | 页次 | ||
| 一、 | 审计报告 | 1-6 | |
| 二、 | 财务报表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7-10 | ||
| 合并利润表和母公司利润表 | 11-12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13-1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和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15-18 | ||
| 三、 | 财务报表附注 | 19-95 | |
审 计 报 告
泓审字(2025)010088号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无法表示意见
我们审计了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烯碳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不对后附的烯碳新材公司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二、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烯碳新材公司及其所属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存在多项重大不确定性,导致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整体发表意见,具体如下:
(一)资产真实性及资产减值准备认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1、企业大额债权无法核实,款项可收回性存疑:主要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三项合计发生17.56 亿元,已计提坏账准备16.10亿元,账龄在5年以上,主要在2018年公司退市以前发生。本次审计发函询证金额合计17.89亿元,均未收到回函确认。部分款项因涉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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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主体灭失、无法联系或不配合等原因未能发出询证函。此外,因账龄普遍在5年以上、附属公司(除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外)普遍停业,我们无法通过替代程序核实交易及款项的真实性,以及评估款项清收的可能性,导致我们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金额及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无法做出准确判断。
2、实物资产审计程序受限:1)企业存货账面余额合计6.2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54亿元。其中:A、开发成本3.9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0元。由于征地及其他原因,企业难以评估其期末价值。B、原材料及库存商品账面余额合计0.047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047亿元。因企业歇业、无人员配合,我们无法实施存货盘点,对存货状况及期末价值无法核查,对期末存货价值无法合理认定;2)企业固定资产期末净额 0.14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00元。因企业歇业、无人员配合,我们无法实施固定资产盘点,资产状况及期末价值无法核查,对期末固定资产价值无法合理认定;3)企业在建工程期末余额0.61亿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0.00元,系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皇城 82 号” 酒店装修改造项目,因资金紧张及其他原因,长期停工,我们对其期末资产价值无法合理认定。
(二)企业持续经营面临根本性危机
1、企业经营活动基本停滞:除个别附属公司少量业务运营外,其余主体均已停业,员工基本流失殆尽,可供正常经营的资产极少,债权清收及资产处置工作陷入停滞,公司目前营业收入仅仅来源于房屋出租,我们对企业改善持续经营的措施及效果存有疑虑,评估企业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企业财务状况持续恶化:企业合并报表显示货币资金严重受限、净资产为负(严重资不抵债),且财务状况持续恶化:1)短期借款4.62亿元全部逾期,其他应付款 14.82 亿元中逾期借款本金及应付利息合计达8.38亿元(应付利息逾期金额7.86 亿元);2)预计负债(诉讼、税收滞纳金等)1.96亿元;3)应交税费余额高达2.05亿元,土增税清算尚未完成。企业随时面临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偿债。
上述事项导致审计范围严重受限,主要审计程序难以完全实施,我们无法就企业债权、实物资产的真实性、计提减值准备的准确性,以及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对财务报表整体公允性作出判断,无法就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发表意见。
三、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烯碳新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烯碳新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烯碳新材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烯碳新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
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烯碳新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烯碳新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烯碳新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附注(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烯碳新材”)原名为沈阳物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沈阳市大中型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合办公室以沈股办发[1988]3号文件批准,在沈阳市物资回收总公司的基础上改制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经中国证监会以证监发审字[1993]3号文件批准,公司股票于1993年5月18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流通,股票代码:000511。
公司于2018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深证上[2018]237号)。2018年5月2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公司股票终止上市。2018年10月26日,公司股票转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股票代码改为“400070”,股票简称为“烯碳3”。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2434902007,注册资本:115,483.2011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支持,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09号。
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石墨类产品、石墨烯及纳米碳、碳素类产品、耐火材料、活性碳类产品、烯碳新材料、稀土碳基复合材料、矿产品、金属和非金属材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烯碳新材料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城市基础设施投资(旅游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房地产开发、装修装饰、建筑工程设计施工限分公司持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2024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0户,相比2023年减少2户。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证券代码:400070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月
日批准报出。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持续经营
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过程中,已全面评估本公司自资产负债表日起未来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本公司利用所有可获得的信息,包括近期获利经营的历史、通过银行融资等财务资源支持的信息作出评估后,合理预期除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外,其他附属公司均已停业,且恢复营业的可能性不大。预计公司债权人对本公司提起破产清算的可能性不大。公司管理层评估企业未来持续经营面临很大困难,但依赖公司实际控制人,必要时获取必要的经济资源,以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三、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的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
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的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九)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且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除此之外的其他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这类金融负债主要包括: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
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
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对于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依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或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具体如下:
(1)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
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 组合一 | 银行承兑票据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组合二 | 商业承兑汇票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应收账款
本公司将客户尚未支付合同对价,但本公司已经依据合同行了约义务,且不属于无条件
(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款的权利,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为合同资产。应收账款是本公司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的权利。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组合二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本公司按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的初始入账时间作为计算账龄的初始起点。
(3)应收款项融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采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融资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 组合二 | 银行承兑票据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0% |
(4)其他应收款
【例1:假设存在税款组合、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且不计提坏账,除不计提坏账的组合外均是按照账龄计提坏账】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信用损失的方法 |
| 组合一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组合二 | 押金保证金备用金组合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该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为0% |
| 组合三 | 除以上组合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 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计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十一)存货
(1)存货的分类
本公司存货分为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产成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存货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周转用包装物按照预计的使用次数分次计入成本费用。
开发产品的实际成本包括土地出让金、基础配套设施支出、建筑安装工程支出、开发项目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开发过程中的其他相关费用。开发产品发出时,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购买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公司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一般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时确认为公司资产,记入开发成本。对于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而尚未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在满足合同约定付款条件当日列入应付账款,对于合同约定未到支付期但未来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则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为承诺事项披露;
公共设施配套费的核算:发生时的支出计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分摊和核算;
开发成本按实际成本入账,项目完工并验收合格,但尚未决算的,按预计成本计入开发产品成本;
开发产品按实际成本入账,结转时按销售面积和单位成本结转开发产品;
出租开发产品:比照同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摊销;期末对于以出售为目的但暂时出租的开发产品的账面价值,在“存货”项目中列示。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十二)长期股权投资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
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十三)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 | 2.38-3.17 |
| 生产及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5 | 6.33-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0-19.00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四)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十五)借款费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六)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 软件 | 10年 | 直线法 | 根据受益期限 |
