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公司独立董事对2024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现向各位董事报告如下:
根据在任独立董事王勇先生、罗楚湘先生、孟兆胜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本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本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本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公司就上述评估结论出具专项意见,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2025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