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定2025-03
2025年8月27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鸿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晓宁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注意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请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描述了可能面对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1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2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38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44
第八节财务报告 ...... 45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新大洲/新大洲控股 | 指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大连和升 | 指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北京和升 | 指 |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尚衡冠通 | 指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恒阳牛业 | 指 | 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太平洋牛业 | 指 | PacificOceanCattleHoldingsLimited(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 |
| 枣矿集团 | 指 | 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五九集团 | 指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新大洲投资 | 指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 浙江商贸/宁波恒阳 | 指 | 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曾用名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 上海恒阳 | 指 |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
| 齐齐哈尔恒阳 | 指 | 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 恒阳拉美 | 指 | 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 恒阳优品 | 指 | 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 |
| 海南实业/新大洲实业 | 指 |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 中航新大洲 | 指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 桃源商城 | 指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 22厂 | 指 | RondatelS.A. |
| 177厂 | 指 | LirtixS.A. |
| 224厂 | 指 | LorsinalS.A. |
| 长城资产 | 指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 |
| 利凯投资 | 指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新大洲A | 股票代码 | 000571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新大洲控股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UNDIROHOLDING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SUNDIROHOLDING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韩东丰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任春雨 | 王焱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 |
| 电话 | (021)61050111 | (021)61050135、(021)61050111-260 |
| 传真 | (021)61050136 | (021)61050136 |
| 电子信箱 | renchunyu@sundiro.com | wangyan@sundiro.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51,503,610.98 | 403,547,383.15 | -37.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78,070,795.78 | -26,771,318.63 | -191.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70,322,449.47 | -19,217,377.44 | -265.9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05,538,924.37 | 20,517,963.83 | -614.3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30 | -0.0321 | -189.72%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30 | -0.0321 | -189.72%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53% | -7.45% | -32.08%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2,503,901,986.41 | 2,606,772,410.24 | -3.9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1,327,103.44 | 226,933,900.80 | -24.50%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本报告期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元) | -74,812,916.3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314.2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099.16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79.0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68,387.01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325,231.17 | 系控股母公司计提蔡来寅案和张天宇案预计负债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33,783.70 | 主要系控股母公司计提利凯投资案违约金和五九集团罚款支出等。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7.9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2,743.59 | |
| 合计 | -7,748,346.31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煤炭采掘及销售。
(一)报告期内经营情况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亿元,同比减少37.68%,主要系子公司五九集团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净利润亏损7,807.08万元,同比增亏5,129.95万元,主要系五九集团净利润同比减少及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费用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五九集团2025年1-6月份累计生产原煤131.7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3.67%;销售原煤85.2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8.55%。因市场下行,销量和售价同比下降,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140.72万元,同比减少37.54%。1-6月亏损3,426.95万元,同比减少5,74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为1,747.75万元。
本公司母公司及其他业务2025年1-6月亏损6,059.33万元,同比增亏2,200.84万元,主要原因为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变动和本报告期浙江商贸对乌拉圭22厂的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及去年恒阳拉美收到乌拉圭224厂往来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二)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2025年上半年,全国煤炭市场供大于求态势明显,市场价格回落,行业效益下降。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1-6月全国累计原煤产量24亿吨,同比增长5.4%,全国煤炭产量增量快速向晋陕蒙和新疆积聚,其中山西、内蒙古、陕西和新疆产量分别增长10.1%、0.7%、3.3%、12.4%。煤炭现货价格延续了2024年下滑趋势,到3月中下旬现货价格开始低于长协价格,6月份长协价格跌破价格中枢(675元/吨)。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利润总额为1491.6亿元,同比下降53%,行业企业亏损面呈现扩大趋势。
(三)业务介绍
、煤炭业务:
公司煤炭业务由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经营管理。截至本报告期末,五九集团核定生产能力300万吨/年,其中:牙星分公司一号井和胜利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各150万吨/年。产品销售半径约为600公里,主要客户位于蒙东及东北地区。
2、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等
(1)主要产品及用途:公司煤炭产品为长焰煤,主要用作发电、供热和化工原料。
(2)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生产模式采用综采综放开采工艺。
(3)主要经营模式
生产模式:五九集团现有两对在产矿井,采取以生产矿井为中心,其他部门为辅助的生产模式。物资采购、供电安全、机修加工、技术管理、安全管理等部门全部以生产矿井的安全生产为主,以安全定产的管理模式,根据年初制定的
生产计划进行辅助部门的计划下发及分解,以确保生产矿井的正常生产。销售模式:煤炭销售主要采用直销和经销相结合的模式。直销模式中,直接面向下游发电、供热等企业进行销售。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做好2024年电煤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3〕870号)文件,要求煤炭企业签订煤炭中长期合同并执行相应价格,五九集团按照国家发改委要求执行中长期合同价格。
(4)市场地位:公司经营煤炭业务的子公司五九集团在煤炭行业中是产销量较小的企业,但生产当地稀缺的长焰煤,发热值高于周边褐煤生产企业的煤炭产品,区域内具有一定市场和价格优势,在蒙东地区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五九集团曾先后荣获“呼伦贝尔市十佳非公有制企业”“内蒙古民营企业100强”“工业项目突出贡献奖”“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质量诚信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文明单位”“全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五九集团被评定为AAA-煤矿企业信用等级。
(5)主要业绩驱动因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产量和煤质。
3、报告期内公司进行的矿产勘探活动以及相关的勘探支出情况
(1)公司下属各煤矿保有资源量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五九集团煤炭资源/储量的情况:胜利煤矿累计查明煤炭资源储量20958万吨,保有资源储量17890.47万吨(包括压覆资源量1209.88万吨),消耗资源储量3067.53万吨;牙星分公司一号井累计查明煤炭资源量5713.86万吨,保有资源量2108.64万吨,消耗资源储量3605.22万吨。
(2)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煤矿的资源勘探情况及支出情况
2025年3-5月,五九集团委托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二三一有限公司已查明牙星分公司一号井11勘查线以西煤层发育及水文地质条件,满足勘探阶段要求,为矿区西部区域开采及下一步整合边角煤炭资源提供地质依据。本次补勘完成地质孔1952.6m/10个,工程孔531.25m/2个,水文工程地质孔545.71m/3个,煤层气孔261.93m/1个,测井3248.23m/16个,采集各类样品505件。共投入资金341万元。
2025年5-6月,五九集团委托内蒙古煤炭地质勘察二三一有限公司对胜利煤矿一水平一采区16煤进行了补充勘探,目的是进一步探明该煤层赋存状况,为16煤工作面布置和开采工艺选择提供科学依据。本次共施工4个钻孔,工程量
357.27米,其中地质孔3个,工程量247.58米,水文孔1个,工程量109.69米。共投入资金48万元。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1、资源优势
五九集团所属煤矿地下资源丰富,煤炭可采储量超过一亿吨。探矿权总资源储量139411万吨,采矿权剩余保有资源储量19999.11万吨。
2、产品优势
五九集团是内蒙古呼伦贝尔地区唯一一家长焰煤生产企业,其煤质具有低灰、低硫、高发热量等特点,在煤炭市场具有良好的信誉,拥有较稳定的客户基础以及持续增长的下游需求,广泛应用于发电、供热、水泥等行业。
3、管理优势
经中国煤炭工业协会评选,牙星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特级矿井、胜利煤矿被评为安全高效一级矿井;五九集团被评定为AAA-煤矿企业信用等级。
三、主营业务分析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251,503,610.98 | 403,547,383.15 | -37.68% | 主要系五九集团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
| 营业成本 | 174,115,693.93 | 239,521,359.43 | -27.31% | |
| 销售费用 | 7,616,349.80 | 7,962,692.57 | -4.35% | |
| 管理费用 | 70,626,459.91 | 94,329,693.44 | -25.13% | |
| 财务费用 | 31,727,874.36 | 14,931,683.40 | 112.49% | 主要系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汇兑损失同比增加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8,375,685.74 | 7,634,804.32 | 9.70% | |
| 研发投入 | 404,716.98 | 系五九集团研发支出同比增加所致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38,924.37 | 20,517,963.83 | -614.37% | 本报告期五九集团收入同比减少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639,753.08 | 8,444,924.37 | -1,149.62% | 本报告期五九集团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及去年收到乌拉圭公司股权转让款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67,683.36 | -80,301,324.82 | 89.83% | 本报告期支付的长城资产借款本金及利息同比减少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347,647.41 | -51,337,199.51 | -294.15%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和购建固定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9.03 | -11,386.71 | 92.28% | 系本公司对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按账面净资产计算的价值变动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88,280.12 | -776,887.30 | -310.39% | 主要系恒阳拉美去年同期收到乌拉圭224厂往来款,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98,802.45 | 系浙江商贸对乌拉圭22厂的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 | ||
| 营业外收入 | 5,729,183.53 | -100.00% | 主要系五九集团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所致 | |
| 少数股东损益 | -17,438,887.77 | 10,621,097.86 | -264.19% | 主要系五九集团本报告期经营亏损确认的少数股东损益同比减少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251,503,610.98 | 100% | 403,547,383.15 | 100% | -37.68% |
| 分行业 | |||||
| 煤炭采选业 | 241,232,433.49 | 95.92% | 384,655,159.03 | 95.32% | -37.29% |
| 其他业务 | 10,271,177.49 | 4.08% | 18,892,224.12 | 4.68% | -45.63% |
| 分产品 | |||||
| 煤炭 | 241,232,433.49 | 95.92% | 384,655,159.03 | 95.32% | -37.29% |
| 其他业务 | 10,271,177.49 | 4.08% | 18,892,224.12 | 4.68% | -45.63% |
| 分地区 | |||||
| 内蒙古地区 | 241,232,433.49 | 95.92% | 384,655,159.03 | 95.32% | -37.29% |
| 其他业务 | 10,271,177.49 | 4.08% | 18,892,224.12 | 4.68% | -45.63%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煤炭采选业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28.42% | -37.29% | -27.46% | -9.69% |
| 分产品 | ||||||
| 煤炭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28.42% | -37.29% | -27.46% | -9.69% |
| 分地区 | ||||||
| 内蒙古地区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28.42% | -37.29% | -27.46% | -9.69%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4,847,148.74 | 5.56% | 主要系对联营企业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和中航新大洲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损失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879.03 | 0.00% | 系本公司对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按账面净资产计算价值变动损益 | 否 |
| 资产减值 | -3,398,802.45 | 3.90% | 系浙江商贸对乌拉圭22厂的预付款计提减值准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0.00% | |||
| 营业外支出 | 4,838,097.93 | -5.55% | 主要系本公司计提对利凯投资的违约金和五九集团罚款支出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3,188,280.12 | 3.66% | 主要系控股母公司计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提蔡来寅案和张天宇案信用担保损失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342,673,939.35 | 13.69% | 545,007,951.96 | 20.91% | -7.22% | 主要系本报告期五九集团支付经营性资金及购建固定资产支付工程款所致 |
| 应收账款 | 739,493.12 | 0.03% | 768,821.87 | 0.03% | 0.00% | |
| 存货 | 102,999,814.41 | 4.11% | 30,726,597.87 | 1.18% | 2.93% | 系五九集团库存煤增加 |
| 投资性房地产 | 43,404,021.80 | 1.73% | 44,667,152.96 | 1.71% | 0.02%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3,220,542.06 | 13.71% | 349,782,690.80 | 13.42% | 0.29% | |
| 固定资产 | 1,027,687,036.27 | 41.04% | 1,050,613,216.05 | 40.30% | 0.74% | |
| 在建工程 | 42,056,640.74 | 1.68% | 35,030,602.50 | 1.34% | 0.34% | |
| 使用权资产 | 3,059,864.70 | 0.12% | 0.00% | 0.12% | 系上海办公室续租 | |
| 短期借款 | 80,115,999.99 | 3.20% | 80,128,888.89 | 3.07% | 0.13% | |
| 合同负债 | 74,244,571.02 | 2.97% | 83,942,332.60 | 3.22% | -0.25% |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 租赁负债 | 1,688,624.18 | 0.07% | 0.00% | 0.07% | 系上海办公室续租 | |
| 应收票据 | 19,477,305.18 | 0.78% | 13,200,000.00 | 0.51% | 0.27% | 系五九集团银行承兑汇票较年初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21,212,117.79 | 0.85% | 49,979,213.93 | 1.92% | -1.07% | 主要系控股母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五九集团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所致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199,005.04 | 1.13% | 12,529,861.94 | 0.48% | 0.65% | 系汇率变动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5.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1,684.51 | -879.03 | 280,805.48 | |||||
| 金融资产小计 | 281,684.51 | -879.03 | 280,805.48 | |||||
| 上述合计 | 281,684.51 | -879.03 | 280,805.48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依据公允价值。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87,204.17 | 87,204.17 | 冻结 | 诉讼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334,201.14 | 21,081,600.68 | 查封、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08,659,696.74 | 3,608,659,696.74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 合计 | 3,655,081,102.05 | 3,629,828,501.59 |
子公司股权已在合并层面全部抵消,其中股权受限明细如下:
|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 1 | 欠缴所得税 |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保封【2024】2401007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57,103,561.39 |
| 2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3367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19,319,732.95 |
| 3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 4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5,000,000.00 |
| 5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1,785,702.40 |
| 6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 7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三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 | 10,000,000.00 |
|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 资有限公司股权 | ||||
| 8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五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9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六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股权 | 10,000,000.00 |
| 10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九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11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九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12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二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13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14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五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15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执2544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7,230,000.00 |
| 16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3,330,000.00 |
| 17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3,330,000.00 |
| 18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33,330,000.00 |
| 19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20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21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22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000.00 |
| 23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24 | 觐祥案 | (2024)沪02法执财保字第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25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26 |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50,000,000.00 | |
| 27 |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54,000,000.00 | |
| 28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一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29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三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30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31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五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股权 | 10,000,000.00 |
| 32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六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33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七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34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八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35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一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36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9号之三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37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38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五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股权 | 10,000,000.00 |
|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 合计 | 3,608,659,696.74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煤炭 | 728,705,900.00 | 2,152,566,422.84 | 1,509,498,810.23 | 251,407,193.33 | -23,230,616.33 | -34,269,532.73 |
|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本部) | 子公司 | 服务、贸易 | 219,041,895.40 | 151,845,219.36 | 151,772,678.16 | 0.00 | -14,467,750.33 | -14,467,750.33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主营业务范围为:煤炭采掘。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1.53亿元,较年初减少3.68%;净资产15.09亿元,较年初减少1.78%。本报告期五九集团1-6月份累计生产原煤131.7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加3.67%;销售原煤85.21万吨,较上年同期减少28.55%。因市场下行,销量和售价同比下降,1-6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25,140.72万元,同比减少37.54%。1-6月亏损3,426.95万元,同比减少5,743.3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亏损为1,747.75万元。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本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主要从事服务贸易。截至2025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52亿元,较年初增加1.64%;净资产1.52亿元,较年初增加1.64%。本报告期亏损1,446.78万元,同比减少1,827.15万元,主要原因为财务费用汇兑损益变动所致。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1、经济波动和政策风险
煤炭行业与宏观经济关联度较高,受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及我国经济增长放缓,煤炭企业生产经营和盈利能力普遍受到影响。我国对煤炭行业实行较为严格的行业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若国家煤炭产业政策在未来进行调整,将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一定的影响。此外,国家在宏观政策调控、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税收政策等方面的变化,都将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一定影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障煤炭供应安全的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保供稳价作用,保证发电供热企业煤炭稳定供应,国家发改委针对煤炭中长期合同及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作出了相关要求,要求动力煤中长期价格在合理区间范围。国家对价格的管控将影响公司收益。针对此风险,公司一方面要保持产量和煤质的稳定;另一方面完成年度降本增效目标,管住全流程、关键点,降低成本支出。
2、安全环保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在采掘、生产过程中存在许多不可预见的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顶板、瓦斯、煤尘、火灾、水害和中毒等。如果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而发生事故,将会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和发展。国家对安全、环保监管监察越来越严格,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增大。
针对此风险,公司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持续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强化源头管控,注重靶向发力,扎实开展重大灾害治理、重大风险管控、重大隐患整治。加大安全生产管控力度,全面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提升全员安全素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加强环境监测,严守生态红线,大力推行绿色矿山建设,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全力提升生态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十一、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二、“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赵珍 | 监事 | 离任 | 2025年01月13日 | 个人原因 |
| 韩松阳 | 监事 | 被选举 | 2025年01月13日 | 工作调动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不适用
1、股权激励
1)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3年11月3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961.5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元/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人数:11人
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4年7月19日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数量:545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8元/股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人数:6人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鉴于上述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公司将对该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53.25万股,涉及17名激励对象。注销股份事项尚在推进中。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不适用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2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热电公司) | 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viewRunner.html?viewId=http://111.56.142.62:40010/support-yfpl-web/web/sps/views/yfpl/views/yfplHomeNew/index.js&cantonCode=150000 |
| 2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牙星分公司) | 同上 |