(十七)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八)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十九)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二十)职工薪酬
本公司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其中: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
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二十一)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2)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二十二)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
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1)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2)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3)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4)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①房地产销售收入
房地产销售在房产工程已经竣工,具备入住交房条件;具有经购买方认可的销售合同或其他结算通知书;履行了合同规定的义务,办理了房屋移交手续,在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时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②提供劳务或服务收入
劳务或服务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已签订的劳务或服务合同在服务过程中分期确认劳务或服务收入。
(二十三)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2)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二十四)政府补助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二十五)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二十六)租赁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1、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1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1)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4)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5)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
期损益:
1)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2)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不超过XX元的租赁作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2、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1)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2)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三、
(10)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 售后租回交易
公司按照本附注“三、(22)收入”所述原则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1)作为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
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附注“三、(26)租赁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附注“三、(10)金融工具”。
(二十七)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本公司编制和披露财务报表遵循重要性原则。本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事项涉及重要性标准判断的事项及其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如下: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资产金额 | 披露事项涉及的资产金额占本公司合并总资产的比例≥0.5% |
| 营业收入 | 披露事项涉及的损益金额占本公司合并营业收入的比例≥0.5% |
(二十八)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①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解释第17号明确:
? 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 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在判断其推迟债务清偿的实质性权利是否存在时,仅应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不应考虑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 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时,应当按照该解释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②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解释第17号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是指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该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该规定要求的信息。
③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解释第17号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规定时,应当对《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该解释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自 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该规定,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企业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该规定施行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数据资源相关支出不再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保证类质保费用重分类
财政部于2024年3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规定保证类质保费用应计入营业成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年度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四、 税项
(一)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销项税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计缴增值税。 | 3%、5%(注1)、6%、9%(注1)、13% |
| 营业税 | 营业额 | 5%(注2)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7%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 | 2% |
| 房产税 | 自用物业的房产税,以房产原值的70%-90%为计税依据 | 1.2% |
| 对外租赁物业的房产税,以物业租赁收入为计税依据 | 12% |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注3)、20%(注4)、25% |
税种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土地增值税 | 房地产的增值额 | 超率累进税率(注5) |
注1:本公司子公司银基置业在2016年5月“营改增”之后按照简易办法适用增值税5%税率。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年第39号),本公司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 13%;原适用 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调整自 2019年4月1日起执行。
注2:营业税税率5%为银基置业“营改增”之前销售商品房及提供房屋租赁适用税率。房地产销售采用简易办法征税的,适用5%征收率。
注3:2011年4月18日,银基置业经沈阳市沈河区地方税务局核定银基置业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销售非经济适用房预售收入和销售收入核定预缴应税所得率15%。
注4:根据《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的规定,为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①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②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③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④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注5:土地增值税:银基置业依据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2号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由2013年10月1日起住宅按2%预征,非住宅按4%预征,当全部工程进行财务决算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依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沈政办发〔2016〕40号)第19条规定,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为15%,非普通住宅、商业、车库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2%,普通住宅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调整到1.5%,自2016年3月25日试行。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的纳税主体如下: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25.00% |
纳税主体名称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25.00% |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00%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25.00% |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25.00%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5.00% |
|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 25.00% |
(二)税收优惠及批文
无。
(三)其他说明
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项目(含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除非特别指出,“期初”指2024年1月1日,“期末”指2024年12月31日,“上期期末”指2023年12月31日,“本期”指2024年度,“上期”指2023年度。
(一)货币资金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49,374.81 | 29,306.82 |
| 银行存款 | 30,425,640.15 | 30,703,102.16 |
| 其他货币资金 | 5,645.84 | 5,645.84 |
| 合 计 | 30,480,660.80 | 30,738,054.82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存放在境外且资金汇回受到限制的款项 | - | - |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中使用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为 29,964,234.14元。
(二)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 | - |
账 龄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至2年 | - | - |
| 2至3年 | - | 39,732.00 |
| 3至4年 | 39,732.00 | - |
| 4至5年 | - | 6,281,632.00 |
| 5年以上 | 535,224,606.72 | 528,942,974.72 |
| 小 计 | 535,264,338.72 | 535,264,338.72 |
| 减:坏账准备 | 535,228,579.92 | 532,085,777.32 |
| 合 计 | 35,758.80 | 3,178,561.4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5,064,338.72 | 99.96 | 535,028,579.92 | 99.99 | 35,758.80 |
| 其中:账龄组合 | 535,064,338.72 | 99.96 | 535,028,579.92 | 99.99 | 35,758.8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4 | 200,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535,264,338.72 | 100.00 | 535,228,579.92 | 99.99 | 35,758.80 |
续:
组合中,按账龄分析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535,064,338.72 | 99.96 | 531,885,777.32 | 99.41 | 3,178,561.40 |
| 其中:账龄组合 | 535,064,338.72 | 99.96 | 531,885,777.32 | 99.41 | 3,178,561.4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4 | 200,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535,064,338.72 | 100.00 | 532,085,777.32 | 99.41 | 3,178,561.40 |
项 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 | - | 0.50 |
| 1至2年 | - | - | 1.00 |
| 2至3年 | - | - | 5.00 |
| 3至4年 | 39,732.00 | 3,973.20 | 10.00 |
| 4至5年 | - | - | 50.00 |
| 5年以上 | 535,024,606.72 | 535,024,606.72 | 100.00 |
| 合 计 | 535,064,338.72 | 535,028,579.92 |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532,085,777.32 | 3,142,802.60 | - | - | - | 535,228,579.92 | - |
