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铃汽车(000550)_公司公告_江铃汽车: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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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4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通知情况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铃汽车”或“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16日以专人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此次董事会相关议案。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方式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2日以书面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

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

四、会议决议

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1、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朱浏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公司总裁熊春英的提名,公司董事会批准聘任李伟华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秘书、江铃福特汽车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董事、翰昂汽车零部件(南昌)有限公司董事。

上述人事变动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李伟华女士在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全权处理本公司与各金融机构之间的银行事务。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因工作变动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刘继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此人事变动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人事变动后,朱浏俊先生、刘继升先生不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止

本公告披露日,朱浏俊先生、刘继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伟华女士简历:

李伟华女士,1977年出生,拥有上海财经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学士学位和加拿大约克大学舒立克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李伟华女士曾任福特中国财务分析师,福特汽车工程研究(南京)有限公司财务分析师、财务经理,福特亚太生产制造财务经理、产品开发财务经理、生产制造主计长、产品开发主计长,福特六和财务总监,江铃汽车财务总监,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李伟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李伟华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伟华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江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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