五、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暂未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也暂无后续相关计划。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太平洋牛业和恒阳牛业 | 交易对手出售资产时承诺 | 在本公司三级子公司恒阳拉美购买太平洋牛业持有的乌拉圭RondatelS.A.及LirtixS.A.公司100%股权交易中,根据齐齐哈尔恒阳、恒阳拉美与太平洋牛业、恒阳牛业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太平洋牛业和恒阳牛业承诺,LirtixS.A.和RondatelS.A.公司2017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470.2万美元,2018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5.3万美元,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47万美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累积不低于2,332.5万美元。双方约定,在业绩承诺期最后会计年度,如标的公司LirtixS.A.和RondatelS.A.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 | 2017年09月15日 | 2017年09月15日至2020年07月31日 | LirtixS.A.和RondatelS.A.业绩承诺期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实际净利润分别为169.13万美元、-571.50万美元及-856.29万美元,三个会计年度合计完成为-1,258.66万美元,与预测净利润数相差3591.16万元,完成率为-153.96%。因实际盈利情况未能达到盈利预测承诺,经计算,太平洋牛业、恒阳牛业需以现金补偿12,671.06万美元。之后业绩承诺方未履行承诺,并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进行了债权申报。齐齐哈尔法院于2021年12月裁定涉及上述承诺事项的债权确认总额为271,860,081.57元。2023年1月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黑龙江恒 |
| 利润低于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恒阳拉美、齐齐哈尔恒阳应按照约定的公式计算补偿金额,向补偿义务主体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交易对手方作为补偿义务主体应在恒阳拉美、齐齐哈尔恒阳发出补偿义务书面通知后的60日内优先以恒阳拉美尚未支付的现金对价进行补偿(如有),若有不足,则由补偿义务主体以自有或自筹的现金对恒阳拉美进行补偿。 | 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上述承诺事项将通过债转股方式解决。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否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因恒阳牛业破产重整原因上述恒阳牛业及太平洋牛业未履行承诺事项,拟通过债转股方式进行解决。目前处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阶段,办理完变更登记手续后,本承诺事项将得以解决。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2019年3月,蔡来寅诉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诉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尚衡冠通向原告偿还借款人民币70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付,从2018年5月12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19年3月11日为1400 | 8,400 | 是 | 因此案本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子公司股权、本公司享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分配利润款(暂无利润分配款项)被冻结。2022年3月二审判决。蔡来寅申请执行,2022年6月法院立案。2023年11月本公司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5年,最高院裁定由最高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 二审判决:1、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2、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对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尚衡冠通追偿;3、新大洲控股对 | 中止执行。截至目前,公司因本案被法院划扣银行存款990,241.58元。 | 2019年10月0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关于对已披露公司违规为大股东提供担保事项的补充公告》、《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暨资产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076、118,临2020-168、178,临2021- |
| 万元);2、判令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许树茂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八被告承担。 | 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4、驳回蔡来寅其他诉讼请求;5、驳回新大洲控股其他上诉请求。 | 032,临2022-022、065,临2023-007、008,临2024-003、033、060、067,临2025-051。披露日期:2019年4月23日、5月27日、10月9日,2020年11月27日、12月17日,2021年4月21日,2022年3月29日、8月30日,2023年2月1日、2月10日,2024年1月20日、4月12日、8月8日、11月26日,2025年6月7日。 | |||||
| 2019年5月,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吉鼎业”)诉本公司、恒阳牛业、上海恒阳合同纠纷。诉求返还本金、利息、违约金、支付律师费。 | 2,088.31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2088.3061万元被冻结。2020年3月21日法院签发《民事判决书》,目前本公司尚未支付。 | 2020年3月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控股、上海恒阳支付安吉鼎业1527.23万元、利息违约金合计289.43万元、律师代理费23万元。2020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 | 公司未履行判决。2020年10月公司收到《报告财产令及上交出入境证照通知书》、《执行通知书》。 | 2019年07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关于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97,临2020-059、135、157。披露日期:2019年7月2日,2020年4月10日、8月22日、10月23日。 |
| 2020年1月,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汇能”诉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诉求:请求判决本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承担本案的律师费7万元;请求判决全部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及其他一切合理费用。请求判决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4,030.33 | 否 | 因此案本公司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2022年1月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1、被告新大洲控股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前海汇能偿还借款3000万元、律师费7万元、保全担保费20152.01元即利息(利息分两笔,以10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10月19日起计算、以2000万元为基数按月利率2%自2018年6月19日起计算,均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被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被告新大洲控股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前海汇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驳回原告前海汇能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未履行生效判决。网络查询到前海汇能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0年03月24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新增诉讼及其他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7、096、160,临2022-012。披露日期:2020年3月24日、5月12日、11月7日,2022年2月18日。 |
| 2023年3月,利凯投资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诉请判令被告本公司支付第一阶段和第四阶段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 | 1,450 | 否 | 2023年6月一审判决。因此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审判决:1、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承担违约金。2、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律 | 利凯投资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04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新增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7、083,披露 |
| 告恒阳优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师代理费195000元。3、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被告新大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日期:2023年4月7日、12月1日。 | |||||
| 2023年5月,张天宇诉本公司侵权责任纠纷。诉请判令被告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19)黑民终536号民事判决项下尚衡冠通对原告所负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 1,855.65 | 是 | 2023年12月一审判决。2025年1月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对(2018)黑0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第一、二、三项中尚衡冠通不能向原告张天宇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张天宇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06月02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张天宇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再起诉本公司的公告》、《关于张天宇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34、091,临2025-005、033。披露日期:2023年6月2日、12月13日,2025年1月4日、4月24日。 |
| 2023年8月,利凯投资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诉请判令被告本公司支付第五阶段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和第六阶段股权回购款1517.2万元,并支付违约金,被告恒阳优品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 2,967.2 | 否 | 2023年9月一审判决。因此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一审判决:一、被告新大洲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股权回购款2967.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二、被告恒阳优品对上述被告新大洲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利凯投资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09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与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61、披露日期:2023年9月26日。 |
| 2023年9月,新大洲投资起诉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2,968 | 否 | 2024年12月一审判决、2025年3月二审判决。 | 一审判决: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 不适用 | 2024年05月30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 |
| 3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因案情发展,改诉讼标的额为2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2024年5月,新大洲投资收到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的反诉状,要求新大洲投资支付违约金等2968万元。 | 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披露日期:2024年5月30日。 | ||||||
| 2024年1月,本公司与枣矿集团因五九集团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导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仲裁申请。2024年6月本公司收到枣矿集团《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枣矿集团要求本公司向五九集团支付五九集团已经补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利息、律师费等。 | 6,505.11 | 否 | 仲裁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4年01月26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5、035、043、054;披露日期:2024年1月26日、4月20日、5月30日、6月28日。 |
| 2024年2月,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觐祥”)向22厂、本公司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 | 3,238.96 | 是 | 因该案本公司持有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海 | 2024年12月仲裁裁决:22厂需返还上海觐祥预付款,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上海觐祥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7月上海觐祥与本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延缓4个月执行。 | 2024年02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公告》、《关于诉讼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4、 |
| 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 | 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被冻结。我公司占五九集团的分红3400万元被冻结。因此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035。披露日期:2024年2月28日、4月20日。 |
其他诉讼事项?适用□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2021年2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对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要求缴纳12939349.02元的矿产资源补偿费滞纳金提起行政诉讼。 | 1,293.93 | 否 | 1、2021年6月法院判决。2、2021年11月前五九集团未按分期缴纳计划表缴纳270万元,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2月法院下发《行政裁定书》。 | 1、2021年6月法院判决:行政行为依法应当撤销,但撤销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人民法院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2、2021年12月法院裁定:对270万元滞纳金准予强制执行。 | 五九集团已全部履行。 | 2021年04月21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到<关于追偿国有资产流失损失的函>的进展暨相关仲裁结果的公告》、《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2、070,临2022-007、022。披露日期: |
| 2021年4月21日、7月22日,2022年1月5日、3月29日。 | |||||||
| 2021年4月,本公司诉许树茂,诉请判令被告许树茂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100万美元以及相应资金占用成本、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后第三人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加入诉讼。 | 786.59 | 否 | 2025年1月一审判决 | 判决驳回新大洲控股和第三人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请请求 | 不适用 | 2021年05月1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9。披露日期:2021年5月15日。 |
| 2024年6月上海博煜实业有限公司诉宁波恒阳、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要求返还货款等费用。 | 85.2 | 否 | 2025年2月原告撤诉 | 原告撤诉 | 不适用 | 2024年06月2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4,披露日期:2024年6月28日。 |
| 2023年11月五九集团诉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违约金并承担诉讼费。 | 1,455.86 | 否 | 五九集团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一审判决五九集团胜诉,被告上诉后,未缴纳上诉费按撤诉处理 | 五九集团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12月13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张天宇纠纷案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91,披露日期:2023年12月13日。 |
| 2023年11月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诉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诉请判令被告偿还原告欠款并承担诉讼费。 | 26.35 | 否 | 五九集团已申请强制执行 | 一审法院被告支付原告购煤款263521.11元。被告未上诉。 | 五九煤炭销售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 | 2023年12月13日 | 同上 |
| 2024年8月刘长义诉五九集团劳动争议案要求赔偿金等 | 39.14 | 否 | 已结案 | 劳动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一审判决驳回,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不适用 | 2024年08月08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0,披露日期:2024年8月8日。 |
| 2025年4月,陈东明与五九集团劳动仲裁,要求五九集团支付工资差额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 17.62 | 否 | 一审中 | 仲裁裁决驳回申请人的仲裁请求,陈东明起诉至法院 | 不适用 | 2025年06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51,披露日期:2025年6月7日。 |
| 2025年5月禹昌与五九集团劳动仲裁,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 10 | 否 | 已裁决 | 仲裁裁决驳回仲裁请求 | 不适用 | ||
| 张桂先、蔡伟、荣鸿伟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329.58 | 是 | 已判决 | 已判决赔偿支付原告79.60万元 | 已赔偿12.95万元,剩余66.65万元未支付。 | 2022年01月05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中部分案件一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关于涉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及部分案件一审、二审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07、025、048,披露日期:2022年1月5日、4月9日、6月14日。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诚信状况:
1、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子公司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情况:
(1)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上海恒阳、恒阳牛业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0)浙0103执3447号;
(2)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许树茂案,执行案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上述信息为本公司在网络查询获知,尚未收到相关法律文书;
(3)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2544号;
(4)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3560号;
(5)张桂先、蔡伟、荣鸿伟诉本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执行案号:(2022)琼96执1193号、(2024)琼01执2058号、(2024)琼01执2057号;
(6)张天宇诉本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本公司尚未履行生效判决,网上查询到执行案号:(2025)琼0108执1086号;
(7)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RONDATELS.A.《采购合作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争议仲裁案,执行案号:(2025)沪02执208号。
2、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如下:
(1)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2544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起诉本公司、恒阳优品股权转让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苏0903执3560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蔡来寅诉尚衡冠通、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本公司、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借款合同纠纷案,执行案号:(2023)粤03执1269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本公司、RONDATELS.A.《采购合作协议》及《最高额保证合同》争议仲裁案,执行案号:(2025)沪02执208号,因该案本公司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及法定代表人被出具限制消费令的情况:
| 序号 | 案件 | 被出具限制消费令单位及人员 |
| 1 | 公司与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同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时任法定代表人陈阳友、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王新宇 |
| 2 | 公司与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 3 | 公司与张桂先、蔡伟、荣鸿伟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 4 | 公司与蔡来寅借贷纠纷案及相关诉讼费案件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 5 | 公司与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两起股权转让纠纷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 6 | 公司与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合同争议案 | 本公司及本公司法定代表人韩东丰 |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情况:
| 序号 | 本公司及子公司 | 欠款对象 | 债务本金(元) | 债务期限 | 备注 |
| 1 | 上海恒阳 | 深圳市瞬赐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安吉鼎业案) | 3,500,000.00 | 2017.06.06-2018.05.31 | |
| 2 | 10,000,000.00 | 2017.06.16-2018.06.12 |
| 序号 | 本公司及子公司 | 欠款对象 | 债务本金(元) | 债务期限 | 备注 |
| 3 | 本公司 | 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17.11.13-2018.04.30 | |
| 4 | 20,000,000.00 | 2018.01.05-2018.04.30 | |||
| 5 | 本公司 | 蔡来寅案 | 35,000,000.00 | 2017.12.28-2018.06.27 | |
| 6 | 本公司 | 税务部门欠款 | 0 | 滞纳金41,724,954.41元 | |
| 7 | 本公司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44,172,000.00 | 2021.01.01-2023.03.31 | |
| 8 | 本公司 | 张天宇案 | 9,131,750.00 | 2018.01.24-2018.06.24 | |
| 9 | 本公司 | 上海觐祥案 | 4,500,000.00美元 | 2022.03.01-2023.01.31 | |
| 10 | 本公司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 203,569,777.80 | 2023.08.31-2025.02.28 |
(二)报告期内,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及其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的诚信状况:
1、截至2025年6月30日,大连和升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告 | 诉讼金额(元) | 案由 |
| 1 | 工行高新园区支行 | 13,182,045.45 | 担保责任 |
| 2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 | 27,987,120.00 | 担保责任 |
截至2025年6月30日,王文锋先生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原告 | 诉讼金额(元) | 案由 |
| 1 | 工行高新园区支行 | 13,182,045.45 | 担保责任 |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判决。
2、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判决外,大连和升(含一致行动人)及王文锋先生不存在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收回 | 利率 | 本期利息 | 期末余额 |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万元)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万元) | (万元) | ||||
| 无 | |||||||||
| 关联债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无 | ||||||||
应付关联方债务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合营公司 | 往来款 | 540 | 540 |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现第一大股东 | 债务 | 19,132.82 | 2,197 | 500 | 20,829.82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货款 | 254.15 | 22.77 | 231.38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货款销项税费 | 33.04 | 2.96 | 30.08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运费 | 659.13 | 940.41 | 1,250.85 | 348.69 | ||
| 韩东丰 | 董事长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033.59 | 1,033.59 | ||||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兼总裁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799.89 | 799.89 | ||||
| 王晓宁 | 董事兼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31.39 | 331.39 | ||||
| 李求约 | 副总裁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77.92 | 577.92 | ||||
| 李求约 | 副总裁 | 借款 | 200 | 50 | 150 | |||
| 任春雨 | 董事会秘书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131.25 | 0.03 | 131.23 | |||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1、上述形成原因为货款、运费的交易是按照市场化交易原则进行的正常业务往来,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2、公司与大连和升往来余额20,829.82万元构成:①尚衡冠通以本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借款并委托支付给尚衡冠通,该资金最终被尚衡冠通关联方恒阳牛业占用。2020年10月一审判决本公司须偿还相关本金和利息,2022年1月二审维持原判。根据本公司与大连和升2021年1月12日签署的协议约定,大连和升对该笔资金占用承诺兜底,并于2020年12月31日,预先向本公司支付4650万元,公司目前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本公司不服判决,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可能提交再审申请,能否获得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已就上述事实实施了刑事报案,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并正在进行取证工作,待刑事结案或再审判决后,公司再做相关处理。②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为时任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嫌伪造公章,违规担保。为了解决公司上述违规担保问题,大连和升与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签署了《补充协议》,并于2023年4月24日将11,228,757美元(7700万元人民币)转入本公司账户。③张天宇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本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后,张天宇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赔 |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关于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尚在推进中。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偿责任。2023年6月25日,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收到大连和升转入的资金2,121.69万元,该笔资金将用于弥补本公司因张天宇案若承担赔偿责任可能遭受的损失。本公司将在相关案件执行后将债权转让至大连和升,上述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④无偿借款1797万元。⑤为消除2023年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大连和升对22厂及177厂尚欠本公司购货款6,344,677.85美元提供可收回性担保,该笔购货款按合同签订日银行汇率7.1889折算为人民币4561.13万元。2024年12月31日,大连和升将该笔担保款汇入了本公司。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3、与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的往来款为日常资金拆借,出借方不收取利息,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4、上述个人款项形成原因为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是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收到的股权认购款,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5、与李求约借款,出借方不收利息,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的利益。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5年03月11日 | 巨潮资讯网 |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本公司子公司有部分厂房及商铺对外出租;本公司办公室为租赁其他公司资产。出租收益及租赁费金额不大,对公司的损益影响较小。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RondatelS.A.(觐祥) | 2020年02月10日 | 3,221.37 | 2020年02月13日 | 3,221.37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主债务到期后两年内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3,221.37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3,221.37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浙江商贸(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 2022年08月25日 | 8,650 | 2024年09月19日 | 1,760 | 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抵押 | 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持股比例7.4104%(出资额5,400万元)的股权;新大洲投资以名下一处房产价值 | 无 | 五年 | 否 | 否 |
| 2024年09月18日 | 3,180 | 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抵押 | ||||||||
| 2024年09月17日 | 3,060 | 连带责任担保、质押、抵押 | ||||||||
| 310.72万提供抵押。 | ||||||||||
| 上海恒阳(商票-瞬赐) | 2017年05月24日 | 20,000 | 2017年06月06日 | 35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17.06.06-2018.05.31 | 否 | 否 |
| 2017年06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2017.06.16-2018.06.12 | 否 | 否 | |||
| 中航新大洲 | 2024年12月17日 | 900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无 | 无 | 无 | 否 | 是 | |
| 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 | 2025年04月19日 | 10,000 | 0 | 连带责任担保 | 大连光曜致新舒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大连百傲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流通股 | 无 | 无 | 否 | 是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0,9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39,55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9,350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无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0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0,9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2,771.37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2,571.37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 | 73.38% | |||||||||