| 合 计 | 532,085,777.32 | 3,142,802.60 | - | - | - | 535,228,579.92 |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本公司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汇总金额为520,312,982.36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为97.20%,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期末余额汇总金额为520,312,982.36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全城热恋珠宝文化有限公司 | 480,768,320.00 | - | 480,768,320.00 | 89.82 | 480,768,320.00 |
| 中商神州(天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21,532,000.00 | - | 21,532,000.00 | 4.02 | 21,532,000.00 |
|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 7,934,162.36 | - | 7,934,162.36 | 1.48 | 7,934,162.36 |
| 山西东闳盛能科 | 6,178,500.00 | - | 6,178,500.00 | 1.15 | 6,178,500.00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技有限公司 | |||||
| 精研卓越(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3,900,000.00 | - | 3,900,000.00 | 0.73 | 3,900,000.00 |
| 合 计 | 520,312,982.36 | 520,312,982.36 | 97.20 | 520,312,982.36 |
(三)预付款项
1、按账龄列示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 | - |
| 1至2年 | - | - |
| 2至3年 | - | - |
| 3至4年 | - | 3,497.17 |
| 4至5年 | 3,497.17 | 932,484.70 |
| 5年以上 | 857,485,932.89 | 856,553,448.19 |
| 小 计 | 857,489,430.06 | 857,489,430.06 |
| 减:坏账准备 | 857,489,430.06 | - |
| 合 计 | - | 857,489,430.06 |
2、坏账准备情况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坏账准备 | - | 857,489,430.06 | - | - | - | 857,489,430.06 | - |
| 合 计 | - | 857,489,430.06 | - | - | - | 857,489,430.06 | - |
(四)其他应收款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363,473,079.20 | 363,288,691.99 |
| 小 计 | 363,473,079.20 | 363,288,691.99 |
项 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减:坏账准备 | 217,486,800.71 | 104,071,663.37 |
| 合 计 | 145,986,278.49 | 259,217,028.62 |
①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361,536.79 | 861,912.63 |
| 1至2年 | 691,122.22 | 15,019,206.76 |
| 2至3年 | 15,017,847.59 | 17,628,528.77 |
| 3至4年 | 17,623,528.77 | 225,910,085.71 |
| 4至5年 | 225,910,085.71 | 45,239,886.18 |
| 5年以上 | 103,868,958.12 | 58,629,071.94 |
| 小 计 | 363,473,079.20 | 363,288,691.99 |
| 减:坏账准备 | 217,486,800.71 | 104,071,663.37 |
| 合 计 | 145,986,278.49 | 259,217,028.62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往来款 | 33,411,582.39 | 33,411,582.39 |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215,000,000.00 |
| 代偿款 | 27,502,308.12 | 27,502,308.12 |
| 资金占用费 | 4,200,000.00 | 4,200,000.00 |
| 备用金 | 4,047,480.71 | 4,047,480.71 |
| 保证金及押金 | 903,089.00 | 903,089.00 |
| 借款 | 75,552,153.45 | 75,552,153.45 |
| 其他 | 2,856,465.53 | 2,672,078.32 |
| 小 计 | 363,473,079.20 | 363,288,691.99 |
| 减:坏账准备 | 217,486,800.71 | 104,071,663.37 |
| 合 计 | 145,986,278.49 | 259,217,028.62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 | 23,140,763.52 | 6.37 | 21,679,297.00 | 93.86 | 1,461,466.52 |
类 别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4,769,480.47 | 92.10 | 192,614,524.17 | 57.54 | 142,154,956.30 |
| 其中:账龄法组合 | 334,769,480.47 | 92.10 | 192,614,524.17 | 57.54 | 142,154,956.30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562,835.21 | 1.53 | 3,192,979.54 | 57.40 | 2,369,855.67 |
| 合 计 | 363,473,079.20 | 100.00 | 217,486,800.71 | 59.84 | 145,986,278.49 |
续: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 | 23,140,763.52 | 6.37 | 21,679,297.00 | 93.68 | 1,461,466.52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34,672,293.78 | 92.12 | 79,199,386.83 | 23.66 | 255,472,906.95 |
| 其中:账龄法组合 | 334,672,293.78 | 92.12 | 79,199,386.83 | 23.66 | 255,472,906.95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5,475,634.69 | 1.51 | 3,192,979.54 | 58.31 | 2,282,655.15 |
| 合 计 | 363,288,691.99 | 100.00 | 104,071,663.37 | 28.65 | 259,217,028.62 |
A.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中,按账龄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名 称
|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61,536.79 | 898.33 | 0.50 |
| 1至2年 | 691,122.22 | 5,491.99 | 1.00 |
| 2至3年 | 15,017,847.59 | 734,704.60 | 5.00 |
| 3至4年 | 17,623,528.77 | 1,689,672.34 | 10.00 |
| 4至5年 | 225,910,085.71 | 112,362,799.21 | 50.00 |
| 5年以上 | 75,165,359.39 | 75,165,359.39 | 100.00 |
| 合 计 | 334,769,480.47 | 192,614,524.17 | - |
(续)
| 名 称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478,599.32 | 2,393.00 | 0.50 |
| 1至2年 | 14,629,691.95 | 146,296.92 | 1.00 |
| 2至3年 | 16,901,723.37 | 845,086.17 | 5.00 |
| 3至4年 | 224,725,598.41 | 22,472,559.84 | 10.00 |
| 4至5年 | 44,407,259.66 | 22,203,629.83 | 50.00 |
| 5年以上 | 33,529,421.07 | 33,529,421.07 | 100.00 |
| 合 计 | 334,672,293.78 | 79,199,386.83 | - |
B.期末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周茜 | 1,045,000.00 | 1,045,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黄炜彬 | 1,461,466.52 | - | - | 关联方 |
| 合计 | 23,140,763.52 | 21,679,297.00 | - |
(续)
客户名称
| 客户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北京海新明大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深圳市衡丰奕实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海城三岩矿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辽宁天辰物流有限公司 | 3,634,297.00 | 3,634,297.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上海屹彤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2,000,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周茜 | 1,045,000.00 | 1,045,000.00 | 100.00 | 询证函无法回函 |
| 黄炜彬 | 1,461,466.52 | -- | -- | 关联方 |
| 合计 | 23,140,763.52 | 21,679,297.00 | -- |
C.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客户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157,208.54 | 157,208.54 | 100.00 | 因法定代表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李成洋 | 714,861.00 | 714,861.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6,910.00 | 96,91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40,000.00 | 540,000.00 | 100.00 |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非关联方 |
| 北京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8,987.00 | -- | -- | 押金 |
| 其他 | 2,030,868.67 | -- | -- | 主要是员工备用金、押金、代缴社保等。 |
| 合计 | 5,562,835.21 | 3,192,979.54 |
(续)
| 客户名称 | 期初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沈阳友邦置业有限公司 | 157,208.54 | 157,208.54 | 100.00 | 因法定代表人被逮捕,收回具有不确定性,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李成洋 | 714,861.00 | 714,861.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北京健乐运动器材有限公司 | 96,910.00 | 96,91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尔本建筑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540,000.00 | 540,000.00 | 100.00 | 由于前期结算等原因尚未退回,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北京丰尚时代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经多次催收未果,故全额计提坏账 |
| 杭州舜煌贸易有限公司 | 810,000.00 | 810,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 王新艳 | 174,000.00 | 174,000.00 | 100.00 | 无法与对方联系上,故全额计提坏账 |
| 鸡东奥宇烯碳石墨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100.00 | 非关联方 |
| 北京中天世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338,987.00 | -- | -- | 押金 |
| 其他 | 1,943,668.15 | -- | -- | 主要是员工备用金、押金、代缴社保等。 |
| 合计 | 5,475,634.69 | 3,192,979.54 |
(2)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4,071,663.37 | 113,415,137.34 | - | - | - | 217,486,800.71 |
| 合 计 | 104,071,663.37 | 113,415,137.34 | - | - | - | 217,486,800.71 |
⑦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 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 期末余额 | |||||
| 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 | 借款 | 39,403,469.45 | 5年 以上 | 10.84 | 39,403,469.45 |
| 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4-5年 | 59.15 | 107,500,000.00 |
|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代偿款 | 23,868,011.12 | 5年以上 | 6.57 | 23,868,011.12 |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借款 | 30,000.00 | 1-2年 | 0.01 | 300.00 |
| 2,160,000.00 | 2-3年 | 0.59 | 108,000.00 | ||
| 16,145,000.00 | 3-4年 | 4.44 | 1,614,500.00 | ||
| 5,000,000.00 | 4-5年 | 1.38 | 2,500,000.00 | ||
| 沈阳尚居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 借款 | 12,469,684.00 | 2-3年 | 3.43 | 623,484.20 |
| 合计 | 314,076,164.57 | 86.41 | 175,617,764.77 |
注: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出借人)与成都万川物流有限公司(借款人)于2018年5月31日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9,000.0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3,940.35万元。
(五)存货
1、存货分类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开发成本 | 390,307,299.09 | - | 390,307,299.09 |
| 开发产品 | 226,259,397.40 | 682,395.71 | 225,577,001.69 |
| 原材料 | 620,215.65 | 620,215.65 | - |
| 库存商品 | 4,114,356.10 | 4,114,356.10 | - |
| 合 计 | 621,301,268.24 | 5,416,967.46 | 615,884,300.78 |
续: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开发成本 | 379,659,098.43 | - | 379,659,098.43 |
| 开发产品 | 226,259,397.40 | 682,395.71 | 225,577,001.69 |
| 原材料 | 620,215.65 | - | 620,215.65 |
| 库存商品 | 4,114,356.09 | 2,298,526.17 | 1,815,829.92 |
| 在产品 | 6,475,980.23 | - | 6,475,980.23 |
| 低值易耗品 | 100,753.39 | - | 100,753.39 |
| 合 计 | 617,229,801.19 | 2,980,921.88 | 614,248,879.31 |
注:截止2024年12月31日,使用权受到限制的存货账面余额总计536,720,107.17元。
