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及《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2023年度经营业绩及
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业绩考核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1,962,814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