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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已回购股份的减资公告证券简称:
*ST金科证券代码:
000656公告编号:
2025-129号
一、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及内容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30日及10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及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已回购股份暨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将39名不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尚未解锁的合计829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注销;同意公司将已回购的社会公众股3,706万股股份予以注销。
公司拟对前述总计4,535万股已回购股份予以注销。上述公司已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634,081,632股变更为10,588,731,632股,则公司注册资本亦减少至10,588,731,632元。本次已回购股份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 股份类型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 股份数(股) | 比例(%) | 股份数(股) | 股份数(股) | 比例(%) | |
|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 3,023,931,876 | 28.44 | -8,290,000 | 3,015,641,876 | 28.48 |
|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 7,610,149,756 | 71.56 | -37,060,000 | 7,573,089,756 | 71.52 |
| 总计 | 10,634,081,632 | 100 | -45,350,000 | 10,588,731,632 | 100 |
注:以上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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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债权人知晓的信息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股份涉及公司总股本及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由于公司尚在破产重整计划执行过程中,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若在2024年4月22日(不含当日)前形成的债权请按如下网址向公司管理人指定的债权申报系统律泊系统提出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申报(已经申报的无需重复申报,申报网址:https://lawporter.com/display/2450000003);
2、若在2024年4月22日后形成的新债权请按如下邮箱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进行申报(申报邮箱:ir@jinke.com);
3、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股份注销事项将按照法定程序继续实施。申报时间:2025年10月25日起至2025年12月9日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