2、存货跌价准备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项 目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开发产品 | 682,395.71 | - | - | - | - | 682,395.71 |
| 原材料 | - | 620,215.65 | - | - | - | 620,215.65 |
| 库存商品 | 2,298,526.17 | 1,815,829.93 | - | - | - | 4,114,356.10 |
| 合 计 | 2,980,921.88 | 2,436,045.58 | - | - | - | 5,416,967.46 |
(六)其他流动资产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进项税 | 10,479,418.23 | 10,479,418.23 |
| 留抵房产税 | 9,139,505.93 | 9,139,505.93 |
| 预缴所得税 | 2,070,874.81 | - |
| 合 计 | 21,689,798.97 | 19,618,924.16 |
注:留抵房产税系2013年本公司对地王国际花园和东方威尼斯项目以前年度转让车位征收的房产税进行汇算清缴,应退回房产税9,139,505.93元,公司缴清土地增值税前将申请税务局返还上述留抵房产税。
(七)固定资产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4,145,094.76 | 19,390,469.8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 计 | 14,145,094.76 | 19,390,469.80 |
1、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其他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年初余额 | 49,339,257.15 | 6,380,062.42 | 3,504,770.67 | 59,224,090.24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 |
| (1)购置 | -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33,460.00 | 33,460.00 |
| (1)处置 | 33,460.00 | 33,460.00 | ||
| 4、年末余额 | 49,339,257.15 | 6,380,062.42 | 3,471,310.67 | 59,190,630.24 |
| 二、累计折旧 |
、年初余额
| 1、年初余额 | 30,331,599.33 | 6,112,610.50 | 3,389,410.61 | 39,833,620.44 |
| 2、本年增加金额 | 5,089,037.62 | 40,977.36 | 113,687.06 | 5,243,702.04 |
| (1)计提 | 5,089,037.62 | 40,977.36 | 113,687.06 | 5,243,702.04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31,787.00 | 31,787.00 |
| (1)处置 | - | - | 31,787.00 | 31,787.00 |
| 4、年末余额 | 35,420,636.95 | 6,153,587.86 | 3,471,310.67 | 45,045,535.48 |
| 三、减值准备 | ||||
| 1、年初余额 | - | - | - | - |
| 2、本年增加金额 | - | - | - | - |
| (1)计提 | - | - | - | - |
| 3、本年减少金额 | - | - | - | - |
| (1)处置或报废 | - | - | - | - |
| 4、年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年末账面价值 | 13,918,620.20 | 226,474.56 | - | 14,145,094.76 |
| 2、年初账面价值 | 19,007,657.82 | 267,451.92 | 115,360.06 | 19,390,469.80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公司固定资产分类中的 “运输设备” 项下,共计8台车辆处于查封状态。上述被查封资产的原始入账价值合计3,010,168.07元,经折旧摊销后,当前资产净值合计120,084.09元。
(八)在建工程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60,569,503.72 |
| 工程物资 | - | - |
| 合 计 | 60,569,503.72 | 60,569,503.72 |
1、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情况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 合 计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60,569,503.72 | - | 60,569,503.72 |
注1: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北京三似伍酒店设计顾问有限责任公司对沈阳“皇城82号”酒店建筑一层、八至十二层的室内装修进行改造设计。
注2:2019年12月11日,烯碳新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3,000.00 万元。此次贷款以“皇城82号”酒店建筑8-12 层作为抵押物,该抵押物建筑面积合计 7,201.55 平方米。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此前曾签订工程设计合同,计划对该在建工程实施修缮并投入经营。然而,2020 年初新冠疫情爆发,受疫情防控措施及市场环境变化影响,工程建设被迫暂停。疫情缓解后,由于公司长期面临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困境,缺乏足够资金支持后续建设,该工程始终未能重启,至今仍处于搁置状态。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 沈阳皇城改 造酒店项目 | 60,569,503.72 | - | - | - | 60,569,503.72 | - |
| 合 计 | 60,569,503.72 | - | - | - | 60,569,503.72 | - |
(九)无形资产
|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 1.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46,573.15 | 546,573.1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 |
| —购置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546,573.15 | 546,573.15 |
| 2.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93,074.28 | 393,074.2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179.10 | 37,179.10 |
| —计提 | 37,179.10 | 37,179.1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 —处置 |
项目
|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 (4)期末余额 | 430,253.38 | 430,253.38 |
| 3.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4.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6,319.77 | 116,319.7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53,498.87 | 153,498.87 |
(十)长期待摊费用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金额 | 本期摊销 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装修费 | 4,958,675.12 | - | 1,381,225.25 | - | 3,577,449.87 |
| 合 计 | 4,958,675.12 | - | 1,381,225.25 | - | 3,577,449.87 |
(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8,890,852.04 | 7,222,713.01 | 26,081,796.36 | 6,520,449.09 |
| 合 计 | 28,890,852.04 | 7,222,713.01 | 26,081,796.36 | 6,520,449.09 |
(十二)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质押借款 | 92,818,113.03 | 92,818,113.03 |
| 保证借款 | 369,500,000.00 | 369,500,000.00 |
| 合 计 | 462,318,113.03 | 462,318,113.03 |
注1: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人民币贷款展期合同》。双方在2016年11月23日签订了编号为(2016)沈银短贷字第000009号的
《人民币短期贷款合同》,借款额度为7,800.00万元,截止2017年11月17日,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同意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所欠借款7,600.00万元予以展期。借款期限为361天,即2017.11.22-2018.11.14。展期固定利率为9.7875%。保证人: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5,978,113.03元。
注2: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与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于2020年6月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3,2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借款用途为无还本续贷。本贷款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在建工程及土地,担保期限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1年1月21日。另由尉文平提供个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26,840,000.00元。
注3: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于2021 年 7 月 2 日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JK121221000238,借款额度为
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7.2-2022.7.1。年利率为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电解铜。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5,000,000.00元。
涉及该借款合同,属于编号为 SX121221002170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并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由于江苏银基烯碳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注销,上述借款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5,000,000.00元。
注4: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1000239,借款额度总计为5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1.7.5-2022.7.4。年利率为 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电解铜。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1000241,借款额度总计为 5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7.5-2022.7.4。年利率为 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电解铜。
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陇海支行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编号为JK1212121000242,借款额度总计为 45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2021.7.6-2022.7.5。年利率为 5.8725%,借款用途为购买电解铜。
涉及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的借款合同,均属于编号为 SX121221002171 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项下具体授信,并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由于江苏银基烯碳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8月17日注
销,上述借款由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续。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14,500,000.00元。注5:2019年12月11日,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 3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1年,即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2月24日,年利率8.00%,分四次放款,分别为:第一次放款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25-2020.12.24;第二次放款7,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27-2020.12.24;第三次放款8,0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19.12.30-2020.12.24;第四次放款8,000,000.00元,借款期限2019.12.30-2020.12.24。以上借款用途:支付货款,本贷款由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资产抵押,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笔借款余额为30,000,000.00元。注6:2015年,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润丰”)发放的借款400,000,000.00元;已签署了编号“润丰财富(借)2015-11-001字号”《借款合同》,借款期限自2015年11月4日至2016年5月4日,年利率为10%(展期后为20%)。2016年5月4日,银基集团代本公司偿还了50,000,000.00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350,000,000.00元,由银基集团、范志明、王大明、刘成文提供了担保。同时借款合同约定:“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土地解押后,应利用该解押土地进行融资或转让,融资或转让获得的款项优先偿还本借款;公司在取得借款5个月内未能利用上述土地进行有效融资或转让,北京润丰有权作为该土地的抵押权人进行登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还的借款余额为350,000,000.00元。综上所述,截止2024年12月31日,以上合计借款余额为462,318,113.03元。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已逾期未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462,318,113.03元,具体情况如下:
| 借出单位名称 | 借款年末金额 | 合同情况 | 备注 | ||
| 开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利率 | |||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 | 35,978,113.03 | 2016.11.23 | 2018.11.19 | 年利率6.525% | 延期至2018年11月19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50,000,000.00 | 2015.11.04 | 2016.05.04 | 10%(展期后为2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 | 26,840,000.00 | 2020.6.23 | 2021.1.21 | 8.61%((逾期利率 12.92%)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盛京银行大连星海 | 30,000,000.00 | 2019.12.26 | 2022.7.23 | 6.09% | 截至2024年12月 |