| 产的比例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2,571.37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005.01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16,576.38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浙江商贸向华夏银行贷款8,650万元人民币,由本公司、海南实业、新大洲投资与大连和升共同为浙江商贸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以本公司持有的五九集团持股比例7.4104%(出资额5,400万元)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新大洲投资以名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一处房产价值310.72万提供抵押。
3、委托理财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适用□不适用
1、子公司五九集团实施智能化项目:五九集团胜利煤矿预计投入资金14,157.60万元,牙星煤矿预计投入资金11,167万元,合计总投资预计25,324.60万元。报告期内,五九集团两矿井智能化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招标并签订合同,其中牙星煤矿所采购的设备全部到货,目前正在安装中,胜利煤矿采购的设备大部分已到货,剩余部分陆续发货中。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智能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2,公告日期:2025年1月2日。
2、五九集团缴纳胜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事项:2020年12月22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与五九集团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合同(出让收益缴纳)》(合同编号:1500022020C040),合同约定:采矿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五九集团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28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16年缴纳,其中2021年9月12日需缴纳827.112万元,以后15年每年支付827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该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
日签订并盖章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6,616.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披露索引: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公告名称:《关于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缴纳胜利煤矿采矿权出让收益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8,公告日期:2021年4月2日。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128,075 | 2.99% | 8,625 | 8,625 | 25,136,700 | 3.00% | |||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128,075 | 2.99% | 8,625 | 8,625 | 25,136,700 | 3.00%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128,075 | 2.99% | 8,625 | 8,625 | 25,136,700 | 3.00% | |||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814,000,925 | 97.01% | -8,625 | -8,625 | 813,992,300 | 97.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814,000,925 | 97.01% | -8,625 | -8,625 | 813,992,300 | 97.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00% | |||
| 三、股份总数 | 839,129,000 | 100.00% | 0 | 0 | 839,129,000 | 100.00% |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张红 | 400,000 | 0 | 0 | 4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焱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晓宁 | 2,565,000 | 0 | 0 | 2,565,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娜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7月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宋涛 | 500,000 | 0 | 0 | 5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任春雨 | 1,000,000 | 0 | 0 | 1,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任春雨 | 22,500 | 0 | 0 | 22,500 | 董监高持股 | 执行董监高持股规定 |
| 孟兆胜 | 15,000 | 0 | 0 | 15,000 | 董监高持股 | 执行董监高持股规定 |
| 马鸿瀚 | 6,000,000 | 0 | 0 | 6,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刘燕翔 | 25,575 | 0 | 8,625 | 34,200 | 董监高持股(已离职) | 执行董监高持股规定 |
| 刘旭东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李求约 | 4,500,000 | 0 | 0 | 4,5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7月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李家龙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7月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韩东丰 | 8,000,000 | 0 | 0 | 8,0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高国平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代利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许锦燕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 | 2024年7月 |
| 励 | 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 魏建鹏 | 300,000 | 0 | 0 | 3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3年11月3日起19个月、31个月 |
| 王雯婷 | 100,000 | 0 | 0 | 10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7月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王青 | 150,000 | 0 | 0 | 150,000 | 限制性股票激励 | 2024年7月19日起12个月、24个月 |
| 合计 | 25,128,075 | 0 | 8,625 | 25,136,70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5,1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85% | 107,847,136 | 0 | 0 | 107,847,136 | 质押 | 81,200,000 | ||
| 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7.27% | 60,990,000 | 0 | 0 | 60,990,000 | 不适用 | 0 |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5.33% | 44,741,652 | 0 | 0 | 44,741,652 | 冻结 | 44,741,652 | ||
| 44,741,652 | 质押 | 44,738,922 | ||||||||
| 李雪梅 | 境内自然人 | 2.80% | 23,519,100 | -1999300 | 0 | 23,519,100 | 不适用 | 0 | ||
|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77% | 23,203,244 | 0 | 0 | 23,203,244 | 质押 | 6,000,000 | ||
| 天风证券资管-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天时领航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2.59% | 21,701,005 | 21701005 | 0 | 21,701,005 | 不适用 | 0 | ||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78% | 14,941,200 | 1520400 | 0 | 14,941,200 | 不适用 | 0 | ||
| 彭浩 | 境内自然人 | 1.27% | 10,673,758 | 0 | 0 | 10,673,758 | 不适用 | 0 | |||
| 李浩渊 | 境内自然人 | 1.21% | 10,175,600 | 963100 | 0 | 10,175,600 | 不适用 | 0 | |||
| 中烨正企(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烨悦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20% | 10,065,500 | 10065500 | 0 | 10,065,500 | 不适用 | 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无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及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涉及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无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7,847,136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47,136 | ||||||||
| 富立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富立澜沧江十四号私募投资基金 | 60,99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990,000 |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44,741,652 | 人民币普通股 | 44,741,652 | ||||||||
| 李雪梅 | 23,519,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519,100 | ||||||||
| 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3,203,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23,203,244 | ||||||||
| 天风证券资管-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天时领航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21,701,005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01,005 | ||||||||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4,941,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941,200 | ||||||||
| 彭浩 | 10,673,7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673,758 | ||||||||
| 李浩渊 | 10,175,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175,600 | ||||||||
| 中烨正企(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烨悦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065,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65,500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关系,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之间及和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上海照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照友壬寅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149411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持有数量为100股。中烨正企(北京)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烨悦川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数量为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数量持有数量为10065500股。公司股东未参与转融通业务情况。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42,673,939.35 | 545,007,951.96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9,477,305.18 | 13,200,000.00 |
| 应收账款 | 739,493.12 | 768,821.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34,261,612.62 | 32,867,751.38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43,319,487.42 | 49,649,111.7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102,999,814.41 | 30,726,597.87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69,530,228.14 | 69,399,909.2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13,001,880.24 | 741,620,144.13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3,220,542.06 | 349,782,690.8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0,805.48 | 281,684.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43,404,021.80 | 44,667,152.96 |
| 固定资产 | 1,027,687,036.27 | 1,050,613,216.05 |
| 在建工程 | 42,056,640.74 | 35,030,602.5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3,059,864.70 | |
| 无形资产 | 329,494,126.50 | 333,496,913.2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946,237.75 | 31,970,006.6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69,750,830.87 | 19,309,999.4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90,900,106.17 | 1,865,152,266.11 |
| 资产总计 | 2,503,901,986.41 | 2,606,772,410.24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80,115,999.99 | 80,128,888.89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10,131,564.39 | 114,994,263.55 |
| 预收款项 | 7,611,669.00 | 7,611,669.00 |
| 合同负债 | 74,244,571.02 | 83,942,332.6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87,118,460.81 | 102,543,518.17 |
| 应交税费 | 21,212,117.79 | 49,979,213.93 |
| 其他应付款 | 439,114,797.90 | 428,188,466.16 |
| 其中:应付利息 | 0.00 |
| 应付股利 | 85,402.42 | 85,402.42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5,189,045.52 | 257,940,035.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86,766,666.08 | 89,471,132.7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71,504,892.50 | 1,214,799,521.02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0.00 | 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688,624.18 | |
| 长期应付款 | 90,970,000.00 | 90,97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7,565,454.90 | 7,565,454.90 |
| 预计负债 | 322,183,162.83 | 314,018,559.33 |
| 递延收益 | 2,184,214.54 | 2,213,144.5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24,591,456.45 | 414,767,158.79 |
| 负债合计 | 1,596,096,348.95 | 1,629,566,679.8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839,129,000.00 | 839,12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666,061,447.87 | 662,803,568.43 |
| 减:库存股 | 32,083,200.00 | 32,083,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28,199,005.04 | 12,529,861.94 |
| 专项储备 | 29,250,235.15 | 25,713,259.27 |
| 盈余公积 | 72,294,639.73 | 72,294,639.73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431,524,024.35 | -1,353,453,228.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1,327,103.44 | 226,933,900.80 |
| 少数股东权益 | 736,478,534.02 | 750,271,829.63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907,805,637.46 | 977,205,730.4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03,901,986.41 | 2,606,772,410.24 |
法定代表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鸿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宁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87,204.17 | 73,569.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
| 应收款项融资 | ||
| 预付款项 | ||
| 其他应收款 | 692,990,084.94 | 715,467,280.0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4,622,324.54 | 34,521,368.37 |
| 流动资产合计 | 727,699,613.65 | 750,062,217.83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438,938,200.67 | 1,438,938,195.8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0,805.48 | 281,684.51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68,629.41 | 75,835.46 |
| 在建工程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49,287,635.56 | 1,449,295,715.78 |
| 资产总计 | 2,176,987,249.21 | 2,199,357,933.6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7,260,614.04 | 5,539,127.70 |
| 应交税费 | 73,819.42 | 13,432,884.13 |
| 其他应付款 | 315,130,215.14 | 316,311,081.1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11,158,406.76 | 205,498,035.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33,623,055.36 | 540,781,128.94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158,301,304.97 | 153,110,173.80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8,301,304.97 | 153,110,173.80 |
| 负债合计 | 691,924,360.33 | 693,891,302.74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839,129,000.00 | 839,129,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316,803,478.13 | 313,545,598.69 |
| 减:库存股 | 32,083,200.00 | 32,083,200.00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169,799,974.42 | 169,799,974.42 |
| 未分配利润 | 191,413,636.33 | 215,075,257.76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85,062,888.88 | 1,505,466,630.8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176,987,249.21 | 2,199,357,933.61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51,503,610.98 | 403,547,383.15 |
| 其中:营业收入 | 251,503,610.98 | 403,547,383.15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322,520,499.68 | 408,465,891.7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74,115,693.93 | 239,521,359.43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38,029,404.70 | 51,720,462.89 |
| 销售费用 | 7,616,349.80 | 7,962,692.57 |
| 管理费用 | 70,626,459.91 | 94,329,693.44 |
| 研发费用 | 404,716.98 | |
| 财务费用 | 31,727,874.36 | 14,931,683.40 |
| 其中:利息费用 | 16,212,887.18 | 18,759,093.56 |
| 利息收入 | 3,740,213.91 | 1,020,910.91 |
| 加:其他收益 | 156,099.16 | 210,929.6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47,148.74 | -3,989,657.2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47,148.74 | -3,989,657.27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9.03 | -11,386.7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88,280.12 | -776,887.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398,802.45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2,295,899.88 | -9,485,510.21 |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5,729,183.53 |
| 减:营业外支出 | 4,838,097.93 | 4,759,089.77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 -87,133,997.81 | -8,515,416.45 |
| 填列) | ||
| 减:所得税费用 | 8,375,685.74 | 7,634,804.3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509,683.55 | -16,150,220.7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5,509,683.55 | -16,150,220.7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78,070,795.78 | -26,771,318.63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38,887.77 | 10,621,097.86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69,143.10 | -5,089,937.16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669,143.10 | -5,089,937.16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5,669,143.10 | -5,089,937.16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5,669,143.10 | -5,089,937.16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79,840,540.45 | -21,240,157.9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2,401,652.68 | -31,861,255.79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38,887.77 | 10,621,097.86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30 | -0.032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30 | -0.0321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韩东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鸿瀚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晓宁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减:营业成本 | 0.00 | 0.00 |
| 税金及附加 | 2,443.75 | 9,791.25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8,417,920.55 | 9,137,829.24 |
| 研发费用 | ||
| 财务费用 | 10,330,175.30 | 14,437,151.75 |
| 其中:利息费用 | 12,068,762.16 | 15,038,500.75 |
| 利息收入 | 1,716,974.37 | 572,387.55 |
| 加:其他收益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6 | 10.70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86 | 10.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9.03 | -11,386.7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09,337.66 | -4,941,639.2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760,751.43 | -28,537,787.53 |
| 加:营业外收入 | 66,873.18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900,870.00 | 2,282,961.0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3,661,621.43 | -30,753,875.35 |
| 减:所得税费用 |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61,621.43 | -30,753,875.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661,621.43 | -30,753,875.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 |
| 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3,661,621.43 | -30,753,875.35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1,692,456.59 | 424,003,710.84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6,778.34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620,391.29 | 88,435,122.2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97,359,626.22 | 512,438,833.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2,466,622.73 | 57,608,645.9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8,389,025.18 | 167,102,584.8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97,303,620.59 | 151,917,561.5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739,282.09 | 115,292,076.9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02,898,550.59 | 491,920,869.2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38,924.37 | 20,517,963.8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8,352,333.40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15,000.00 | 2,450,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5,000.00 | 30,802,333.4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0,354,753.08 | 22,357,409.0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0,354,753.08 | 22,357,409.0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8,639,753.08 | 8,444,924.3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4,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7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7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1,856,592.60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943,946.67 | 15,489,371.8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23,736.69 | 4,655,360.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167,683.36 | 92,001,324.8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167,683.36 | -80,301,324.8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86.60 | 1,237.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347,647.41 | -51,337,199.51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4,934,382.59 | 550,228,107.9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2,586,735.18 | 498,890,908.40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34.80 | 464,742.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634.80 | 464,742.3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4,476.00 |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24,476.00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4.80 | 40,266.3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634.80 | 40,242.2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3,634.80 | 40,242.2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634.80 | -40,242.25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4.08 |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9.48 |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63.56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9,129,000.00 | 662,803,568.43 | 32,083,200.00 | 12,529,861.94 | 25,713,259.27 | 72,294,639.73 | -1,353,453,228.57 | 226,933,900.80 | 750,271,829.63 | 977,205,730.43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9,129,000.00 | 662,803,568.43 | 32,083,200.00 | 12,529,861.94 | 25,713,259.27 | 72,294,639.73 | -1,353,453,228.57 | 226,933,900.80 | 750,271,829.63 | 977,205,730.43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7,879.44 | 15,669,143.10 | 3,536,975.88 | -78,070,795.78 | -55,606,797.36 | -13,793,295.61 | -69,400,092.9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669,143.10 | -78,070,795.78 | -62,401,652.68 | -17,438,887.77 | -79,840,540.4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7,879.44 | 3,257,879.44 | 247,321.20 | 3,505,200.6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57,879.44 | 3,257,879.44 | 3,257,879.44 | |||
| 4.其他 | 247,321.20 | 247,321.20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3,536,975.88 | 3,536,975.88 | 3,398,270.96 | 6,935,246.84 | |||||||||
| 1.本期提取 | 21,545,201.01 | 21,545,201.01 | 20,700,291.18 | 42,245,492.19 | |||||||||
