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首退(000611)_公司公告_天首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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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首5: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9

公告编号:2025-22证券代码:400151 证券简称:天首5 主办券商:中信华南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正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蒙古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2号),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查明的事实,2021年10月至12月,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15,049,360.6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6.54%,销售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导致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上述差错事项进行差错更正,采用追遡重述法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追遡调整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经本公司2025年8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批通过。

二、更正事项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挂牌公司董事会对更正事项的性质及原因的说明

挂牌公司因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税务局等机关检查,发现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报表存在差错,产生差错的原因为: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关键主体利用控制地位、 关联关

公告编号:2025-22系、职务便利等影响财务报表

□员工舞弊

√虚构或隐瞒交易

□财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理解和应用能力不足

□比照同行业可比公司惯例,审慎选择会计政策

□内控存在瑕疵

□财务人员失误

□内控存在重大缺陷

□会计判断存在差异

具体为:2021年10月至12月,公司通过虚构销售业务方式虚增营业收入115,049,360.6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86.54%,销售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综上,公司被中国证监会责令改正。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不会对公司前期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净利润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后期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二)挂牌公司更正事项影响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挂牌申请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的风险。

不存在导致挂牌公司不满足公开发行并上市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对挂牌公司利润分配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对挂牌公司业绩承诺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对挂牌公司股权激励实施条件产生影响的情形。不存在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导致进层时不符合创新层进层条件的风险。不存在因更正年度报告触发财务降层情形的风险。

(三)更正事项对挂牌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及更正后的财

务指标 √挂牌公司针对本次会计差错事项采用追溯重述法 对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单位: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和2021年年度
更正前影响数更正后影响比例
资产总计2,583,446,005.06-2,583,446,005.06-
负债合计1,530,843,555.85-1,530,843,555.85-
未分配利润-475,412,686.61--475,412,686.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356,600,997.43-356,600,997.43-
少数股东权益696,001,451.78-696,001,451.78-
所有者权益合计1,052,602,449.21-1,052,602,449.2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前)-6.66%--6.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非后)-5.25%--5.25%-
营业收入132,942,969.28-115,049,360.6017,893,608.68-86.54%
营业成本132,575,847.31-114,876,786.5617,699,060.75-86.65%
营业利润-26,756,980.10-172,574.04-26,929,554.140.64%
营业外收入7,479.88172,574.04180,053.922307.18%
净利润-32,546,881.18--32,546,881.1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前)-24,906,546.58--24,906,546.58-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19,607,477.09--19,607,477.09-
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非后)
少数股东损益-7,640,334.60--7,640,334.60-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00,448,741.43-115,049,360.6085,399,380.83-57.4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8,792,495.11115,049,360.60133,841,855.7161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2,693,964.10-252,693,964.100.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83,280,305.00-114,307,392.2468,972,912.76-62.3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9,401,881.19114,307,392.24163,709,273.43231.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9,572,252.04-239,572,252.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121,712.06-13,121,712.06-

三、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意见

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全面审计:□是 √否更正后的财务报表是否经专项鉴证:√是 □否专项鉴证保证程度:□合理保证 √有限保证专项鉴证结论:无保留结论鉴证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5号--财务信息更正》等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公司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监事会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审核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内蒙古天首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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