支行
| 支行 | 31日尚未归还。 | ||||
| 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 5,000,000.00 | 2021.7.5 | 2022.7.4 | 5.897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 5,000,000.00 | 2021.7.5 | 2022.7.4 | 5.897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 4,500,000.00 | 2021.7.6 | 2022.7.5 | 5.897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江苏银行连云港陇海支行 | 5,000,000.00 | 2021.7.2 | 2022.7.1 | 5.89725%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归还。 |
| 合 计 | 462,318,113.03 | - | - | - | - |
(十三)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工程采购款 | 33,804,233.09 | 26,689,201.47 |
| 货款 | 17,962,057.29 | 17,970,192.45 |
| 购房款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 其他 | 24,620.74 | 21,485.58 |
| 合 计 | 99,790,911.12 | 92,680,879.50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沈阳皇盛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48,000,000.00 | 资金紧张 |
| 四川科陆新能电气有限公司 | 6,300,000.00 | 资金紧张 |
| 上海岐航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 | 5,130,000.00 | 三方债权债务冲抵 |
| 湖南三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722,540.16 | 资金紧张 |
| 厦门华丽新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2,000,000.00 | 资金紧张 |
| 南通光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1,246,195.37 | 尚未结算完的工程项目款 |
| 合 计 | 65,398,735.53 | — |
(十四)合同负债
1、合同负债情况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价税合计) | 223,867,992.89 | 215,448,322.18 |
| 减:计入其他流动负债(销项税) | 15,364,212.35 | 14,951,113.13 |
| 合 计 | 208,503,780.54 | 200,497,209.05 |
(2)分类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销售车位款 | 62,282,516.71 | 53,862,846.00 |
| 货款 | 2,382,119.34 | 2,382,119.34 |
| 销售房款 | 135,625,356.84 | 135,625,356.84 |
| 销售车库 | 23,568,000.00 | 23,568,000.00 |
| 租金 | 10,000.00 | 10,000.00 |
| 合 计 | 223,867,992.89 | 215,448,322.18 |
(十五)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993,526.00 | 4,018,666.85 | 3,915,196.54 | 1,096,996.31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503.78 | 162,486.26 | 189,752.06 | -58,769.58 |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 合 计 | 962,022.22 | 4,181,153.11 | 4,104,948.60 | 1,038,226.73 |
2、短期薪酬列示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27,016.79 | 3,654,043.99 | 3,545,821.33 | 935,239.45 |
| 2、职工福利费 | 580.00 | 440.00 | 440.00 | 580.00 |
| 3、社会保险费 | -6,267.30 | 97,408.08 | 111,070.43 | -19,929.65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02.61 | 92,476.80 | 105,603.45 | -18,429.26 |
| 工伤保险费 | -637.99 | 3,043.32 | 3,579.02 | -1,173.69 |
| 生育保险费 | -326.70 | 1,887.96 | 1,887.96 | -326.70 |
| 4、住房公积金 | 12,437.00 | 109,416.00 | 114,756.00 | 7,097.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1,709.01 | 8,363.28 | 8,363.28 | 41,709.01 |
| 6、短期带薪缺勤 | - | - | - | - |
| 7、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 - | - | - |
| 8、其他短期薪酬 | 118,050.50 | 148,995.50 | 134,745.50 | 132,300.50 |
| 合 计 | 993,526.00 | 4,018,666.85 | 3,915,196.54 | 1,096,996.31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项 目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734.61 | 156,554.40 | 183,150.40 | -56,330.61 |
| 2、失业保险费 | -1,769.17 | 5,931.86 | 6,601.66 | -2,438.97 |
| 合 计 | -31,503.78 | 162,486.26 | 189,752.06 | -58,769.58 |
(十六)应交税费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7,719,769.28 | 17,751,258.25 |
| 营业税 | 7,564,265.55 | 7,564,265.55 |
| 个人所得税 | 6,821,323.72 | 6,823,072.46 |
| 土地增值税 | 143,589,409.71 | 177,555,961.71 |
| 企业所得税 | - | -2,070,874.81 |
| 房产税 | 4,957,447.80 | 4,944,326.95 |
| 土地使用税 | 38,002.58 | 18,234.33 |
| 印花税 | 80,645.87 | 80,645.87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4,218,606.69 | 4,219,087.82 |
| 教育费附加 | 2,146,568.03 | 2,146,568.0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15,254.54 | 815,385.80 |
| 契税 | 18,648,757.38 | 18,648,757.38 |
| 合 计 | 206,600,051.15 | 238,496,689.34 |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高端住宅项目 “银河丽湾”,以及品质楼盘 “观澜庭”,尚未启动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
(十七)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796,341,628.77 | 703,556,170.39 |
| 应付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 其他应付款 | 684,658,135.10 | 649,568,728.93 |
| 合 计 | 1,481,708,424.00 | 1,353,833,559.45 |
1、应付利息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 | 796,341,628.77 | 703,556,170.39 |
| 合 计 | 796,341,628.77 | 703,556,170.39 |
注: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贷款单位
| 贷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 北京润丰财富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563,705,832.06 | 资金紧张 |
|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 | 198,180,696.58 | 资金紧张 |
| 海佑财富(上海)投资有限公司 | 4,033,333.33 | 资金紧张 |
| 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 | 2,770,554.88 | 资金紧张 |
| 盘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油支行 | 9,560,220.00 | 资金紧张 |
| 盛京银行大连星海支行 | 7,380,000.00 | 资金紧张 |
| 合 计 | 785,630,636.85 |
2、应付股利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普通股股利 | 708,660.13 | 708,660.13 |
| 合 计 | 708,660.13 | 708,660.13 |
3、其他应付款
(1)按款项性质列示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往来款 | 314,239,202.17 | 278,521,712.73 |
| 服务费 | 2,460,162.84 | 2,460,162.84 |
| 借款 | 155,688,868.50 | 155,688,868.50 |
| 车位款 | 28,891,497.00 | 28,891,497.00 |
| 补偿款 | 170,000,000.00 | 170,000,000.00 |
| 代偿款 | 1,056,115.00 | 1,056,115.00 |
| 代缴社保 | 158,967.28 | 119,686.51 |
| 订金 | 10,986,418.00 | 10,986,418.00 |
| 保证金 | 900,000.00 | 1,347,315.52 |
| 其他 | 276,904.31 | 496,952.83 |
| 合 计 | 684,658,135.10 | 649,568,728.93 |
(2)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杭州福远投资合伙企业 | 52,317,588.50 | 系企业借款,资金紧张 |
| 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 170,000,000.00 | 土地情况未确定 |
| 合 计 | 222,317,588.50 |
(十八)其他流动负债
项 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15,364,212.35 | 14,951,113.13 |
| 合 计 | 15,364,212.35 | 14,951,113.13 |
(十九)预计负债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 181,785,771.55 | 166,601,677.60 | 土地增值税滞纳金 |
| 连云港市润财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代偿款 |
| 违约金 | 4,914,537.20 | 4,914,537.20 | |
| 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 4,056,935.00 | 4,056,935.00 | 代偿款 |
| 合 计 | 195,757,243.75 | 180,573,149.80 |
(二十)递延所得税负债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应收利息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
| 合 计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23,302,819.76 | 5,825,704.94 | |
(二十一)股本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154,832,011.00 | - | - | - | - | - | 1,154,832,011.00 |
(二十二)资本公积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股本溢价 | 68,285,361.08 | - | - | 68,285,361.08 |
| 其他资本公积 | -3,921,777.39 | - | - | -3,921,777.39 |
| 合 计 | 64,363,583.69 | - | - | 64,363,583.69 |
(二十三)盈余公积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116,131,245.94 | - | - | 116,131,245.94 |
| 合 计 | 116,131,245.94 | - | - | 116,131,245.94 |
(二十四)未分配利润
| 项 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75,957,502.80 | -1,659,823,112.13 |
项 目
| 项 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75,957,502.80 | -1,659,823,112.13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99,411,804.87 | -316,134,390.67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075,369,307.67 | -1,975,957,502.80 |
(二十五)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 | - | - | - |
| 其他业务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 合 计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1)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分行业)列示如下:
| 行业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房地产开发 | - | - | - | - |
| 出租房屋及其他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 合 计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2)本年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二十六)税金及附加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37.94 | 73.64 |
合同分类
|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商品类型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商品房销售 | - | |||
| 其他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 合 计 | 484,995.09 | - | 956,891.33 | 206,623.18 |
项 目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教育费附加 | 470.30 | -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2.27 | - |
| 印花税 | 4,522.83 | 200.00 |
| 房产税 | 38,829.49 | 46,168.94 |
| 土地使用税 | 47,573.28 | 161,805.18 |
| 车船使用税 | 3,960.00 | 3,720.00 |
| 合 计 | 96,176.11 | 211,967.76 |
(二十七)销售费用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薪酬 | 432,573.68 | 1,378,758.59 |
| 交通费 | 9,612.00 | 16,901.00 |
