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独立董事刘长坤先生未参加会议,亦未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参会,公司目前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会议由董事长王征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0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0)。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