| 2.本期使用 | 18,008,225.13 | 18,008,225.13 | 17,302,020.22 | 35,310,245.35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9,129,000.00 | 666,061,447.87 | 32,083,200.00 | 28,199,005.04 | 29,250,235.15 | 72,294,639.73 | -1,431,524,024.35 | 171,327,103.44 | 736,478,534.02 | 907,805,637.46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风险准备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674,170,376.17 | 25,107,200.00 | 20,925,491.09 | 40,853,009.61 | 72,294,639.73 | -1,251,617,886.07 | 365,197,430.53 | 752,639,037.94 | 1,117,836,468.4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3,679,000.00 | 674,170,376.17 | 25,107,200.00 | 20,925,491.09 | 40,853,009.61 | 72,294,639.73 | -1,251,617,886.07 | 365,197,430.53 | 752,639,037.94 | 1,117,836,468.4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52,227.73 | -5,089,937.16 | 5,294,545.59 | -17,419,657.95 | -11,362,821.79 | 15,708,014.22 | 4,345,192.4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89,937.16 | -26,771,318.63 | -31,861,255.79 | 10,621,097.86 | -21,240,157.9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94,584.06 | 5,794,584.06 | 5,794,584.0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 |
| 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94,584.06 | 5,794,584.06 | 5,794,584.06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9,351,660.68 | 9,351,660.68 | 9,351,660.68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 |
| 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9,351,660.68 | 9,351,660.68 | 9,351,660.68 | ||||||||||
| (五)专项储备 | 5,294,545.59 | 5,294,545.59 | 5,086,916.36 | 10,381,461.95 | |||||||||
| 1.本期提取 | 21,266,130.61 | 21,266,130.61 | 20,432,164.71 | 41,698,295.32 | |||||||||
| 2.本期使用 | 15,971,585.02 | 15,971,585.02 | 15,345,248.35 | 31,316,833.37 | |||||||||
| (六)其他 | 57,643.67 | 57,643.67 | 57,643.67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680,022,603.90 | 25,107,200.00 | 15,835,553.93 | 46,147,555.20 | 72,294,639.73 | -1,269,037,544.02 | 353,834,608.74 | 768,347,052.16 | 1,122,181,660.90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9,129,000.00 | 313,545,598.69 | 32,083,200.00 | 169,799,974.42 | 215,075,257.76 | 1,505,466,630.8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 | ||||||||||||
| 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9,129,000.00 | 313,545,598.69 | 32,083,200.00 | 169,799,974.42 | 215,075,257.76 | 1,505,466,630.8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257,879.44 | -23,661,621.43 | -20,403,741.9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3,661,621.43 | -23,661,621.4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257,879.44 | 3,257,879.44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257,879.44 | 3,257,879.44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
| 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9,129,000.00 | 316,803,478.13 | 32,083,200.00 | 169,799,974.42 | 191,413,636.33 | 1,485,062,888.88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308,680,164.63 | 25,107,200.00 | 169,799,974.42 | 214,605,979.82 | 1,501,657,918.8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33,679,000.00 | 308,680,164.63 | 25,107,200.00 | 169,799,974.42 | 214,605,979.82 | 1,501,657,918.8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94,584.06 | -30,753,875.35 | -24,959,291.2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0,753,875.35 | -30,753,875.3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94,584.06 | 5,794,584.06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794,584.06 | 5,794,584.06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33,679,000.00 | 314,474,748.69 | 25,107,200.00 | 169,799,974.42 | 183,852,104.47 | 1,476,698,627.5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系1992年9月9日经海南省股份制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琼股办字(1992)22号文批准,在海南琼港轻骑摩托车开发有限公司的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规范化股份有限公司。1992年12月30日经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注册,原注册资本10,000万元。1993年11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于1994年5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83,912.90万股,注册资本为83,912.90万元,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桂林洋开发区,总部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88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40楼03-06室,母公司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最终母公司为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为王文锋。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属煤炭开采和洗选业,主要产品为煤炭。
(三)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5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预付款项金额 | 600万元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50万元 |
| 重要的应付账款金额 | 200万元 |
| 重要的合同负债金额 | 200万元 |
| 重要的其他应付款金额 | 150万元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日是指本公司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即被购买方的净资产或生产经营决策的控制权转移给本公司的日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一般认为实现了控制权的转移:
①企业合并合同或协议已获本公司内部权力机构通过。
②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已获得批准。
③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权转移手续。
④本公司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并且有能力、有计划支付剩余款项。
⑤本公司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承担相应的风险。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全部转入合并日当期的投资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单位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当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时,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在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时,本公司综合所有事实和情况,包括评估结构化主体设立目的和设计、识别可变回报的类型、通过参与其相关活动是否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的回报可变性等的基础上评估是否控制该结构化主体。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①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或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未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合营安排,通常划分为合营企业;但有确凿证据表明满足下列任一条件并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营安排划分为共同经营:
1)合营安排的法律形式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合营安排的合同条款约定,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3)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表明,合营方对该安排中的相关资产和负债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如合营方享有与合营安排相关的几乎所有产出,并且该安排中负债的清偿持续依赖于合营方的支持。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1)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该资产等由共同经营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
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等(该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在将该资产等出售给第三方之前,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购入的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本公司对共同经营不享有共同控制,如果本公司享有该共同经营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共同经营相关负债的,仍按上述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否则,应当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以及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④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6、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库存商品、包装物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并已获得监管部门批准,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应当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20、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11、(6)金融资产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 账龄组合 | 除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以外的其他客户账龄分析组合 | 按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提 |
| 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
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2、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 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摊销)率(%) |
| 房屋建筑物 | 10-30 | 5 | 3.17-9.5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 井巷 | 年限平均法 | 10-30 | 5 | 3.17-9.5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利用专项储备支出形成的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2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7、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客户关系、商标权等。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 |
| 客户关系 | 15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 商标 | 15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 探矿权 | 10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 采矿权 | 30年 | 最佳预期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 电脑软件系统 | 2-5年 | 预计经济利益实现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期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28、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29、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 办公家具 | 3 | |
| 装修费 | 5 | |
| 租赁费 | 3 |
30、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1、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公司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公司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职工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确认为负债,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内退福利的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对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对内退人员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至法定退休年龄为止。
32、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5、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煤炭销售业务
(2)房屋租赁业务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新大洲控股有二大业务板块,一是煤炭销售,二是房屋租赁。公司通常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各类业务销售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披露如下:
(1)煤炭销售业务
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原煤及煤矸石销售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煤炭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汽车运输情形下,由客户到煤厂仓库提货,过磅提货并出具过磅单,经客户核对无误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铁路运输情形下,货物装车并由铁路公司出具铁路货运单即视为货权转移,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2)房屋租赁业务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租赁合同通常包含房屋租赁等履约义务,由于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在履约完毕时确认收入。本公司在经营租赁下收取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
36、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7、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8、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39、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 短期租赁 |
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执行完毕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在判断租赁的资产是否低价值租赁时,以资产全新状态下的绝对价值低于人民币200,000.00元作为低价值租赁判定依据。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26和33。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②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③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④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⑤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①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②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③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③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④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⑤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0、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12年2月14日起,本公司按每吨15.00元计提安全生产费用,计提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2021年9月经安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将五九煤炭牙星矿区鉴定为高瓦斯矿井,从2021年10月开始按照每吨30.00元计提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按照原煤的实际产量每吨9.50元计提煤矿维简费,公司提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4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2、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境内销售,提供加工;不动产租赁服务;其他应税销售服务行为;简易计 | 13%;9%;6%;5%或3%。 |
| 税方法。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7%、5%、1%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6.5%、8.25% |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2% |
| 房产税 | 按照房产原值扣除10%至30%或租金收入为纳税基准 | 12%、1.2% |
| 矿产资源税 | 按煤炭营业收入计征 | 10% |
| 水利建设基金 | 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 | 1% |
| 土地使用税 | 按应税土地面积计征 | 1.2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20.00元/平方米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8.25%、16.5% |
| 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8.25%、16.5% |
| 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8.25%、16.5% |
| 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8.25%、16.5% |
2、税收优惠
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税收法则缴纳税款。2025年度,应纳税利润中不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8.25%税率计缴利得税,超过2,000,000.00港币的部分按16.50%税率计缴利得税。
3、其他
无。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342,673,939.35 | 545,007,951.96 |
| 合计 | 342,673,939.35 | 545,007,951.96 |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61,555.16 | 254,801.45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账户冻结余额 | 87,204.17 | 73,569.37 |
| 合计 | 87,204.17 | 73,569.37 |
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说明:主要是蔡来寅案、觐祥担保案、利凯投资案等致本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2、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9,477,305.18 | 13,200,000.00 |
| 合计 | 19,477,305.18 | 13,200,000.00 |
(2)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22,329,349.66 | 11,756,242.34 |
| 合计 | 22,329,349.66 | 11,756,242.34 |
3、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400,000.00 | 429,625.00 |
| 1至2年 | 263,521.11 | |
| 2至3年 | 264,138.74 | 617.63 |
| 3年以上 | 6,848,530.92 | 6,848,530.92 |
| 5年以上 | 6,848,530.92 | 6,848,530.92 |
| 合计 | 7,512,669.66 | 7,542,294.66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033,683.41 | 80.31% | 6,033,683.41 | 100.00% | 6,033,683.41 | 80.00% | 6,033,683.41 | 100.00% | 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 | 1,478,986.25 | 19.69% | 739,493.13 | 50.00% | 739,493.12 | 1,508,611.25 | 20.00% | 739,789.38 | 49.04% | 768,821.87 |
| 账款 |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1,478,986.25 | 19.69% | 739,493.13 | 50.00% | 739,493.12 | 1,508,611.25 | 20.00% | 739,789.38 | 49.04% | 768,821.87 |
| 合计 | 7,512,669.66 | 100.00% | 6,773,176.54 | 90.16% | 739,493.12 | 7,542,294.66 | 100.00% | 6,773,472.79 | 89.81% | 768,821.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牙克石市富兴热力有限公司 | 4,748,522.94 | 4,748,522.94 | 4,748,522.94 | 4,748,522.94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飞图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435,534.03 | 435,534.03 | 435,534.03 | 435,534.0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三亚为赢文化俱乐部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40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3,521.11 | 263,521.11 | 263,521.11 | 263,521.1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天津藤井科技有限公司 | 74,110.36 | 74,110.36 | 74,110.36 | 74,110.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星符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50,198.00 | 50,198.00 | 50,198.00 | 50,198.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博润腾实业有限公司 | 46,131.33 | 46,131.33 | 46,131.33 | 46,131.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北京宝宝爱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望京分公司 | 7,643.43 | 7,643.43 | 7,643.43 | 7,643.4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安徽五源食品有限公司 | 3,819.88 | 3,819.88 | 3,819.88 | 3,819.88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康识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3,089.70 | 3,089.70 | 3,089.70 | 3,089.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零售客户 | 617.63 | 617.63 | 617.63 | 617.6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上海懿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495.00 | 495.00 | 495.00 | 49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 合计 | 6,033,683.41 | 6,033,683.41 | 6,033,683.41 | 6,033,683.4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
| 1-2年 | |||
| 2-3年 | |||
| 3-4年 | |||
| 4-5年 | |||
| 5年以上 | 1,478,986.25 | 739,493.13 | 50.00% |
| 合计 | 1,478,986.25 | 739,493.13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确定。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6,033,683.41 | 6,033,683.41 | ||||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739,789.38 | 296.25 | 739,493.13 | |||
| 合计 | 6,773,472.79 | 296.25 | 6,773,176.54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无 |
说明:无。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牙克石市富兴热力有限公司 | 4,748,522.94 | 4,748,522.94 | 63.21% | 4,748,522.94 | |
| 吉林省枫树贸易有限公司 | 1,266,214.68 | 1,266,214.68 | 16.85% | 633,107.34 | |
| 上海飞图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435,534.03 | 435,534.03 | 5.80% | 435,534.03 | |
| 三亚为赢文化俱乐部有限公司 | 400,000.00 | 400,000.00 | 5.32% | 400,000.00 |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63,521.11 | 263,521.11 | 3.51% | 263,521.11 | |
| 合计 | 7,113,792.76 | 7,113,792.76 | 94.69% | 6,480,685.42 |
4、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43,319,487.42 | 49,649,111.79 |
| 合计 | 43,319,487.42 | 49,649,111.79 |
(1)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股权转让款 | 56,742,766.77 | 56,007,506.07 |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36,364,513.42 | 47,793,508.69 |
| 应收租金及代付运费 | 17,593,642.65 | 17,593,642.65 |
| 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608,687.31 | 1,156,964.76 |
| 备用金 | 19,100.11 | 34,455.00 |
| 代垫代付款 | 4,987,296.93 | 3,548,691.37 |
| 其他 | 1,165,917.49 | 48,433.85 |
| 合计 | 117,481,924.68 | 126,183,202.39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44,885,154.71 | 20,498,652.35 |
| 1至2年 | 27,850,514.88 | 56,923,578.63 |
| 2至3年 | 4,219,951.52 | 5,160,223.20 |
| 3年以上 | 40,526,303.57 | 43,600,748.21 |
| 3至4年 | 2,419,204.87 | 2,488,770.13 |
| 4至5年 | 11,857,811.68 | 13,878,077.98 |
| 5年以上 | 26,249,287.02 | 27,233,900.10 |
| 合计 | 117,481,924.68 | 126,183,202.39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8,452,225.93 | 58.27% | 68,452,225.93 | 100.00% | 68,450,435.78 | 54.25% | 68,450,435.78 | 100.00% | 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9,029,698.75 | 41.73% | 5,710,211.33 | 11.65% | 43,319,487.42 | 57,732,766.61 | 45.75% | 8,083,654.82 | 14.00% | 49,649,111.79 |
| 其中: | ||||||||||
| 账龄组合 | 49,029,698.75 | 41.73% | 5,710,211.33 | 11.65% | 43,319,487.42 | 57,732,766.61 | 45.75% | 8,083,654.82 | 14.00% | 49,649,111.79 |
| 合计 | 117,481,924.68 | 100.00% | 74,162,437.26 | 63.13% | 43,319,487.42 | 126,183,202.39 | 100.00% | 76,534,090.60 | 49,649,111.7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100.00% | 诉讼中,已申请强制执行 |
|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 17,593,642.65 | 17,593,642.65 | 17,593,642.65 | 17,593,642.65 | 100.00% | 长期挂账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14,644,194.04 | 14,644,194.04 | 14,644,194.04 | 14,644,194.04 | 100.00% | 土地保全尚未执行 |
| MATL-TECTRADINGPTE.LTD | 6,839,383.20 | 6,839,383.20 | 6,811,030.07 | 6,811,030.07 | 100.00% | 长期挂账 |
| HONGKONGLINFOODSCOLTD | 2,665,160.69 | 2,665,160.69 | 2,654,112.08 | 2,654,112.08 | 100.00% | 长期挂账 |
| 牙克石林业总医院 | 704,057.92 | 704,057.92 | 727,779.81 | 727,779.81 | 100.00% | 长期挂账 |
| TabroMeatPtyLtd | 450,700.00 | 450,700.00 | 468,170.00 | 468,17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 上海甄食食品有限公司 | 435,000.00 | 435,000.00 | 435,000.00 | 435,00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 牙克石人民医院 | 115,797.28 | 115,797.28 | 115,797.28 | 115,797.28 | 100.00% | 长期挂账 |
| 天津汉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2,500.00 | 100.00% | 长期挂账 |
| 合计 | 68,450,435.78 | 68,450,435.78 | 68,452,225.93 | 68,452,225.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3,824,690.93 | 119,378.45 | 1.00% |
| 1-2年 | 28,835,705.36 | 2,883,570.55 | 10.00% |
| 2-3年 | 1,580,342.00 | 316,068.40 | 20.00% |
| 3-4年 | 35,491.00 | 14,196.40 | 40.00% |
| 4-5年 | 3,500.00 | 1,750.00 | 50.00% |
| 5年以上 | 4,749,969.46 | 2,375,247.54 | 50.00% |
| 合计 | 49,029,698.75 | 5,710,211.33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确定。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8,083,654.82 | 68,450,435.78 | 76,534,090.6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23,721.89 | 23,721.89 | ||
| 本期转回 | -2,373,443.49 | -2,373,443.49 |
| 其他变动 | -21,931.74 | -21,931.74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5,710,211.33 | 68,452,225.93 | 74,162,437.2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9,328,246.75 | 4,664,123.38 | 4,696,468.75 | 2,348,234.38 | 50.00 | |
| 合计 | 9,328,246.75 | 4,664,123.38 | 4,696,468.75 | 2,348,234.38 | ||
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长嘉恒泰(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31,742,766.77 | 1年以内、1-2年 | 27.02% | 2,894,523.67 |
| 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 | 股权转让款 | 25,000,000.00 | 1-2年 | 21.28% | 25,000,000.00 |
| 天津新大洲电动车有限公司 | 应收租金及代付运费 | 17,593,642.65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至5年、5年以上 | 14.98% | 17,593,642.65 |
| 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14,644,194.04 | 5年以上 | 12.47% | 14,644,194.04 |
| MATL-TECTRADINGPTE.LTD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6,811,030.07 | 4-5年 | 5.80% | 6,811,030.07 |
| 合计 | 95,791,633.53 | 81.54% | 66,943,390.43 |
5、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4,243,193.96 | 12.38% | 664,096.62 | 2.02% |