| 招待费 | 388.00 | 14,538.00 |
| 办公费 | 10.00 | 3,000.00 |
| 广告费 | - | 2,772.28 |
| 服务费 | 12,210.19 | - |
| 促销费 | - | 21,992.08 |
| 其他 | 2,162.04 | 2,162.04 |
| 合 计 | 456,955.91 | 1,440,123.99 |
(二十八)管理费用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办公及招待费 | 320,800.69 | 984,325.13 |
| 职工薪酬 | 2,172,854.17 | 1,955,000.45 |
| 水电、物业及租赁费 | - | 462,060.86 |
| 维修费 | 49,073.64 | 6,369.80 |
| 中介费 | 148,514.85 | 710,891.09 |
| 折旧与摊销 | 15,855,789.07 | 3,429,309.19 |
| 交通费 | 85,017.83 | 42,244.15 |
| 咨询服务费 | 4,455.45 | 4,455.45 |
| 通讯费 | 5,460.78 | 6,744.26 |
| 差旅费 | 25,687.71 | 173,089.51 |
| 其他 | 709,339.06 | 4,244,957.64 |
| 合 计 | 19,376,993.25 | 12,019,447.53 |
(二十九)财务费用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92,785,409.55 | 91,401,304.54 |
| 减:利息收入 | 58,600.45 | 151,128.26 |
| 手续费支出 | 5,529.20 | 6,254.40 |
| 合 计 | 92,732,338.30 | 91,256,430.68 |
(三十)其他收益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个税返还 | - | 235.50 |
| 合 计 | - | 235.50 |
(三十一)信用减值损失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坏账损失 | -974,047,370.00 | -198,648,054.09 |
| 合 计 | -974,047,370.00 | -198,648,054.09 |
(三十二)资产减值损失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存货跌价准备 | -2,436,045.58 | - |
| 合 计 | -2,436,045.58 | - |
(三十三)资产处置收益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益 | - | 38,203.20 | - |
| 合 计 | - | 38,203.20 | - |
(三十四)营业外收入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废品收入 | - | 14,000.00 | - |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 - | 75,000.00 | - |
| 其他 | 406.00 | 5,387.70 | 406.00 |
| 合 计 | 406.00 | 94,387.70 | 406.00 |
(三十五)营业外支出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滞纳金 | 15,184,093.95 | 15,143,680.94 | 15,184,093.95 |
项 目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本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款支出 | - | 10,100.00 | - |
| 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 - | 105,821.95 | - |
| 司法扣划 | - | 168,890.60 | - |
| 其他 | 1,515.06 | 72,217.25 | 1,515.06 |
| 合 计 | 15,185,609.01 | 15,500,710.74 | 15,185,609.01 |
(三十六)所得税费用
| 项 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 | 1,769.25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02,263.92 | -182,097.98 |
| 合 计 | -702,263.92 | -180,328.73 |
(三十七)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 目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 利息收入 | 58,600.45 | 151,128.26 |
| 政府补助 | - | 235.50 |
| 往来款 | 2,430,236.66 | 15,571,491.52 |
| 其他利得 | 406.00 | 14,000.00 |
| 合 计 | 2,489,243.11 | 15,736,855.28 |
(2)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项 目 | 本期发生数 | 上期发生数 |
| 往来款 | 1,806,798.37 | 2,610,436.78 |
| 付现费用 | 304,599.49 | 1,789,550.42 |
| 合 计 | 2,111,397.86 | 4,399,987.20 |
(三十八)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①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103,143,823.15 | -318,013,311.51 |
| 加:信用减值损失 | 974,047,370.00 | 198,648,054.09 |
项 目
| 项 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36,045.58 |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5,243,702.04 | 5,288,796.4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 | - |
| 无形资产摊销 | 37,179.10 | 36,860.4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381,225.25 | 1,233,365.7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 ”号填列) | - |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73.00 | 38,203.2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2,785,409.55 | 91,401,304.54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02,263.92 | -182,097.9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071,467.05 | -12,398,347.7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255,262.02 | 198,432,826.6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4,079,066.32 | -153,353,155.21 |
| 其他 |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1,445.30 | 11,132,498.61 |
| ②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
| 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16,426.66 | 677,571.9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7,571.96 | 2,430,070.58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1,145.30 | -1,752,498.62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①现金 | 516,426.66 | 677,571.96 |
| 其中:库存现金 | 49,374.81 | 29,306.82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461,406.01 | 642,619.30 |
项 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5,645.84 | 5,645.84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 - |
| 存放同业款项 | - | - |
| 拆放同业款项 | - | - |
| ②现金等价物 |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 ③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16,426.66 | 677,571.96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29,964,234.14 | 30,060,482.86 |
3、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制的资产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受限原因 |
| 银行存款 | 29,964,234.14 | 30,060,482.86 | 因账户冻结、止付使用受限 |
| 存货 | 536,720,107.17 | 511,090,296.73 | 因抵押受限 |
| 固定资产 | 120,084.09 | 120,084.09 | 查封车辆 |
| 在建工程 | 60,569,503.72 | 60,569,503.72 | 因抵押受限 |
| 合 计 | 627,373,929.12 | 601,840,367.40 |
六、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本公司的构成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17000万元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开发、销售 | 100% | - | 投资设立 |
|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300万元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销售 | - | 100% | 投资设立 |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沈阳 | 沈阳 | 新材料开发、销售、技术咨询等 | 100% | - | 投资设立 |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宁波 | 宁波 | 贵金属贸易等 | - | 100% | 投资设立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北京 | 北京 |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 | 100% | - | 投资设立 |
| 沈阳银基矿业有限公司 | 1000万元 | 沈阳 | 沈阳 |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矿产信息咨询 | 100% | - | 投资设立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盘锦 | 盘锦 | 动力电池、石墨烯新材料、碳纤维新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 | 51% | - | 投资设立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深圳 | 深圳 | 先进碳材料、石墨新材料的技术研发等 | 100% | - | 投资设立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万元 | 常州 | 常州 | 锂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石墨烯电池的研发等 | - | 90% | 投资设立 |
| 沈阳万丽房地产有限公司 | 8700万元 | 沈阳 | 沈阳 |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建筑工程施工 | - | 100% | 投资设立 |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839,513.78 | - | -37,320,684.64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1,892,504.50 | - | 164,363.04 |
| 合 计 | -3,732,018.28 | - | -37,156,321.60 |
续: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期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期初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初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 | 期初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期初向少数股东分派的股利 | 期初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49.00% | -1,553,610.04 | - | -35,951,105.42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325,310.80 | - | 2,526,802.10 |
| 合 计 | -1,878,920.84 | - | -33,424,303.32 |
(1)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265,229.28 | 8,583,111.02 | 18,848,340.30 | 16,353,152.15 | - | 16,353,152.15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9,903,568.33 | 8,299,997.82 | 48,203,566.15 | 41,860,590.21 | - | 41,860,590.21 |
续:
| 子公司名称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848,706.30 | 11,753,743.75 | 22,602,450.05 | 16,353,152.15 | - | 16,353,152.15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5,505,750.49 | 11,622,860.68 | 67,128,611.17 | 41,860,590.21 | - | 41,860,590.21 |
续: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金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3,754,109.75 | -3,754,109.75 | -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18,925,045.02 | -18,925,045.02 | - |
续:
| 子公司名称 | 上期金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3,170,632.73 | -3,170,632.73 | - |
| 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3,253,108.01 | -3,253,108.01 | - |
七、 金融工具及其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
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本公司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市场风险相关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一)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水平,使股东及其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定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市场风险
