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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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8日以书面和通信方式发出,2025年
月
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刘丽杰、王天敬、陆元昌、彭亚峰、张卫泳以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原公司领导2023年度考核结果的议案》。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其中《关于聘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还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以上议案(一)、(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