| 1至2年 | 2,718,452.80 | 7.93% | 2,664,835.64 | 8.11% |
| 2至3年 | 23,388,256.22 | 68.26% | 23,370,350.38 | 71.10% |
| 3年以上 | 3,911,709.64 | 11.42% | 6,168,468.74 | 18.77% |
| 合计 | 34,261,612.62 | 32,867,751.38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龄 | 未及时结算原因 |
| RONDATELS.A. | 36,004,389.68 | 15,063,801.52 | 1-2年、2-3年、3年以上 | 未安排发货 |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88,590.70 | 2至3年 | 未安排发货 | |
| 合计 | 42,492,980.38 | 15,063,801.52 |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 RONDATELS.A. | 36,004,389.68 | 15,063,801.52 | 72.78 | 2020年 | 未安排发货 |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488,590.70 | 13.12 | 2022年 | 未安排发货 | |
| 明达线缆集团有限公司 | 1,949,999.40 | 3.94 | 2025年 | 款项按照合同履约付款 | |
| 哈尔滨铁振铁路运输设备有限公司 | 1,641,000.00 | 3.32 | 2025年 | 款项按照合同履约付款 | |
| LirtixS.A. | 1,461,460.00 | 146,146.00 | 2.95 | 2023年 | 未安排发货 |
| 合计 | 47,545,439.78 | 15,209,947.52 | 96.11 |
其他说明:无。
6、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6,179,156.11 | 2,082,526.13 | 24,096,629.98 | 30,098,203.74 | 2,082,526.13 | 28,015,677.61 |
| 库存商品 | 78,903,184.43 | 78,903,184.43 | 2,710,920.26 | 2,710,920.26 | ||
| 合计 | 105,082,340.54 | 2,082,526.13 | 102,999,814.41 | 32,809,124.00 | 2,082,526.13 | 30,726,597.87 |
(2)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2,082,526.13 | 2,082,526.13 | ||||
| 合计 | 2,082,526.13 | 2,082,526.13 |
说明: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 无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不适用。
(3)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7、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交及待抵扣税费 | 3,368,828.14 | 3,238,509.26 |
| 采矿权出让金收益 | 66,161,400.00 | 66,161,400.00 |
| 合计 | 69,530,228.14 | 69,399,909.26 |
其他说明:
2020年12月,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同》,五九集团依据持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3663,有效期2016年4月8日至2043年9月12日,向自然资源厅申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3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16年)分年度缴纳(每年约827.00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于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并盖章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6,616.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故本公司将其列为“其他流动资产”。
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 | 1,360,507.60 | 4.86 | 1,360,512.46 | |||||||||
| 限公司 | |||||||||
| LORSINALS.A. | 74,307,559.20 | 74,307,559.20 | |||||||
| 小计 | 1,360,507.60 | 74,307,559.20 | 4.86 | 1,360,512.46 | 74,307,559.20 | ||||
| 二、联营企业 | |||||||||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281,800,585.34 | -3,475,234.11 | 278,325,351.23 |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62,092,060.49 | 3,815,370.00 | -1,789,739.66 | 60,302,320.83 | 3,815,370.00 | ||||
| 吉林省枫树贸易有限公司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4,529,537.37 | 417,820.17 | -1,715,000.00 | 3,232,357.54 | |||||
| 小计 | 348,422,183.20 | 3,815,370.00 | -4,847,153.60 | -1,715,000.00 | 341,860,029.60 | 3,815,370.00 | |||
| 合计 | 349,782,690.80 | 78,122,929.20 | -4,847,148.74 | -1,715,000.00 | 343,220,542.06 | 78,122,929.20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益工具投资 | 280,805.48 | 281,684.51 |
| 合计 | 280,805.48 | 281,684.51 |
其他说明:无。
1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79,767,703.85 | 79,767,703.8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79,767,703.85 | 79,767,703.85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35,100,550.89 | 35,100,550.8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63,131.16 | 1,263,131.16 | |
| (1)计提或摊销 | 1,263,131.16 | 1,263,131.16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6,363,682.05 | 36,363,682.05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3,404,021.80 | 43,404,021.8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667,152.96 | 44,667,152.96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 无 |
其他说明:无。
1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1,027,687,036.27 | 1,050,613,216.05 |
| 合计 | 1,027,687,036.27 | 1,050,613,216.05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井巷 | 机器设备 | 运输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87,702,186.26 | 406,665,245.06 | 809,695,540.60 | 12,584,187.42 | 20,746,164.36 | 138,137,489.92 | 2,275,530,813.6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14,458.12 | 43,919,040.05 | 113,945.36 | 131,852.15 | 49,079,295.68 | ||
| (1)购置 | 4,914,458.12 | 8,160,749.71 | 113,945.36 | 131,852.15 | 13,321,005.34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5,758,290.34 | 35,758,290.34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800.00 | 18,800.00 | |
| (1)处置或报废 | 18,800.00 | 18,800.00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892,597,844.38 | 406,665,245.06 | 853,614,580.65 | 12,698,132.78 | 20,878,016.51 | 138,137,489.92 | 2,324,591,309.30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82,218,526.96 | 239,675,715.38 | 613,977,018.77 | 9,193,275.46 | 17,606,674.55 | 52,094,740.90 | 1,214,765,952.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594,549.20 | 9,064,218.92 | 43,247,958.16 | 385,781.31 | 499,179.56 | 5,209,474.08 | 72,001,161.23 |
| (1)计提 | 13,594,549.20 | 9,064,218.92 | 43,247,958.16 | 385,781.31 | 499,179.56 | 5,209,474.08 | 72,001,161.2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485.77 | 14,485.77 | |
| (1)处置或报废 | 14,485.77 | 14,485.77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295,798,590.39 | 248,739,934.30 | 657,224,976.93 | 9,579,056.77 | 18,105,854.11 | 57,304,214.98 | 1,286,752,627.4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843,818.43 | 743,207.10 | 8,264,299.27 | 279,368.77 | 20,951.98 | 10,151,645.5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
| 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843,818.43 | 743,207.10 | 8,264,299.27 | 279,368.77 | 20,951.98 | 10,151,645.55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95,955,435.56 | 157,182,103.66 | 188,125,304.45 | 2,839,707.24 | 2,751,210.42 | 80,833,274.94 | 1,027,687,036.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04,639,840.87 | 166,246,322.58 | 187,454,222.56 | 3,111,543.19 | 3,118,537.83 | 86,042,749.02 | 1,050,613,216.05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无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无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房屋及建筑物 | 570,033,222.88 | 五九集团自用房,未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42,056,640.74 | 35,030,602.50 |
| 合计 | 42,056,640.74 | 35,030,602.50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白音查干煤矿工程 | 4,932,122.23 | 4,932,122.23 | 4,932,122.23 | 4,932,122.23 | ||
| 牙星矿集中供热系统改造 | 10,334,435.76 | 10,334,435.76 | 10,334,435.76 | 10,334,435.76 | ||
| 未达使用状态固定资产 | 30,882,409.94 | 30,882,409.94 | 23,856,371.70 | 23,856,371.70 | ||
| 胜利煤矿污水处理工程 | 158,407.08 | 158,407.08 | 158,407.08 | 158,407.08 | ||
| 胜利矿主煤仓 | 184,905.66 | 184,905.66 | 184,905.66 | 184,905.66 | ||
| Wi-Fi6与精准人员定位融合通讯系统 | 496,482.30 | 496,482.30 | 496,482.30 | 496,482.30 | ||
| 合计 | 46,988,762.97 | 4,932,122.23 | 42,056,640.74 | 39,962,724.73 | 4,932,122.23 | 35,030,602.50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白音查干煤矿工程 | 62,000,000.00 | 4,932,122.23 | 4,932,122.23 | 停建 | 其他 | |||||||
| 牙星矿集中供热系统改造 | 39,900,000.00 | 10,334,435.76 | 10,334,435.76 | 100% | 其他 | |||||||
| 未达使用状态固定资产 | 23,856,371.70 | 42,784,328.58 | 35,758,290.34 | 30,882,409.94 | 调试中 | 其他 | ||||||
| 胜利煤矿污水处理工程 | 1,000,000.00 | 158,407.08 | 158,407.08 | 建设中 | 其他 | |||||||
| 胜利矿主煤仓 | 300,000.00 | 184,905.66 | 184,905.66 | 建设中 | 其他 | |||||||
| Wi-Fi6与精准人员定位融合通讯系统 | 496,482.30 | 496,482.30 | 建设中 | 其他 | ||||||||
| 合计 | 103,2 | 39,96 | 42,78 | 35,75 | 46,98 |
| 00,000.00 | 2,724.73 | 4,328.58 | 8,290.34 | 8,762.97 |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3、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485,453.21 | 9,485,453.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5,987.30 | 3,765,987.30 |
| 租赁 | 3,765,987.30 | 3,765,987.3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3,251,440.51 | 13,251,440.5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9,485,453.21 | 9,485,453.2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06,122.60 | 706,122.60 |
| (1)计提 | 706,122.60 | 706,122.6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0,191,575.81 | 10,191,575.81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059,864.70 | 3,059,864.7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14、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探矿、采矿权 | 商标权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9,778,770.27 | 2,176,231.03 | 445,345,379.40 | 205,600.00 | 517,505,980.7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9,778,770.27 | 2,176,231.03 | 445,345,379.40 | 205,600.00 | 517,505,980.70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1,430,102.57 | 2,176,231.03 | 160,197,133.88 | 205,600.00 | 184,009,067.48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0,036.80 | 3,392,749.92 | 4,002,786.72 | |||
| (1)计提 | 610,036.80 | 3,392,749.92 | 4,002,786.7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22,040,139.37 | 2,176,231.03 | 163,589,883.80 | 205,600.00 | 188,011,854.20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 |
| 增加金额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7,738,630.90 | 281,755,495.60 | 329,494,126.5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8,348,667.70 | 285,148,245.52 | 333,496,913.2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无 |
其他说明:无。
(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15、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95,897,617.76 | 23,974,404.44 | 95,992,693.36 | 23,998,173.34 |
| 预提费用 | 256,155.17 | 64,038.79 | 256,155.17 | 64,038.79 |
| 预计负债 | 31,631,178.09 | 7,907,794.52 | 31,631,178.09 | 7,907,794.52 |
| 合计 | 127,784,951.02 | 31,946,237.75 | 127,880,026.62 | 31,970,006.65 |
(2)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1,946,237.75 | 31,970,006.65 |
16、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款 | 20,931,154.02 | 20,931,154.02 | 1,869,010.42 | 1,869,010.42 | ||
| 预付设备款 | 49,244,027.85 | 424,351.00 | 48,819,676.85 | 17,865,005.81 | 424,016.81 | 17,440,989.00 |
| 合计 | 70,175,181.87 | 424,351.00 | 69,750,830.87 | 19,734,016.23 | 424,016.81 | 19,309,999.42 |
其他说明:无。
17、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87,204.17 | 87,204.17 | 冻结 | 诉讼 | 73,569.37 | 73,569.37 | 冻结 | 诉讼及欠税事项 |
| 投资性房地产 | 46,334,201.14 | 21,081,600.68 | 查封、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46,334,201.14 | 21,815,225.54 | 抵押 | 长城资产借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3,608,659,696.74 | 3,608,659,696.74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2,061,434,346.74 | 2,061,434,346.74 | 司法查封、税务查封、质押 | 见后附明细 |
| 合计 | 3,655,081,102.05 | 3,629,828,501.59 | 2,107,842,117.25 | 2,083,323,141.65 | ||||
其他说明:
子公司股权已在合并层面全部抵消,其中股权受限明细如下:
|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 1 | 欠缴所得税 | 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保封【2024】2401007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57,103,561.39 |
| 2 | 林锦佳案 | (2020)粤0307执3367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19,319,732.95 |
| 3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 4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2022)粤0304执21628号 | 新大洲控股占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5,000,000.00 |
| 5 | 前海汇能案 | (2020)粤0304民初78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1,785,702.40 |
| 6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 | 新大洲控股占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权 | 9,990,000.00 |
| 7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三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000.00 |
| 8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五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9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六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股权 | 10,000,000.00 |
| 10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4号之十九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11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九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12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二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序号 | 案件 | 执行案号 | 所属公司股权冻结 | 冻结金额 |
| 13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14 | 蔡来寅案 | (2022)粤03执3385号之十五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15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执2544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7,230,000.00 |
| 16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3,330,000.00 |
| 17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3,330,000.00 |
| 18 | 利凯投资案 | (2023)苏0903法第3560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33,330,000.00 |
| 19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20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21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22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000.00 |
| 23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24 | 觐祥案 | (2024)沪02法执财保字第5号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25 | 觐祥案 | (2024)沪02财保5号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26 | 长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150,000,000.00 | |
| 27 | 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借款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54,000,000.00 | |
| 28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一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29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三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30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31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五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000.00 |
| 32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六 | 新大洲控股占浙江商贸股权 | 100,000,000.00 |
| 33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七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实业股权 | 20,000,000.00 |
| 34 | 荣鸿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7号之八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股权 | 29,472,000.00 |
| 35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一 | 新大洲控股占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股权 | 1,770,675.00 |
| 36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9号之三 | 新大洲控股占五九集团股权 | 327,320,000.00 |
| 37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四 | 新大洲控股占新大洲投资股权 | 300,000,000.00 |
| 38 | 蔡伟证券案 | (2024)琼01执2058号之五 | 新大洲控股占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股权 | 10,000,000.00 |
| 合计 | 3,608,659,696.74 |
18、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15,999.99 | 128,888.89 |
| 合计 | 80,115,999.99 | 80,128,888.8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公司期末抵押借款80,000,000.00元,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项下多笔借款,其中17,6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0日,31,8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10日,30,600,000.00元贷款期限自2024年9月17日至2025年9月10日,由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与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及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敞口8,650.00万元以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年2日,本公司以持有的五九集团5,400.00万股股权提供质押,质押期限自2022年9月2日至2027年9年2日,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以名下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一处房产价值310.72万提供抵押,抵押期限自2024年11月13日至2025年9月2日。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 无 |
其他说明:无。
19、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材料款、货款 | 64,137,417.26 | 51,972,068.43 |
| 工程设备款 | 43,664,403.10 | 40,039,840.22 |
| 运输装卸费 | 252,353.74 | 1,032,871.12 |
| 设计费、监理费等 | 820,578.99 | 13,056,129.81 |
| 修理费 | 1,256,811.30 | 8,893,353.97 |
| 合计 | 110,131,564.39 | 114,994,263.55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赤峰焱邦锅炉工业有限公司 | 10,461,077.4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天地(常州)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 6,822,000.0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无锡煤矿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5,912,361.32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安徽省睿石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 4,818,098.67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济南泉润楷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3,541,577.15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佳木斯煤矿机械有限公司 | 2,443,679.0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枣庄矿业集团中兴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2,436,592.0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山东天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2,410,780.00 | 款项按照合同约定进度陆续支付中 |
| 合计 | 38,846,165.54 |
其他说明:无。
20、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利息 | 0.00 | |
| 应付股利 | 85,402.42 | 85,402.42 |
| 其他应付款 | 439,029,395.48 | 428,103,063.74 |
| 合计 | 439,114,797.90 | 428,188,466.16 |
(1)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五九集团职工 | 85,402.42 | 85,402.42 |
| 合计 | 85,402.42 | 85,402.4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公司转制时个别员工未退股形成。
(2)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单位及个人借款本金、利息和违约金 | 222,499,308.43 | 255,212,952.03 |
| 欠缴税款滞纳金 | 41,724,954.41 | 43,683,240.96 |
| 单位往来款 | 38,737,726.19 | 31,453,851.69 |
| 个人往来款 | 2,871,880.46 | 2,743,665.43 |
| 保证金、押金 | 50,942,345.60 | 6,429,185.69 |
| 预提费用 | 5,459,776.51 | 5,150,302.83 |
| 代扣代缴社保费 | 1,718,819.11 | 1,743,697.84 |
| 风险代理费 | 19,889,803.59 | 19,639,803.59 |
| 股权激励款 | 32,428,965.11 | 32,428,965.11 |
| 其他 | 244,264.07 | 1,105,846.57 |
| 西南矿区国有探矿权 | 22,511,552.00 | 28,511,552.00 |
| 合计 | 439,029,395.48 | 428,103,063.74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8,298,154.60 | 蔡来寅案、张天宇案、前海汇能案承诺兜底款、22厂及177厂往来回收担保款 |
| 其他(税收滞纳金) | 41,724,954.41 | 欠缴税款滞纳金 |
| 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1,518,023.98 | 债务纠纷,协商中 |
|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17,041,690.39 | 风险代理费 |
| 韩东丰 | 10,335,884.27 | 股权激励款,暂留公司使用 |
| 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11,552,051.12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 马鸿瀚 | 7,998,869.97 | 股权激励款,暂留公司使用 |
| 李求约 | 7,279,173.70 | 股权激励款,暂留公司使用、个人往来款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合营公司往来款 |
| 牙克石市自然资源局 | 5,006,323.02 | 矿产资源补偿费滞纳金 |
| 深圳前海汇能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债务纠纷,诉讼中 |
| 合计 | 361,155,125.46 |
其他说明:无。
21、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股权转让款 | 7,611,669.00 | 7,611,669.00 |
| 合计 | 7,611,669.00 | 7,611,669.00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呼伦贝尔市瑞焱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处置能源科技长期应收款 |
| 合计 | 5,000,000.00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无 |
其他说明:无。
22、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煤款 | 68,069,413.42 | 77,767,175.00 |
| 预收食品销售款 | 6,175,157.60 | 6,175,157.60 |
| 合计 | 74,244,571.02 | 83,942,332.6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苏州怡淳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5,893,846.02 | 尚未安排发货 |
| 牙克石市免渡河镇坤鹏煤炭经销厂 | 3,623,095.04 | 尚未到结算期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2,313,753.12 | 尚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11,830,694.18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牙克石市隆煤能源有限公司 | -9,122,489.58 | 本期确认收入 |
| 呼伦贝尔贺达商贸有限公司 | -4,742,190.97 | 本期确认收入 |
| 齐齐哈尔利信物资经销有限公司 | -2,416,016.78 | 本期确认收入 |
| 合计 | -16,280,697.33 |
23、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99,472,899.54 | 148,918,891.79 | 163,693,671.09 | 84,698,120.24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01,582.45 | 18,529,943.87 | 18,396,987.85 | 234,538.47 |
| 三、辞退福利 | 55,596.50 | 51,554.00 | 51,554.00 | 55,596.5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2,913,439.68 | 783,234.08 | 2,130,205.60 | |
| 合计 | 102,543,518.17 | 167,500,389.66 | 182,925,447.02 | 87,118,460.81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64,207,042.16 | 122,548,058.09 | 138,423,789.62 | 48,331,310.63 |
| 2、职工福利费 | 3,264,966.05 | 3,264,966.05 | ||
| 3、社会保险费 | 56,298.39 | 12,231,710.21 | 12,140,467.64 | 147,540.9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53,118.03 | 10,603,028.29 | 10,524,135.09 | 132,011.23 |
| 工伤保险费 | 1,239.09 | 1,629,084.34 | 1,616,332.55 | 13,990.88 |
| 生育保险费 | 1,941.27 | -402.42 | 1,538.85 | |
| 4、住房公积金 | 1,061,938.09 | 6,683,748.00 | 6,677,707.00 | 1,067,979.09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3,291,211.43 | 4,190,409.44 | 3,186,740.78 | 34,294,880.09 |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856,409.47 | 856,409.47 | ||
