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天热电(000692)_公司公告_惠天热电: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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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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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2证券简称:惠天热电公告编号:2025-9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无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运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4日15:1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616会议室。

(八)股东出席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人数代表股份数量(股)占公司总股份比例
一、总体出席情况---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35195,203,16136.6350%
其中:现场出席2159,796,70829.9900%
网络投票13335,406,4536.6449%
二、中小股东出席情况(不含董监高)---
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3435,406,5536.6450%
其中:现场出席11000.0000%
网络投票13335,406,4536.6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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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与网络记名投票表决

(二)议案表决结果

1.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

A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195,203,161189,050,26196.84805,772,4002.9571380,5000.194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5,406,55329,253,65382.62215,772,40016.3032380,5001.0747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2.表决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表决结果:

A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195,203,161181,321,06192.888413,504,6006.9182377,5000.19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5,406,55321,524,45360.792313,504,60038.1415%377,5001.0662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3.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二热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

A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35,406,55318,799,72953.096816,550,52446.744256,3000.159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5,406,55318,799,72953.096816,550,52446.744256,3000.1590
备注:1、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会议关联股东总计持股159,796,608股份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出席会议所有有表决权股份为35,406,553股。2、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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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表决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惠天环保提供财务资助进行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

A代表股份数量(股)同意股份反对股份弃权股份
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数量(股)占A的比例(%)
总体表决:出席会议的所有有表决权股东195,203,161182,131,03793.303313,015,8246.667856,3000.028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35,406,55322,334,42963.079913,015,82436.761156,3000.1590
备注:同意股数量超过出席股东会的持有表决权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1/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冰、王亚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惠天热电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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