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38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委托主承销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2,156.7602万股,每股面值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53元。截至2021年2月8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830,999,705.06元,扣除发行费用8,685,227.94元,募集资金净额822,314,477.12元。
截至2021年2月9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095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与银行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并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与《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2)、《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3)、《关于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账户存款余额列示如下:
| 存放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 平安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 15355266666699 | 116,993.59 |
| 兴业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 | 321070100100346790 | 121,556.8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 632698527 | 242,868.40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花园路支行 | 8110701013502051597 | 1,634.10 |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和平里支行 | 632715618 | 38,041.69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77040122000265000 | 509,712.46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 | 77040122000265153 | - |
| 合计 | 1,030,807.04 |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 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万元) | 变更后投资金额(万元) | 累计投入金额(万元) | 投入比例 |
| 1.教学网点建设项目 | 23,398.76 | - | 3,613.98 | 15.45% |
| 2.教学网点改造优化项目 | 25,622.86 | - | 5,983.70 | 23.35% |
| 3.OMO在线教育平台建设项目 | 8,540.95 | - | - | 0.00% |
| 4.偿还股东紫光卓远借款 | 24,668.88 | - | 24,668.88 | 100.00% |
| 5.职业教育网点及全日制基地建设项目 | - | 9,910.37 | 6,937.64 | 70.00% |
| 6.职业培训及学习力网点建设项目 | - | 6,000.00 | 2,226.42 | 37.11% |
| 7.文化服务空间建设项目 | - | 2,264.79 | 2,176.49 | 96.10% |
| 8.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 - | 1,500.00 | 468.10 | 31.21% |
| 9.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 10.岳阳育盛股权收购 | - | |||
| 11.珠海隆大股权收购 | - | 2,569.40 | 2,569.40 | 100.00% |
| 1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5,995.27 | 5,995.27 | 100.00% |
四、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或者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可以豁免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鉴于公司在募集资金专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0,807.04元(均为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公司豁免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将直接对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转入公司银行基本户。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特此公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