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贵州轮胎股票代码:000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银行总行大楼25楼股份变动性质:间接收购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贵州轮胎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贵州轮胎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交易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本次权益变动能否取得上述批准,以及取得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 1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16
第五节 资金来源 ...... 2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 21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2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 26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 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 3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 33
第一节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 信息披露义务人、贵州产发 | 指 |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公司、上市公司、贵
州轮胎
| 公司、上市公司、贵州轮胎 | 指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贵州省国资委、实际
控制人
| 贵州省国资委、实际控制人 | 指 | 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股份转让方
| 股份转让方 | 指 |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称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本次收购 | 指 | 贵州产发以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收购股权转让方所持有的贵阳工投82.6529%股权的事项 |
《股权转让协议》
| 《股权转让协议》 | 指 |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标的公司/贵阳工投
| 标的公司/贵阳工投 | 指 | 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
贵阳产控
| 贵阳产控 | 指 | 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外贸
| 贵阳外贸 | 指 | 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贵阳矿能
| 贵阳矿能 | 指 | 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黔晟国资
| 黔晟国资 | 指 |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贵州省政府/省政府
| 贵州省政府/省政府 | 指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贵阳市政府/市政府
| 贵阳市政府/市政府 | 指 | 贵阳市人民政府 |
贵阳市国资委/市国
资委
| 贵阳市国资委/市国资委 | 指 | 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财务顾问/华创证券
| 财务顾问/华创证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证监会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指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公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准则第16号》
| 《准则第16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
《收购管理办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元,万元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安中心C栋88号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永谦 | |
| 注册资本 | 10,000,000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MADD8QAQ37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成立时间 | 2024-03-04 | |
| 营业期限 | 2024-03-04至无固定期限 |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 |
| 股东情况 | 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100% | |
| 通讯地址 | 贵阳市观山湖区贵州银行总行大楼25楼 | |
| 通讯方式 | 0851-88988698 | |
(二)贵州产发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贵州产发
100.00%的股权,为贵州产发的控股股东。贵州省国资委直接持有黔晟国资
99.5288%的股权,通过黔晟国资间接控制贵州产发100%的股权,为贵州产发的实际控制人。
贵州产发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三)贵州产发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 公司名称 | 贵州省黔晟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延安西路2号 |
| 法定代表人 | 蒋川 |
| 注册资本 | 11,520,778.86万元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000795274338K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时间 | 2006-11-16 |
| 营业期限 | 2006-11-16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零售;药品批发;矿产资源(非煤矿山)开采;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国有资本运营和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和处置;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保温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住房租赁;金属矿石销售;化肥销售;肥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中草药种植;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招投标代理服务;医护人员防护用品零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医用口罩零售;医用口罩批发;物业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贵州产发的实际控制人为贵州省国资委。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
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产发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 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贵州省产业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0 | 75% | 围绕全省产业战略发展目标及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着力解决地方政府资金不足、融资不畅、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充分发挥公司在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的功能性投资作用,公司主要以固定资产投资方式,遵循市场化、合规化原则,对全省产业新型基础设施进行投资建设,补齐产业基础设施配套短板,助力全省产业发展。 |
| 2 | 贵州省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34,747.0372 | 100% | 以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新质生产力产业招商引资为主,通过以自有资金从事基金投资活动,促进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
| 3 | 贵阳永青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7,081.8182 | 59% | 深耕作业(非道路)机械、配电及自动化产品的控制技术,为客户提供智能化、网联化、绿色化控制系统整体解决方案,主要产品覆盖作业(非道路)机械(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路面机械)电子监控系统、农机仪表、自动化仪表及成套、专用配套仪表、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自控技术应用研发等领域。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黔晟国资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贵州省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650,000 | 100% | 围绕贵州省“六大产业基地”“富矿精开”“电动贵州”和“工业领域大规模设备更新”等战略布局,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方式提供一站式综合金融服务。 |
