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000582)_公司公告_北部湾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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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部湾港: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6-01-30

证券代码:000582证券简称:北部湾港公告编号:2026016债券代码:127039债券简称:北港转债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等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15:30开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29日(星期四)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2号北部湾航运中心B座18楼1819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总经理莫怒主持

现场会议。

本次会议的各项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88人,代表股份1,622,460,3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69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1,300,433,7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460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6人,代表股份322,026,6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2383%。

(三)公司董事、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昀、黄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两项提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对各项提案进行了表决,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一)《关于审议补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2-

同意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19,392,17099.8109%2,908,2990.1793%159,8520.0099%通过

其中,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3-

同意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0,905,64694.3155%2,908,2995.3884%159,8520.2962%

表决结果:胡华平当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关于审议投资建设防城港港30万吨级码头工程的议案》

本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表决结果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1,619,090,53899.7923%3,312,5030.2042%57,2800.0035%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对提案的投票股数及其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如下:

同意反对弃权
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股数(股)比例
50,604,01493.7566%3,312,5036.1372%57,2800.106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出席并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律师刘卓昀、黄夏出具了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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