(1)外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无。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因本公司借款大部分系固定利率,故人民币基准利率变动对公司产生的风险相当较小。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2、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按组合分类进行管理。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臵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3、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管理流动性风险时,本公司保持管理层认为充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并对其进行监控,以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本公司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本公司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八、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一)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万元)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 | 实业投资 | 11,470 | 8.53 | 8.53 |
注:本公司的最终控制方是黄炜彬。
(二)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详见附注六、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三)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
| 吴支持 | 董事长兼任董事会秘书、法定代表人 |
| 邢春琪 | 董事 |
| 尉文平 | 董事、总经理、财务总监 |
| 张海军 | 董事 |
| 张小雄 | 董事 |
蒋琪
| 蒋琪 | 监事会主席 |
| 徐秀娟 | 职工代表监事 |
| 张孙立 | 监事 |
| 刘成文 | 本公司母公司股东,一致行动人 |
|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持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49%股权 |
| 深圳市锐拓新源科技有限公司 | 持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 深圳市立基盛科技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公司 |
| 北京时代天拓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 |
|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 前执行副总裁张小猛哥哥张小雄控制的企业 |
注:以上系以 2024年 12月 31日为时点披露公司主要关联方。但在披露关联方交易时,是以业务发生时是否为本公司关联方进行确认。
(四)关联方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7600万 | 2018.11.14 | 2020.11.13 | 否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 | 2017.4.6 | 2019.4.6 | 否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 | 2017.4.6 | 2019.4.6 | 否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5000万 | 2017.4.13 | 2019.4.13 | 否 |
| 香港中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证担保以及其持有中国宝力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质押担保 | 1000万 | 2017.6.28 | 2019.6.28 | 否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3200万 | 2020.6.29 | 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 否 |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2 | 2022.7.1 | 否 |
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5 | 2022.7.4 | 否 |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500万 | 2021.7.5 | 2022.7.4 | 否 |
| 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450万 | 2021.7.6 | 2022.7.5 | 否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 1522万 | 2021.9.10 | 2022.7.10 | 是 |
| 沈 阳 银 基 置 业 有 限 公司、江苏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万 | 2020.12.25 | 2022.12.25 | 否 |
2、关联方资金拆借
无。
3、其他关联交易
无。
(五)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其他应收款: | ||||
| 沈阳银基物资供应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67,723.03 | 118,661.52 | 267,723.03 | 118,661.52 |
| 张小猛 | 1,962.00 | - | 1,962.00 | - |
| 黄炜彬 | 1,461,466.52 | - | 1,461,466.52 | - |
| 合 计 | 2,131,151.55 | 518,661.52 | 2,131,151.55 | 518,661.52 |
(2) 应付项目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
| 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00,170,871.28 | 200,170,871.28 |
| 盘锦中跃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2,712,980.09 | 12,712,980.09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 | 40,327,743.01 | 40,327,743.01 |
| 深圳华控赛格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 | 3,000.00 |
| 合 计 | 253,214,594.38 | 253,214,594.38 |
九、 承诺及或有事项
(1)承诺事项
2013年12月18日,本公司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与沈阳市沈河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征收富民桥西《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沈阳国用(2010)第0198号地块,如果该宗土地无论何种原因不能在沈阳市土地交易市场成功交易,则该协议自动解除。公司已收到征地补偿款项1.90亿元,但在2015年、2018年、2019年分别退还13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余额为1.70亿元列入其他应付款。由于此次拟被征收地块其中包含占地面积158,603.89平方米的地块为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7,600万元贷款的抵押物,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诺:在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与沈河区政府就该宗土地签订征收协议前,公司解除该宗土地上的全部抵押,取得该宗土地完整权利。
(二)或有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十、 诉讼事项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于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 2023 年5月27日出具了(2022)辽0103民初245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律师费50,000.00 元;②被告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判决第一项承担连带责任;③驳回原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被告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及抗辩意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提起上诉;沈阳银基国际商务投资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提起上诉。2023 年 8 月 23 日已开庭审理,未审理完毕,未下
判决。
(2)原告沈阳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日出具了(2023)辽0103民初24797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工程款958,050.20元;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上述欠付工程款的利息(以欠付工程款958,050.2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1年3月13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③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给付原告沈阳市自来水公司给排水工程公司第七工程处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赔偿金27,480.50元(2,748,050.2*1%)。
(3) 原告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21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217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共计欠付原告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260,677.98元,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130,339.00元,于2024年8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 1,130,338.98元;
②如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给付义务,则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另外给付原告辽宁德帮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利息(利息以本调解协议第一项中未付工程款总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8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4) 原告奉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11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13056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前一次性支付原告奉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款871,835.01元、保全担保费 1,000.00 元;
②如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本调解协议第一项给付义务,则被告沈阳
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另外给付原告奉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利息(利息以尚欠工程款金额为基数自2022年3月1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5) 原告刘晓琳、王革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18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47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刘晓琳、王革撤诉处理。
(6) 原告海科联盟实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4月11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41721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尚欠原告海科联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75,681.11元;
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15 日前给付原告海科联盟实业有限公司货款4万; ③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前给付原告海科联盟实业有限公司剩余货款35,681.11元。
(7) 原告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8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139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①解除原告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5月28日签订的《写字楼房产买卖合同(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办公楼)补充协议(二)》;
②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返还原告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3600万元;
③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 日内支付原告国家能源集团辽宁电力有限公司3600万元的资金占用费(自2017年11月20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以3600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3600万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8) 原告辽宁房小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18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19869号
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2025 年2月20日前一次性给付原告辽宁房小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广告费50,000.00元。若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全额给付应向原告辽宁房小二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以50000为基数,自2022年2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IPR)计算违约金。
(9) 原告辽宁远顺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5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20784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①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辽宁远顺建设有限公司工程结算款727,922.99元,质量保证金171,304.67元,共计 899,227.66元,分3期偿还,2025年2月5日前偿还360,000.00元;2025年4月5前偿还270,000.00元;2025年6月5日前偿还269,227.66 元;
②若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未如期足额履行本协议第一项义务,则原告辽宁远顺建设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剩余未履行义务及款项申请强制执行,并自2023年12月1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