| 2 | 贵州黔晟投资有限公司 | 416,000 | 100% | 黔晟国资下属市场化专业化投资机构,通过链接行业头部机构和重点行业企业,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投资生态圈;构建市场化投资组合,打造专业化的投资管理团队,建立严格的风险控制体系,探索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有效资本配置实践。 |
| 3 | 贵州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 124,585 | 100% | 铝及铝产品采选、加工、销售;绿色运输及配套服务;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矿山固废资源化利用; |
铝产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绿色建材产品研发与生产。
| 铝产业技术研发与创新、绿色建材产品研发与生产。 | ||||
| 4 |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 | 通过基金或直接投资等形式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资产运营、管理处置。 |
| 5 | 贵州惠群商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 | 通过线上互联网电商平台和线下渠道等多种销售方式,开展酒类产品和名特优产品的销售经营。 |
| 6 | 贵州迈达盛集团有限公司 | 46,000 | 100% | 加油加气站建设及经营;为居民住宅楼、商业办公楼、厂房等用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含家政服务、资产管理等服务;城市燃气服务及 LNG 加气服务。 |
| 7 | 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800 | 100% | 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证券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
| 8 | 贵州武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688.88 | 100% | 资产管理、资产租赁;白酒制造及销售。 |
| 9 | 贵州省医疗物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各种化学药品、生物药品、中药及医疗器材的批发; 专门经营各种化学药品、生物药品、中药、医疗用品及器材的店铺零售活动。 |
| 10 | 贵州华炬商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5,000 | 100% | 统筹开展资产管理、应急转贷、不良资产处置(指黔晟国资系统内不良债权和低效无效资产)、资产证券化等工作。 |
| 11 | 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工程项目建设中的项目策划、投资与造价咨询、招标代理、项目管理等服务。 |
| 12 | 贵州省工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75% | 主要从事除提供贷款以外的资金分配有关的其他金融媒介活动,包括保理活动、掉期、期权和其他套期保值安排、保单贴现公司的活动、金融交易处理与结算,以及借款担保服务、发行债券担保服务等融资担保活动,还包括信用卡交易的处理与结算、外币兑换等活动。 |
| 13 | 贵州贵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1,500 | 100% | 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电设备招标代理、工程招标代理等业务。 |
| 14 | 贵州省国晟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2,500 | 100% | 为企事业、机关提供综合后勤服务的活动;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
| 15 | 贵州钢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45,293.06 | 66.8999% | 钢丝、钢丝绳、钢绞线产品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 |
| 16 | 贵州习酒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5,000 | 67% | 酒精、白酒、啤酒及其专用麦芽、黄酒葡萄酒、果酒、配制酒以及其他酒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原粮收储、包装、循环产业。 |
| 17 | 多彩贵州航空有限公司 | 156,266.458533 | 84.5905% | 航空客货运输业务以及至周边国家的国际航空客货运输业务,涵盖航空货运代理业务;航空辅营产品开发销售;航空数字化信息化软硬集成件开发。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且《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六条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企业不构成关联方。故本报告书不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贵州省国资委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进行披露。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务介绍
贵州产发的主要业务为“产业投资”和“资产管理”。其中,“产业投资”指贵州产发通过基金或直接投资等形式开展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投资;“资产管理”指贵州产发针对投资形成的资产开展运营、管理、处置等活动。贵州产发控股股东黔晟国资的主要业务为“国有资本运营管理”。经过多年发展,已形成资本运作、实业经营、要素交易、资产管理“四大板块”,具有基金管理、担保、商业保理等牌照,拥有加油加气站、铁路专用线、磷矿石和铝矾土开采等特殊经营许可。
(二)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
1、贵州产发
贵州产发成立于2024年3月,成立以来至2025年9月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96,817,529,057.30 | 86,517,821,732.09 |
| 负债合计 | 1,375,735,645.60 | 1,364,030,748.81 |
| 净资产 | 95,441,793,411.70 | 85,153,790,983.28 |
项目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资产负债率 | 1.42% | 1.58%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年度 |
| 营业收入 | 277,524,434.80 | 106,886,477.44 |
| 利润总额 | 221,336,943.68 | -1,454,273,594.87 |
| 净利润 | 111,888,699.84 | -1,529,343,813.04 |
| 净资产收益率 | 0.12% | - |
注1:贵州产发成立于2024年3月4日,财务报表始于2024年年度。注2: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黔晟国资
黔晟国资最近三年一期合并财务报表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285,597,171,684.92 | 263,115,718,666.73 | 233,112,495,817.14 | 89,978,423,438.18 |
| 负债合计 | 83,601,706,169.84 | 82,253,254,357.98 | 69,874,360,252.50 | 24,934,178,298.12 |
| 净资产 | 201,995,465,515.08 | 180,862,464,308.75 | 163,238,135,564.64 | 65,044,245,140.06 |
| 资产负债率 | 29.27% | 31.26% | 29.97% | 27.71% |
| 项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年度 | 2023年年度 | 2022年年度 |
| 营业收入 | 27,700,683,814.75 | 41,994,971,448.58 | 24,137,307,677.46 | 14,791,447,113.84 |
| 利润总额 | 3,702,275,939.28 | 5,658,162,544.08 | 4,196,571,119.60 | 973,486,512.51 |
| 净利润 | 2,480,786,791.31 | 3,359,586,923.30 | 3,139,739,715.13 | 934,293,468.44 |
| 净资产收益率 | 1.23% | 1.86% | 1.92% | 1.44% |
注:黔晟国资2022、2023年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财务报表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五年内受到的行政处罚和涉及诉讼、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以来未受到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亦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州产发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 1 | 张永谦 | 中国 | 董事长 | 中国 | 否 |
