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000672)_公司公告_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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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水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01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6月30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25日以邮件和书面传递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采用分期发行的方式,具体发行规模根据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最终注册的金额、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陵上峰”)、怀宁

上峰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怀宁上峰”)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上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上峰”)因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经与相关金融机构商谈并达成意向,拟合计向银行申请13,500万元的融资授信,其中,铜陵上峰拟向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融资5,500万元,怀宁上峰拟向宁波银行杭州城东支行融资7,500万元,由公司为铜陵上峰和怀宁上峰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杭州上峰拟向兴业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融资500万元,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上峰阳光新能源有限公司为杭州上峰提供等额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1年,具体以担保协议约定为准。公司实际累计发生对外担保额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新增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时在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38号西溪乐谷创意产业园1幢E单元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9张,反对票0张,弃权票0张,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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