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_公司公告_正虹科技: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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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31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保障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进一步优化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易德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易德玮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易德玮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选举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0日

附件:

易德玮,男,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2014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助理;2016年10月至2022年12月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2022年12月至2025年3月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研发技术中心总监。2025年3月至今任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研发技术中心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易德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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