| 2 | 李亮 | 中国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中国 | 否 |
| 3 | 吴晓楠 | 中国 | 副董事长 | 中国 | 否 |
| 4 | 张玉林 | 中国 | 副总经理 | 中国 | 否 |
| 5 | 钟晓冬 | 中国 | 总会计师 | 中国 | 否 |
| 6 | 何荣 | 中国 | 董事 | 中国 | 否 |
| 7 | 龙佳新 | 中国 | 董事 | 中国 | 否 |
| 8 | 邹毅 | 中国 | 董事 | 中国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设监事,设置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职能,以下涉及“监事”处不再重复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及其它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的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无其他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的情况。
(三)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黔晟国资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 | 24,509.00 | 23.46% | 主营直径范围φ0.15mm-9.0mm各种用途的钢丝、φ0.6mm-264mm各种结构的钢绳产品、预应力钢绞线及相关设备、材料、技术的研究、生产、加工、销售及进出口业务、高科技产品的研制、开发与技术服务。 |
| 2 | 贵州盘江精煤股份有限公司 | 214,662.4894 | 7.86% | 原煤开采、选洗精煤、特殊加工煤。 |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黔晟国资在境内、境外其他持股5%以上金融机构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万元) | 持股比例 | 主营业务 |
| 1 | 贵州黔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21,800 | 100% | 受托管理私募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基金管理;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证券资产管理及其它限制项目)自有资金对未上市企业进行直接股权投资。 |
| 2 | 华贵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19.17% | 普通型保险(包括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分红型保险;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决策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为不断推进国有资本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黔晟国资资源配置、资本运作、战略投资作用,加大重点产业投资力度,践行贵州产发推动贵州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战略定位,依托贵州产发的资本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推动省、市优质工业资源深度融合、提质增效,完善“基金+实业”的产业链赋能模式,实现资本端与产业端的无缝衔接,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推动贵阳工投聚焦主业健康发展,贵州产发拟收购贵阳市国资委所属贵阳产控等贵阳市国有企业持有的贵阳工投控股权。
贵阳工投是上市公司贵州轮胎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持股比例为
21.92%,本次交易构成对上市公司的间接收购。
二、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加或减少其在贵州轮胎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包括:
(一)已经履行的主要审批程序
1、转让方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11月26日,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2)2025年11月27日,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3)2025年11月27日,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方案;
(4)2025年12月2日,贵阳市国资委出具《市国资委关于转让市工投公司控股权相关事宜的批复》(筑国资复【2025】55号),同意本次交易。
2、受让方内部决策程序
(1)2025年11月30日,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
(2)2025年12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省国资委关于黔晟国资所属产发公司收购贵阳工投82.6529%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黔国资复产权[2025]114号),批准了本次交易方案;
(3)2025年12月4日,贵州产发控股股东黔晟国资出具《黔晟国资关于同意产发公司收购贵阳工投股权有关事宜的批复》(黔晟国资复【2025】63号),同意本次收购事宜。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变化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未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将通过取得贵阳工投控股权间接控制上市公司340,696,3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1.92%。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上市公司的控制关系结构图如下:
1、权益变动前
2、权益变动后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间接收购。2025年12月13日,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82.6529%的股权。本次权益变动后,贵州产发通过贵阳工投间接控制上市公司,贵阳工投仍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贵州省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转让方于2025年12月13日在贵阳市观山湖区共同签署《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主体
甲方(受让方):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1(转让方):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2(转让方):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3(转让方):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
甲方受让乙方1持有的目标公司61.6529%股权、受让乙方2持有的目标公司13%股权、受让乙方3持有的目标公司8%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乙方2、乙方3不再持有目标公司股权。
3、转让方式、价款及支付
(1)根据《贵阳市国资委关于转让市工投公司控股权相关事宜的批复》,本次股权转让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进行。
(2)整体交易对价为10,000,000,000.00元(大写:壹佰亿圆整),按照目标公司2025年9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12,098,800,308.68元计算,对应目标公司股权比例约为82.6529%,其中:乙方1股权对应的价款为7,459,260,000.00元,乙方2股权对应的价款为1,572,840,000.00元,乙方3股权对应的价款为967,900,000.00元。
(3)协议签订后,甲方以自有资金向乙方支付不低于交易价格40%的价款,后续根据银行放款安排完成剩余价款支付。
(4)因协议项下股权转让所发生的税费,由甲方和乙方各自依法承担。
4、过渡期
(1)自2025年9月30日基准日起至交易股权工商登记变更之日止的期间为过渡期。
(2)乙方及目标公司应按《股权转让协议》履行过渡期义务,对于未作明确约定的事项,应以不损害目标公司利益,以目标公司保值增值为目的,并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进行。
5、标的股份的交割
(1)乙方及目标公司根据甲方要求完成本次股权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规定和相关政策要求,对目标公司组织架构和权、责、利等事项进行规范、管理和运营,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6、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
协议自甲乙双方及目标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为上市公司股东的股权变动形成的间接收购,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的直接转让或交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贵阳工投持有上市公司340,696,340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1.92%),累计质押数量169,628,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9.79%,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91%)。