| 合计 | 99,472,899.54 | 148,918,891.79 | 163,693,671.09 | 84,698,120.24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96,712.69 | 17,966,890.86 | 17,838,069.04 | 225,534.51 |
| 2、失业保险费 | 4,869.76 | 563,053.01 | 558,918.81 | 9,003.96 |
| 合计 | 101,582.45 | 18,529,943.87 | 18,396,987.85 | 234,538.47 |
其他说明:无。
24、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7,103,981.65 | 11,542,945.50 |
| 企业所得税 | 827,493.78 | 19,751,620.76 |
| 个人所得税 | 163,790.71 | 1,573,769.6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4,191.25 | 152,521.29 |
| 资源税 | 8,301,789.80 | 11,012,895.36 |
| 印花税 | 168,341.74 | 249,492.10 |
| 教育费附加 | 216,572.31 | 351,576.31 |
| 房产税 | 49,610.91 | 53,971.29 |
| 水资源税 | 3,504,842.50 | 4,264,073.60 |
| 环境保护税 | 580,000.00 | 721,891.31 |
| 地方教育附加 | 144,213.07 | 234,215.73 |
| 土地使用税 | 12,847.96 | 13,298.27 |
| 其他 | 34,442.11 | 56,942.76 |
| 合计 | 21,212,117.79 | 49,979,213.93 |
其他说明:无。
2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1,158,406.76 | 205,498,035.98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442,000.00 | 52,442,000.00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88,638.76 | |
| 合计 | 265,189,045.52 | 257,940,035.98 |
其他说明:无。
26、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额 | 8,849,023.74 | 10,109,732.74 |
| 采矿权出让收益 | 66,161,400.00 | 66,161,400.00 |
| 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11,756,242.34 | 13,200,000.00 |
| 合计 | 86,766,666.08 | 89,471,132.74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 无 | |||||||||||||
| 合计 |
其他说明:
采矿权出让收益事项详见本附注七、注释7其他流动资产中的有关说明。
27、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抵押借款 | 131,115,000.00 | 131,115,000.00 |
| 保证借款 | 72,454,777.80 | 72,454,777.80 |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7,588,628.96 | 1,928,258.18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1,158,406.76 | -205,498,035.98 |
| 合计 | 0.00 | 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1、本公司于2016年向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信信托”)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8亿元,期限3年,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1日止。为取得上述贷款,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海南实业坐落于三亚市河东区榆亚大道的面积为9,139.62㎡房产(编号为三土房[2013]字第09202号《土地房屋权证》)和面积为5,347.55㎡房产(编号为三土房[2013]字第09046号《土地房屋权证》),合计14,487.17㎡的房产为上述借款合同项下债务提供抵押担保。因本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华信信托宣告本公司上述贷款提前到期。在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于2020年6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从华信信托取得编号华信贷字161022001《借款合同》及编号华信贷字161022001-抵《抵押合同》项下之对本公司债权及其从权利(债权本金余额为180,000,000.00元)。在受让上述债权后,大连和升积极对外洽谈上述债权的解决方案,于2020年初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
在长城资产受让上述债权后,与本公司、海南实业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产依法受让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05,695,000.00元的贷款债权。
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三)》,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
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五)》,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
2024年12月19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七)》,本公司应于2024年9月21日偿付的本金52,446,000.00元调整至2025年2月28日偿付,取消2024年12月21日的利息还款安排,未付利息于2025年2月28日付,利随本清。
2、2017年中江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雪松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松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起设立了“中江国际?金鹤368号新大洲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信托计划”)。依据信托计划信托文件的约定,雪松信托向本公司发放了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0元的信托贷款。本公司关联人陈阳友及配偶、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本次贷款提供担保。2019年3月为保证上述合同的履行,增加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为本公司的上述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因本公司未按期支付利息,雪松信托宣告本公司上述贷款提前到期。大连和升于2020年6月通过债权转让方式从雪松信托取得与新大洲控股签订的基于100,000,000.00元信托贷款签署的全部协议所产生的债权。在受让上述债权后,大连和升积极对外洽谈上述债权的解决方案,于2020年初将上述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
在长城资产受让上述债权后,与本公司、海南实业于2020年8月24日签署《债务重组协议》,协议约定,长城资产
依法受让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所享有的本息合计为人民币113,668,440.79元的贷款债权。
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四)》,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六)》,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2024年12月19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八)》,本公司应于2024年9月21日偿付的本金28,981,911.12元调整至2025年2月28日偿付,取消2024年12月21日的利息还款安排,未付利息于2025年2月28日偿付,利随本清。
由于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本公司现金流未达预期,未能按时还款,公司的再次调整还款计划与长城资产正在协商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合计为211,158,406.76元。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双方约定利率。
28、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3,525,240.36 |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247,977.42 | |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88,638.76 | |
| 合计 | 1,688,624.18 |
其他说明:
本期确认租赁负债利息费用124,360.92元。
29、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长期应付款 | 90,970,000.00 | 90,970,000.00 |
| 合计 | 90,970,000.00 | 90,970,000.00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付采矿权出让金收益款 | 99,240,000.00 | 99,240,000.00 |
| 应付股权转让款 | 44,172,000.00 | 44,172,000.00 |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52,442,000.00 | 52,442,000.00 |
| 合计 | 90,970,000.00 | 90,970,000.00 |
其他说明:无。
30、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三、其他长期福利 | 7,565,454.90 | 7,565,454.90 |
| 合计 | 7,565,454.90 | 7,565,454.90 |
31、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未决诉讼 | 153,809,334.91 | 148,618,203.74 | |
| 弃置费用 | 163,881,857.86 | 160,908,385.53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
| 子公司破产计提费用 | 4,491,970.06 | 4,491,970.06 | |
| 合计 | 322,183,162.83 | 314,018,559.3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1.期末公司因蔡来寅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9,411.64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六、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2.期末公司因张天宇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2,579.77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六、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3.期末公司因上海觐祥案未决诉讼计提预计负债3,320.12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六、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4.因投资者证券虚假信息案件未决诉讼,本公司按已终审案件平均判赔率计提了预计负债69.40万元,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六、2、(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说明。
5.弃置费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本办法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新建、生产矿山及有责任人的闭坑矿山),此弃置费用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五九集团的煤矿按照相关规定计提及使用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213,144.56 | 28,930.02 | 2,184,214.54 | 详见表1 | |
| 合计 | 2,213,144.56 | 28,930.02 | 2,184,214.54 |
其他说明:
表1:与政府补助相关的递延收益
|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 | 加: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 天津电动车购地政府返还款 | 2,213,144.56 | 28,930.02 | 2,184,214.54 | 与资产相关 | ||||
| 合计 | 2,213,144.56 | 28,930.02 | 2,184,214.54 |
3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839,129,000.00 | 839,129,000.00 | |||||
其他说明:无。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628,421,145.88 | 628,421,145.8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34,382,422.55 | 3,257,879.44 | 37,640,301.99 | |
| 合计 | 662,803,568.43 | 3,257,879.44 | 666,061,447.87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原因:公司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期确认股份支付相关金额。
35、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实行股权激励发行 | 32,083,200.00 | 32,083,200.00 | ||
| 合计 | 32,083,200.00 | 32,083,20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度本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发行股份1,961.50万股,2024年度本公司因实行股权激励而发行股份545万股,累计库存股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99%。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529,861.94 | 15,669,143.10 | 15,669,143.10 | 28,199,005.04 |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529,861.94 | 15,669,143.10 | 15,669,143.10 | 28,199,005.04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2,529,861.94 | 15,669,143.10 | 15,669,143.10 | 28,199,005.04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无。
37、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安全生产费 | 17,153,840.63 | 15,162,835.27 | 11,017,466.02 | 21,299,209.88 |
| 维简费 | 8,559,418.64 | 6,382,365.74 | 6,990,759.11 | 7,951,025.27 |
| 合计 | 25,713,259.27 | 21,545,201.01 | 18,008,225.13 | 29,250,235.1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五九集团计提安全生产费较年初增加所致。
38、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72,066,994.04 | 72,066,994.04 | ||
| 任意盈余公积 | 227,645.69 | 227,645.69 | ||
| 合计 | 72,294,639.73 | 72,294,639.73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无。
3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353,453,228.57 | -1,251,617,886.0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353,453,228.57 | -1,251,617,886.0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8,070,795.78 | -111,187,003.18 |
| 其他 | 9,351,660.68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431,524,024.35 | -1,353,453,228.5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0、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384,655,159.03 | 238,042,671.47 |
| 其他业务 | 10,271,177.49 | 1,443,421.03 | 18,892,224.12 | 1,478,687.96 |
| 合计 | 251,503,610.98 | 174,115,693.93 | 403,547,383.15 | 239,521,359.4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煤炭销售 | 房屋租赁及其他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煤炭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241,232,433.49 | 172,672,272.90 | ||||||
| 租赁及其他 | 10,174,759.84 | 196,189.17 | 96,417.65 | 1,247,231.86 | 10,271,177.49 | 1,443,421.03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 国内 | 251,407,193.33 | 172,868,462.07 | 96,417.65 | 1,247,231.86 | 251,503,610.98 | 174,115,693.93 | |
| 国外 | |||||||
| 合同类型 |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点转让 | 251,407,193.33 | 172,868,462.07 | 251,407,193.33 | 172,868,462.07 | |||
| 在某一时段内转让 | 96,417.65 | 1,247,231.86 | 96,417.65 | 1,247,231.86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合计
| 合计 | 251,407,193.33 | 172,868,462.07 | 96,417.65 | 1,247,231.86 | 251,503,610.98 | 174,115,693.93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无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6,918,437.16元,其中,72,035,030.5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2,279,522.74元预计将于2026年度确认收入,2,603,883.92元预计将于2027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 无。 |
其他说明:无。
41、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5,523.60 | 487,446.92 |
| 教育费附加 | 535,200.84 | 1,125,311.95 |
| 资源税 | 24,237,570.36 | 38,511,996.64 |
| 房产税 | 1,772,571.78 | 1,690,132.55 |
| 土地使用税 | 1,367,507.97 | 1,360,198.58 |
| 印花税 | 233,464.33 | 374,290.50 |
| 环境保护税 | 1,424,853.22 | 1,540,000.00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6,800.55 | 750,207.95 |
| 水资源税 | 7,742,024.80 | 5,678,744.60 |
| 其他税费 | 93,887.25 | 202,133.20 |
| 合计 | 38,029,404.70 | 51,720,462.89 |
其他说明:无。
42、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工资及工资性补贴 | 36,925,988.25 | 48,367,574.06 |
| 工资附加费 | 9,918,802.15 | 9,802,669.09 |
| 工会经费 | 2,267,169.22 | 2,463,676.88 |
| 职工教育经费 | 1,702,004.44 | 1,850,134.88 |
| 无形资产摊销 | 610,036.80 | 635,180.74 |
| 折旧费 | 5,165,758.15 | 4,666,040.54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4,823.48 | |
| 董事会经费 | 891,554.33 | 847,916.47 |
| 交通差旅费 | 199,411.20 | 423,124.75 |
| 业务招待费 | 915,146.47 | 2,011,738.85 |
| 法律事务费 | 676,603.80 | 555,459.99 |
| 审计评估费 | 2,278,263.03 | 1,068,827.37 |
| 办公费 | 209,862.29 | 533,959.82 |
| 租赁费/使用权资产折旧摊销 | 878,776.31 | 1,558,240.46 |
| 机物料消耗 | 446,461.80 | 1,140,990.83 |
| 水电燃料费 | 16,184.41 | 21,241.42 |
| 邮电通讯费 | 8,834.83 | 20,768.29 |
| 物业管理费 | 130,073.52 | 165,107.68 |
| 财产保险费 | 16,441.01 | 48,795.18 |
| 公司活动及会务费 | 3,597.99 | |
| 股证类费用 | 23,660.38 | 170,075.48 |
| 修理费 | 969,490.08 | 8,510,013.81 |
| 水资源管理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 2,727,785.98 | 2,549,271.06 |
| 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水利建设基金 | 281,345.98 | 256,198.81 |
| 信息网络费 | 12,272.08 | 31,423.02 |
| 专业服务费 | 9,591.69 | 356,061.22 |
| 股权激励费用 | 3,257,879.44 | 5,794,584.06 |
| 其他 | 87,062.27 | 112,197.21 |
| 合计 | 70,626,459.91 | 94,329,693.44 |
其他说明:无。
43、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879,825.92 | 7,122,201.86 |
| 材料消耗 | 602,769.45 | 671,390.76 |
| 折旧费 | 17,976.84 | 25,833.23 |
| 修理费 | 40,936.05 | 18,480.00 |
| 租赁仓储费 | 1,320.76 | |
| 办公费 | 1,131.27 | 4,435.35 |
| 交通差旅费 | 50,323.77 | 53,930.20 |
| 邮电通讯费 | 1,794.94 | 6,018.81 |
| 其他 | 21,591.56 | 59,081.60 |
| 合计 | 7,616,349.80 | 7,962,692.57 |
其他说明:无。
44、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委外研发费 | 404,716.98 | |
| 合计 | 404,716.98 |
其他说明:无。
45、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16,212,887.18 | 18,759,093.56 |
| 减:利息收入 | 3,740,213.91 | 1,020,910.91 |
| 汇兑损益 | 15,639,480.27 | -6,434,714.16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60,902.98 | 70,417.24 |
| 弃置费用利息 | 3,430,456.92 | 3,467,188.74 |
| 其他 | 124,360.92 | 90,608.93 |
| 合计 | 31,727,874.36 | 14,931,683.40 |
其他说明:无。
46、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41,841.29 | 39,957.92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4,257.87 | 170,971.73 |
4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879.03 | -11,386.71 |
| 合计 | -879.03 | -11,386.71 |
其他说明:无。
48、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47,148.74 | -3,989,657.27 |
| 合计 | -4,847,148.74 | -3,989,657.27 |
其他说明:无。
49、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坏账损失 | 2,136,951.05 | 4,565,589.37 |
| 担保预计负债 | -5,325,231.17 | -5,342,476.67 |
| 合计 | -3,188,280.12 | -776,887.30 |
其他说明:无。
50、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十二、其他 | -3,398,802.45 | |
| 合计 | -3,398,802.45 |
其他说明:无。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政府补助 | 43,700.00 | 43,700.00 | |
| 罚款收入 | 219,450.00 | 278,323.42 | 219,450.00 |
| 往来款核销 | -267,866.98 | -267,866.98 | |
| 其他 | 4,716.98 | 5,450,860.11 | 4,716.98 |
| 合计 | 0.00 | 5,729,183.53 | 0.00 |
其他说明:无。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4,314.23 | 4,314.23 | |
| 滞纳金 | 2,535.57 | 115.76 | 2,535.57 |
| 诉讼损失 | |||
| 罚款支出 | 751,710.49 | 1,647,503.60 | 751,710.49 |
| 碳排放配额 | 1,401,517.92 | 1,401,517.92 | |
| 违约金 | 2,220,870.00 | 2,220,870.00 | |
| 往来款核销 | 209,828.52 | 209,828.52 | |
| 其他 | 247,321.20 | 3,111,470.41 | 247,321.20 |
| 合计 | 4,838,097.93 | 4,759,089.77 | 4,838,097.93 |
其他说明:无。
53、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399,454.66 | 7,690,871.19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3,768.92 | -56,066.87 |
| 合计 | 8,375,685.74 | 7,634,804.32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87,133,997.8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1,783,499.45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2,477,439.00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8,345,895.10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214,632.41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441,850.82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56,225.44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15,735,593.30 |
| 所得税费用 | 8,375,685.74 |
其他说明:无。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到代付运费 | 32,558,990.20 | 58,963,800.00 |
| 收政府补助,奖励款 | 170,869.14 | 253,912.38 |
| 收到保证金、押金 | 3,620,000.00 | 870,000.00 |
| 收到医保局拨药费 | 1,162.90 | |
| 理赔款、保险费、代收医疗返还、诉讼费 | 8,597.18 | 11,093.30 |
| 备用金 | 7,051.44 | 73,646.92 |
|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 1,551,114.74 | 1,020,910.91 |
| 代收水电费、取暖费、有线电视费、通勤车费收入 | 5,000.00 | |
| 收回欠款 | 70,000.00 | |
| 废旧物资处理 | 13,000.00 | 10,000.00 |
| 代收代付社保公积金 | 98,278.45 |
| 其他 | 27,909.00 | 51,069.94 |
| 收大连和升控股有限公司往来款 | 21,770,000.00 | 6,000,000.00 |
| 收到224厂和22厂往来款 | 13,711,247.48 | |
| 收到法院万正强案件退赔款 | 5,370,000.00 | |
| 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退款 | 5,817,859.59 | |
| 单位、个人等往来款 | 2,000,000.00 | |
| 合计 | 65,620,391.29 | 88,435,122.2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代支付、预存铁路运费 | 40,000,000.00 | 84,863,371.30 |
| 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 | 7,872,656.31 | 26,594,302.64 |
| 付、退保证金、押金 | 4,490,000.00 | 580,003.60 |
| 个人备用金、往来款 | 78,000.00 | 153,021.50 |
| 银行手续费 | 60,902.98 | 70,417.24 |
| 罚款支出、滞纳金 | 2,649,997.04 | 1,720,500.00 |
| 其他 | 128.37 | |
| 代付社保公积金净额 | ||
| 林木、农地补偿款、资源整合补偿、地质环境治理、碳排放 | 40,400.00 | 315,400.00 |
| 党费、会费、检测费 | 321,721.00 | 176,500.00 |
| 房屋修理、维简费 | 3,725,604.76 | |
| 法院暂扣款、支付欠款(法院执行款)、诉讼费用 | 818,432.28 | |
| 付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 | 5,000,000.00 | |
| 冻结资金 | ||
| 单位、个人等往来款 | 500,000.00 | |
| 合计 | 64,739,282.09 | 115,292,076.9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无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无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无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无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金融机构借款 | 7,700,000.00 | |
| 合计 | 7,7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冻结资金 | 13,634.80 | 40,242.25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金 | 210,101.89 | 1,615,118.15 |
| 还非金融机构借款及利息 | 3,000,000.00 | |
| 合计 | 223,736.69 | 4,655,360.4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短期借款 | 80,128,888.89 | 2,332,888.88 | 2,345,777.78 | 80,115,999.99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5,498,035.98 | 11,258,539.67 | 5,598,168.89 | 211,158,406.76 |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588,638.76 | 1,588,638.76 | ||||
| 租赁负债 | 1,898,726.07 | 210,101.89 | 1,688,624.18 | |||
| 合计 | 285,626,924.87 | 17,078,793.38 | 8,154,048.56 | 294,551,669.69 | ||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95,509,683.55 | -16,150,220.7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398,802.45 |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73,264,292.39 | 73,214,888.94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706,122.60 | 1,459,300.50 |
| 无形资产摊销 | 4,002,786.72 | 3,266,304.46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64,823.48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314.23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9.03 | 11,386.71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3,217,994.14 | 16,902,901.3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847,148.74 | 3,989,657.2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3,768.90 | 308,758.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64,825.13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2,273,216.54 | -12,967,247.6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4,925,024.39 | 92,043,329.15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5,335,437.99 | -142,343,622.80 |
| 其他 | 3,188,280.12 | 782,530.1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5,538,924.37 | 20,517,963.83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42,586,735.18 | 498,890,908.40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44,934,382.59 | 550,228,107.91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02,347,647.41 | -51,337,199.51 |
(2)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342,586,735.18 | 544,934,382.59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42,586,735.18 | 544,934,382.59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2,586,735.18 | 544,934,382.59 |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87,204.17 | 73,569.37 |
(3)其他重大活动说明无。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158,494.51 | ||
| 其中:美元 | 15,374.00 | 7.1586 | 110,056.32 |
| 欧元 | 771.38 | 8.4024 | 6,481.44 |
| 港币 | 46,007.73 | 0.91195 | 41,956.75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其他应收款 | 43,250,970.93 | ||
| 其中:美元 | 5,976,420.10 | 7.1586 | 42,782,800.93 |
| 欧元 | 8.4024 | ||
| 港币 | 0.91195 | ||
| 澳大利亚元 | 100,000.00 | 4.6817 | 468,170.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037.75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45,000.00 | 0.91195 | 41,037.75 |
| 其他应付款 | 559,846.82 | ||
| 其中:美元 | 58,396.48 | 7.1586 | 418,037.04 |
| 欧元 | 0.51 | 8.4024 | 4.29 |
| 港币 | 155,497.00 | 0.91195 | 141,805.49 |
| 预计负债 | 32,213,700.00 | ||
| 其中:美元 | 4,500,000.00 | 7.1586 | 32,213,700.00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57、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本公司根据会计准则将首次执行日后12个月内执行完毕的租赁作为短期租赁处理。本公司对短期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实行简化处理,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屋租赁 | 96,417.65 | 0.00 |
| 合计 | 96,417.65 | 0.00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不适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58、其他
