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568证券简称:泸州老窖公告编号:
2025-35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以增持专项贷款和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11),公司控股股东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老窖集团”)计划自2025年
月
日起
个月内,以增持专项贷款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不超过30,000万元。2.增持计划实施结果:增持计划期间,老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4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增持金额约为29,999.7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
近日,公司收到老窖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及
承诺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1.计划增持主体:老窖集团。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老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泸州市兴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泸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48,199,731股,合计持股比例为
50.83%。3.老窖集团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
个月内未披露过对公司的股份增持计划,前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2.本次拟增持股份数量或金额:不低于15,000万元,不超过30,000万元。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及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逐步实施。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个月内,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实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集中竞价交易。6.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中国建设银行泸州分行向老窖集团出具了《中国建设银行贷款承
诺书》,承诺为老窖集团提供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7,000万元且贷款比例不超过增持金额90%的增持专项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
个月。除使用上述贷款外,本次增持计划的其余资金为老窖集团自有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8.本次增持股份无锁定安排。9.承诺事项:老窖集团承诺在增持期间、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并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老窖集团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345,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6%,增持金额约为29,999.73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后,老窖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兴泸集团持股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增持前 | 增持后 |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老窖集团 | 382,228,589 | 25.97% | 384,573,839 | 26.13% |
| 兴泸集团 | 365,971,142 | 24.86% | 365,971,142 | 24.86% |
| 合计 | 748,199,731 | 50.83% | 750,544,981 | 50.99% |
注:老窖集团持股数量包含其全资子公司四川金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1,140,200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满足《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条件。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老窖集团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泸州老窖”股票。
五、备查文件1.《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告知及承诺函》。2.法律意见书。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