上述股权质押处于正常履约状态,未发生逾期等违约行为。除上述情形外,贵阳工投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被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中,根据各方签署的《贵阳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收购贵阳产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贵阳工投股权比例61.6529%,交易对价为7,459,260,000.00元(大写:柒拾肆亿伍仟玖佰贰拾陆万圆整);收购贵阳市外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贵阳工投股权比例13%,交易对价为1,572,840,000.00元(大写:壹拾伍亿柒仟贰佰捌拾肆万圆整);收购贵阳市矿产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贵阳工投股权比例8%,交易对价为967,900,000.00元(大写:玖亿陆仟柒佰玖拾万圆整)。
综上,本次权益变动贵州产发需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本次权益变动之目的而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00亿元,全部来源于合法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代持、信托、委托出资等情形,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的安排,亦不存在采用杠杆或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其他关联方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上市公司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支付方式详见本报告书“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之“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之“3、转让方式、价款及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未来12个月内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筹划相关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未来12个月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重大的资产、业务处置或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也不存在就上市公司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大重组计划。
如果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自身及上市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和实施上述重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必要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或建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计划或建议。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可能阻碍收购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若后续存在类似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有利于上市公司长远发展和维护上市公司利益的原则,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
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重大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未来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未来若由于实际经营需要需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其他重大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上市公司在业务、人员、财务、机构、资产方面均将继续保持独立。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出具了《保持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具体如下:
“(一)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能处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下,并为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
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有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
3、承诺人保证不以上市公司的资产为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违规提供担保。
(二)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建立并拥有独立完整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上市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2、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其他关联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所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三)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
2、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
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3、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四)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2、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具有完全独立的办公机构与生产经营场所,不与承诺人及承诺人的其他关联企业发生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况。
(五)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承诺人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上市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承诺人除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外,不会对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干预。
2、承诺人保证承诺人及承诺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具有或可能构成实质性竞争的业务。
3、承诺人保证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关联交易公允,保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的同业竞争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从事产业投资与资产管理业务,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轮胎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规范信息披露义务人可能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均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控股关系期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公司、企业及其他经营实体将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本承诺一经签署即发生法律效力,并在本公司与上市公司存在控股关系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为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可能产生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且无法回避的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保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业务规则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不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在本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期间本承诺函有效,如在此期间,出现因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上市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资产交易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00%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5万元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计划,亦不存在进行补偿或其他任何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贵州产发成立于2024年3月,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25年9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9,932,467,120.59 | 12,559,022,843.22 |