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委外研发费 | 404,716.98 | 0.00 |
| 合计 | 404,716.98 | 0.00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04,716.98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 无 | ||||||||
| 合计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 无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 无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 无 |
其他说明: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2、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1.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原宁波恒阳) | 10,000,000.00 | 宁波市 | 宁波市 | 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2.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3.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728,705,900.00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煤炭采选 | 44.92% | 6.08%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4.海南新大洲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原海南企业管理)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5.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6.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41,456,372.7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游艇制造 | 75.00% | 投资设立 | |
| 7.新大洲(辽宁)食品有限公司(原萝北恒阳) | 8,000,000.00 | 阜新市 | 阜新市 | 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8.齐齐哈尔恒阳食品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 8,000,000.00 | 齐齐哈尔市 | 齐齐哈尔市 | 食品加工、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9.盐城牛员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0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企业管理和商务咨询 | 60.00% | 投资设立 | |
| 10.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1.天津恒阳食品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天津市 | 天津市 | 食品流通 | 51.00% | 投资设立 | |
| 12.SUNDIRO(HK)DEVELO | 219,041,895.40 | 香港 | 香港 | 服务、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PMENTCO.,LIMITED(新大洲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
| 13.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食品流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4.牙克石五九煤炭销售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煤炭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5.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764,931,600.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6.圣帝诺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27,186,600.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7.圣劳伦佐(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90,622.00 | 香港 | 香港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8.FORESUN(LATIN-AMERICA)INVESTMENTANDHOLDING,S.L.(恒阳拉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2,317.85 | 西班牙 | 西班牙 | 实业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19.上海新大洲实业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上海市 | 上海市 | 食品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20.海南圣帝诺游艇会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海口市 | 海口市 | 游艇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21.江苏极电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江苏省 | 江苏省 | 化学纤维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 22.北京瑞斐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北京市 | 北京市 | 供应链管理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通常情况下,当母公司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时,母公司就拥有对该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能够主导该被投资单位的股东大会(或股东会,下同),特别是董事会,并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政策实施控制。子公司处在母公司的控制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成为事实上的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母公司与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体化。因此,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是母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的明显标志,应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9.00% | -16,792,071.04 | 739,654,417.01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52,685,966.62 | 1,499,880,456.22 | 2,152,566,422.84 | 380,650,299.85 | 262,417,312.76 | 643,067,612.61 | 764,206,092.30 | 1,470,552,102.24 | 2,234,758,194.54 | 438,481,257.98 | 259,443,840.43 | 697,925,098.41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251,407,193.33 | -34,269,532.73 | -34,269,532.73 | -110,104,404.98 | 402,482,668.87 | 23,163,948.80 | 23,163,948.80 | -14,110,281.60 |
其他说明:无。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合营 | ||||||
| LorsisnalS.A. | 乌拉圭 | 乌拉圭 | 牛肉屠宰 | 50.00% | 权益法核算 | |
| 联营 |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北京市 | 北京市 | 航空器零部件制造 | 45.00% | 权益法核算 | |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大连市 |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 30.25% | 权益法核算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牙克石市 | 牙克石市 | 货物运输 | 49.00% | 权益法核算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LorsisnalS.A. | LorsisnalS.A. | |
| 流动资产 | 10,815,026.76 | 10,866,963.06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146,794.25 | 152,602.54 |
| 非流动资产 | 109,058,443.35 | 112,292,138.54 |
| 资产合计 | 119,873,470.11 | 123,159,101.60 |
| 流动负债 | 105,241,363.30 | 127,261,126.12 |
| 非流动负债 | 96,880,433.47 | 59,788,359.67 |
| 负债合计 | 202,121,796.77 | 187,049,485.79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2,248,326.66 | -63,890,384.1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41,124,163.33 | -31,945,192.10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503,432.08 | |
| 财务费用 | 418,189.99 | 199,157.84 |
| 所得税费用 | ||
| 净利润 | -18,676,654.60 | -8,127,671.44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8,676,654.60 | -8,127,671.4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有限公司 | 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
| 流动资产 | 78,880,590.08 | 454,241,462.04 | 9,040,343.77 | 82,969,771.15 | 449,143,856.28 | 11,538,342.14 |
| 非流动资产 | 253,847,945.27 | 185,601,768.52 | 1,909,403.33 | 261,874,068.42 | 185,097,647.02 | 1,876,427.76 |
| 资产合计 | 332,728,535.35 | 639,843,230.56 | 10,949,747.10 | 344,843,839.57 | 634,241,503.30 | 13,414,769.90 |
| 流动负债 | 150,190,861.47 | 10,248,949.00 | 4,353,099.10 | 159,222,493.30 | 11,014,360.17 | 4,170,816.11 |
| 非流动负债 | 40,053,916.54 | 102,500,000.00 | 39,160,389.65 | 101,054,947.06 | ||
| 负债合计 | 190,244,778.01 | 112,748,949.00 | 4,353,099.10 | 198,382,882.95 | 112,069,307.23 | 4,170,816.11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142,483,757.34 | 527,094,281.56 | 6,596,648.00 | 146,460,956.62 | 522,172,196.07 | 9,243,953.79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64,117,690.83 | 159,446,020.17 | 3,232,357.54 | 65,907,430.48 | 157,957,089.31 | 4,529,537.36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60,302,320.83 | 278,325,351.23 | 3,232,357.54 | 65,907,430.49 | 281,800,585.34 | 4,529,537.36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32,253,721.55 | 30,475,632.70 | 9,985,867.32 | 39,494,028.60 | 51,155,098.02 | 18,150,787.10 |
| 净利润 | -3,977,199.28 | 4,922,085.49 | 852,694.21 | -2,184,078.89 | 3,217,975.95 | 2,007,948.49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综合收益总额 | -3,977,199.28 | 4,922,085.49 | 852,694.21 | -2,184,078.89 | 3,217,975.95 | 2,007,948.49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1,715,000.00 | 2,450,000.00 |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1,360,512.46 | 1,360,507.60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4.86 | 10.70 |
| --综合收益总额 | 4.86 | 10.70 |
| 联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9,636.75 | -9,085.37 |
| --综合收益总额 | -29,636.75 | -9,085.37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LorsinalS.A. | -56,008,905.89 | -9,338,327.30 | -65,347,233.19 |
其他说明:无。
3、其他
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政府补助 | 43,700.00 | |
| 失保补助/扶持资金 | 12,911.27 | 11,027.90 |
| 土地使用权补偿 | 28,930.02 | 28,930.02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14,257.87 | 170,971.73 |
其他说明:
| 政府补助种类 | 本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备注 |
| 计入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 | |||
|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56,099.16 | 210,929.65 | 详见附注七注释46 |
| 合计 | 156,099.16 | 210,929.65 |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公司已采取预收货款或现款现货的销售政策,同时只与信用良好的交易对手进行交易。另外,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余额及收回情况进行持续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不致面临重大信用损失。此外,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本公司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一、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所载本公司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公司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公司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金额。
作为本公司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公司利用账龄和货款回款率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和货款回款率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本公司根据历史数据计算不同账龄期间的历史实际坏账率,并考虑了当前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如国家GDP增速、国家货币政策、行业发展趋势等前瞻性信息进行调整得出预期损失率。
截至2025年6月30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 账龄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 应收账款 | 7,512,669.66 | 6,773,176.54 |
| 其他应收款 | 117,481,924.68 | 74,162,437.26 |
| 合计 | 124,994,594.34 | 80,935,613.8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的金额为31,871.37万元,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参见附注十
四、5、关联交易情况。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根据本公司管理层的评估,相关财务担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7,373.11万元。
本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有企业、常年合作的民营企业等,该等客户具有可靠及良好的信誉,因此,本公司认为该等客户并无重大信用风险。由于本公司的客户广泛,因此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同时,公司施行预收款/现款现货的销售政策,只对少数需求稳定的国企给予适当账期,公司认为现有销售政策,不会产生重大信用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94.69%(2024年12月31日:94.31%)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下属成员企业各自负责其现金流量预测。公司下属财务部门基于各成员企业的现金流量预测结果,在公司层面持续监控公司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通过处置非主业资产及获得金融机构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拥有国内多家银行及其他非银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金额4.05亿元,其中:已使用授信金额为2.84亿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合同剩余期限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个月以内 | 1-3个月 | 3个月-1年 | 1-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 短期借款 | 80,115,999.99 | - | 80,115,999.99 | ||||
| 应付票据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11,158,406.76 | 211,158,406.76 | |||||
| 合计 | 211,158,406.76 | - | 80,115,999.99 | - | 291,274,406.75 | ||
(三)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及乌拉圭,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美元结算。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依然存在汇率风险。本公司资本运营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公司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1)本年度公司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美元项目 | 欧元项目 | 港币项目 | 澳大利亚项目 | 合计 | |
| 外币金融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10,056.32 | 6,481.44 | 41,956.75 | - | 158,494.51 |
| 其他应收款 | 42,782,800.93 | - | 468,170.00 | 43,250,970.93 | |
| 小计 | 42,892,857.25 | 6,481.44 | 41,956.75 | 468,170.00 | 43,409,465.44 |
| 外币金融负债: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1,037.75 | - | 41,037.75 | ||
| 其他应付款 | 418,037.04 | 4.29 | 141,805.49 | - | 559,846.82 |
| 预计负债 | 32,213,700.00 | - | 32,213,700.00 | ||
| 小计 | 32,631,737.04 | 4.29 | 182,843.24 | - | 32,814,584.57 |
(3)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对于本公司各类美元及其他外币金融资产和美元及其他外币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对本公司净利润影响不大。
2、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等。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这些调整可能是降低债务规模、利率互换等安排来降低利率风险。
(1)本年度公司无利率互换安排。
(2)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合同,金额为3.54亿元,详见附注七注释28和30。
(3)敏感性分析:
截至2025年6月30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本公司的净利润影响不大。
上述敏感性分析假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利率变动,并且已应用于本公司所有按浮动利率获得的借款、非银金融机构借款。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80,805.48 | 280,805.48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为本公司持有杭州长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11%股权,本公司持有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主要依据账面净资产计算公允价值。
3、其他
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大连市 | 项目投资及管理 | 150,000.00 | 12.85% | 12.8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于2007年7月18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是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策划与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大连和升对新大洲控股的持股比例为12.85%。
大连和升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和升”,曾用名: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5月5日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是销售食品;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服务、技术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销售食用农产品、未经加工的豆类、薯类、谷类、矿产品(销售煤炭的不得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交易、储运活动)、焦炭、金属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截至2025年6月30日,北京和升对新大洲控股的持股比例为2.77%。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王文锋。其他说明:无。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LorsinalS.A. | 持股50%的合营企业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韩东丰 | 董事长 |
| 马鸿瀚 | 副董事长兼总裁 |
| 王晓宁 | 董事兼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
| 袁伟 | 董事 |
| 桂钢 | 董事 |
| 孙鲁宁 | 董事 |
| 王勇 | 独立董事 |
| 罗楚湘 | 独立董事 |
| 孟兆胜 | 独立董事 |
| 蔡军 | 监事会主席 |
| 陈才明 | 监事 |
| 韩松阳 | 监事 |
| 李求约 | 副总裁 |
| 任春雨 | 董事会秘书 |
| 北京融盛和谐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现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 |
| 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 | 现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关联企业 |
| 陈阳友 | 原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
| 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原第一大股东,现持股5%以上股东 |
| PacificOceanCattleHoldingsLimited(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 | 原第一大股东的实际控制人所属企业 |
其他说明:无。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运费及装卸费 | 9,131,580.33 | 15,937,613.6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销售煤炭 | 227,735.69 | 133,464.6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中航新大洲航空制造 | 9,000,000.00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有限公司
担保方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海南实业三亚商铺抵押(为本公司向长城资产提供担保) | 205,695,0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否 |
| 海南实业三亚商铺/新大洲投资/五九股权质押(为本公司向长城资产提供担保) | 113,668,400.00 | 2023年08月31日 | 2025年02月28日 | 否 |
| 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尚衡冠通(为本公司向深圳前海汇能提供担保) | 10,000,000.00 | 2017年11月13日 | 2018年04月30日 | 否 |
| 陈阳友、刘瑞毅、深圳尚衡冠通(为本公司向深圳前海汇能提供担保) | 20,000,000.00 | 2018年01月05日 | 2018年04月30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见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3)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251,459.39 | 3,162,023.09 |
(4)其他关联交易
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无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5,400,000.00 | 5,400,000.00 | |
|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208,298,154.60 | 191,328,154.60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3,486,935.14 | 6,591,255.59 | |
| 韩东丰 | 10,335,884.27 | 10,335,884.27 | |
| 马鸿瀚 | 7,998,869.97 | 7,998,869.97 | |
| 王晓宁 | 3,313,942.90 | 3,313,942.90 | |
| 任春雨 | 1,312,257.52 | 1,312,516.52 | |
| 李求约 | 7,279,173.70 | 7,779,173.70 | |
| 合同负债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2,313,753.12 | 2,541,488.82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内蒙古新大洲物流有限公司 | 300,787.91 | 330,393.55 |
7、关联方承诺
请见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8、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中层管理人员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 合计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0 | 0.00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本激励计划首次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2.56元的50%,为每股1.28元;(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 |
| 交易总量)每股2.48元的50%,为每股1.24元。根据以上定价原则,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28元/股。 |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流通股市价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不适用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074,063.93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3,257,879.44 |
其他说明:无。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管理人员 | 3,257,879.44 | |
| 合计 | 3,257,879.44 |
其他说明:无。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 股份支付的修改情况 | 无 |
| 股份支付的终止情况 | 无 |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4-2025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业绩考核指标为净利润,达到业绩考核指标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解除限售比例为50%。2024年公司未满足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公司将在本次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依法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839,129,000股变更为826,596,50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3,912.90万元变更为82,659.65万元。本次回购注销后的公司股份总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6、其他
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1)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承诺,对枣矿集团受让五九集团股权协议中,除本公司及新大洲投资,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五九集团已披露的债权债务及为本次股权转让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资产评估报告所确认的债权债务之外的其他任何债权债务,如有,由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和上海蓝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担。2020年12月,根据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与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订的《采矿权出让合
同》,五九集团依据持有的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1500002011061120113663,有效期2016年4月8日至2043年9月12日,向自然资源厅申请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为人民币16,540.14万元,合同签订后缴纳不低于出让收益总金额的20%(3,308.03万元),剩余部分在采矿权有效期内(16年)分年度缴纳(每年约827.00万元)。本公司与五九集团另一方股东枣矿集团对于上述采矿权出让收益金的承担主体存在争议,目前根据双方于2021年3月5日签订并盖章的《备忘录》,暂由新大洲控股以向五九集团借款的方式(利息执行年化基准利率4.35%)缴纳累计矿业权出让收益金6,616.14万元,待明确承担主体后再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及政策处理。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实业名下土地房屋权证号三土房(2013)字第09046号、三土房(2013)字第09202号房产(面积14,487.17平方米),为华信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提供授信贷款18,00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借款180,000,000.00元,期限自2016年11月3日至2019年11月1日止。2020年4月16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与华信信托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华信信托持有的该笔债权本息,并向本公司承诺自受让日起展期一年。2020年6月,大连和升受让了华信信托18,000.00万元债权和中江信托10,000.00万元债权。2020年8月,大连和升将上述两笔债权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长城资产成为公司债权人。2020年8月,公司与长城资产签订了债务重组协议、抵押合同及或连带保证合同,将上述房产抵押给长城资产,抵押金额为319,363,440.79元。2021年11月10日,因长城资产提出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补充担保,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五九集团3,000.00万股股权质押,并已办理质押手续。2022年7月26日公司对上述债务重组项目补充担保,以本公司合法持有的五九集团12,000.00万股股权质押,已办理质押相关手续。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三)》,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五)》,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2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174,840,750.00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为176,903,271.67元。2024年12月19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七)》,本公司应于2024年9月21日偿付的本金52,446,000.00元调整至2025年2月28日偿付,取消2024年12月21日的利息还款安排,未付利息于2025年2月28日付,利随本清。
2022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四)》,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乙方应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7%计收。2023年12月14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六)》,长城资产同意按照补充协议约定,调整《债务重组协议》(编号:中长资(大)合字〔2020〕123号)的还款计划,本公司应于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将债务重组本金余额人民币96,618,174.67元全部偿还完毕。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2月28日前(含当日)利息按照11%计收。2024年12月19日,经本公司申请,本公司与长城资产就上述债务签署了《债务重组补充协议(八)》,本公司应于2024年9月21日偿付的本金28,981,911.12元调整至2025年2月28日偿付,取消2024年12月21日的利息还款安排,未付利息于2025年2月28日偿付,利随本清。
由于各种客观环境因素影响,导致本公司现金流未达预期,未能按时还款,公司的再次调整还款计划与长城资产正在协商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贷款债权本息余额合计为211,158,406.76元。
3)201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与上海莱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刘锐、蔡尚重、王超、林琦煌、王华军、赵晓静和邢子钰签订《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成立上海莱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总额为人民币6,250.00万元,其中新大洲投资出资1,150.00万元,占出资总金额18.40%,约定出资时间为2016年6月10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所有投资人均未支付投资资金。
