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证券简称:东北证券公告编号:2025-054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过往审计工作质量等方面的认真了解和审查,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
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2024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起诉(仲裁)人 | 被诉(被仲裁)人 | 诉讼(仲裁)事件 | 诉讼(仲裁)金额 | 诉讼(仲裁)结果 |
| 投资者 | 金亚科技、周旭辉、立信 | 2014年报 | 尚余500万元 | 立信承担连带责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
| 投资者 | 保千里、东北证券、银信评估、立信等 | 2015年重组、2015年报、2016年报 | 1,096万元 | 有权人民法院判决立信对保千里在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2月29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投保了足额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洪山,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程岩,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5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晓东,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收费,费用合计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与2024年度审计费用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10月24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以13票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