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变卖的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变卖标的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南海药”)已质押的117,617,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07%。
2、根据京东司法拍卖平台页面显示的变卖结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变卖网拍阶段已经结束,本次变卖股票全部成交,成交股份共计117,617,000股,成交价格共计657,241,217.50元。本次变卖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为准。
3、南方同正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被司法变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一、本次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武汉中院”)于2025年11月23日10时开始对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已质押的117,617,000股股票进行公开司法变卖,本次司法变卖股份117,617,000股为限售流通股,占南方同正所持公司全部股份的97.9%,占公司总股本的9.07%。2025年11月1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8)。
二、本次变卖的竞买结果情况
根据2025年11月24日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变卖成交共计117,617,000股。具体成交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被司法变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买受人 | 成交价(元) |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63,670,000 | 53% | 4.91% | 魏巍 | 343,681,268.68 |
| 20,000,000 | 16.65% | 1.54% | 王梓旭 | 107,957,050.00 | |
| 13,000,000 | 10.82% | 1.00% | 张宇 | 70,172,082.50 | |
| 10,000,000 | 8.32% | 0.77% | 65,798,525.00 | ||
| 5,947,000 | 4.95% | 0.46% | 36,853,028.82 | ||
| 5,000,000 | 4.16% | 0.39% | 32,779,262.50 | ||
| 合计 | 117,617,000 | 97.90% | 9.07% | - | 657,241,217.50 |
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变卖成交裁定为准。
三、本次司法变卖前后相关股东股份变动情况
|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卖前 | 本次变卖后 | ||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 深圳市南方同正投资有限公司 | 120,137,418 | 9.26% | 2,520,418 | 0.19% |
四、前期司法拍卖成交情况
1、武汉中院于2025年11月1日10时至2025年11月2日10时对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123,825,900股股票进行第二次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成交股份共计6,208,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8%。
2、武汉中院于2025年11月16日10时至2025年11月17日10时对南方同正所持海南海药7,000,000股股票进行公开司法拍卖,拍卖股票全部成交,占公司总股本的0.54%。
五、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卖后续还涉及竞买人缴纳变卖余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对南方同正司法变卖的股份为限售流通股,相关受让方申请办理股票解禁须遵守相关规定,依法依规申请办理解禁手续。
3、本次公开变卖如有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