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通知于2026 年3 月13 日以电话、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3 月17 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 名,实到7 名。会议由朱敏董事 长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州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上述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 年4 月2 日(星期四)下午14:30 时在福建省福州市 台江区群众东路93 号三木大厦17 层公司会议室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会,大会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9)。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