4)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大洲投资与利凯投资2018年共同成立盐城牛员外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牛员外”),向本公司子公司恒阳优品进行投资,利凯投资出资4,000.00万元。为了保证利凯投资作为投资人的权益,协议各方于《增资补充协议》中约定:若恒阳优品未能在增资完成之日起每满一年,在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则本公司应当以牛员外对恒阳优品的投资款总额以年化8%复利计息收购牛员外持有的恒阳优品股权(恒阳优品对此款项的支付承担连带义务)。后利凯投资依约向牛员外进行了投资款的足额注入,而上海新大洲投资作为牛员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亦按照投资协议之约定向恒阳优品足额注入了投资款。恒阳优品未能实现自增资完成之日起每年向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纳税总额达到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约定。利凯投资提出本公司对牛员外的股权收购和利凯投资自牛员外的利润分配退出要求。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与利凯投资于2021年6月22日签署协议,由本公司自利凯投资购买其持有的牛员外40%股权,价款总额为5,417.20万元,分六期支付。此后,本公司按约向利凯投资支付了前三期股权回购款1000万元。因本公司未履行支付后续回购款的义务,利凯投资于2023年分别提起两次诉讼,要求本公司支付第四阶段-第六阶段股权回购款并支付违约金。
本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03民初55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股权回购款1450万元并承担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按年利率10%计算的违约金。二、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律师代理费195000元;三、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一、二项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收到了《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苏0903民初5351号,判决如下:一、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股权回购款2967.2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其中以1450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1日起、以1517.2万元为基数自2023年4月1日起均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年利率10%计算)。二、被告恒阳优品电子商务江苏有限公司对上述被告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目前,利凯投资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负债55,724,051.12元。
5)2020年,大连桃源商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为大连和升关联方大连信得嘉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得嘉和)在盛京银行5.2亿元贷款进行资产抵押,截至2025年06月30日该笔抵押暂未到期。
6)本公司大股东大连和升与天津鼎晖天宁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宁)、天津鼎晖天骏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晖天骏)于2023年7月13日签署《权益转让协议》,由大连和升受让鼎晖天宁、鼎晖天骏合计持有的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85.72%的合伙份额。该事项目前仍在协商阶段,未进行股权交割。
除存在上述承诺事项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一)与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2。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据纠纷案件获知,2018年,本公司为时任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向自然人蔡来寅借款7,000.00万元本金及利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因借款合同纠纷,蔡来寅于2019年3月起诉被告尚衡冠通偿还借款,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新大洲控股、讷河新恒阳、许树茂为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0年11月17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粤03民初796号,一审判决:
尚衡冠通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蔡来寅借款本金7000万元及其利息(利息按月利率2%计算,自2018年6月12日起计算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各保证人对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
清偿的金额超过其应分担的七分之一的份额的,有权向其他未足额履行七分之一的分担金额的保证人要求其应分担的份额。公司已在2020年计提预计负债113,586,666.67元。
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作出承诺,根据本案终审判决结果,若新大洲控股需承担责任,由大连和升承担并剥离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
2021年3月,恒阳牛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已就蔡来寅违规担保案申报债权,但未被认定。
2020年12月3日,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2022年3月28日,公司收到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3月14日签发的《民事判决书》((2021)粤民终309号),法院判定一审判决本公司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不当并依法予以纠正。二审判决如下: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一判项及诉讼费用负担部分;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粤03民初796号民事判决第二判项为:被告恒阳牛业、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许树茂对被告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被告尚衡冠通追偿;新大洲控股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按此判决,2021年度本公司根据上述一审判决就蔡来寅违规担保案已计提预计负债130,620,000.01元,基于本次二审判决,公司调整了原预计负债金额的50%、金额65,310,000.01元。2021年4月,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将按照公司实际赔偿金额对此案件兜底,并已于2023年4月收到大股东大连和升转入的11,228,757.00美元,并与大连和升签署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以多退少补方式由大连和升代替本公司实际承担赔偿责任。上述违规担保事项以本公司未来不实际负担赔偿责任方式加以解决。本公司因发现新证据于2023年11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依法撤销(2021)粤民终309号民事判决,并对(2021)粤民终309号案件进行再审;请求改判驳回被申请人蔡来寅在原审中对再审申请人新大洲的全部诉讼请求,2024年1月18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受理通知书》((2024)最高法民申340号),主要内容为:你方因与蔡来寅及刘瑞毅、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陈阳友、许树茂、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徐鹏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粤民终30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已立案审查。2024年4月10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五九集团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粤03执恢932号之十六),主要内容为:请协助执行以下事项:继续冻结被执行人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你司享有的股权分配利润款,以人民币77,681,041.33元为限,冻结期限三年,自2024年4月10日至2027年4月9日止,原冻结案号为(2022)粤03执3384号。
2024年8月7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03执恢932号之二),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新大洲持有的五九集团44.918%股权以清偿债务。
2024年11月22日,本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执复886号),主要内容为: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蔡来寅和被执行人尚衡冠通、新大洲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过程中,向协助义务人五九集团发出(2022)粤03执3384号之二十、(2022)粤03执3384号之二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五九集团公司协助冻结新大洲持有的五九集团股权分配利润款(以77,681,041.33元为限)并划付至法院账户。五九集团不服,提出书面异议:请求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粤03执3384号之二十、(2022)粤03执3384号之二十一协助执行通知书。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粤03执异334号)裁定:一、撤销(2022)粤03执3384号之二十协助执行通知书;二、驳回五九集团的其他异议请求。
复议申请人五九集团不服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执异334号执行裁定,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五九集团的复议申请,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3)粤03执异334号执行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3年11月,公司向最高院申请再审,2025年6月,公司收到最高院《民事裁定书》,裁定提审本案,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执行。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预计负债94,116,425.07元。
2)2019年4月,安吉鼎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诉本公司、恒阳牛业、上海恒阳贸易合同纠纷案,涉及金额20,883,060.93元。本公司于2020年3月收到《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103民初2467号,一审判决:本公司和上海恒阳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15,272,256.07元;本公司和上海恒阳于本判决后十日内支付
原告利息、违约金合计2,894,279.18元(暂计至2019年3月19日,此后至实际履行日的利息、违约金合计数以15,272,256.0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另行计算;律师代理费230,000.00元)。二审维持原判。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还未履行判决。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其他应付款41,518,023.98元。3)据纠纷案件获知,2017年本公司与前海汇能签署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5,000.00万元,每笔借款的借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自2017年10月3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公司时任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阳友及配偶刘瑞毅、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与前海汇能于2017年签署了《保证合同》,为本公司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7年11月13日、2018年1月5日以公司名义向前海汇能实际借款3,000.00万元,并指定收款单位为公司时任第一大股东尚衡冠通。
2019年11月29日,前海汇能以本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为被告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公司于2020年11月5日收到了《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粤0304民初7860号,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控股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前海汇能偿还借款3000万元、律师费7万元、保全担保费20,152.01元及其利息;被告陈阳友、刘瑞毅、尚衡冠通、许树茂对被告新大洲的上述债务向原告前海汇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21年1月,公司与大连和升达成协议,大连和升将按照公司实际赔偿金额对此案件全额兜底,并已于2020年12月根据一审判决金额向公司先行支付了4,650.00万元。公司未来如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公司将依据协议就差额部分向大连和升要求补偿或向其退款。
本公司于2022年1月25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粤03民终5426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还未履行判决,公司拟申请再审。
4)2023年9月,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宜宾铭曦投资有限公司300万元股权转让款,后因案情发展,改诉讼标的额为2800万元股权转让款及违约金。2024年5月,上海投资收到宜宾铭曦的反诉状,要求上海投资支付违约金等2968万元。一审判决:驳回双方的诉讼请求。本公司、宜宾铭曦已上诉,2025年3月25日,呼伦贝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2024年2月,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觐祥”)向22厂、本公司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2024年12月仲裁裁决:22厂需返还上海觐祥预付款,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觐祥已申请强制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预计负债33,201,157.00元。
6)2024年1月,本公司与枣矿集团因五九集团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事宜导致的股权转让协议纠纷,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2024年6月本公司收到枣矿集团《仲裁反请求申请书》,枣矿集团要求新大洲控股向五九集团支付五九集团已经补缴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及利息、律师费等。该案仍在仲裁中。事件详情见本附注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1、重要承诺事项。
7)2023年5月,张天宇诉本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一审判决:被告新大洲对(2018)黑01民初871号民事判决第
一、二、三项中尚衡冠通不能向原告张天宇清偿债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张天宇已申请强制执行。本案件为张天宇在生效法律文书确认本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后,张天宇另行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承担担保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2023年6月14日,本公司现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向本公司出具了《承诺函》。承诺若法院最终判决,此案中新大洲需对尚衡冠通的债务承担赔偿责任,则大连和升同意代新大洲支付法院判决的金额。计算至2023年6月21日,本金和利息合计人民币2121.69万元支付至本公司。在本公司实际履行时的差额大连和升进行多退少补调整,本公司将追偿尚衡冠通的权利转让给大连和升。若法院判决本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将上述资金退还大连和升。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还未履行判决。本公司已就上述判决确认了预计负债25,797,717.51元。
8)2025年期间,本公司未发生证券虚假陈述引起的投资者诉讼,前期已判决未支付赔款的案件,公司已根据判决金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三)对外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事项及其财务影响
1)为关联方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2)本公司作为担保方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新大洲控股于2020年2月对22厂、177厂与上海觐祥《采购合作协议》交易项下22厂、177厂向上海觐祥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450万美元。2024年2月,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本公司及乌拉圭屠宰企业RondatelS.A.(简称22厂)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2024年12月仲裁裁决:22厂需返还上海觐祥预付款,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觐祥已申请强制执行。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计提预计负债33,201,157.00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上述仲裁案件对担保责任有纠纷外,本公司未对非关联方单位提供保证。
(四)开出保函、信用证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计获得银行授信0亿元,实际开具信用证使用0万元。
除存在上述或有事项外,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销售退回
无。
2、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新大洲控股于2020年2月对22厂、177厂与上海觐祥《采购合作协议》交易项下22厂、177厂向上海觐祥负担的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合计450万美元。2024年2月,上海觐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对本公司及乌拉圭屠宰企业22厂提起仲裁,请求22厂返还预付款、资金占用费,本公司对22厂450万美元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律师费、仲裁费用。2024年12月仲裁裁决:22厂需返还上海觐祥预付款,本公司在450万美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上海觐祥已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7月上海觐祥与本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延缓4个月执行。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1)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2)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1)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2)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煤炭产品分部 | 食品加工及贸易分部 | 投资等其他分部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一.营业收入 | 251,407,193.33 | 96,417.65 | 251,503,610.98 | ||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251,407,193.33 | 96,417.65 | 251,503,610.98 | ||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
| 二.营业费用 | 7,589,656.47 | 26,693.33 | 7,616,349.80 | ||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75,916,317.33 | 890.82 | 2,151,069.24 | -95,075.68 | 77,973,201.71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17,820.17 | -5,264,968.91 | -4,847,148.74 |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32,680.32 | -36,506.11 | -3,019,093.69 | -3,188,280.12 |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3,398,802.45 | -3,398,802.45 | |||
| 六.利润总额 | -25,917,618.37 | -8,314,172.84 | -52,749,961.07 | -152,245.52 | -87,133,997.80 |
| 七.所得税费用 | 8,351,914.36 | 2.46 | 23,768.92 | 8,375,685.74 | |
| 八.净利润 | -34,269,532.73 | -8,314,172.84 | -52,749,963.53 | -176,014.44 | -95,509,683.54 |
| 九.资产总额 | 2,152,566,422.84 | 859,251,345.35 | 2,552,546,013.82 | -3,060,461,795.60 | 2,503,901,986.41 |
| 十.负债总额 | 643,067,612.61 | 1,057,509,805.19 | 1,339,168,814.54 | -1,443,649,883.39 | 1,596,096,348.95 |
| 十一.其他重要的非现金项目 | |||||
| 十二.资本性支出 |
(3)其他说明
无。
2、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1)欠缴税款事项
新大洲控股于2017年处置持有的新大洲本田摩托有限公司50%股权产生收益,未按税法相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税款,导致欠缴税款的滞纳金金额较大。本报告期已纳清税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欠缴税款0元,欠缴滞纳金4,172.50万元。
(2)恒阳牛业破产债权
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恒阳、恒阳拉美与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签订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承诺,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2017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
于470.20万美元,2018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815.30万美元,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不低于1,047.00万美元,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承诺扣非净利润累积不低于2,332.50万美元。如目标公司截至业绩承诺期期末累计实现扣非净利润低于截至期末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则业绩承诺方应按照本条款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补偿义务主体应补偿金额。应补偿金额=[(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数-累积实现扣非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累计承诺扣非净利润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经审计,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共实现扣非净利润-1,258.66万美元,业绩承诺方太平洋牛业有限公司、恒阳牛业依据业绩之补偿协议应补偿本公司12,671.06万美元。根据广东华商(长沙)律师事务所《关于陈阳友、刘瑞毅、瑞阳二号、恒阳牛业、尚衡冠通等有关主体涉诉及仲裁情况之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华商长字尽调报告(2020)第[041501]号),经调查核实,据不完全统计,恒阳牛业作为主债务人的涉案金额为41,088.255万元,作为保证人的涉案金额为8,000.00万元,作为被保全人的案金额为19,520.00万元,作为被执行人的涉案金额为17,827.5626万元,恒阳牛业持有的股权数额被冻结金额为42,007.0093万元,恒阳牛业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恒阳牛业的清偿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太平洋牛业系恒阳牛业在香港注册的子公司,是恒阳牛业的对外投资平台,其无实际偿债能力。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未将应获得目标公司(22厂及177厂)原转让方恒阳牛业、太平洋牛业的业绩补偿12,671.06万美元计入2019年度财务报表。
2021年3月,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恒阳收到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齐齐哈尔法院”)《通知书》((2021)黑02破1号)、《民事裁定书》((2020)黑02破申1号),本公司的关联方恒阳牛业被债权人大连桃源荣盛市场有限公司向齐齐哈尔法院申请破产重整,齐齐哈尔法院已受理此案。2021年3月,恒阳牛业宣布破产重整,2021年4月,公司向恒阳牛业破产管理人申报了相应债权。2021年12月10日齐齐哈尔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三)裁定确认该笔债权金额为271,860,081.57元,可能通过债转股方式获得清偿。
2022年3月28日,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恒阳牛业破产重整中本公司申报债权相关事项的报告》,2022年4月15日,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齐齐哈尔法院裁定的债权确认总额及授权事项的提案》。
2023年1月7日信息网对外公开了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黑02破1号之六),裁定如下:1、批准《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2、终止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重整程序。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下设立牛业战略重组工作组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债转股尚未完成工商变更。
(3)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大连和升发行股票不超过131,578,947股(含本数),和升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我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839,129,000股,其中和升集团持有公司12.85%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合计持有公司15.62%股份。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131,578,947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不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和升集团将直接持有公司239,426,083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4.67%,仍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和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和升合计持有公司27.06%股份。本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王文锋,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已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尚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3、其他
无。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692,990,084.94 | 715,467,280.09 |
| 合计 | 692,990,084.94 | 715,467,280.09 |
(1)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695,307,759.81 | 720,095,848.58 |
| 各类保证金及押金 | 49,000.00 | 49,000.00 |
| 备用金 | 15,000.11 | 20,000.00 |
| 合计 | 695,371,759.92 | 720,164,848.58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27,514,922.36 | 148,558,933.02 |
| 1至2年 | 154,228,701.74 | 153,346,001.74 |
| 2至3年 | 28,144,930.38 | 28,144,930.38 |
| 3年以上 | 385,483,205.44 | 390,114,983.44 |
| 3至4年 | 50,430,793.30 | 50,430,793.30 |
| 4至5年 | 330,306,942.19 | 334,938,720.67 |
| 5年以上 | 4,745,469.95 | 4,745,469.47 |
| 合计 | 695,371,759.92 | 720,164,848.58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95,371,759.92 | 100.00% | 2,381,674.98 | 0.34% | 692,990,084.94 | 720,164,848.58 | 100.00% | 4,697,568.49 | 0.65% | 715,467,280.09 |
| 其 | ||||||||||
| 中: | ||||||||||
| 账龄组合 | 6,000,920.06 | 0.86% | 2,381,674.98 | 39.69% | 3,619,245.08 | 10,263,149.05 | 1.43% | 4,697,568.49 | 45.77% | 5,565,580.56 |
| 关联方组合 | 689,370,839.86 | 99.14% | 689,370,839.86 | 709,901,699.53 | 98.57% | 709,901,699.53 | ||||
| 合计 | 695,371,759.92 | 100.00% | 2,381,674.98 | 692,990,084.94 | 720,164,848.58 | 100.00% | 4,697,568.49 | 715,467,280.0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无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1,255,000.11 | 8,850.01 | 0.71% |
| 1-2年 | |||
| 2-3年 | 450.00 | 90.00 | 20.00% |
| 3-4年 | |||
| 4-5年 | |||
| 5年以上 | 4,745,469.95 | 2,372,734.97 | 50.00% |
| 合计 | 6,000,920.06 | 2,381,674.98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账龄。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4,697,568.49 | 4,697,568.49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转回 | 2,315,893.51 | 2,315,893.51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2,381,674.98 | 2,381,674.9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详见附注五、11、(6)。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比例 | ||||
| 上海恒阳贸易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323,615,956.30 | 1年以内,3-4年,4-5年 | 46.54% |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152,807,335.62 | 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 | 21.97% |
| 恒阳香港发展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71,607,068.38 | 1-2年 | 10.30% |
| 上海瑞斐投资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55,412,209.26 | 1年以内,1-2年,2-3年 | 7.97% |
| 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 | 单位及个人往来 | 41,550,816.42 | 1年以内,1-2年,4-5年 | 5.98% |
| 合计 | 644,993,385.98 | 92.76% |
2、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53,493,936.88 | 15,916,248.67 | 1,437,577,688.21 | 1,453,493,936.88 | 15,916,248.67 | 1,437,577,688.21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360,512.46 | 1,360,512.46 | 1,360,507.60 | 1,360,507.60 | ||
| 合计 | 1,454,854,449.34 | 15,916,248.67 | 1,438,938,200.67 | 1,454,854,444.48 | 15,916,248.67 | 1,438,938,195.81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424,596,539.75 | 424,596,539.75 | ||||||
| 上海新大洲投资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300,000,000.00 | ||||||
| 新大洲(浙江)商贸有限公司 | 679,883,021.13 | 679,883,021.13 | ||||||
| 海南新大洲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2,083,752.33 | 15,916,248.67 | 2,083,752.33 | 15,916,248.67 | ||||
| 海南新大洲圣劳伦佐游艇制造有限公司 | 31,014,375.00 | 31,014,375.00 | ||||||
| 合计 | 1,437,577 | 15,916,24 | 1,437,577 | 15,916,24 | ||||
| ,688.21 | 8.67 | ,688.21 | 8.6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海南新大力机械工业有限公司 | 1,360,507.60 | 4.86 | 1,360,512.46 | |||||||||
| 小计 | 1,360,507.60 | 4.86 | 1,360,512.46 | |||||||||
| 二、联营企业 | ||||||||||||
| 合计 | 1,360,507.60 | 4.86 | 1,360,512.46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
(3)其他说明
无。
3、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86 | 10.70 |
| 合计 | 4.86 | 10.70 |
4、其他
无。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314.2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56,099.16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879.0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1,868,387.01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5,325,231.17 | 系控股母公司计提蔡来寅案和张天宇案预计负债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4,833,783.70 | 主要系控股母公司计提盐城中路利凯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案违约金和五九集团罚款支出等。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67.94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2,743.59 | |
| 合计 | -7,748,346.3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53% | -0.0930 | -0.09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5.61% | -0.0838 | -0.083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