| 应收票据 | 32,858,313.59 | 31,012,530.17 |
| 应收账款 | 213,399,835.76 | 209,150,988.04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756,219.29 | 9,838,562.79 |
| 预付款项 | 18,516,937.30 | 13,487,747.31 |
| 其他应收款 | 626,304,103.53 | 422,515,644.36 |
| 存货 | 121,390,036.08 | 112,415,855.11 |
| 合同资产 | 12,860,583.75 | 22,753,954.6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92,000,000.00 | 19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资产 | 3,978,232.74 | 21,244,116.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21,071,531,382.63 | 13,591,442,241.91 |
| 非流动资产: | ||
| 长期股权投资 | 781,974,913.04 | 161,897,947.0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2,743,074,055.22 | 1,143,074,055.2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71,662,247,338.43 | 70,022,855,309.35 |
| 投资性房地产 | 80,079,105.46 | 70,072,377.98 |
| 固定资产 | 82,400,490.89 | 87,427,563.99 |
| 在建工程 | 352,507.83 | |
| 使用权资产 | 6,952,721.98 | 4,901,487.96 |
| 无形资产 | 51,645,627.92 | 46,780,370.46 |
| 开发支出 | 2,455,407.48 | 2,257,332.27 |
| 商誉 | 254,912,156.86 | 254,912,156.86 |
| 长期待摊费用 | 5,980,280.28 | 5,275,427.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5,546,579.28 | 54,933,063.91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376,490.00 | 1,071,992,397.3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75,745,997,674.67 | 72,926,379,490.18 |
| 资 产 总 计 | 96,817,529,057.30 | 86,517,821,732.09 |
流动负债:
| 流动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4,030,946.45 | 8,886,148.78 |
| 应付账款 | 110,169,973.32 | 128,543,953.31 |
| 预收款项 | 292,565.90 | 1,732,049.78 |
| 合同负债 | 2,816,495.41 | 5,927,311.21 |
| 应付职工薪酬 | 12,867,739.50 | 18,618,229.01 |
| 应交税费 | 9,671,319.45 | 102,302,800.47 |
| 其他应付款 | 751,374,891.12 | 618,807,853.8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6,350,192.20 | 46,933,098.36 |
| 其他流动负债 | 31,601,426.70 | 29,338,916.91 |
| 流动负债合计 | 999,175,550.05 | 961,090,361.7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331,850,000.00 | 361,350,000.00 |
| 租赁负债 | 5,035,258.07 | 2,572,869.45 |
| 长期应付款 | 42,994.57 | 47,450.02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6,753,309.80 | 8,303,867.15 |
| 预计负债 | 4,163,262.01 | 3,533,008.44 |
| 递延收益 | 12,061,150.03 | 11,075,831.3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654,121.07 | 16,057,360.73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76,560,095.55 | 402,940,387.09 |
| 负 债 合 计 | 1,375,735,645.60 | 1,364,030,748.8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6,968,246,288.40 | 86,470,775,916.54 |
| 资本公积 | 511,131,813.29 | 511,131,813.29 |
| 其他综合收益 | -71,366,289.33 | -71,366,289.33 |
| 专项储备 | 6,726,911.86 | 74,068.00 |
| 盈余公积 | 1,454,460.54 | 1,065,230.46 |
| 未分配利润 | -2,278,133,558.81 | -2,034,056,380.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138,059,625.95 | 84,877,624,358.72 |
| 少数股东权益 | 303,733,785.75 | 276,166,624.5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5,441,793,411.70 | 85,153,790,983.2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6,817,529,057.30 | 86,517,821,732.09 |
(二)利润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年度 |
| 营业总收入 | 277,524,434.80 | 106,886,477.44 |
| 营业收入 | 277,524,434.80 | 106,886,477.44 |
| 营业总成本 | 252,770,283.13 | 166,875,647.77 |
其中:营业成本
| 其中:营业成本 | 168,251,004.11 | 83,183,824.35 |
| 税金及附加 | 7,442,258.03 | 23,052,225.59 |
| 销售费用 | 12,059,312.33 | 1,449,873.52 |
| 管理费用 | 129,277,809.18 | 147,825,574.24 |
| 研发费用 | 20,566,882.09 | 8,070,086.36 |
| 财务费用 | -84,826,982.61 | -96,705,936.29 |
| 加:其他收益 | 236,993.19 | 1,979,479.76 |
| 投资收益 | 199,819,886.01 | 259,743,962.74 |
| 信用减值损失 | -199,592.65 | 5,002,353.73 |
| 资产减值损失 | -75,377.57 | 552,762.40 |
| 资产处置收益 | -6,050.00 | |
| 营业利润 | 224,530,010.65 | -1,454,793,226.58 |
| 加:营业外收入 | 3,376,795.97 | 519,631.71 |
| 减:营业外支出 | 6,569,862.94 | |
| 利润总额 | 221,336,943.68 | -1,454,273,594.87 |
| 减:所得税费用 | 109,448,243.84 | 75,070,218.17 |
| 净利润 | 111,888,699.84 | -1,529,343,813.04 |
| (一)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0,254,967.96 | -1,539,114,953.30 |
| 少数股东损益 | 11,633,731.88 | 9,771,140.26 |
| (二)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持续经营净利润 | 111,888,699.84 | -1,529,343,813.04 |
| 终止经营净利润 | ||