(10) 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被告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银基烯碳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2月19日出具了(2024)辽01执异86号、(2024)辽01执异17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①准许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撤回变更申请执行人的申请。
②变更申请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为本院(2021)辽01执221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11) 原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与被告陈树桐、赵桂珍、陈宁、赵亮、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25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48号民事裁定书。未下判决。业主已与银行和解。已结案。
十一、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原告闫敏与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1月9日出具了(2024)辽0103民初2220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闫敏逾期交房违约金
374,068.64元。
十二、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
| 1至2年 | ||
| 2至3年 | ||
| 3至4年 | ||
| 4至5年 | ||
| 5年以上 | 213,718,720.00 | 213,718,720.00 |
| 小 计 | 213,718,720.00 | 213,718,720.00 |
| 减:坏账准备 | 200,000.00 | 200,000.00 |
| 合 计 | 213,518,720.00 | 213,518,720.00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518,720.00 | 99.91 | - | - | 213,518,72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 账龄组合 |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9 | 200,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0.09 | 213,518,720.00 |
续:
类 别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13,518,720.00 | 99.91 | - | - | 213,518,72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 | - | - | - |
| 其中: | - | - | - | - | - |
| 账龄组合 | - | - | - | - | -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0,000.00 | 0.09 | 200,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0.09 | 213,518,720.00 |
①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按单位) | 年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4,518,720.00 |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
| 杜杰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客户联系不上,预计无法收回。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
②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计提项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项 目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 | - | 0.50 |
| 1至2年 | - | - | 1.00 |
| 2至3年 | - | - | 5.00 |
| 3至4年 | - | - | 10.00 |
| 4至5年 | - | - | 50.00 |
| 5年以上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100.00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
续:
| 项 目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 | - | 0.50 |
| 1至2年 | - | - | 1.00 |
| 2至3年 | - | - | 5.00 |
| 3至4年 | - | - | 10.00 |
| 4至5年 | 49,227,520.00 | - | 50.00 |
| 5年以上 | 164,491,200.00 | 200,000.00 | 100.00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200,000.00 | - |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0,000.00 | - | - | - | - | 200,000.00 |
| 合 计 | 200,000.00 | - | - | - | - | 200,000.00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4,518,720.00 | 204,518,720.00 | 95.69 | -- |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2.34 | -- |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00 | 4,000,000.00 | 1.87 | -- | |
| 杜杰 | 200,000.00 | 200,000.00 | 0.09 | 200,000.00 | |
| 合 计 | 213,718,720.00 | 213,718,720.00 | 100.00 | 200,000.00 |
(二)其他应收款
| 项 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1,220,463,287.68 | 1,220,446,938.96 |
| 小 计 | 1,220,463,287.68 | 1,220,446,938.96 |
| 减:坏账准备 | 143,659,616.73 | 52,119,613.10 |
| 合 计 | 1,076,803,670.95 | 1,168,327,325.86 |
①按账龄披露
| 账 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7,235.10 | 22,030,886.38 |
| 1至2年 | 22,030,000.00 | 2,160,007.95 |
| 2至3年 | 2,160,007.95 | 16,148,015.00 |
| 3至4年 | 16,148,015.00 | 227,482,780.00 |
| 4至5年 | 227,482,780.00 | 430,987,497.30 |
| 5年以上 | 952,625,249.63 | 521,637,752.33 |
| 小 计 | 1,220,463,287.68 | 1,220,446,938.96 |
| 减:坏账准备 | 143,659,616.73 | 52,119,613.10 |
| 合 计 | 1,076,803,670.95 | 1,168,327,325.86 |
②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往来款 | 954,222,433.68 | 954,222,433.68 |
| 代偿款 | 27,502,308.12 | 27,502,308.12 |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215,000,000.00 |
款项性质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借款 | 23,709,000.00 | 23,709,000.00 |
| 其他 | 29,545.88 | 13,197.16 |
| 小 计 | 1,220,463,287.68 | 1,220,446,938.96 |
| 减:坏账准备 | 143,659,616.73 | 52,119,613.10 |
| 合 计 | 1,076,803,670.95 | 1,168,327,325.86 |
③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列示
| 类 别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34,297.00 | 0.30 | 3,634,297.0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6,454,990.68 | 99.67 | 139,651,319.73 | 52.44 | 1,076,803,670.95 |
| 其中:账龄法组合 | 266,282,507.76 | 21.82 | 139,651,319.73 | 52.44 | 126,631,188.03 |
| 低风险组合 | 950,172,482.92 | 77.85 | - | - | 950,172,482.9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374,000.00 | 0.03 | 374,000.00 | 100.00 | - |
| 合 计 | 1,220,463,287.68 | 100.00 | 143,659,616.73 | 11.77 | 1,076,803,670.95 |
续: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634,297.00 | 0.30 | 3,634,297.00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16,438,641.96 | 99.67 | 48,111,316.10 | 52.44 | 1,168,327,325.86 |
| 其中:账龄法组合 | 266,266,159.04 | 21.82 | 48,111,316.10 | 52.44 | 218,154,842.94 |
| 低风险组合 | 950,172,482.92 | 77.85 | - | - | 950,172,482.92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 374,000.00 | 0.03 | 374,000.00 | 100.00 | - |
类 别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金额 | 计提 比例(%) | ||
|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合 计 | 1,220,446,938.96 | 100.00 | 52,119,613.10 | 4.27 | 1,168,327,325.86 |
④期末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中,按账龄法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名 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6,348.72 | 81.74 | 0.50 |
| 1至2年 | 30,000.00 | 300.00 | 1.00 |
| 2至3年 | 2,160,007.95 | 108,000.40 | 5.00 |
| 3至4年 | 16,148,015.00 | 1,614,801.50 | 10.00 |
| 4至5年 | 220,000,000.00 | 110,000,000.00 | 50.00 |
| 5年以上 | 27,928,136.09 | 27,928,136.09 | 100.00 |
| 合 计 | 266,282,507.76 | 139,651,319.73 | - |
续:
| 名 称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30,000.00 | 150.00 | 0.50 |
| 1至2年 | 2,160,007.95 | 21,600.08 | 1.00 |
| 2至3年 | 16,148,015.00 | 807,400.75 | 5.00 |
| 3至4年 | 220,000,000.00 | 22,000,000.00 | 10.00 |
| 4至5年 | 5,291,941.64 | 2,645,970.82 | 50.00 |
| 5年以上 | 22,636,194.45 | 22,636,194.45 | 100.00 |
| 合 计 | 266,266,159.04 | 48,111,316.10 | - |
⑤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 类 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坏账准备 | 52,119,613.10 | 91,540,003.63 | - | - | - | 143,659,616.73 |
| 合 计 | 52,119,613.10 | 91,540,003.63 | - | - | - | 143,659,616.73 |
⑥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北京银新投资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25,473,509.47 | 5年以上 | 59.44 | |
| 上海丽湾置业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15,000,000.00 | 4-5年 | 17.62 | 107,500,000.00 |
| 宁波杭州湾新区炭基新材料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7,481,880.00 | 4-5年 | 0.61 | - |
| 165,387,387.00 | 5年以上 | 13.55 | |||
| 沈阳银基东方威尼斯房产销售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29,239,845.00 | 5年以上 | 2.40 | - |
| 辽宁信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代偿款 | 23,868,011.12 | 5年以上 | 1.96 | 23,868,011.12 |
| 合 计 | 1,166,450,632.59 | 95.57 | 131,368,011.12 |
(三)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分类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382,928.14 | - | 9,382,928.14 | 9,382,928.14 | - | 9,382,928.14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652,805,740.27 | - | 652,805,740.27 | 652,805,740.27 | - | 652,805,740.27 |
| 北京银新投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
资有限公司
| 资有限公司 |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1,000,000.00 | 21,582,724.76 | 29,417,275.24 | 51,000,000.00 | 21,582,724.76 | 29,417,275.24 |
| 合 计 | 823,188,668.41 | 31,582,724.76 | 791,605,943.65 | 823,188,668.41 | 31,582,724.76 | 791,605,943.65 |
(2)对子公司投资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年增加 | 本年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年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
| 沈阳银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9,382,928.14 | - | - | 9,382,928.14 | - | - |
| 沈阳银基置业有限公司 | 652,805,740.27 | - | - | 652,805,740.27 | - | - |
| 深圳银基烯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0 | - | - |
| 盘锦银基烯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9,417,275.24 | - | - | 29,417,275.24 | - | - |
| 合 计 | 791,605,943.65 | - | - | 791,605,943.65 | - | - |
十三、 补充资料
(一)本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 项 目 | 金 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1,373.0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