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虹美菱(000521)_公司公告_长虹美菱: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时间:

长虹美菱: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9-13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聘任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肖莉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肖莉女士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肖莉,女,汉族,安徽歙县人,1992年5月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2014年7月进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参加工作,曾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媒介策划经理、党建管理主办、合规风控主管、证券事务主管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证券事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莉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肖莉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任职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

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2219021传真:0551-62219021电子邮箱:li.xiao@meiling.com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邮政编码:23060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