| 综合收益总额 | 111,888,699.84 | -1,600,710,102.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0,254,967.96 | -1,610,481,242.63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1,633,731.88 | 9,771,140.26 |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 目 | 2025年1-9月 | 2024年年度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1,871,124.77 | 58,328,277.3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555.27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79,306,889.84 | 98,655,312.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41,186,569.88 | 156,983,589.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5,830,299.87 | 16,380,237.31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6,782,282.37 | 14,426,691.03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49,137,080.72 | 11,935,495.03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79,036,484.88 | 545,301,579.7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0,786,147.84 | 588,044,003.1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59,599,577.96 | -431,060,413.64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45,492,451.01 | 3,067,551,689.74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8,877,153.88 | 235,960,821.63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3,921,507.78 | 290,588,512.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68,291,112.67 | 3,594,101,023.42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208,183.91 | 5,132,617.94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183,260,000.00 | 14,301,903,018.56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294,460,974.25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370,521.78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28,838,705.69 | 14,601,496,610.7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60,547,593.02 | -11,007,395,587.33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600,000,000.00 | 21,721,01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46,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2,340,658.37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052,340,658.37 | 22,067,01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9,075,000.00 | 1,4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41,655,801.96 | 760,876.6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30,458.72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0,730,801.96 | 3,281,335.3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791,609,856.41 | 22,063,728,664.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71,462,685.43 | 10,625,272,663.6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561,004,435.16 | 1,929,773,863.4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932,467,120.59 | 12,555,046,527.07 |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但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深交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工商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决定文件;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就本次股份转让事宜开始接触的时间、进入实质性洽谈阶段的具体情况说明;
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协议;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交易资金来源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的关联方之间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发生的相关交易的说明;
8、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的名单及其持有或买卖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9、本次权益变动相关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过程中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11、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3、财务顾问意见;
1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人:贵州轮胎董事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851-84767826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永谦
2025年 月 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按照执业规则规定的工作程序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任旷 李和军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__
陈强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永谦
2025年 月 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贵州省贵阳市 |
| 股票简称 | 贵州轮胎 | 股票代码 | 000589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贵州省贵安新区湖潮乡贵阳大数据科创城贵安中心C栋88号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对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持股 5% 以上 | 是 □ 否 ? 回答 “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拥有境内、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 回答 “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数量: 0 持股比例: 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 A股普通股 变动数量:间接取得340,696,340股 变动比例:21.92%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完成股权过户登记之日起 方式:_间接收购_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否 ?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是否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 是 □ 否 ? |
| 是否已提供《收购办法》第五十条要求的文件 | 是 ? 否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 ? 否 □ |
|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 是 ? 否 □ |
|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 是 ? 否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及批准进展情况 | 是 ? 否 □ 注: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申报的批准。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声明放弃行使相关股份的表决权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贵州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张永谦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