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Jiaozuo wanfang aluniniun Co..Ltd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 政部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 公司第十届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二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5 年12 月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 号〉 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9 号》”),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 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 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自2026 年1 月1 日起 施行。
公司决定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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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为2026 年1 月1 日。
(三)变更前后采用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解释第19 号》要求执行。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报备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焦作万方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